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 第三課

經文: 希伯來書3:1-19

主題: 不信的危險

重點: 認定耶穌

大綱:

五. 基督神性的至高性(1:1-4:13)

5. 關於摩西(3:1-6)

6. 關於人的「掙扎」和神的的「安息」(3:7-4:13)

〔第二個警告〕

介紹

耶穌的道成肉身和救贖工作彰顯了他超越人這一事實,接著,作者進入第3章,首先指出耶穌超越摩西,然後勸讀者單單仰望耶穌基督,把他作為生活中取悅神的唯一的方法。

觀察和註釋:

關於摩西(3:1-6)

摩西是猶太人最尊敬的人,因為人帶領猶太人從在埃及的捆鎖中出來,而且神「面對面」(出33:11)地同他談話,並通過他神賜給人類第一部約法(「摩西律法」)(見約1:17;5:45-47;7:19-23;9:28-30)。所以,對希伯來書的作者來說,把基督置於摩西之上是意義重大的。

1. 在與摩西作比較之前,3:1節先談到基督的身份。注意這裡是怎樣提到信徒的:

「聖潔的弟兄」

「同蒙天召」

這裡強調了神家中成員的特權,這裡的教導是:

「思想…耶穌」

即:把你的焦點放在耶穌上,而且只放在他身上,並停留在他身上,因為他是「使者,為大祭司」(3:1)。

2. 在上述的清晰的陳述之後,就開始了耶穌和摩西的比較。注意這個比較與「房屋」有關。儘管做了這樣的類比(3:3-4),這裡的意思不是一個建築物,而是把神的子民比作神的家(見彼前2:5)。

3:3-6節的比較可作如下的概括:

基督

摩西

·     神所設立的

神所設立的

·     忠心的

忠心的

·     房屋的建造者得更多的榮耀

只是神家中的一員

·     神家中的兒子

家中為僕人

·     預見的事實

證明將來必傳說的事(耶穌)

顯而易見,在神的兒子和僕人之間是無法真正地作分析比較的!注意這裡並不是貶低或責備摩西。與基督相比,所有的人,甚至摩西都是蒼白無意義的。第6節的下半部分是勸勉信徒將我們救恩明證的基督持守到底。這樣自然而然地轉入第二個警告(3:7-4:13)。

關於神的「安息」(3:7-19)

3. 現在就開始一個重要的部分(3:7-4:13),就是進入「神的安息」的概念。下一課在4:1-13節中會著重談論沒有進入神的安息的原因和解決辦法。這裡的主題是以引用詩篇95:7-11節開始,注意在3:7節,聖靈被描述成說話的強調啟示的,因而聖經無謬誤(見提後3:15-17)。

我們也不要忽略因罪而硬心的以色列人拒絕進入應許之地的例子(見林前10:11-12;羅15:4)。

4. 為了本課的學習,讓我們先來定義「安息」:當我們行在神的旨意中,我們止息所有個人的肉體裡的掙扎,因此得享神的同在、權柄、保障和供應的祝福,藉此達到信靠神與神同在的境界。這就是「安息」。有時,「安息」有其具體的方面(就像以色列進入應許之地的「安息」和將來的千禧年國度)。但是,「安息」最主要是指一種屬靈的境界或條件。有時它的一些副產品被具體地體現出來。「安息」是耶穌為所有信徒的今世和永生提供的,我們都會在永生中享受神的「安息」,但我們中有多少人現在就經歷到神的「安息」?!「安息」是為所有信徒預備而且可以隨意支取,但因為罪的緣故,沒有幾個人能夠完全地享有它。

5. 希伯來書的作者在這一部分重點談到以色列人的例子,他們在曠野中遊蕩,沒有進入神的「安息」,勸勉所有的信徒不要重蹈覆轍。

例子(3:7-11)

6. 首先談到以色列人因罪剛硬的心,他們因為十個報凶信的探子的報告(見民13-14章;詩95篇),就拒絕遵從神的旨意去佔領應許之地,他們說他們認識神,但在行動上顯出他們並不真正認識神或信靠神。

勸勉(3:12-15)

7. 給眾人的警告是不要因為「不信的噁心」(3:12)離棄永生神。從上下文來看,這是針對猶太信徒說的,他們有離棄在基督裡信心的道路而進入猶太教律法主義和禮儀主義的危險。

由於「罪的迷惑」(3:13),人心對神的道理剛硬起來。有兩種方法可以阻止這種情形發生:

每天從其他信徒那裡得到鼓勵(3:13)

持守基督,忍耐到底(3:14-15)

失敗的真正原因(3:16-19)

8. 罪使以色列沒有進入神的安息,由此錯過神的祝福,尤其是見證不信的人之背逆,即缺乏信心!

作者不僅高舉了基督神性的至高,也指出跟從任何人或任何事的災難。

指導研經題

希伯來書3:1-19

1. 為什麼作者提醒讀者「認定耶穌」是必要的?

2. 如果耶穌已經顯明超越天使之上,為什麼作者還要費筆墨比較摩西和耶穌?

3. 在哪一點上,摩西和耶穌之間的比較顯出他們的不同?

4. 為什麼作者在第7節插入另外緣故嚴厲的警告?

5. 以色列人在曠野的遭遇與今天的基督徒有何相似之處?

6. 在阻止其他信徒心裡剛硬這件事上,緣故信徒負有怎樣的責任?

7. 神的「安息」是什麼?為什麼以色列人沒有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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