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課

約伯記

經文:約伯記42:1-17

主題:約伯的回答

約伯的悔改

責備約伯的朋友們

約伯的恢復

重點:苦難順服於主權

大綱:

二. 詩歌 (3:1-42:6)

7. 約伯的悔改(42:1-6)

三.尾聲 (42:7-17)

1. 神責備約伯的朋友(42:7-9)

2. 神恢復約伯的一切(42:10-17)

介紹:

辯論和討論都全部結束了──神已經說話了,事情就完結了。餘下的就是約伯對神的回應,而他的確做了!

觀察與註釋:

約伯記的詩歌體部分在42:6結束,餘下的42:7-17是散文體的尾聲。

約伯的回應(42:1-5)

1. 作為對神剛剛所講的話的回應,約伯明確地承認了以下幾點:

a) 神是主權和全能的(42:2)

b) 他批評和責備神是錯的(42:3)

c) 他自己的知識和理解都極為缺乏(42:3)

d) 現在他願意從神聽講,而不是要指教神了(42:4)

*中文版註:為更好地理解以上要點,要注意和合本的斷句、標點不如《新國際版聖經》、或《新美國標準版聖經》以及《擴展本聖經》的更通文意。現譯附如下,供參考:

1約伯回答耶和華,說:

2「我知道你萬事都能作;

你的旨意不能攔阻。

3[你對我說]:『是誰用無知的言語,

使[我的]旨意隱藏呢?』

[現在我認識到]:我所說的,是我不明白的;

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

4[你說;或:我幾乎向你說了你對我所說過的]:

『請你聽我,我要說話;

我要問你,請你指教我』

5我從前[僅僅]在耳中風聞有你,

現在我親自[用自己屬靈的眼]見到了你。

6因此我收回[自己的話],並厭惡[自己],

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悔改)。」』

(伯42:1-6)*

2. 屬靈的分辨(「現在我親眼看見你」)終於來到約伯這裡,原因是約伯聽見了神的話;現在約伯對自己看法就像神對他的看法一樣,於是,他就能更充分地理解神(42:5)。

約伯的悔改(42:6)

3. 約伯在早些時候曾經承認過他與神相比的渺小(40:4),但那還不足以恢復與神的相交,因為約伯在驕傲(自以為義)和悖逆(向神反叛)方面犯了罪。當人有了罪時,悔改永遠是必須的。約伯說:

「因此我收回[自己的話],並厭惡[自己],

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悔改)。」(42:6)

當約伯說「我厭惡自己」時,意思是他厭惡自己竟然指控神和責備神,他願把這一切都收回和除掉。另外,約伯在對神的心態上也有「180度大轉彎」,因為他「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悔改),就是有了謙卑和痛悔的心。

約伯所作的是:

1) 承認他在攻擊神和試圖證明自己無罪時所犯的罪。

2) 放棄他在神面前永遠正確(為義)的「權利」。

神是正確的,約伯是錯誤的;不論神是否向約伯解釋了他受苦的原因,更不論約伯是否理解了神的解釋。問題到此為止,句號完!於是,約伯與神的相交就被恢復了,此後,神有四次稱約伯為「我的僕人」。

責備約伯的朋友們(42:7-8)

4. 但是神還沒有說完──他還要處理約伯的三個朋友們的罪,而且要試煉約伯的悔改是否是真實的。約伯的那三個朋友們可能大吃一驚,因為神對他們「發怒」,「因為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42:7)。

這三個朋友在哪裡出錯了呢?

a) 他們試圖限制神如何行使他的主權,從教條上聲稱神祇用苦難作為刑罰。他們這樣作的時候,就是把神放進了一個邊角清晰的神學匣子裡,為的是證明他們自己的信仰正確。注意,這些人還得責備耶穌,因為他的受苦也是不配得的和不公正的。

b) 他們不公正地批評和怪罪了一個無辜的人,而沒有安慰他。

c) 他們自稱認識神,但是錯誤地替神講話。

甚至連約伯都預言了神將會如此評價和責備他們(13:7-11)。

5. 這留下了一個難以回答的問題──約伯怎麼可能「說得是」?(42:7)。有以下幾個可能:

a) 約伯的真心悔改使得神完全赦免了約伯犯的驕傲和傲慢的罪。

b) 約伯「頑固地」拒絕了詛咒神。

c) 約伯堅定地持守他的信靠,就是神一定會在某時某刻、以某種方式證明和宣佈神和約伯雙方都是清白無罪的(見雅5:11)。

d) 約伯一直在高舉神,讚美他的智慧、崇高和榮耀,儘管他在批評神的公正和公平性。

6. 《約伯記》餘下的部分是一段令人驚異地表現了神的仁慈、恩典、憐憫和赦免的經文。神真的賞賜義人。但是,為了使以利法、比勒達和瑣法三個人(注意沒有提以利戶)免受神的忿怒,約伯必須要作一個在神面前代表他們的祭司(中介,中間人),通過為他們禱告;他們自己也得要獻一個「血祭」(燔祭)(見來9:22)。

