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約伯記1:1-22
金句: 「耶和華問撒旦說:『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1:8)
「耶和華對撒旦說:『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於是撒旦從耶和華面前退去。」(1:12)
「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犯罪,也不以神為愚妄。」(1:22)
主題:約伯的義和財破家毀
焦點:神是值得敬拜的
主旨: 甚至當神收回物質祝福的手時,神是配得他兒女們的敬拜的(也見2:10)。
一.約伯在物質和屬靈豐富時認為神是配得敬拜的。
1. 他的敬虔(1:1,8)
1) 品格──完全,正直
2) 行為──敬畏神,遠離惡事
2. 他的富有(1:3)
「有許多的僕婢」
「七千羊,三千駱駝,五百對牛,五百母驢。」
3. 他的後裔(1:3)
「他生了七個兒子,三個女兒。」
4. 他的地位(1:3)
「這人在東方人中就為至大。」
5. 他的祭司的身份(1:5)
「筵宴的日子過了,約伯打發人去叫他們自潔。他清早起來,按著他們眾人的數目獻燔祭;因為他說:『恐怕我兒子犯了罪,心中棄掉神。』約伯常常這樣行。」
6. 他的供應(1:10)
「『你豈不是四面圈上籬笆圍護他和他的家,並他一切所有的嗎?他手所作的都蒙你賜福;他的家產也在地上增多。』」
7. 他的保護(1:10)
注意:約伯在他物質和屬靈的豐富處於巔峰之際,他有一切的理由快樂和敬拜神。但約伯沒有象許多富人一樣落入陷阱中,即忘記感謝神,因為是神使人富起來的(見詩100;申8:10-14)。
二.約伯在家敗人亡時認為神是配得敬拜的
1. 他的家產被搶/殺
1) 牛和驢被擄走 1:14,15
2) 僕人被殺 1:15,16,17
3) 羊被燒滅了 1:16
4) 駱駝被擄走 1:17
2. 他的兒女們被殺(1:18,19)
3. 他的社會地位喪失了 「約伯便起來,撕裂外袍,剃了頭。」(1:20)
4. 他繼續讚美「伏在地上下拜」(1:20)「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1:21)
5. 他的敬虔是完美無瑕的「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犯罪,也不以神為愚妄。」(1:22)
注意:約伯沒有向神揮舞拳頭,也沒有犯罪。他能作到這一點,我們也能,只要我們承認神是一切的創造者和供應者(1:21)。約伯知道他所有的物質的祝福,包括他的兒女們,都是不配得的,都是出於神的恩典的賜予。因為神是神,所以他有「給予」和「拿走」的權力。
結論:你認為哪種情況下更容易敬拜神,在富足中或苦難中?約伯在兩種情況下都能敬拜神!神配得敬拜,是因為他是神,而不是因為他作了什麼或給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