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
經文:約伯記32:1-37:24
主題:以利戶的四次講論
[神的令人敬畏的偉大]
重點:在苦難中的正確態度
大綱:
二. 詩歌 (3:1-42:6)
5. 以利戶的加入(32-37章)
1) 以利戶的第一篇講論(32-33)
2) 以利戶的第二篇講論(34)
3) 以利戶的第三篇講論(35)
4) 以利戶的第四篇講論(36-37)
介紹:
顯然,約伯與他的三個朋友們的辯論已經完了。這三位輔導員(安慰者)並沒有可以提供的解答,而約伯的自我辯護也足夠堵住他們的嘴。似乎是唯一能夠開口說話的只有神自己了。不過,在神開口(38-41章)之前,有另一位輔導員被介紹給我們,他是一個年輕和有勇氣的人,叫以利戶。他一直在保持沉默,但也一直在聆聽和觀察辯論的進展。現在他覺得他不能不開口說話了(32-37章),這樣,他就給神把各事蓋棺論定提供了鋪墊。
以利戶(「他是我的神」)給本書提供了幾項重要的貢獻:
1) 他既批評約伯朋友們的觀點,也批評約伯自己的觀點。
2) 他的神學洞察力給神在後面的講論開了路。
3) 他批評三位輔導員沒有能提供合格的輔導。
4) 他正確地批評了約伯自以為義和對神傲慢。
5) 他指出一個事實,就是神允許義人受苦,不過都是為了良善的目的──為了教導,訓練和糾正,不過總是以救贖和恢復為目標(見33:19-22,29-33)。
6) 他得出結論說:當人處在約伯的情況下時,正確的回應應該是:順服神的主權,既不抱怨,也不指責神。
7) 他爭辯說:神總是正確的。
也請大家注意,在42:7中,以利戶沒有被神責備。雖然他的觀點在某些方面仍然是不完全的,但是他離真理最近。約伯也並沒有回答以利戶!
觀察與註釋:
以利戶的第一次講論(第32-33章)
[強調神並不是真的沉默]
為何以利戶一定要講話(32:1-22)
1. 以利法、比勒達和瑣法「因約伯自以為義,就不再回答他」(32:1)。只要約伯繼續保持那種姿態,就再也沒有什麼話可說了。
2. 以利戶對雙方都很生氣(「發怒」):
a) 對約伯是「因約伯自以為義,不以神為義」(32:2)。
b) 對那三位「輔導員」,「因為他們想不出回答的話來,仍以約伯為有罪」(32:3)。
3. 有趣的是,以利戶比另三位年輕。他等候他們,而不先說話,是出於對三人的年齡和智慧的尊重(32:4-7)。可是,儘管有了這許多的年紀和見識,他們還是不能為約伯提供真正的答案(32:9)。
4. 以利戶在32:8中說出了一句非常重要的聲明,就是人如何能得到真正的洞察和智慧:神的靈必須光照人, 人才可能明白神的道理(見林前2:6-16)。
5. 以利戶指責這三人無能回答約伯,並起誓自己在回應時不用他們的言語(32:11-14)。事實上,以利戶是「像沒有出氣之縫的盛酒的新皮袋就要破裂那樣要說話」(32:15-20),而且他保證:不奉承任何人或偏向任何人。
以利戶對約伯講話(第33章)
[指責約伯對神作出無理的假設,而且不能看見神允許受苦的目的]
6. 以利戶首先決定對約伯講話(33:1-3),並向約伯指出:他也僅僅是一個人(33:4-7)。又請注意:這裡強烈地支持神的特別的創造,否認宏觀進化論(33:4-7)。
7. 下面,以利戶準確地重述了約伯的觀點,就是:他是無罪的和正確的,而神一定是出錯了(33:8-12)。
8. 然後,以利戶責罵了約伯抱怨神沒有對他完全解釋神的事(33:13),而且還假設神是沉默的(33:14),因為約伯聽不見神的話。
9. 人不能只因人聽不見神的話就假設神沒有說話(33:14)。以利戶建議約伯考慮神向人講話的幾種不同方式:
a) 神用夢和異象向人講話(33:15-18)。
b) 神通過苦難向人講話(33:19-22)。
c) 神通過天使向人講話(33:23-28)。
d) 神向人講話(包括通過苦難),總是為了使人被「光照耀」,恢復人,和救贖人,使之不至滅亡(33:29-30)。以利戶督促約伯「不要做聲,我便將智慧教給你」(33:31-33)。
神在允許受苦時總是有目的的,有時與懲罰罪毫無關係。
以利戶的第二次講論(第34章)
[強調神是永遠不會出錯的,而神在與人交往時總是公義的、公正的和正直的]
10. 以利戶鼓勵那四個人要留心聽他講話(34:1-4,10),然後他首先複述了約伯的觀點,就是神攻擊了一位無辜的人(34:4-5)。
