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耶利米書34:1-35:19
金句: 「利甲的兒子約拿達的子孫,能遵守先人所吩咐他們的命,這百姓卻沒有聽從我。」(35:15)
主題: 猶大的前後不一(第34章)
利甲族人的一貫順服(第35章)
焦點: 神看重言行一致,而不是假裝的順服
主旨: 神看重他的兒女的言行一致、前後如一的順服,而不是為了影響神的假裝的順服。
反思: 猶大有很長的時間沒有聽從神的話了,就是神關於每七年要釋放希伯來(猶太人)奴僕的話。現在,當巴比倫大舉圍困時,他們決定遵從這條誡律,期望能以此說服神來幫助他們。但當巴比倫暫時地解除了圍困(34:21;37:5),去應付來自埃及的威脅時,百姓放棄了他們的順服,又召回了他們的奴僕。為此神譴責了他們。他們順服的動機從開始就是錯誤的。
一. 譴責猶大不一致的順服
1. 以前悖逆的模型
「你的一個希伯來弟兄,若賣給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你們各人就要任他自由出去。只是你們列祖不聽從我,也不側耳而聽。」(34:14)
注意: 由於過去不斷悖逆的案例,猶大的回心轉意是完全值得懷疑的。
2. 目前假裝的順服是為了贏得神的支持
「所有立約的首領和眾民,就任他的僕人、婢女自由出去,誰也不再交他們作奴僕。大家都順從,將他們釋放了。
「後來卻又反悔,叫所任去自由的僕人婢女回來,勉強他們仍為奴婢。」(34:10-11)
「如今你們回轉,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各人向鄰舍宣告自由,並且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在我面前立約。
「你們卻又反悔,褻瀆我的名,各人叫所任去隨意自由的僕人婢女回來,勉強他們仍為奴婢。」(34:15-16)
注意: 當猶大覺得持守神的誡命不再於己有利時(例如:巴比倫人暫時的解除圍困〔37:5-10〕),就不再持守神的誡命,這種行為是神所厭惡的。猶大的背信棄義證明了她順服的動機是錯誤的,是一個自私的動機,希望能從神那裡賺便宜(見太21:28-32)。神不會為假裝的順服所動。
3. 神的懲罰
「所以耶和華如此說:你們沒有聽從我,各人向弟兄鄰舍宣告自由。看哪!我向你們宣告一樣自由,就是使你們自由於刀劍饑荒瘟疫之下,並且使你們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這是耶和華說的。」(34:17)
注意: 神不得不因猶大習慣性的犯罪而懲罰她。這樣作證明了神是公義的。
二. 稱讚利甲族人的一貫順服
1. 以前順服的模型
「凡我們先祖利甲的兒子約拿達所吩咐我們的話,我們都聽從了。我們和我們的妻子兒女,一生的年日都不喝酒。
「也不蓋房居住,也沒有葡萄園。田地,和種子。
「但住帳棚,聽從我們先祖約拿達的話,照他所吩咐我們的去行。」(35:8-10)
注意:歷史上,利甲族人真正持守了他們的誓約。
2. 目前順服的模型
「於是我在利甲族人面前設擺盛滿酒的碗和杯,對他們說: 『請你們喝酒!』
「他們卻說: 『我們不喝酒,因為我們先祖利甲的兒子約拿達曾吩咐我們說: 「你們與你們的子孫,永不可喝酒。」』」(35:5-6)
注意: 甚至神的先知在聖殿中向他們敬酒,他們也持守他們的誓約。
3. 神的讚揚
「耶利米對利甲族的人說: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因你們聽從你們先祖約拿達的吩咐,謹守他的一切誡命,照他所吩咐你們的去行。
「『所以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利甲的兒子約拿達必永不缺人侍立在我面前』」(35:18-19)
注意: 這裡講的道理是:神榮耀那些榮耀神的人。
結論: 神總是看重那些一致順服的人,卻不喜悅那假裝順服,試圖影響神,而達到個人目的的人。
猶大順服的動機是錯誤的,當環境改變時,她的行為證明了這一點。
神不喜悅、也不獎勵帶有錯誤動機的順服。
我們需要小心地衡量我們順服神的動機(見撒上16:7;詩40:6-8;林前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