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重點: 第二十一課

經文: 耶利米書39:1-42:22

金句: 於是他們對耶利米說: 「我們若不照耶和華你的神差遣你來說的一切話行,願耶和華在我們中間在真實誠信的見證。

「我們現在請你到耶和華我們的神面前,他說的無論是好是歹,我們都必聽從;我們聽從耶和華我們神的話,就可以得福。」(42:5-6)

主題: 預言耶路撒冷的陷落

先知在巴勒斯坦的事工

焦點: 真誠地尋求神的旨意

主旨: 我們需要請求神告訴我們他的旨意,使我們可以順服,不論那是什麼,而不是證實我們已經決定去作的。

反思: 我們許多人已經自己決定相信神會如何使用我們去完成大使命,例如:捐獻,或教導,或禱告,或每星期作一次見證,等等。但我們是不是真正地對神的旨意持開放接受的態度?當我們說

「神送我任何地方,我都去」

「神要我怎樣參與,我就怎樣去參與」

的時候,我們是否真心實意說話算數?還是我們僅僅是說說而已?

也許我們就像猶大的余民在耶路撒冷毀滅後尋求指引時一樣,只是求神證實我們已經決定的什麼是神對我們完成大使命的旨意?

我們是否和以賽亞一樣地說: 「我在這裡,請差遣我」?抑或是「差遣我或使用我,如果這

使我高興。

對我有利。

對我不太困難。

使我付出的代價不大。

不會使他人誤解我或棄絕我。

與我自我感覺的神對我的旨意不衝突。

你看,猶大的余民因為恐懼巴比倫的報復,已經認定埃及是安全的地方(見41:17-18)。於是,當他們來找耶利米尋求指引(換句話說,就是尋求神的旨意)的時候:

「對先知耶利米說: 『求你准我們在你面前祈求,為我們這剩下的人禱告耶和華你的神。我們本來眾多,現在剩下的極少,這是你親眼所見的』

『願耶和華你的神指示我們所當走的路,所當作的事。』」(42:2-3)         他們真正尋求的是證實他們已經自己認定的神的旨意,就是說,去埃及。當他們發誓「無論是好是歹,我們都必聽從」時,他們並沒有真心地意味著他們必持守諾言,因為他們預先假定了神會同意他們的行動。有條件的順服,根本就不是順服──這樣的順服不需要信心或信靠神。

百姓僅僅是自己「愚弄」了自己。

「你們行詭詐自害,因為你們請我到耶和華你們的神那裡,說: 『求你為我們禱告耶和華我們的神,照耶和華我們的神一切所說的告訴我們,我們就必遵行。』

「我今日將這話告訴你們,耶和華你們的神為你們的事,差遣我到你們那裡說的,你們卻一樣沒有聽從。」(42:20-21)

神對執行大使命(太28:18-20)的命令是清楚的──要通過「去,給他們施洗和教訓他們遵守我所吩咐你們的」

「使萬民(所有的民族、群體)作我的門徒」

捐獻和禱告是神在世界上的事工的基礎,但不能代替聖經的要求,就是親自參與:

(1) 帶來他們──宣道(傳福音)

和/或

(2) 建立他們──教導(講聖經)

請求神向你顯明你是否真正向神對你事工的旨意敞開,或你是否已經「欺哄」了你自己,為你自己認定了你現在所作的就是神的旨意──它也許真是,但也可能不是!如果你沒有親自參與宣道或教導,那麼,你就確實沒有真正地積極參與完成教會的使命。

求神清楚地告訴你他對你個人事工的旨意,而不是證實你已經認定是他的旨意的。

不要象猶大一樣犯罪,僅僅是假裝向神的旨意開放。

事實上,神也許會證實你現在所參與的事工是他的旨意,但神也許會向你展示全新的、有生氣的和令人激動的服事方向,來完成神對全世界的計劃──認識基督並使人認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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