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
經文: 耶利米書30:1-24
主題: 應許未來的復興
重點: 永遠的希望之泉
大綱:
拾伍. 應許未來的復興(30:1-33:26)
一. 對民族的復興大致的描述(30:1-24)
1. 應許復興(1-3)
2. 人身解救的復興(4-11)
3. 屬靈醫治的復興(12-17)
4. 民族的新生(18-22)
5. 懲罰以色列的敵人(23-24)
介紹
審判宣告之後,實際來臨之前,神通過耶利米給了猶大(和以色列)盼望,應許他們將來回到家園,從物質上和屬靈上都得復興。從這個角度來說,是指著未來的千禧年國度講的。儘管耶利米不能看到從流放中回歸與實際應驗這些預言之間巨大的時間鴻溝。這個應許和安慰的預言在耶利米書30-33章有詳細的描述。
觀察和註釋:
應許復興(30:1-3)
1. 耶利米根據神的指示,在「一卷書裡」寫下了神給他的話,神希望他對罪的審判和他未來復興的應許,對流放中和回歸後的猶太人既是定罪,又是對他們的安慰。
注意,神對猶大和以色列無條件的應許。
耶和華說: 「日子將到,我要使我的百姓以色列和猶大被擄的人歸回(新國際版:我要復興我子民以色列和猶大的財富);我也要使他們回到我所賜給他們列祖之地,他們就得這地為業。這是耶和華說的。」(30:3)
這裡基本上從兩方面強調了復興──神將:
「復興我子民的財富」
「把他們帶回列祖之地」
亞伯拉罕之約中有關土地的方面總是無條件的,卻從沒有完全地實現過。
這個令人難以置信的預言,給猶太人在面對將臨的審判的悲哀中帶來了一線希望。「日子將到」是看著遙遠的未來的末世的心情。注意,在第三節的「復興財富」可以翻譯為「使被擄的歸回」。對近期的被擄或長遠的財富,這兩個意思都可以是對的。
但在神可以作那些之前,必須有一段懲罰罪孽的時間,這就是耶利米在下一段所論到的。
人身解救的復興(30:4-11)
2. 這裡有幾節經文表面上是應用在將臨的的巴比倫人的擄掠審判,而「雅各遭難的日子」是強烈的指著未來的七年大災難講的,是在基督再臨地上之前(但9:27;太24:15-22;啟4-19章)。
「哀哉!那日為大,無日可比,這是雅各遭難的時候,但他必被救出來。」(30:7)
痛苦是如此強烈,就像男人在生產孩兒!
「必被救出來」也許是啟示錄第7章和第14章144,000被印的猶太人,或者是倖存的余民。
3. 不論是指什麼人,神應許最後從以色列的脖子上折斷軛(30:8)和實現大衛之約(撒下7:10-16)。在千禧年國度(30:9),大衛以他復活的形體,或是基督,將座在王位上治理國家。
神也保證百姓的身體將回到應許之地(30:10),將毀滅曾佔據以色列的敵人(見創12:3)。
另一方面,以色列將被懲罰(責罰),而不是毀滅。神管教(責罰/訓練)他的兒女,處罰他們,但總是為了拯救和挽回的目的。
「因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也要將所趕散你到的那些國,滅絕淨盡,卻不將你滅絕淨盡,倒要從寬懲治你,萬不能不罰你」這是耶和華說的。(30:11)
屬靈醫治的復興(30:12-17)
4. 由於猶大的罪孽是如此的嚴重和深刻,神必須懲罰她的罪。
耶和華如此說: 「你的損傷無法醫治,你的傷痕極其重大。無人為你分訴,使你的傷痕得以纏裹,你沒有醫治的良藥。」(30:12-13)
猶大的「罪孽甚大」,她的罪惡「眾多」(30:14)。對罪的懲罰必須在祝福之前。
儘管神將懲治以色列,他將恢復她的屬靈的健康(30:17a),懲罰那些折磨過她的。
民族的新生(30:18-22)
5. 這裡對以色列和猶大在歸回家園後的描述,清楚地指出這是末世時的景象。幾個具體的要點:
· 繁榮(30:18)
· 重建耶路撒冷(30:18)
· 歡喜快樂和感恩回復(30:19)
· 重建社會的誠實(正直、純全)(30:20)
· 確立大衛的王權(30:21)
· 與神的關係恢復(30:22)
顯然,那將是一個榮耀的時期,是一個將來才會實現的時代。第31、33章將提供有關千禧年國度更詳細的描述。
懲罰以色列的敵人(30:23-24)
6. 這裡是盼望的最後的一部分──神應許要完全地懲罰猶大的敵人。從這個角度看,啟19:11-21是必須發生在千禧年開始之前。
讀到第31章,是有關復興和新關係的揭示,是神通過新契約所帶來的。
指導研經題
耶利米書30:1-24
1. 為什麼神在耶利米書的這個關頭許給猶大盼望?
2. 時至今日,對以色列土地的應許已經實現了嗎?
3. 神在30:3中的應許是有條件的,還是無條件的?
4. 你認為「猶大遭難的時候」是什麼意思?
5. 神對猶大的管教是懲罰性的,還是救贖性的?
6. 為什麼猶大必須在她可以被祝福之前,先被審判?
7. 神是如何以應許懲罰猶大的敵人來安慰她的?
8. 耶利米是否意識到在他的預言和其最終應驗之間,有著巨大的時間鴻溝?如果沒有,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