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創世記15:1-21
金句: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15:6)
主題: 立定亞伯拉罕之約
重點: 神的應許
主旨: 神的應許就像神的位格完美無暇一樣,一定會實現。
神的應許是:
一. 明確的(不晦澀)
「耶和華又有話對他說: 『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出的,才成為你的後嗣。』」(15:4)
注: 關於亞伯蘭無後嗣之事神向他應許(見21:1-7的成就)。神的話萬無一失。
二. 具體的(細緻)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 『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侍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15:13)
「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15:16)
注: 神預示希伯來人在埃及受奴役四百年,並應許要將他們帶回(見書11:23)。
三. 肯定的(有保證)
「並且他們所要服侍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15:14)
注: 神應許審判希伯來人的壓迫者埃及人,於是照此行(見12:29-30,36)。
四. 確實的(藉著神自己的位格)
「耶和華又對他們說: 『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15:4)
「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 『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15:17,18)
注: 神自己發誓守約。
結語: 因為神是信實的,我們可以完全相信神的應許(帖前5:24;腓1:6;彼前1:3-5)。神在15:6中明確地宣告: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他得救了。我們若信神,也同樣得救!
「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也是求問我們將來算為義的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4:21-15)
無論神的應許如何,你都要信靠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