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耶利米書11:1-13:27
金句: 耶和華說: 「我要使他們彼此相碰,就是父與子彼此相碰;我必不可憐,不顧惜,以致滅絕他們。」(13:14)
「古實人豈能改變皮膚呢?豹豈能改變斑點呢?若能,你們這習慣行惡的,便能行善了。」(13:23)
主題: 耶利米第四、第五篇講論
焦點: 太遲了
主旨: 不斷的行惡將關閉神饒恕的心,使他開始降災。
使神忍無可忍而引來對罪的懲罰是有可能的。
一. 使神關閉他的心的原因──當罪是:
1. 自願的
「他們轉去傚法他們的先祖,不肯聽我的話,犯罪作孽,又隨從別神事奉它。以色列和猶大家背了我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11:10)
注意:明知故犯比疏忽冒犯要承受更大的懲罰。
2. 邪惡
「猶大啊,你神的數目,與你城的數目相等;你為那可恥的巴力所築燒香的壇,也與耶路撒冷的街道的數目相等。」(11:13)
「我所親愛的,既行許多淫亂,聖肉也離了你,你在我殿中作什麼呢?你作惡就喜樂。」(新國際版:你既有許多惡行,我所親愛的,你在我的殿中還有什麼權利?獻祭之肉能使你免於災難,可以使你歡喜快樂嗎?)(11:15)
「所以我要揭起你的衣襟,蒙在你臉上,顯出你的醜陋。你那些可憎惡之事,就是在田野的山上行姦淫,發嘶聲,作淫亂的事,我都看見了。耶路撒冷啊,你有禍了!你不肯潔淨,還要到幾時呢?」(13:26-27)
注意:這些褻瀆神的惡行將不可能不被注意,或不被懲罰。
3. 無止地犯罪
「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隨從自己頑梗的噁心去行。所以我使這約一切[詛咒]的話,臨到他們身上,這約是我吩咐他們去行的,他們卻不去行了。」(11:8)
注意:頑梗地堅持犯罪,就注定了神的審判。
二. 不斷犯罪的結果是關閉了神饒恕的心──
1. 在神的事奉中毫無價值
「這惡民,不肯聽我的話,按自己頑梗的心而行,隨從別神,事奉敬拜,他們也必像這根腰帶,變為無用。
耶和華說: 「腰帶怎樣緊貼人腰,照樣,我也使以色列全家和腰帶全家緊貼我,好叫他們屬我為子民,使我得名聲,得頌讚,得榮耀。他們卻不肯聽。」(13:11)
注意:你是否還對神有可用之處,是否能使神「得名聲,得頌讚,得榮耀」(13:11)?抑或是被罪朽壞了,神將把你從服事中扔掉?
2. 神的忿怒將傾瀉除去罪
「耶和華說:我必照樣敗壞猶大的驕傲,和耶路撒冷的大驕傲。「(13:9)
耶和華說: 「我要使他們彼此相碰,就是父與子彼此相碰;我必不可憐,不顧惜,以致滅絕他們。」(13:14)
注意:因為神聖潔的位格,神必須懲罰不斷的犯罪──他的忿怒不是向人而發,而是向罪傾瀉。
記住──審判和賜福的話一樣,都證明了神信守他的話!
結論: 「耶和華你們的神未使黑暗來到,你們的腳,未在昏暗山上絆跌之先,當將榮耀歸給他。」(13:16a,b)
不要沉溺在罪中,使你不能改變你的道路,就如「豹不能改變它的斑點」(13:23)。使神忍無可忍而懲罰罪時,他「必不應允他們的哀求」(11:14)。
真心聽從耶利米的警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