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重點:                            第四課

經文: 約伯記8:1-10:22

金句: 「你若清潔正直,他必定為你起來,使你的公義的居所興旺。」(8:6)

「你手所造的,你又欺壓,又藐視,…這事你以為美嗎?」(10:3)

主題: 比勒達的第一次講論(第8章)

約伯的回答(第9-10章)

焦點: 信靠而不理解

主旨: 神不可能被局限在我們為他設計的方便的神學匣子裡,因為我們不能完全理解他對我們的處置。

背景: 比勒達聲稱了一個神學觀點(如果你在受苦,你一定在犯罪),沒有意識到他或者歷史傳統可能是錯的。約伯假設了神一定以他(約伯)可以理解的方式運作,但是既然約伯找不出「為什麼」,那麼神一定是在不公平地對待他。

當我們不能理解神的道路時,還要信靠神的良善,這的確是不容易的。

一.比勒達的錯誤的神學和方式

1. 聲稱一個神學立場,我們可以接受它是正確的──「神豈能偏離公平(公義),全能者豈能偏離公義(正義)?」(8:3)

「或者你的兒女得罪了他,神使他們受報應」(8:4)

2. 建議約伯「要悔改」

「你若慇勤地尋求神,向全能者懇求」(8:5)

3. 假設積累下來的歷史傳統不可能出錯。

「請你考問前代,追念他們所查究的。…他們豈不指教你,告訴你…」(8:8,10)

注意:從一個終極的意義上說,比勒達是對的──神將會宣佈義人為無罪而且獎賞他們,但是神現在有時會行出好像與此相反的事(見詩34)。比勒達對約伯的「悔改」的建議本可以是恰當的,如果約伯真的犯了罪的話。但是,神永遠不會被我們認為他應該作什麼所限制(比如,在大衛與拔示巴犯罪後,神對大衛的處置,見詩51)

積累起來的歷史傳統仍然是人的智慧,在處理神的事時還是不足夠的!(見伯5:12-14;林前1:20)

二.約伯的論理的錯誤

1. 聲稱(斷言)神是不公正的

「我雖完全,我口必顯我為彎曲」(9:20)

新國際版:「我雖完全,他(指神,或「它」,指「我的口」)必定我為有罪」

「…你又欺壓,…這事你以為美嗎:」(10:3)

2. 假設神一定是出錯了,因為約伯是無罪的。

「其實,你知道我沒有罪惡,並沒有能救我脫離你手的。」(10:7)

3. 指責神不公平,因為神沒有揭示出他「為什麼」讓約伯受苦。

「然而你待我的這些事,早已藏在你心裡;我知道你久有此意」(10:13)

「我若犯罪,你就察看我」(10:14)

注意:雖然約伯已承認了他在神面前的不足(9:3-4),然而他也開始懷疑神的良善、公正和公平,因為神沒有告訴約伯他為什麼受苦,而惡人卻似乎正在興旺發達。約伯太過於看重自己的清白,以致他的目光變成面向自己的裡面,而不再看神(9:20,30;10:7)。

約伯錯誤地假設神必定要回答他的問題,因此神好像「欠他」一個答案!

但是,請看賽55:8-9;申29:29;羅11:33-36。

結論:神呼召我們持續地和充分地信靠他,即使在我們還不能理解他的處事的時候,尤其是當神的事不能被我們方便地放入自己的神學匣子的時候。

*如果我們能完全地摸清神的一切事,神就不再是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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