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課

約伯記

經文:約伯記15:1-17:16

主題:以利法的第二次辨論(第15章)

約伯的回答(第16-17章)

重點:不要責怪神

大綱:

二. 詩歌 (3:1-42:6)

2. 責備約伯(4:1-27:23)

2) 第二回合(第15-21章)

a. 以利法的第二次辯論(15)

b. 約伯對以利法的回答(16-17)

介紹:

第二論辯論現在開始了。辯論的口氣明顯變成對約伯的個人攻擊,因為約伯自稱無罪(對此他的朋友們不能相信),而且他竟敢向神大發抱怨。以利法強烈地,然而是無效地,試圖「擊倒」約伯,讓他悔改。

以利法的第二輪講論可以分為以下幾段:

對約伯個人的攻擊(15:1-6)

對約伯智慧的質疑(15:7-16)

對約伯提出的建議(15:17-31)

以利法做了任何一個好的輔導員都不應該做的事──他用了一種判斷人的態度對約伯進行個人攻擊。以利法幾乎是下定了決心,要強迫約伯同意他的觀點。

觀察與註釋:

對約伯個人的攻擊(15:1-6)

1. 首先以利法責罵約伯滿嘴跑風、胡言亂語(15:1-3),然後批評他對神發出不敬的言語(15:4)。至少從以利法的角度來看,約伯犯了責怪神的問題,而這就是罪。約伯「自己的口定你的罪」(15:5-6)。

對約伯智慧的質疑(15:7-16)

2. 約伯先前並沒有聲稱比他的老朋友們更有智慧──只是等同而已(見13:2)。然而以利法奇怪是否約伯能「聽見神的密旨,…將智慧獨自得盡?」(15:7-8)以利法提問說:從何時候起,約伯成了唯一的智慧庫呢?(15:9-10)

3. 不僅如此,以利法還特別地指責約伯向神揮動拳頭,而且不肯接受神的安慰是充足的(15:11-13)。

4. 以利法又回到早先的論點,就是:因為連天使們都不是完全潔淨的,所以一個人怎能像約伯所聲稱的那樣在神面前真正為義呢?(15:14-15)。至少約伯肯定不是!(15:16)

對約伯提出的建議(15:17-31)

5. 以利法基於個人經驗和對人類智慧的積累(15:17-19),試圖通過遍數落在作惡之人身上的恐怖(15:20-24和26-34)使約伯害怕,從而促使他悔改。其理由在15:25中說明──

「(因為)他伸手攻擊神,以驕傲攻擊全能者。」

這樣的人(象約伯那樣)被懲罰是應得的,他們在詭詐中勞力。以利法堅持自己觀點的正確性,這對約伯根本不是安慰。

約伯的答覆(第16、17章)

6. 不幸地是:約伯對以利法和他人的回答也是以類似的方式,指責他們都是「叫人愁煩的安慰者」(16:2)。約伯指控他的輔導者們對他的可憐的境況沒有給予足夠的同情。不過約伯也承認,如果他是站在他們的角度,他所做的很可能是同樣的事。當他們自己不是受難者時,說說漂亮話是容易的。約伯在16:4-5正確地指出了他的輔導者們的選擇──應使用言語使人堅固,而不是增加痛苦(16:1-5)。

向神發怒(16:6-17)

7. 約伯得出結論說:他或許應該發洩出來──特別是向神──他的忿怒、苦惱和失望的情緒。

注意:在約伯結束對神的指控時,他再一次聲稱自己是無辜的──

「我的手中,卻無強暴;

我的祈禱,也是清潔。」(16:17)

約伯再一次因落在自己身上的苦難譴責神。顯然,約伯的頭腦想像不出有其它的可能性。約伯無法看出撒旦是他的痛苦的直接的原因,也不知道他受苦不是因著他的罪,而是因著他的義!

8. 也請注意,約伯有多少次直接地指責神(16:7,8,9,11,12,13,14)。例如:

「(你)又抓住我」(16:8)

「主發怒撕裂我」(16:9)

「神把我交給不敬虔的人」(16:11)

「他的弓箭手四面圍繞我,

他破裂我的肺腑,並不留情,

把我的膽傾倒在地上。」(16:13)

約伯,像許多人一樣,也對神的品格沒有正確的理解。他懷疑神的良善,說明他並不真正親密地認識神,也就不能無言地信靠他。

呼求幫助/恢復名譽(16:18-22)

9. 約伯大聲呼求,尋求一位能在神的面前替他分說(作中保)的(16:18-22)。約伯再次陷入絕望。幸運的是,我們在天父的面前有一位中保──那位全神全人的主耶穌基督(見約壹2:1-2)。

絕望的呼求(17:1-16)

10. 約伯的「心靈消耗(新國際版:靈裡破碎)」(17:1),他懇求神插手恢復他的名譽,因為他現在知道沒有人能幫助他了(17:2-5)。

11. 約伯哀歎他現在的處境(17:6-7,11-16),因為他已成為一個人們「吐唾沫在我臉上」的人(17:6)。不過約伯努力探尋深處,好像又抓住了一絲希望(17:8-9),甚至邀請指責他的人們再來給他一點輔導:

「至於你們眾人,可以再來辯論吧!

你們中間,我找不著一個智慧人。」(17:10)

或許約伯正在希望那超出他所能夠希望的──他的朋友們能再說一些話來支持他。

指導研經題

約伯記15:1-17:16

1. 以利法的第二個講論的方式有什麼不對?

2. 以利法在15:17-35用了什麼方法來試圖促使約伯悔改?

3. 你是否同意以利法在15:25對約伯的描述和評價?

4. 你個人是否認同約伯在16:1-5所說的他的難題?

5. 輔導者的正確的角色是什麼?

6. 約伯有理由在16:6-17向神發怒嗎?神是否是應該被責備的對象?

7. 約伯對神的忿怒說明了什麼?

8. 是什麼使約伯在17:9能約束住自己,沒有垮掉,並且甚至在17:10挑戰他的指責者?

 回到最前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