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
經文:約伯記29:1-31:40
主題:約伯追憶往事
再次確認自己的無辜
重點:對罪敏感
大綱:
二. 詩歌 (3:1-42:6)
4. 約伯追憶往事(29-31章)
介紹:
這一段(第29-31章)代表約伯對他的朋友們的最後一次自我辯護(見31:40)。每一章都有不同的重點:
第29章──約伯重溫他的過去的榮耀;
第30章──約伯回想他的現今的悲慘;
第31章──約伯重申他的個人的敬虔。
在第29-30章裡,約伯開了一個個人的「憶苦會」,懷念「舊日的好時光」,哀歎現今的悲苦。在第31章裡,約伯向天發誓,重申自己在生活的所有方面都是完全的。
觀察與註釋:
約伯重溫他的過去的榮耀(第29章)
正確的關係和尊重(29:1-11)
1. 約伯首先渴望那些「過去的月份」,那時神是約伯的朋友和保護者(「如神保守我的日子」,29:2);那時他有兒女繞膝,興旺發達,快樂無比;那時他在世間被人尊重和敬仰(29:7-11)。
過去的成功的原因(29:12-17)
2. 下面,約伯列出了他過去成功的兩個主要原因:他幫助孤兒和寡婦(29:12-13);他對窮乏的人和困苦的人作公義的審判官(29:14-17)。在這裡,約伯駁斥了那些指責他用不正當的手段通過搾取別人獲取財富,和壓迫了窮乏人的觀點(見22:1-11)。
歡欣於自己的未來(29:18-20)
3. 象常人一樣,約伯預設了他有光明的未來,而且他的喜樂和興旺將伴隨他到墳墓──「我必死在窩中」(29:18)。
被人當作為輔導員
4. 約伯回想起他過去曾是舉世無比的輔導員(咨詢者,安慰者)(「我說話之後,他們就不再說。」29:22)而且是一個「安慰傷心的人」的(29:25)。想到這裡,約伯的心裡無比傷痛。那位受人尊敬的輔導員如今成了被人拒絕的人!
約伯回想他的現今的悲慘(第30章)
「但如今」(30:1),標誌著從過去轉向現在,約伯懷著哀慟的心敘述現今的狀況。
尊敬卻變成了藐視(30:1-15)
5. 約伯從社會中最受尊敬的人變成了最不受尊敬的人。朋友們、夥伴們和受惠者都轉身反對他,就連社會中的「下流人」也譏笑他,妄圖加速他的滅亡。值得注意的是:在30:11節,約伯繼續責怪神,因為「(神)鬆開他們的繩索苦待我。」
多罰是約伯的命運(30:16-23)
6. 約伯身體上的痛苦使得他被社會所遺棄的痛苦更加倍難耐(30:16-18)。但就是這樣的痛苦也不如因神轉身不看約伯而引起他的失望和痛苦更強烈(30:19-23)。約伯把責任完完全全地放在神那裡(30:21-22)。
拒絕別人前來幫助(30:24-31)
7. 身體的傷痛(30:30)和社會的排斥更被他對神的幻滅所加劇(「我仰望得好處,災禍就臨到了」,30:26),再加上一個事實,就是無人來幫助他(30:28)。
一般如此:失望和幻滅會轉化為深度的壓抑、沮喪和消沉(「我心裡煩躁不安」,30:27,新國際版:「我往自己內心觀看,無法寧靜下來」)。注意約伯把多少注意力都放在自己身上。在約伯裡面再也找不到任何感恩的心。
約伯重申他的個人的敬虔(第31章)
約伯現在斬釘截鐵、指天發誓地為自己在思想和行為兩方面都是為義的名聲來辯護。他聲稱他在一切的方面都忠於神的標準。請注意他使用了多少次「如果(若)」(31:5,7,9,13,16,19,20,21,24,25,26,28)。
沒有在性的慾望的方面犯罪(31:1-4)
8. 約伯聰明地在關於性的慾望方面「與(自己的)眼睛立了約」(31:1,又見太5:27-28;林後10:5;雅1:14-16),強調他在神面前是清潔的(31:4)。不過雖然約伯是在宣稱自己無罪,但他還是無力地重申了那個「普遍原理」,就是災禍只落在「作孽的」人身上。
