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
經文:約伯記11:1-14:22
主題:瑣法的第一次辨論(第11章)
約伯的回答(第12-14章)
重點:尋求神的智慧──而非人的
大綱:
二. 詩歌 (3:1-42:6)
2. 責備約伯(4:1-27:23)
1) 第一回合(4-14章)
e. 瑣法的第一次辯論(11)
f. 約伯對瑣法的回答(12-14)
介紹:
以利法是從經驗的角度來向約伯說話,而比勒達是從歷史和傳統的角度。瑣法比以上二人來得更直截了當,假設了約伯正在犯罪,於是從道德上譴責他。在瑣法的心裡沒有一絲一毫的憐憫。
瑣法的講論可以分為以下幾段:
訓斥約伯自稱無罪(11:1-6)
提醒約伯神的超越(11:7-12)
重新呼籲約伯懺悔(11:13-20)
觀察與註釋:
訓斥約伯自稱無罪(11:1-6)
1. 瑣法指責約伯在自我辯護時多嘴多舌、囉囉嗦嗦,為的是阻止別人說話。瑣法認為:約伯是在愚蠢地自視為無罪;如果神選擇開口說話,那麼約伯的「義」就會在神的全知的智慧面前消失得無影無蹤。
提醒約伯神的超越(11:7-12)
2. 瑣法責罵約伯自以為是地假設自己能夠接近和認識神(11:7-10)。瑣法還暗示約伯堅持自己的觀點是虛偽和愚蠢的(11:11-12)。
「他本知道虛妄的人。人的罪孽,他…無所不見」(11:11)
重新呼籲約伯懺悔(11:13-20)
3. 瑣法的建議很簡單──悔改!轉離你的罪惡!免得太遲了,你就會滅亡!(11:13-20)這種強暴的、直接針對個人的攻擊使得約伯實在受不了,他不能不加以回擊,下面三章(12-14章)都是。在第12章中約伯批評他的朋友們,保持自己是無罪的立場,為自己的智慧辯護,也高舉神的智慧。雖然第13章描述約伯大膽地宣佈他願意與神對質,為證明自己的無罪,然而到了第14章,約伯又重新陷入了一種無助的感覺,不光對整個生命,更尤其針對對他個人的苦境。
約伯再次為自己辯護(第12章)
4. 在12:1-6中,約伯頭一次用譏諷的口吻問他的朋友們是否是唯一的智慧庫,然後他哀歎自己成了人們的譏笑對象。約伯,那位「公義完全人」,狀況竟差於那些似乎日竟昌盛的惡人。約伯心裡的怨氣是有點針對神的(12:5-6)。
5. 此外約伯聲稱:萬物都作見證,看得出「這一切…是耶和華的手作成的」(12:9)。約伯似乎是向他的朋友們打回一巴掌,堅持說任何一個傻瓜都能看出這一切來。不過仍然咬在約伯心頭的還是那個「為什麼」──因為他本不應受到他所受到的這一切(12:7-12)。
6. 約伯在12:13-25(或許有點苦澀地)承認:神確實是在主權地掌管一切的,無人無物能阻擋他的目標。神不光掌權,而且他樂意做什麼就做什麼,不管那在人的眼裡是否有意義或能明白。約伯所說的關於神的事都是真的,但是當他暗示,說神行事隨心所欲、武斷專橫時,他就錯了。神總是有他的目的,而那些從來都是良善和公義的,不管我們是否知道或理解它們。約伯正確地轉離尋求人的智慧,而尋求神的。
約伯決定要與神對質(第13章)
7. 約伯得出結論──自己的智慧不比其他人少(13:1-2),並且集起勇氣來,表示願意與神對質
「我真要對全能者說話,我願與神理論」(13:3)
8. 約伯尖刻地攻擊他的朋友們自以為是地替神說話、譴責他。至少他還願意作他們所不願意作的──試圖在神面前為自己辯護,以證明自己的清白(13:3-12)。
9. 與他的朋友們不同的是,約伯決定值得冒死亡的危險,向神要求回答他為什麼受苦的願意。