11. 以利戶斬釘截鐵地講出以下觀點:
a) 神一定不會做錯事(34:10)
b) 神永遠是公正的(34:11-12)(中文版註:「公正」或「公義」在和合本裡常被譯為「公平」)
c) 神是主權的(34:13-15)
d) 人無權指責神不公正(不公義、不公平)(34:16-20)
12. 不僅如此,而且神是無所不知的;他也總是按著他的完備的知識而行事(34:21-30)。
13. 再進一步,以利戶聲稱:神的正義(公義)的標準與人所使用的是不同的(34:31-33)。約伯不明白神(34:34-35),而且就像惡人一樣,犯了「悖逆」的罪(34:36-37)。
以利戶的第三次講論(第35章)
[強調神在他所行的一切事中的主權]
14. 以利戶首先引用了約伯的聲稱,就是:因為神是這樣地對待他,所以作義人比作罪人並不多什麼好處(35:1-3)。以利戶提醒約伯:人犯罪不能使神添加什麼,人的義行也不能使神減少什麼(35:4-8)。神與人相比是那樣地高,以致無論一個人作什麼(無論是好是壞)都不能影響神自己。
15. 另外,神不會因為約伯犯了自以為是的罪,就必須得回答他(35:9-16,尤其是12節)。神不會被人逼得回答約伯──是約伯必須要等待神(35:14)。神是主權的,約伯不是。神會行動的,但只在他所選擇的時候,和以他所選擇的方式。
以利戶的第四次講論(第36-37章)
[強調神在與人和其它造物相比時的偉大]
16. 雖然以利戶的口氣聽起來有點自大狂(36:4),但是他為神爭辯,從永恆的角度看是有功的,並且是為了今天對我們的教導。他把完全的義單單歸給神(36:2-3)。
17. 以利戶為神的義爭辯,首先通過表明神是行公義的──獎賞義人和刑罰惡人(36:5-16)。以利戶預設了神是正確的,無論我們是否看見他行公義的根據。人對於什麼事情正在發生,瞭解是有限的,或者說好聽一點,是有局限性的。不論我們只看見什麼或感覺到什麼,神都是可以被信靠的,因為神是神(36:5)。
18. 以利戶接下來就警告約伯:他現在很接近那些被自己判斷為惡人的水平了(36:17),並且督促他不要因為自己受的苦難的嚴重程度(「贖價大」,36:18)而影響自己對神的看法。「你要謹慎」,以利戶警告約伯,「你是在與神打交道,最好不要指責神做錯了事」(36:18-23)。
19. 然後,以利戶接著提醒約伯:他應該讚美和高舉神,因著神在創造萬物中所彰顯出來的偉大,特別是萬物顯出的複雜性、完美的平衡性和保守(36:26-37:12)。不光如此,神做萬事的最終原因都是他的慈愛與關懷!(37:13)
20. 以利戶進一步建議約伯從個人的關係的角度考慮神具有多麼令人敬畏的偉大屬性(37:14),而不要先急著向神挑戰(37:15-20)。神正在通過以利戶來準備好約伯去接受神自己的講話。
21. 最後,以利戶向約伯建議:既然看到了神的「可怕的威嚴」,還有神不可能違背自己的聖潔的本性,因此人的唯一正確的回應就是「敬畏他」(就是說:以尊重的心順服他的主權)。凡是「自以為心中有智慧的人」都不可能與神有正確的關係(37:21-24)。
的的確確,這位年輕人以利戶講出了比所有那些年長於他的人更多的智慧,而且他的答案離真理非常地近。他的講論中的弱點或許是他提到的「報應神學」,並認為是在今生完全實現(36:5-16),但是神在結尾時對以利戶沒有生氣。 不過,以利戶使我們和約伯充分準備好了在下面面對全能的神。隨著經文的展開,我們清楚地看到約伯僅僅以為自己想要神回答他!(等神真正開口時…)
指導研經題
約伯記32:1-37:24
1. 與約伯的另三個朋友相比,你怎樣描述以利戶的講論方式?
2. 以利戶對約伯的哪一點不滿?對他的三個朋友們呢?
3. 以利戶在智慧上與其它三個輔導員相比有哪一點超過他們(32-6-8)?
4. 人指責神做錯事或不做事,這樣做有沒有對的時候(見33:12)?
5. 約伯的責怪神等於是做了什麼(見34:37)?它領向什麼?
6. 神可不可能在任何時候做錯任何事?(見36:1-5)
7. 與其是埋怨神,約伯其實應該做什麼?(見36:17-26)
8. 以利戶在他的講論結束時給了約伯什麼具體建議?他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