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約伯記40:6-41:34
金句:「你有神那樣膀臂嗎?」(40:9)
「誰能在我面前站立得住呢?」(41:10)
「誰先給我什麼,使我償還呢?」(41:11)
主題:神的第二次講論
焦點:神的全能
主旨:人沒有權利和能力來取消全能的神的審判,也不能為了證明自己對而指責神不公義。
背景:說神是全能的,是說他從本質上具有權柄(權利)和能力(大能)來做成一切事(見9:19;36:5,22;37:22-23;賽40:25-26)。在約伯記裡,神有31次被稱為「全能者」,比整個聖經的其它部分加起來還多!神的全能是他的主權的基礎。神統治的權利從根本上說是與他的內在的創造和控制能力相聯的。
但是請記住:雖然神在本質上擁有一切的權能,但他從不毫無目的地或專橫跋扈地運用他的能力。神總是在愛、關心和智慧中使用他的可畏的、無限的大能。
神的全能保證了:
1) 刑罰惡人(36:5-6)
2) 提供救恩(40:14;詩106:8;羅1:16)
3) 保護他的兒女(彼前1:5)
4) 實現他的應許(伯42:2;王上8:42,56)
5) 供應和控制一切(伯1:12;來1:3)
神的全能在以下事物中顯現:
一.他的威嚴(40:9-10)
「你要以榮耀莊嚴為妝飾,
以尊榮威嚴為衣服」(40:10)
注意:神問約伯能不能把自己放在神的威嚴的寶座和地位上。
二、他的掌管
「你有神那樣的膀臂嗎?」(40:9)
1. 超越人的驕傲和邪惡
「見一切驕傲的人,將他制伏,
把惡人踐踏在本處。」(40:12)
注意:神的大能是在無限的智慧中行使的,不是隨意亂來、獨斷專行(見37:22-23)。
2. 超過動物和人的能力
「你且觀看比希摩(河馬?),
我造你也造他」(40:15)
「這樣,有誰能在我面前站立得住呢?」(41:10)
注意:通過創造比人強壯的比希摩(河馬?)和列維坦(鱷魚?),神表現了他比兩者都大的能力。
三.他的統治
1. 神誰都不欠
「誰給我什麼,使我償還呢?」(41:11上)
2. 神擁有一切
「天下萬物都是我的」(41:11下)
注意:因為神創造一切,而且控制一切,所以神高於萬物之上,對任何人都不欠任何義務。
結論:從神的大能,人應該得到一個正確的觀念,就是驕傲和自以為是在全能者面前是站不住腳的。(見腓2:5-11;詩2)
神的全能對信徒的意義:
神在本質上擁有權柄和能力,定會實現他在萬事中的意旨;這一事實應該能促進對神的信仰和信心。
神的全能對非信徒的意義:
神在本質上擁有權柄和能力,定會實現他在萬事中的意旨;這一事實應該會造成對神的畏懼和驚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