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課

約翰福音

經文:  約8:1-30

主題:  行淫時被拿的婦人

「我是世界的光」

焦點:  罪的工價

大綱:

二.公開的事工(1:19-12:50)

(道顯給世人並被世人棄絕)

C. 有關道的激烈衝突(5:1-12:50)

(信與不信的對抗)

3. 住棚節的朝聖(7:1-10:21)

e. 教訓對話(橄欖山)(8:1-58)

1) 行淫時被拿的婦人

2) 「我是世界的光」

觀察與註釋:

行淫時被拿的婦人(8:1-11)

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一事(7:53-8:11)是約翰福音中引起爭議最多的經文之一。不僅是因為它的內容,更多的是因為多數優秀的約翰福音的早期抄本並不包括這段經文,因此有人認為它不屬於原本,而是有人後來添加上去的。羅馬天主教所使用的拉丁文聖經武加大譯本(主後4世紀)載有這段經文。儘管如此,多數人還是承認它的歷史可靠性和價值。本書作者認為它與第8、9章的內容和思路搭配得非常和諧,也沒有包含什麼東西致使我們必須認為它不是神所默示的話。

8:1-11的記載為第8章後面部分和整個第9章提供了美妙的背景素材。這兩章的主題都是罪,而我們可以看到,這既是被告人的問題,也是原告人的問題。

1. 正當耶穌在殿裡繼續他的教導的時候,文士和法利賽人領了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到耶穌面前。顯然這是一個被設計用來損壞耶穌作夫子的名譽的圈套。(8:1-3,6)。首先,舊約律法已經很清楚地講明:對這種罪的懲罰是要用石頭打死(利20:10;申22:22-24),所以為什麼要來找耶穌呢?其次,律法要求行淫的男女都要被判處死刑。那個男人到那裡去了?不僅如此,誰是這件事的目擊者呢(8:4)?他們又怎麼會「碰巧」在現場的呢?

2. 這個圈套與路20:21-26的相似。如果耶穌同意用石頭打死她,他將會普通百姓面前臉面盡失,因為他們是被他的憐憫所吸引來的。另一方面,如果他放了她,那他就會被指控為公然違反摩西的律法(8:5)。

3. 耶穌的反應是暫時不理會這個問題,他「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8:6)。推測耶穌在地上寫的是什麼的建議多如牛毛。最安全的回答是:經文沒有告訴我們。最有可能的是,這是耶穌轉移對方注意力的策略,讓控告者們把目光從婦人身上移開,也讓他們知道他沒有在為如何作出反應不知所措。

4. 最後,在他們的堅持之下,耶穌以他慣用的方式,既避開了他們的圈套,又一針見血地指出事情的實質──這個婦人所犯的罪對於神的聖潔品格的違背,比起他們在生命中所犯的罪,並不更多或更少!而且,因為律法要求由目擊者來施行刑罰,誰向她扔一塊石頭就是宣佈自己沒有犯過罪(8:7)。耶穌於是又恢復了原來的姿勢(8:8),繼續在地上畫字。第9節暗示當控告者們一個個都退出去,只剩下耶穌和婦人的時候,聖殿裡有「石頭般的沉默」(8:9)。

5. 耶穌對婦人的反應需要經過仔細的考查,因為他絕沒有寬容她的罪!當控告者走光時,沒有別人定那婦人的罪,只有她自己定了自己的罪。耶穌對她的赦免──「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是以她的悔改為前提的,即她「從此不要再犯罪了」(8:10-11)。這給約1:17提供了一個動人的例子,即「恩典和真理都是由基督耶穌來的」。耶穌在恩典中赦免了她的罪,但是沒有寬容她的罪。

6. 這件事的真正意義有二:首先,耶穌顯明瞭他有赦罪的權柄,即他是神。其次,耶穌指出宗教領袖們的最根本問題也是罪。他們和這個犯姦淫的婦人一樣,也需要一個救主!這件事也為耶穌在8:12-59和第9章的教導做好了預備。

「我是世界的光。」(7:12-30)

7. 耶穌現在開始宣告他作為「世界的光」的功用(參見1:9;3:19-21),把自己與偉大的「我是」 (自有永有的耶和華)等同。 在住棚節後不久耶穌作這樣的宣告是很有轟動性的,因為節期的一個不可或缺的儀式就是每晚點燃一個金燭台,象徵神帶領以色列民走出曠野的時候所用的「火柱」(出13:21)。耶穌在說他自己是神。光的作用是驅散黑暗,既顯露隱藏的,又照亮真道路。這兩點耶穌都作到了。是耶穌作為真光把真正的生命帶給人。(見約1:4)

8. 法利賽人,為了對付耶穌的宣告,攻擊耶穌為自己作見證是不可靠的,因為律法規定需要有兩個人的見證才證明一件事為真。耶穌的回答是首先肯定他對自己的見證是真的,接著指出還有父為他作見證,所以這裡的確有兩個見證者(8:12-18;另見5:19-47)。

9. 這個辯論是自我循環的,因為猶太人不真知道誰是耶穌的父(8:19)。除非人認識耶穌,否則他也不能認識神。所以爭論仍舊繼續下去(8:20)。

10. 耶穌現在回到真正話題,宣告猶太人「要死在罪中」(8:21)。是罪阻礙了人們來到耶穌面前和認識耶穌。也是罪確認了所有棄絕耶穌和不信他的人的最終歸宿(見3:18-21)。約8:24是聖經中最強有力的宣告之一,絕對不可忽視(註:原文無「基督」兩字,而為:「你們若不信我是,就必死在罪中」),耶穌在此再度宣佈:他是解決罪的問題的唯一方法。

11. 或者是出於困惑和氣惱,或者是出於想讓耶穌公開地宣告自己是神,來為他們提供控告他褻瀆神的證據,他們問他:「你是誰?」耶穌說的實際上是:我已經告訴過你們了(8:25)。

12. 最後,耶穌預言了他的受難〔及重生〕,作為見證他自己是誰的高潮(8:26-29)。在約翰福音中有兩處提到「舉起人子」的事(3:14,12:32),清楚地指向他的死,為罪得赦免提供了路徑。

13. 就如素常一樣,回應是混合的,但是「有許多人信他」(8:30)。他們的「信」是否純正將要在第八章後半部分受到嚴格地驗證。

指導研經題

約8:1-30

1. 你相信約8:1-11是屬於聖經嗎?如果是,它是如何與上下文搭配的?

2. 為什麼說討論耶穌「在地上畫字」的具體內容是什麼是走岔道?

3. 耶穌主要想讓那些控告者們明白什麼?

4. 耶穌以什麼樣的方式在這件事上顯明瞭他的「恩典和真理」?

5. 如果你在聽耶穌講話,你個人對8:24節會有什麼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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