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耶利米書36:1-38:28
金句: 「你再取一卷,將猶大王約雅敬所燒第一卷上的一切話寫在其上。」(36:28)
主題: 迫害耶利米(焚燒書卷,囚禁先知)
焦點: 神的話語的客觀真理
主旨: 拒絕神的信息,或迫害他的信使,不能使神的話語中的真理消失或停止。
反思: 神的話語是恆常的、不可改變的和永遠的真理,無論我們是否相信,是否拒絕,或是否忽視。我們對神的話語或神的信使所作的一切,都不能影響神話語的客觀性和真理性,或使其計劃不能得以實現。神的話被燒掉了,神的先知被毆打了,並被關進了監獄,但這沒有改變任何事實:神的預言和他的刑罰都仍然成為了現實。
「有人聲說: 『你喊叫吧!』有一個說: 『我喊叫什麼呢?』說: 『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他的美容,都像野地的花。』
「草必枯乾,花必凋殘,因為耶和華的氣吹在其上。百姓誠然是草。
「草必枯乾,花必凋殘,惟有我們神的話,永遠立定。」(賽40:6-8)
「我口所出的話,也必如此,決不徒然返回,卻要成就我所喜悅的,在我發它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賽55:11)(也見詩19和詩119)
一. 燒得掉寫好的神的話,毀不掉其真理
「猶底念了三四篇,〔王〕就用文士的刀將書卷割破,扔在火盆中,直到全卷在火中燒盡了。
「王和聽見這一切話的臣僕都不懼怕,也不撕裂衣服。」(36:23-24)
注意: 面對神的真理會給人帶來巨大的定罪感(見36:16),約雅敬王試圖以燒掉書卷來除掉其影響(36:23-24)。
但神的話卻絲毫未損,只是再寫一遍而已(36:28,32)。神的預言仍然有效。毀掉紙上神的話語,不能止住神的話語的效力(見37:2)。
二. 毆打和關押傳送神的話的先知不能銷毀其真理。
「首領惱怒耶利米,就打了他,將他囚在文士約拿單的房屋中;因為他們以這房屋當作監牢。」
「耶利米來到獄中,進入牢房,在那裡囚了多日。」(37:15,16)
「西底家王打發人提出他來,在自己的宮內私下問他說: 『從耶和華有什麼話臨到沒有?』 耶利米說: 『有!』 又說: 『你必交在巴比倫王手中。』」(37:17)
注意: 猶大對耶利米所作的一切都不能逆轉因她背逆神通過先知所傳講的話語的後果。耶利米是在神的保護之下(見36:26;37:6,10;38:16;也見1:17-19)。但就是殺了耶利米,神話語的真理也不受影響。對先知的迫害只使他講話更大膽(37:17;見徒4:29)。
結論: 如果我們不認為神的話語是客觀的真理,我們就像猶大一樣是自欺的(見37:9)!我們對寫下神話語的白紙黑字,或對那些用嘴傳講它的人所作的,都不能改變其真理。不論我們接受這真理,或拒絕它,或忽略它,該發生的依然都會發生。為什麼不按照耶利米建議西底家王的話去行呢?
「求你聽從我對你所說耶和華的話,這樣,你必得好處。」(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