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創世記2:18-25
金句: 「耶和華神說: 『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2:18)
「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2:22)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2:24)
主題: 女人被造
重點: 神對婚姻的完美計劃
主旨: 神造女人給男人作配偶,為要使二人在連合盟約中作為伴侶合而為一。
一.女人被造
「耶和華神說: 『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2:18)
「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2:21-22上)
註:女人由男人而出,成為男人相輔相成的配偶──以使他完全,作他伴侶和幫助。男人是領導者,女人助他一臂之力。
二.婚姻實現
「領他到那人面前」(2:22下)
「因此」(2:24)
註:神促成第一個婚姻並親自主持了第一個結婚典禮。
三.婚姻的條件
1. 離開──走出各自家庭為要建立一個新的法定家庭。
2. 依戀──將兩個不完全的人通過婚約連合在一起,作一生的伴侶,排斥其它人。
3. 連合──成為一體,實現親密聯合及伴侶──是靈裡,情感和身體的交流。
註:若沒有這三個要素,婚約從聖經看來就不合理。
結論:若婚約雙方在相依為伴的立約中都能實現神授的職責,婚姻就蒙悅納、得以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