第二十七課

約翰福音

經文:約19:17-42

主題:道獻上自己的生命

焦點:十字架的見證

大綱:

四.受難(18:1- 20:29)

(道在完成使命中被實現)

C. 被釘十架(19:17-37)

D. 埋葬(19:38-42)

觀察和註釋:

約翰對耶穌受難和被葬的記述相當戲劇性地強調了基督的彌賽亞身份。這主要是靠記述大量應驗了舊約預言的事件。此記述相當符合20:31的目的聲明。

被釘十字架(19:17-37)

1. 約19:16清楚地表明,儘管是羅馬人執行了把耶穌釘上十字架的行動,但是猶太人應對此負最終的責任(見徒2:36)。耶穌被帶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骷髏地」,具體地方今天無人確知,不過那是在城門外。

他在這裡像一個普通死囚一樣,與「另外兩個人」一起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應驗了賽53:12的預言。我們將在約翰福音中一次又一次地看到舊約中關於彌賽亞的預言(19:18)。

2. 釘十字架是人類所設計的最殘酷、痛苦、屈辱和不人道的死刑之一。也許讓基督遭受這種可怕的死刑是為顯明罪的嚴重後果(見林前15:55-56;加3:13-14)。當然對一個普通罪犯來說,這代表著對羅馬政權的被迫屈服。但對於基督來說,這卻證明他對神的旨意的主動順服!(見腓2:8)

3. 約翰詳細地記述釘在十字架上的題字(「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可能是基於以下幾點原因:

1) 向世人證明耶穌是誰。

2) 給彼拉多一個「報復」猶太人的機會,因為他沒有照著他們的要求更改牌子上的話。實際上,題字本身和十字架一樣都在見證真理(19:19-22)。

4. 另一件應驗舊約對彌賽亞的預言的事是兵丁們分耶穌的外衣,又為他的一片布織的裡衣拈鬮(19:23-24;見詩22:18)。這是一個由十字架的目擊者和見證人所提供的特別的細節。

5. 與場景的殘酷和兵丁的冷漠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耶穌、約翰和耶穌的母親瑪利亞之間的感人、真切的交流。耶穌在這裡把自己親愛的母親托付給了他心愛的門徒約翰(19:25-28)。即使是在通過承受十字架的痛苦以成就救贖計劃時,耶穌仍舊沒有忘記他母親的實際需要。耶穌總是「立足於地(專心在天)」!

注意,約翰只記錄了三句所謂的「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最後七句話」(19:26,27;19:28;19:30)。約翰這樣做是為了強調基督的憐憫、他真實的人性和他確知他已成就了他的神聖使命。即使在痛苦中,耶穌仍在掌權。

6. 耶穌只有在確知他已成就了他神聖使命之後,才對自己的肉體需要作出反應:「我渴了。」

應他的要求,有人把綁在牛膝草上的醋(酸葡萄酒)遞到他的嘴邊,大概是象徵著在逾越節時被抹在門楣和門框上的血(見出12:22-23)(19:28-29)。

7. 在耶穌說「成了」(商業用語,意思是「帳目完全付清了」)的時候,他主動「交付」(「放出」或「釋放」)了他的靈魂。沒有人奪走耶穌的生命,是他自願獻出來的(19:30;見10:17,18;西2:13-14)。耶穌如今已經獻出了自己的生命,好讓那些信他的人可以得到永遠的生命(3:16)。

8. 約翰再一次強調了舊約對彌賽亞的預言的實現(詩34:20;出12:46;民9:12),因為兩個與耶穌同釘十字架的罪犯的腿被打斷了,但耶穌的腿骨卻沒有被打斷,因為他已經死了。把腿打斷可以加速死亡,因為那時沒有任何可以被用來支撐身體的東西,肺就會很快停止工作。安息日在星期五的日落時開始,所以猶太人想挪走耶穌的屍體,以免污穢了安息日。注意,逾越節中獻祭的羔羊的腿也沒有斷(19:31-33)。

9. 就連扎耶穌的肋旁,流出血和水這個細節也應驗了舊約的預言,也提供證據說明耶穌真的死了(19:37;亞12:10)。

10. 約翰著重強調目擊者見證的可靠性,並把最後兩件事(沒打斷腿骨和扎肋旁)直接與舊約掛鉤。約翰確實證明和見證了耶穌就是基督(彌賽亞)。

被葬(19:38-42)

11. 基督的被葬是福音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見徒13:29-30;林前15:3-4),它對於證明基督真的死了也是很有必要的。兩個暗地的門徒(亞利馬太人約瑟和尼哥底母,兩個人明顯都信了耶穌)自願要求領走屍體,又分別奉獻了埋葬所需的墓穴和油膏(沉香、沒藥)(18:38-39)。

12. 屍體用細麻布裹好了,暫時性地處理(膏油)了,然後被放在一個新墳墓中。就這樣,耶穌就與財主同葬(見賽53:9)(19:40-42)。

13. 約翰福音現在已經準備好呈現它裡面記載的最重要的神跡記號──耶穌基督的身體從死裡復活。是復活才決定性地證實基督的一切宣告。如果沒有這事發生,「我們信的就是枉然,我們仍舊死在罪中」(見林前15:12-20;羅1:4)。

14. 雖然約翰只記載了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最後的七句話」中的三句,但是查考一下所有七句對我們理解基督所成就的事的重要性是很有幫助的。

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七句話:

從上午9點到中午

(1) 「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

(2) 「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23:43)。

(3) 「母親,看你的兒子!…看你的母親!」(19:26,27)

注意:前三句與人有關。

從中午到下午3點

(4) 「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太27:46)。

(5) 「我渴了」(約19:28)。

(6) 「成了」(約19:30)。

(7) 「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的手裡」(路23:46)。

注意:後四句與基督、他的使命和父神有關。

指導研經題

約19:17-42

1. 為什麼說十字架上的題字意義重大?它怎樣體現了約翰福音的目的聲明?

2. 你能否找出耶穌清楚地顯示出他在十字架上仍然能完全地控制自己的思想的幾種方式來?

3. 關於耶穌對父的信靠,19:28告訴我們什麼?

4. 約翰對耶穌被釘十字架的記述怎樣表現出基督的人性和神性?

5. 歸根結底,耶穌在十字架上忍受羞辱和痛苦的動機是什麼?(見19:28;腓2:5-11;來12:1-3)。

6. 十字架在基督的生命裡代表什麼?我們從什麼意義上背負「我們的十字架」?

7. 是誰殺了耶穌?(見19:30;10:17,18;徒2:22-24)。為什麼這一點在神學上有重要意義?

回到最前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