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重點:                            第三課

經文: 約伯記3:1-19

金句: 「那將要灰心……的人,他的朋友當以慈愛待他。」(6:14)

主題: 以利法的第一次辯論(第4-5章)約伯的回答(第6-7章)

焦點: 輔導受苦的聖徒

主旨: 當一個義人受苦時,我們不能假定這是罪的結果。

背景: 約伯的朋友顯然是來「同情和安慰他」的,在這過程中,他們自己的言行為我們提供了如何對待那些在正在劇烈痛苦中的人,哪些是當說的,哪些是不當說的。

在輔導一個受苦的聖徒時:

一.不應當做的是──

1. 攻擊他個人,說他沒有能力接受現實

「但現在禍患臨到你,你就昏迷。」(4:5)

2. 自以為知道原因。

「所以你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5:17)

3. 斷言一條不被經文完全支持的神學理論或原則

「請你追想,無辜的人有誰滅亡?」(4:7)。

(見創4:1-8;來11:32-40;彼前1:6-7,2:19-25;林後12:7-10)

4. 擴展個人經歷作為真理標準。「按我所見」(4:8)

二.當做的是──

1. 靜坐在一起,如果合適

「他們就同他七天七夜坐在地上,一個人也不向他說句話」(3:1)

2. 同情那在苦難中煎熬的人

「神的驚嚇(恐怖)擺陣攻擊我。」(6:4)

3. 努力作一個能給予安慰和鼓勵的朋友。

「那將要灰心……的人,他的朋友當以慈愛待他。」(6:14)

4. 在愛中說出真理來,只要你清楚而確證地看到它。

「…使我明白在何事上有錯。」(6:24)

5. 準備好應用神的話語在現實中

「神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5:17)

(見箴3:11-12;來12:5-11;雅1:12)

6. 使談話的方向注重在神的屬性和本質上。

「他行大事不可測度,行奇事不可勝數」(5:8,9)

「這樣,貧寒的人(在神)有指望。」(5:16)

結論: 輔導者(安慰者)的角色是作一個朋友,他是──

藉慰,而不是譴責;

安慰,而不是苛評;

鼓勵,而不是刺痛;

造就,而不是激怒。他聽見為的是為了知曉,總是尋求在愛中應用神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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