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經文:約翰福音2:23-3:36
主題:向尼哥底母作見證
焦點:重生的工作
大綱:
二.公開的事工(1:19-12:50)
(道顯給世人並被世人棄絕)
B. 與民眾的個人接觸(2:23-4:45)
1. 與一般民眾(2:23-25)
2. 與尼哥底母(宗教領袖)(3:1-21)
a. 接觸與回應(1-9)
b. 教訓(10-21)
3. 與門徒及施洗約翰的追隨者(3:22-36)
a. 接觸與回應(22-30)
b. 教訓(31-36)
觀察與註釋:
與民眾的私下接觸(2:23-25)
1. 耶穌的神跡記號確實促使了很多人信他,雖然約翰在此並沒有一一記載(2:23)。你也許記得約翰福音所記載的神跡都是經過仔細選擇的(20:30-31, 21:25)。
2. 但耶穌深知人們心裡想的是什麼。他意識到:僅靠他的大能的神跡將他們引向自己,並不能帶來長久的信靠。必須使人明白:他們是失喪的,因此他們需要一個使他們「從上而生」,並賜給他們永生的「活水」的救主(2:24-25)。
因此,第3-4章記載了耶穌與人之間的接觸,他試圖引導這些人真正理解他是為什麼來的。一位重要的宗教領袖,一個普通的、不道德的婦女,還有一個高層的王室官員,都面對了耶穌提出的真理──就是關於他是誰以及他們是誰。注意2:25的「人」與3:1之間的關聯。
與尼哥底母的私下接觸(3:1-21)
3. 神跡記號在宗教群體中引起了相當大的騷動,公會的一個重要人物找到耶穌,問他一些有關他的教訓的問題。尼哥底母本人是一位受人尊敬的律法教師,他來是要聽師傅〔拉比〕(3:1-2)教誨的。他在夜裡來,表明他可能只是出於個人目的,而不是作為法利賽人的官方代表。尼哥底母最終成為耶穌的一個秘密門徒(19:38-39)。
4. 尼哥底母來的目的之一是表明他對耶穌的尊敬(「我們知道你是由神那裡來作師傅的」),並且他有一顆可教之心。他也承認耶穌的神奇的能力是來自神(3:2)。
5. 在第2節和第3節之間,尼哥底母是否問了一些特別的問題不很清楚。不過,既然耶穌「知道人心裡所存的」,他也就開門見山,不需要另加註解了。耶穌在3:3中的回答顯然是擊中要害的,因為耶穌關於如何進入神的國的教訓與猶太宗教制度所教導的相去甚遠。
法利賽人的教導是:人若想進入神的國度(與得到永生本質上是同義詞),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之一:
1) 生為猶太人,或者
2) 自義,表現於外表上遵守律法。
耶穌的回答是:要想進入神的國,人必須「從上而生」(或「重生」),這一回答使這位博學的律法教師感到困惑(3:3-4, 10)。尼哥底母在3:4中的回應表明他不明白耶穌所談論的從聖靈而生(「從上」見1:12-13)是什麼意思──它不是肉體的第二次降生,雖然類比能有助於理解。
6. 在3:5-8中耶穌繼續用與肉體出生相比來解釋他的意思。耶穌在這裡闡明了兩個重要觀點:
1) 正如肉體的出生是進入物質世界的必由之路,「從上」而來的從聖靈而生也是進入屬靈的神的國的必由之路。
2) 屬靈的重生只能由神的聖靈來成就這是一種轉變,只有神能做。它是不可見的,只能在外表觀察(3:8)。
7. 在3:5中所提到的「從水和聖靈而生」曾引起不少混亂。有以下三種最主要的解釋:
1) 水代表施行水禮,而聖靈代表更新或重生。
2) 「水和聖靈」構成一個詞組,水的意思是指一種潔淨,即通過悔改使罪得赦免(見結36:25-27; 來10:19-22);聖靈則代表重生(新生命)。
3) 水表示肉身的出生,聖靈則表示屬靈的出生(見1:12-13)。
第二和第三種都是可能的解釋,但上文下理似乎更支持第三種,因為緊接著的第6節說──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
8. 聽過了耶穌的這堂優秀的實物課,尼哥底母還是不大明白(3:10)。耶穌又提醒他自己所說的話和行的神跡,都能證實他剛剛說的這些話是真實的。事實上,耶穌在說的是:人子(耶穌)從天降下,才使得靈裡的「從上而生」有可能成為現實,並與以色列人生活中的例子聯繫起來,記在舊約民數記21:5-9。
