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重點: 第十七課

經文: 耶利米書31:1-40

金句: 「耶和華說: 『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和華說: 『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 「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 『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31:31-34)

主題: 新的契約

焦點: 恢復與神的個人關係

主旨: 信徒與神的關係是建立在從這新約中湧流出來的特定的屬靈祝福的基礎之上。

反思:雖然新約的某些方面主要應用於以色列(地土、國民的復興等等),將在未來的千禧年中得到應驗;它的屬靈方面是基督徒與神之間的關係所建立的基礎。新約的這一方面是亞伯拉罕之約中屬靈應許的表達。

耶利米強調了新約的三個屬靈方面:

一. 饒恕罪孽

「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31:34)

注意: 是因著基督的流血獻祭,使神對罪的饒恕成為可行。(太26:27-28;路22:20;來8:6,9:5,10:19-22;弗1:7;西1:14;等等)

神對罪的赦免是藉著個人信心接受(耶31:30;約翰福音1:12-13),其結果是淨化(結36:25;多3:5-7),和聖靈的永久內住(結36:26-27;林前6:19-20)。

二. 與神相交

「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31:33)

「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31:34)

注意:與神的親密的、個人的相交團契現在成為可能(見約17:3;啟21:3)。

三. 跟神同行

「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31:33)

注意: 以色列和猶大將和通常的格局不一樣,不再總是離棄神,不遵守律法,她將接受一顆新心,是向著神,自願跟隨神的心。所有的信徒也是這樣(見結36:26-27;林後3:1-3)。一顆由神的靈為源加能的新心將使信主的人樂意而且能夠在順服中與神同行。

結論: 新約的屬靈祝福屬於所有渴望使自己與神疏遠的關係恢復正常的人。基督的流血獻祭和通過個人信心的接受將使新約的益處生效。除非一個人作了意志上的決定接受基督,這些益處將不會湧流在他的生命中,而是──

「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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