7. 對那三個「有智慧的輔導員(安慰者)」來說,這是多麼令人羞辱的事啊。他們本來要告訴約伯他在神面前有多麼錯,反而,現在他們需要倚靠(在所有可能的人裡面)約伯,來代表他們在神面前禱告,作中介,為了求得神赦免他們!(42:8)。他們還算不錯的一點就是:他們決定順服神,於是神就恢復了與約伯和他們三人的相交(團契)。

約伯的恢復(42:10:17)

8. 請小心地注意:「約伯為他的朋友們祈禱,耶和華就使約伯從苦境轉回。」表明約伯真正悔改和完全被神赦免的標誌就是他願意為他的朋友們禱告(也就意味著原諒他們),也為除去自己過去對他們表達過的苦毒和判斷的心而禱告。然後,神就能「得到自由」去運用他的仁慈和恩典,來恢復「神賜給他的(約伯的財富)」(42:10)。

9. 一個大型的慶祝活動被舉行,約伯的親戚朋友們都帶著禮物來看望他,「又論到耶和華降給他的一切災禍,都為他的悲傷安慰他」(42:11)。注意約伯已經願意接受一個事實,就是神允許了降給他災禍。

10. 記住,神對約伯不欠分文(不該著他任何東西),也沒有責任必須為他作任何事(見弗2:8-9),但是神出於自己的仁慈和恩典,白白地恢復了約伯的財富。「這樣,耶和華後來賜福給約伯比先前更多。」(42:12)

約伯在以下幾個方面被賜福:

a) 他的家畜數目比以前加倍(42:12)

b) 他又生了10個孩子,其中有三個非常美麗的女兒,都在約伯的心裡有特殊的地位(42:14-15)

c) 約伯在被恢復之後又活了140年,得見自己的兒孫四代同堂。如果按著猶太人的傳統,約伯在70歲的時候受難,那麼他後面的生命也多活了雙倍的年數,一共活了210歲!(42:16)

d) 顯然約伯的健康也被恢復了,這樣他「年紀老邁,日子滿足而死」(42:17)。

從《約伯記》中學到的功課:

(見林前10:11;羅15:4;雅5:11)

請仔細思想這個難解的「不該得的苦難」的問題──我們從《約伯記》裡學到了什麼。

1) 神在萬事萬物之上是主權的。

2) 無論神讓我們在生活中經歷什麼境況,神都是配得敬拜的。

3) 神在信徒的生命中使用苦難,為的是榮耀神自己,並且讓信徒在屬靈上長大成人。苦難與困境與成功和得勝都是生活的一部分。

4) 神永遠不會丟棄義人,他必要在他的時候,以他的方式獎賞他們。

5) 神一定會刑罰惡人,他必要在他的時候,以他的方式懲罰他們。

6) 神永遠是正確的;而且,他在行使公義時絕對不會是專橫和隨意地。

7) 神是全能、全知和全智的──人不是。

8) 神不欠任何人任何東西;神不能被放在神學匣子裡;神永遠按公義、仁慈、憐憫和恩典行事。

9) 我們可以永遠信靠神會按照他的本性行事,為了他的榮耀和我們的好處。

10) 神配得,也盼得,從他的「聖徒」那裡來的全心全意的信靠(信心),而不是批評和責怪。

11) 神對他與人的交往和處置,並不總是,也沒有責任必須給出解釋,即使是在「不該得的苦難」的問題上。

12) 與神爭辯、責怪神、向神發怨言或批評神都是罪。

13) 罪總會造出一個與人與神之間的隔離(對不信的人是關係,對信主的人是相交),只有通過人的真正悔改才能被跨越和除去。

14) 無人可以通過自己的行為或表現贏得神的讚許和接受,但是神總是預備好以豐富的仁慈和恩典來恢復一個悔改的聖徒。

15) 受苦的聖徒必須把他自己和他的苦難都服在神的主權之下,憑信心而行,而不是憑感覺而行。為神的緣故而受苦是一項榮譽和特權。

確確實實地,「義人必因信得生(義人要靠信而活)」(哈2:4;加3:11)

或許,聖經中的一節經文,彼前4:19,已最好地總結出了《約伯記》的核心思想:

「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的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

阿們!阿們!

指導研經題

約伯記42:1-17

1. 預備在42:1-6做了什麼他在40:3-5沒有做的事?

2. 約伯承認了關於神的什麼?

3. 約伯說「我厭惡自己」(42:6)的時候是什麼意思?

4. 約伯的朋友們從哪些方面出了錯?

5. 儘管約伯犯了罪,從何角度而講約伯是對的?

6. 神是否有責任在約伯悔改後必須恢復約伯的財富?為什麼?

7. 約伯怎樣證明自己是真正悔改的?

8. 撒旦對神的挑戰從何意義上說是被打敗了?

9. 你相信本書的「金句」(關鍵經文)是哪一句?

10. 你是否能用一句話總結出《約伯記》的信息?

11. 《約伯記》中的哪一項真理或原則對你個人有最大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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