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
經文:耶利米書16:1-17:27
主題:先知的第七篇講論
[ 不可娶妻,不要哀哭,不可宴樂 ]
重點: 我們信靠誰?
大綱:
捌.先知的第七篇講論(16:1-17:27)
[ 不可娶妻,不要哀哭,不可宴樂 ]
一.耶利米被禁止娶妻、哀哭、或宴樂(16:1-9)
1.不要娶妻(1-4)
2.不要哀哭(5-7)
3.不要宴樂(8-9)
二.列舉猶大的罪行(16:10-17-27)
1.列舉猶大的罪行(16:10-12)
2.應許猶大必被擄(16:13)
3.以將來的復興為安慰(16:14-15)
4.描述即將到來的被擄(16:16-18)
5.給耶利米平安的確據(16:19-21)
6.猶大已經是惡貫滿盈(17:1-4)
7.對比義人和不義的人(17:5-11)
8.耶利米力量源源不絕的來源(17:12-18)
9.不斷地違反安息日(17:19-27)
介紹
神再一次指示耶利米為百姓活出一個實際教導,就是不要娶妻,不要哀哭,不要宴樂。所有這些形象地表達出猶大面臨毀滅。接在這個實際教導後面,列舉了猶大的罪孽:拜偶像、叛逆和不遵守安息日。也對比了信靠神和信靠肉體的不同。
觀察和註釋:
先知的第七篇講論(16:1-17:27)
耶利米被禁止娶妻、哀哭、或宴樂(16:1-9)
1. 乍一看到這段經文,感覺到神對耶利米的要求既不公平又不合理。但一個神的先知必須準備好為神的計劃,而不是自己的目的,為神所用。這個實際教導的價值對猶大來說,應該是實質性的。
結婚和生養兒女是從耶和華來的特許權利(見詩127篇)。但是,當面對將臨的審判,那些有兒女的會希望他們不曾生出兒女(16:2-4)。
耶利米也被告知不要為任何死人哀哭,或安慰朋友與親人,作為記號,說明神已將「他的平安、慈愛和憐憫,從百姓中奪去了」(16:4)。當神降下猶大因她慣於犯罪而應得的審判時,她不應該希望從神那裡得到安慰。死亡和哀傷是如此的廣泛,以致所有的人都會遭受痛苦,沒有人會為需要哀哭的其他人哀哭(16:5-7)。
最後,神告訴耶利米不要參加任何快樂的活動,作為記號,說明神將「止息猶大歡喜和快樂的聲音」(16:8-9)。為什麼百姓沒有留意這些嚴厲的生動的警告,真是不可思議。只有他們頑梗的心給我們了一個答案(見17:1,9)。
列舉猶大的罪行(16:10-17-27)
把罪分類羅列(16:10-12)
2.預知百姓會膽怯地問及是為什麼罪神降這個災給他們,神指示耶利米如何回答百姓(16:10)
再一次,神具體地列舉了猶大的罪
「離棄我」(背道)
「隨從別神」(拜偶像/道德敗壞)
「不遵守我的律法」(不順服)
「頑梗,自私反叛」(獨立)
「拒絕聽從神」(硬心)(16:11-12)
注意,猶大這代人在犯罪的路上是跟從他們列祖的腳步。
應許猶大必被擄(16:13)
3.神的懲罰是「將你們[猶大]從這地趕出,直趕到你們和你們的列祖素不認識的地[巴比倫]。」神的兒女將被趕出「應許之地」,到那他們被迫「必晝夜事奉別神」地方,到那神「不施恩」的地方(16:13)。
以將來的復興為安慰(16:14-15)
4.但在面對宣告的審判時,神也應許將來回到這塊「應許之地」。此應許的一個近期應用是指七十年巴比倫流亡後的回歸,是已成為現實的部分完成的預言(見以斯拉書和尼希米記);遠期應用則是在千禧年國度中完全實現的預言(見耶31-34章)。以後人們記憶中將不再是出埃及,而是從流亡中回到家園。因為神將信守他對亞伯拉罕的應許(見創12:1-3;15:18-21;17:7-8)。
描述即將到來的被擄(16:16-18)
5.在神能與人和好之前,他必定先報應,其中包括懲罰和復興。
當巴比倫人來時,就會像奉派遣的「漁夫」和「獵人」一樣,不會漏掉一個人。神不會忽略任何罪孽,被偶像污穢了的地必要「加倍地報應」。
給耶利米平安的確據(16:19-21)
6.面對所有這些壞消息,耶利米仰望神,他描寫:神是「我的──