「他必殺我,我雖無指望,然而我在他面前還要辯明我所行的。」(13:15,新國際版:「即使他殺我,我的指望仍在於他,然而我在他面前還要辯明我所行的」。和合本的譯法被放在小字。)
約伯大而化之地相信神會洗淨他的義名──「不虔誠的人不得到他的面前」(13:16)。約伯已經讓自己確信他已經完全準備好在神面前「陳明」他的「案子」。
10. 但是轉念一想,約伯又覺得自己的勇敢也許只是虛張聲勢。他把自己與神的對質定下來兩個條件(13:20)──
請把我心裡面的恐懼除掉(13:21)
請回答我要求回答的問題(13:22)
11. 約伯的真正問題是要求神揭示出他的具體的罪是什麼,因為他相信自己是清白的(13:23)。又一次,約伯抱怨神對他的不公平對待,這使他不能理解(13:24-28)。但是,約伯的膽量已經開始消失,在第14章裡,他與神爭辯的決心冰消雪融,變成了絕望。
約伯哀歎他的苦境(第14章)
12. 首先,約伯在14:1-6中表述了他的如飛逝去的生命是何等虛妄無益,而且哀歎神的主權的手把他圈起來,限定邊界(14:5;又見詩139:16)。不要再理我(碰我),這是約伯從心裡發出來的呼求。
13. 然後,約伯注意到:人只有一個機會過一次有意義的生命,就連一棵樹都或許有多於一次的生活的機會。約伯不是在說沒有「來生(永生)」,而是說我們只有一次機會來活在地上的生活。沒有其它可能再活一次。
14. 下面,在14:13-17中,約伯渴望死去,認為那也好過他現在的境況,因為神不願揭示出約伯的罪是什麼(即約伯為什麼受苦)(14:16-17)。
15. 最後,在14:18-22中,約伯怪罪神造成他的境況和無助──
「你…滅絕人的指望,你攻擊人常常得勝,使他去世」(14:19b-20,新國際版:「你…滅絕人的指望,你一下把人打垮,讓人離世。」)
到這裡,第一輪的辯論和回答就結束了。約伯的三個朋友們堅定地持守「報應神學」,就是說,神總是(在身體上/物質上)獎賞義人的順服,而且總是在今生(在身體上/物質上)懲罰惡人。於是所有的苦難都與犯罪有直接的因果關係。至終從長遠來看,這基本上是對的。但是在短期內,神常常讓許多不順的事降臨到義人身上,為完成神的屬靈的目的。而且,獎賞和懲罰歸根結底是屬靈本質的。通過整個第一輪的辯論,以利法、比勒達和瑣法三人都假設約伯一定犯了罪,而約伯則堅決地為自己的清白辯護;雖然他也採用了「報應神學」的觀點,認為神因為他順服了神就理應獎賞他。約伯的結論是:神一定出了錯。約伯極力證明自己的清白;他的三個朋友極力證明他們的神學是正確的,好把神限定在一個可以管理的匣子裡;而神在這時保持了沉默。第二輪辯論是在第15-21章。
在第二輪辯論開始之際,請堅決記住《約伯記》的主要目的是展示神在主權中的恩典是唯一能提供與神建立正確關係的基礎,而人對神的恩典的正確反應是信心和無條件的信靠,無論神是賜予還是收回在物質上/身體上的祝福。順服神的主權是關鍵。
指導研經題
約伯記11:1-14:22
1. 瑣法說的話方式的特點是什麼?他與以利法和比勒達有什麼區別?
2. 瑣法在11:13-15到底試圖想讓約伯做些什麼?
3. 約伯是否有理由反駁他的朋友們?
4. 在什麼意義上約伯已經成了他的朋友們的笑料?
5. 你是否同意約伯在12:13-25中對神的描寫?
6. 是什麼給了約伯「勇氣」去與神對質?
7. 是什麼使約伯的「勇氣」消失?
8. 約伯在第14章對生命的描寫是否準確?是什麼使他感到如此絕望?
9. 你是否可以總結出約伯的朋友們的講論,還有約伯的回答的總的意思?
10. 你至此學到了關於神的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