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导重点: 第十八课

经文: 耶利米书32:1-33:26

金句: “我是耶和华,是凡有血气的神,岂有我难成的事吗?”(32:27)

主题: 确立新约(第32章)

确定国家的复兴(第33章)

焦点: 对神的信心

主旨: 顺服的动机是建立在神的稳固的品格上,而不是建立在对自己有利的环境上。

反思: 神呼召耶利米作出顺服的行动(买一块地),这个行动从人的角度来看是荒谬的,此观点是取决于时局环境。神要求耶利米把他的信心放在神的身上,不论是否可以当时理解。在这个过程中,神用耶利米的顺服了证实他对以色列民的应许。

一. 时局环境大呼反对耶利米买地

“看哪!敌人已经来到,筑垒要攻取这城,城也因刀剑、饥荒、瘟疫,交在攻城的迦勒底人手中。你所说的话就要成就了,你也看见了。

“主耶和华啊,你对我说:要用银子为自己买那块地,又请见证人。其实这城已交在迦勒底人的手中了。”(32:24-25)

注意: 神已经给耶利米送了话,要他买他的亲戚在亚拿突的那块地(见32:25)。神祇字未提对买地不合理的灾难性环境。在和平时期买这块地是不需要信心的。

二. 神的品格召唤耶利米顺服

1. 神的伟大

“主耶和华啊,你曾用大能和伸出来的膀臂创造天地,在你没有难成的事。”(32:17)

“至大全能的神,万军之耶和华是你的名,谋事有大略,行事有大能。”(32:18,19)

2. 神的良善

“你施慈爱与千万人”(32:18)

3. 神以往的信实

“用神迹奇事和大能的手,并伸出来的臂膀与大可畏的事,领你的百姓以色列出了埃及。

“将这地赐给他们,就是你向他们列祖起誓应许赐给他们流奶与蜜之地。”(32:21-22)

4. 神的公义

“为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结果报应他。”(32:19)

注意:耶利米足够清楚地认识神,所以能够单单地因信靠神的品格而行,作神眼里看为正确的事。

三. 对神的话的证实,应当能说服耶利米

“我叔叔的儿子哈拿篾,果然照耶和华的话,来到护卫兵的院内,对我说: ‘我在便雅悯境内,亚拿突的那块地,求你买来,因你买来是合乎承受之理,是你当赎的,你为自己买来吧!’我耶利米就知道这是耶和华的话。”(32:8)

注意: 依从神的话去行是神所希望的

“我便买了亚拿突的那块地”(32:9)

结论:在耶利米看来是令人可笑的顺服的行动,实际上是神以图画的方式再一次坚定他的应许。

“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 ‘将来在这地必有人再买房屋、田地和葡萄园。’”(32:15)

“在便雅悯地,…人必用银子买田地,在契上画押,将契封缄,请出见证人”(32:44) 

当神的话是清楚明白的时候,我们应该对神有足够的信心,而简单地去行出来,不论在我们目前的环境中这个行动是否看来有道理。要想全身心地信靠神,你必须先完全地认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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