力量
保障
在苦難之日的避難所」(16:19)
神是應得頌讚的,因為他揭示了偶像的無用,惟有他是可以配得敬拜和頌讚的。注意,神的懲罰也是教育猶大和所有的國家──
「我要使他們知道,就是這一次使他們知道我的手,和我的能力。他們就知道我的名是耶和華了。」(16:21)
猶大已經是惡貫滿盈(17:1-4)
第十七章繼續列出猶大的罪孽。但在重新回到主題(17:19-27)之前,耶利米插入了一些默想和有關的議論。
7.猶大的罪孽是如此的敗壞和深刻,就如被「鐵筆和金剛石」(17:1)永久地銘刻在百姓的心上,神所看到的每處都是不可磨滅的罪孽的痕跡。因此,神降下將臨的災難是應該的。
對比義人和不義的人(17:5-11)
8.耶利米書17:5-11表達的是詩篇第一篇的主題,是一個信靠人的惡人與一個信靠神的義人的對比。用祝福/詛咒的主旨表達犯罪或順服的後果。
9.雖然「外表」,如行為和言語,可以印證人的真正品格;但只有內心的態度才是區分一個人是義人還是惡人的決定性因素。但只有神能看透人心(17:9-11)。參考經文:撒上16:7;詩139:23-24;林前4:3-5;可7:20-23;路6:45;來4:12-13。
耶利米力量源源不絕的來源(17:12-18)
10.現在,耶利米讚美神是以色列的唯一希望,但大多數人都離棄了「耶和華,這活水的泉源」(17:13)。
11.有趣的是,猶大的許多人開始折磨耶利米,奚落他說:
「耶和華的話在那裡呢?
叫這話應驗吧!」(17:15)
但耶利米是真正的「牧者」,他要保護和餵養他的羊群,絕不會急於要災難降臨(17:16)。他確確實實呼求神向迫害他的人報仇。
不斷地違反安息日(17:19-27)
12.在這段經文中,耶利米所開列的猶大的最後一個罪是:猶大不斷地違反安息日。耶利米把焦點集中在商業利潤第一的追求是如何褻瀆了安息日,侵犯了聖日。特別是希伯來人拒絕持守安息年,讓土地休息(見未25:1-22),所以,神祇得強迫執行安息年,在巴比倫人擄去猶大的期間,讓地休息七十年。(見代下36:20-21;未26:33-35,43)
需要記住的其他與安息有關的方面:
(1)安息的概念是在律法之前就存有的(創2:1-3)。
(2)安息的遵守是摩西之約的記號,就如割禮是亞伯拉罕之約的記號(出20:8;31:12-18)。
(3)不守安息是決定被巴比倫人擄掠和多少年的主要因素。
(4)耶穌從沒有廢除安息的概念,只是法利賽人錯誤地解釋和實行了安息日。(例如:可2:23-38)
(5)早期的基督徒把遵守安息的概念變更到星期日(禮拜日),每週的第一天,為記念基督的復活(徒20:7;林前16:2)。
(6)安息概念的設立是為了留出特殊的一天,來敬拜神,休息一天,從一周的日常活動中(例如,工作)休止下來。這天應與其它的日子不一樣,在這一天的行為要反映出它聖潔的本質。敬拜、讀經、團契、掰餅,等等,都是那天的基本要素。
(7)今天的基督徒在星期日當如何慶祝安息的概念,是是基於我們在基督裡的自由,憑著每個人在神面前的良心(見西5:1,13)。儘管如此,這一天依然應該是神聖的和不同一般的。
應用題:你在星期日的活動和態度反映了聖日的精神嗎?即使參加教會的活動,我們是否也看輕了「禮拜日」呢?
指導研經題
耶利米書16:1-17:27
1.你是如何看待神對耶利米的限制的?你會如何回應呢?
2.為什麼神給百姓將來復興的希望呢?(見16:14-15)
3.猶大是如何褻瀆應許之地的?(16£o18)
4.神的審判是不是純粹為了懲罰?(見16:21)
5.17:1中的意思是什麼?它對猶大所屬靈狀況有什麼描述?
6.什麼是祝福和詛咒的的決定性因素?(17:5-8)
7.你對經文17:9-10的第一反應是什麼呢?今天的教會真的相信那說法嗎?見路6:45;可7:20-23。
8.違反安息的概念與被擄巴比倫有什麼關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