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
經文:約伯記18:1-21:34
主題:比勒達的第二次辨論/約伯的回答(第18-19章)
瑣法的第二次辨論/約伯的回答(第20-21章)
重點:地上受難──天上得勝
大綱:
二. 詩歌 (3:1-42:6)
2. 責備約伯(4:1-27:23)
2) 第二回合(第15-21章)
c. 比勒達的第二次辯論(18)
d. 約伯對比勒達的回答(19)
e. 瑣法的第二次辯論(20)
f. 約伯對瑣法的回答(21)
介紹:
隨著約伯的輔導者變得越來越確信:約伯有隱藏的罪,而且拒絕悔改時,他們就開始強調惡人的命運,暗示(如果不是幾乎明說)約伯不過是罪有應得。
觀察與註釋:
比勒達的第二次講論(第18章)
比勒達的第二次講論大約可以分為以下幾段:
批評約伯的「比汝聖潔」的態度(18:1-4)
1. 比勒達首先指責約伯愚蠢地不聽他的朋友們的話,而且也想知道約伯為什麼覺得自己這麼重要,以致似乎可以免於承受神的普世的報應規律(18:1-4)。
「惡人的命運」的確定性(18:5-21)
2. 然後比勒達給約伯列出了確切無疑地等待著他的可怕的命運(18:5-21)。注意比勒達的幾次聯繫到約伯,就好像用手指著他說:「看哪!」例如:
「他本身的肢體(新國際版:皮膚)要被吞吃。」(18:13)
「在本民中,必無子無孫。」(18:19)
比勒達甚至得出結論說:約伯不僅是罪有應得(見18:7-8),而且約伯根本不認識神,因為如果他認識的話,這一切就不會降臨到他頭上(18:21)。
約伯的回答(第19章)
約伯指責他的朋友們作毫無根據的個人攻擊(19:1-5)
3. 約伯非常生氣他的朋友們「不以為恥地攻擊我」(新國際版19:3)。事實上,他們並不知道所有的事實(19:4,新國際版:「如果我真有錯,這錯只有我在乎」)。
約伯指責神要承擔責任(19:6)
4. 在本書中最明顯的一句話裡約伯說:「就該知道是神傾覆我」(19:6)。我們在這一章裡看見,約伯從對神有最深的怨恨(19:6)轉變到最終把他的案子完全安歇信靠地交託於神的手裡(19:23-29)。
約伯指責神不作回答(19:7-12)
5. 約伯不光指責神因保持沉默,從而不行公義(19:7),而且神在忿怒中把約伯當成敵人來對待(19:11)。
約伯指責神把約伯的親戚和朋友都變成反對他的(19:13-22)
6. 約伯抱怨自己被親戚和朋友都拋棄的境地(19:13-14),包括被自己的妻子(19:17)。這一切他都歸罪於神(見19:13中的「他」)。約伯哀求他的朋友們不要象神那樣逼迫他(19:21-22)。
約伯堅定地聲稱神將在來世宣佈他無罪(19:23-29)
7. 約伯在19:23-24希望把他的話語(和清白)都保存下來,這一願望顯然得到了神的許可。而在19:25-27中,約伯表達了他的無條件的信心,就是神最終會使他們二者都平反昭雪。這幾句或許是舊約中最強烈地支持信徒最終身體復活的經句(又見但12:2;撒下12:23;來11:17-19)。
最後,約伯警告那些指責他的人們,他們或許會因譴責他而給自己帶來審判(19:28-29)。
瑣法的第二次講論(第20章)
瑣法的第二次講論或許是至今最直接地譴責的了,因為瑣法對約伯拒絕接受他們的輔導感到大為惱怒(20:2)。
瑣法的聲稱(20:1-11)
8. 瑣法無法再管住自己了(20:1-3),就信口開河地聲稱約伯拒絕接受普世成立的原則,就是災禍迅速地降臨在惡人身上(20:4-5),而且一切對惡人的記憶都將消失(20:6-11)。
瑣法的論點(20:12-19)
9. 瑣法期待約伯明白:惡人最為珍視的東西往往就是他們墜落的原因(20:12-18)。事實上,瑣法,為了找到具體的指責,很明顯地猜測約伯在他的財富中一定壓迫了窮人,而這就能解釋他所受的苦難(20:19)。
瑣法把他的聲稱應用於約伯(20:20-29)
10. 這樣,瑣法就為約伯的苦難找到了一個具體的原因,約伯被看成是一個「他的福樂(新國際版:富足)不能長久」的人(20:21)。一切富足的惡人(就像約伯那樣)的一切都將會被奪走,神自己將作到這一點(20:2)。
瑣法逼人太甚,約伯當然會反擊這一毫無根據的指責。壓迫窮人不是約伯受苦的原因──因為那原因不是任何罪!約伯的罪是發生在當他試圖理解他的苦難時,怪罪神,並且指責神是不公平的時候。
約伯對瑣法的回答(地21章)
約伯的要求(21:1-6)
11. 約伯要求他的朋友們認真仔細地聽他說話,而且心懷同情地看者他,這樣才能理解他的苦境,和認識到他們自己實在是大錯特錯了。
約伯的解法(21:7-16)
12. 約伯建議說,他的朋友們的論點(只有義人會昌盛,而且會永遠如此;只有惡人會衰敗,而且一定如此)與現實不符。約伯說:只要你往周圍看一看,就明白了:在今生,惡人有時會昌盛、得勢地超出你的想像──甚至包括那些譏諷神和貶低神的人(特別見21:7,9,13,14,15)。約伯是說:你不能通過觀察人的健康和物質財富,來確認一個人是義人還是惡人(見路12:13-21)。獎賞和刑罰是在來世才臨到,不是今生。
約伯的推理(21:17-26)
13. 所有的人都會死(21:26),包括義人和惡人,富人和窮人。只有神能知道他們的心(21:22)。你不能通過外表來絕對分辨。每個人都會得到他的公正的報應。唯獨神是人的審判官。
「神既審判那在高位的,
有誰能將知識教訓他呢?」(21:22)
約伯的總結(21:27-34)
14. 約伯注意到:他剛剛跟他的朋友們分享的觀點使他們的論點成為無效(21:34)。生活的現實是:惡人有時會順暢到死(21:30-33),這就證明那三位朋友們的觀點是錯誤的。雖然他們的觀點聽起來有道理,但是生活自己證明它們不對(21:27-29)。真理是:約伯通過觀察得出了正確的結論,而他的朋友們卻不肯承認他們觀點的無效,就像馬上就要開始的第三輪辯論所顯明的。
指導研經題
約伯記18:1-21:34
1. 你怎樣總結比勒達的第二次講論?(第18章)
2. 你能為約伯在19:6,11對神的指責辯護嗎?若能,如何?
3. 約伯怎麼能夠從對神和自己的朋友們大發怒氣(19:1-22),變到完全安歇信靠在神的最終的公義裡?(19:23-27)
4. 瑣法的神學和論點的真正根基是什麼?(20:4-5)
5. 瑣法對約伯的指責,就是:富足的約伯一定剝削壓迫了窮人,有沒有任何根據?
6. 約伯是怎樣來證明他的朋友們的關鍵論點是錯誤的?
7. 你同意誰的觀點──約伯的還是他的朋友們的?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