這個範例的意義如下:銅蛇在曠野中被舉起是為了把人從致命的蛇災中救出,而蛇是神因為這個民族的罪而降下的災禍/審判。正如看見銅蛇並信它的人可以得救,看見人子被舉起(被釘在十字架上)並信他的人可以得到永生(即進入神的國)而不會滅亡。所有的以色列人在曠野裡都被神定罪去死,只有信了的人得救了。同樣,所有的人都因罪而被神定罪去死,只有信基督的人才能免遭神的審判(見羅5:12-21)。得救的待遇惟有靠接受來得到,它既不能被掙得,也不能靠個人功績而贏得。
9. 約3:16-21是對耶穌所說的話,特別是第14-15節,所給予進一步講解或註釋。到底這些話是耶穌所說的,還是約翰所說的,是頗有爭議的。但無論如何,這些都是神的話,包含許多的真理。根據上下文,沒有理由認為它們不是基督的至理名言。
10. 神的永恆的救贖計劃被3:16絕妙地概括出來。注意:神「如此地愛」世人,以至他「賜下」,但人必須信他,才能得到這份永生的禮物。神賜下他的「獨生子」來作我們的救主。
永生既是指永遠的生命,又是指只有在耶穌基督中才能找到的生命的質量(見3:15, 36;約10:10;約壹5:10-12)。
11. 雖然約3:16本身美麗無比,但還應17-21節連起來讀,因為它們解釋了關於救贖和失喪的基本概念。它教導了以下永遠地改變生命的真理:
1) 耶穌是來拯救世界,而不是審判世界的(3:17)。
2) 不信耶穌的人確認了對他們的定罪(審判),所有的人都已因罪而被定罪(羅3:23, 6:23; 約3:18)。
3) 信耶穌使一個罪人從本應遭到的定罪中被釋放(解救)(見羅8:1),並得到永生(3:18)。
4) 對在基督中所顯明的光的回應表明了一個人的真實內心狀態(3:19-21; 另見1:4-9)。
與門徒們及施洗約翰的追隨者的接觸(3:22-36)
在記述了耶穌如何對抗和拒絕了猶太宗教制度所提供的救贖之路(遺傳與自義),還有關於真正的得贖之路的革命性教導之後,使徒約翰又立即回過來記述施洗約翰的同步進行的工作,與以前一樣,施洗約翰總是在為基督作見證。
12. 約翰收錄這一部分記載(3:22-36)的主要原因是為了表明施洗約翰的關於永生的教訓與耶穌的是相同的。它是對耶穌的信息的一個支持。
13. 人們對以下兩方面提出疑問:一個是施洗約翰與耶穌的工作之間的相似性(悔改的洗禮,為使罪得赦免;另一個是耶穌吸引了越來越多的追隨者,包括許多曾經追隨施洗約翰的人(3:22-26)。
14. 施洗約翰在3:27-30中的回答再次表明他為何在神眼裡為大,因為從人來看,約翰是在事工中輸給了一個競爭對手。但約翰的喜樂「滿足」了,因為他把讓賢於真新郎──耶穌看成是自己的特權。第30節很好地總結了在約翰身上發生的事,也是應當發生在每位信徒生命中的事──「他必興旺,我必衰微。」
15. 3:31-36既可被作為施洗約翰的見證,又可被看作是本福音書的作者使徒約翰的神學總結。如果這些話是福音作者所說的,那麼他是在以總結的方式重複強調他前面說過的話。
但是,如果這些話是施洗約翰對猶太人講的關於基督的真理,那麼這些材料就具有更大的衝擊力,因為這位施洗者的教訓與耶穌的是同一的。從上文下理來看,認為這些話是施洗約翰所說更合理。這裡對耶穌的見證是非常重要的:
1) 他是從天上來的(3:31)
2) 他的見證是出於個人知識,而不是道聽途說
3) 他說的是神的話
4) 他賜下聖靈
5) 神是他的父
6) 棄絕(不信)或接受(信)確認了一個人是受審判還是得永生。
16. 注意,約翰福音裡到處都有重大而深刻的神學真理,遍佈於整個敘述之中。約翰一直在迫使讀者面對兩個而且僅有兩個抉擇──信而得生,或不信而經歷神的震怒。信息不可能更清楚或再簡單了。
指導研經題
約2:23-3:36
1. 你是否體會尼哥底母不能理解的情境?他缺了什麼?
2. 你能否清楚地解釋「從上而生」(重生)的意義?為什麼它對得救是必不可少的?
3. 耶穌用民21:5-9對自己的話進行的說明為什麼很驚人?
4. 人因著什麼被神定罪?換句話說──人為什麼會下地獄?人怎樣才能免受他本應遭受的神的震怒?
5. 為什麼如此多的人拒絕基督?
6. 你的個人事工與施洗約翰的相比如何?他的整個努力以什麼為特徵?(見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