沒有在個人誠實的方面犯罪(31:5-8)
9. 約伯在神面前斷言:他從來沒有在與人相交時欺騙過人,也沒有試圖通過佔他人的便宜來獲得個人利益。
沒有在性的行為的方面犯罪(31:9-12)
10. 約伯沒有犯過通姦的罪。如果他犯過,那麼就有足夠的理由造成他現在的苦難。
沒有在僱員關係的方面犯罪(31:13-15)
11. 很有趣的是,約伯在這裡包括了一個宣稱,就是他在處理與僕人的關係時沒有犯罪。他們也是神的造物,作為僱主,他必須向神交帳。
沒有在拒絕助人的方面犯罪(31:16-23)
12. 約伯理解在這些經文背後的概念(雅1:27;約壹3:17;太25:34-40)。
「或獨自吃我一點食物,
孤兒沒有與我同吃」(31:17)
在神面前,約伯沒有為自己深藏錢糧。這方面的罪也會帶來神的審判。
沒有在貪財愛物的方面犯罪(31:24-28)
13. 黃金(物質財產)沒有成為約伯的神,他也不把信心和倚靠給予它們(31:24)。(中文版註:約伯還講到:他不向任何造物給予敬拜和信靠,見31:26-28)。若那樣作了,就是「背棄在上的神」(31:28)。又見提前6:6-10,17-19。
沒有在願人受惡的方面犯罪(31:29-30)
14. 約伯否認他曾「見恨我的遭報就歡喜」(31:29)。又見太5:44。
沒有在招待遠人的方面犯罪(31:31-32)
15. 約伯證實自己總是「開門迎接行路的人」(31:32),而且總要滿足客旅的需要(31:31)。
沒有在搶奪土地的方面犯罪(31:38-40)
16. 約伯在31:32-37總結他的發言,以合乎邏輯的方式結束他的自辯。在那後面,他又聲稱沒有在與人的交往中犯罪,或許是指那些他向他們買過田地或地裡的出產的人。(中文版註:31:38或許還包含他否認過狠地使用土地,就是不注意適時休耕)。
在列出了以上一系列他沒有犯過罪的思想和行為之後,約伯就在31:32-37給出了整體的聲明。
約伯的總結發言和要求(31:33-37)
17. 約伯在這裡起誓聲明自己的無罪,他沒有向人或神隱瞞任何的罪──「我若象亞當遮掩我的過犯,將罪孽藏在懷中」(31:33)。
18. 下面,約伯強烈地要求有一次聽證(31:35),並且明確地要求神回答他(31:35),因為約伯非常自信地願意歡迎一次在神面前為自己辯護的機會(31;36-37)。
「約伯的話說完了」(31:40c)
很清楚,約伯沒有犯任何罪導致他的苦難,但是也很清楚的是:在經歷他的苦難的過程中,約伯對神犯了罪。怎樣?用什麼方式?第32章第1節對此提供了最好的線索。第29-31章為本書的強有力的高潮結尾(第32-42章)提供了舞台和背景,但是要正確地理解後者,就必須先理解它發生的背景。你必須先清楚地知道事實,而不要自以為明白了結尾。
請在頭腦裡記住約伯的尷尬處境:
他不能活在過去;
他不能接受現在;
他不能預設未來。
你曾經活在這種狀況下麼?下一步該往哪裡去?
指導研經題
約伯記29:1-31:40
1. 你是否會認同約伯在第29章裡渴想「舊日的好時光」?是什麼促使他這樣作的?
2. 約伯在29:18-20中擅自設想未來,有什麼基礎嗎?
3. 考慮到約伯所處的現實情況和條件,他對自己現今悲慘狀況的描述是否準確?有何不對?
4. 是什麼使得約伯一遍又一遍地責備神是造成他的苦境的原因,就像30:20-31中那樣?
5. 你在生命中是否有某些犯罪的地方,在那方面約伯是得勝的?
6. 約伯是否有權要求神給他一個答案(見31:35-37)?神欠著約伯什麼嗎?
7. 約伯現在的罪是什麼?
8. 約伯對罪有多麼敏感?
9. 你對罪有多麼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