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課

創世記

經文: 創世記38:1-30

主題: 猶大和他瑪

重點: 神仁慈的選擇

大綱:

九. 雅各的後裔(37:1-50:26)

B. 猶大和他瑪的記載(38:1-30)

介紹

第38章是我們最不願在聖經中看到的章節之一,因為我們不喜歡看到人們道德敗壞,和神對猶大的兩個兒子的迅速和可怕的刑罰。但是,有幾個要點是不可忽視的。

第一, 猶大和約瑟形成了強烈的對比,尤其是在性道德方面。在敘述「正義」的約瑟之前寫一寫「不義」的猶大絕不是偶然的。從邏輯上講,而且若按雅各所願,應許之子的支派應該來自約瑟,因為他的品性更符合神的要求。但事實並非如此。神有神的選擇!彌賽亞實際上出自猶大-他瑪-法勒斯的那一支;法勒斯是猶大與兒媳之間相互欺騙和亂倫的結果(見太1:3)。

猶大甚至不是利亞的長子,更不是雅各心愛的拉結的「長子」(即約瑟)。神的智慧、仁慈和恩典使他能揀選他所願意揀選的。以人的觀點,最佳人選自然是約瑟,但神的意念和道路高過我們(賽55:8-9)。人的選擇是約瑟,而神的選擇是猶大。

第二,有關道德敗壞的事充斥全章,它們被準確地記錄下來,不加評論(除了對珥和俄南的刑罰外)。對這樣的事保持沉默在聖經裡不足為怪。我們知道:神沒有寬恕猶大和他瑪的淫行,但神還是藉著這些不完全的人實現了他的旨意。我們可以省察一下自己,就連大衛這樣體貼神的心意的人還犯了淫亂和殺人的罪,因此我們無權審判別人,因為所有被神使用的人都是不完全的!

第三,38章所描述的性行為在那個時代是很平常的事,但這並不說明這樣的事是正確的,只是解釋了事情是如何發生的。

我們寧願重寫這一章,但事實總是事實。神能使用象猶大、他瑪和像你我這樣的人,再次證明了他難以度量的仁慈和恩惠。

觀察與評論:

猶大和他瑪(38:1-30)

猶大之妻及三子(38:1-5)

1. 在38章所述事件的時候,猶大離開眾弟兄,去迦南人中尋妻。他得了一個妻子,名叫書亞,她很快地給他生了三個兒子:珥、俄南和示拉(38:1-5)。猶大娶迦南人為妻對嗎?當然不對。雖然去哈蘭的拉班處尋妻是不再可能的了,但他滿有可能從雅各的其他親族中娶到一個合適的妻子。在這裡看不出任何猶大曾經尋求神或雅各對此事的看法的跡象。

他瑪,俄南和珥(38:6-11)

2. 猶大為兒子珥娶妻他瑪。對她我們所知甚少,只知道她堅持要個兒子,以及敬虔的彌賽亞支派源於她(38:6)。

3. 迅速而且不加解釋地,神很快拿走了猶大的兩個兒子的生命:長子珥和次子俄南。珥「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38:7),俄南所作的,「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38:10)。

4. 俄南所做的「惡事」經文有記錄,珥的惡事就無從知曉了。既然神有意讓應許之子由他瑪而來,「惡事」可能是因為珥拒絕與他瑪發生任何肉體關係,但這只是猜測而已。

5. 根據猶太人的「為兄娶嫂」風俗,俄南有義務為早逝哥哥的寡婦留後,何況他的父親這樣吩咐他(38:8)。

6. 「俄南知道生子不歸自己」這句話可能說明他要保護自己的繼承權,因他是排在珥的後面,也可能他「遺精在地」表示對他瑪的不屑。我們很難知道其原由,但我們知道神不喜悅他的做法,於是也叫他死了(38:10)。

可能是神不允許俄南利用這個「為兄娶嫂」的律法既與嫂嫂相親,卻又不按其宗旨為哥哥留後(38:9)。

這裡還需要我們記住的是,俄南的所作所為不是我們說的那種「計劃生育」,而是要破壞神的旨意。我們不能用這段經文支持或反對「計劃生育」。聖經中沒有說明計劃生育的事,它屬於所謂的「灰色領域」,是要每對夫妻自己在神面前慎重選擇的事,要以禱告來尋求智慧的方法。

7. 此時,猶大擔心起第三個兒子示拉的前景,因示拉年紀小,於是,猶大打發他瑪回了娘家(38:11)。猶大在這裡是憑眼見而非信心而行(38:26)。不過,是否示拉會重蹈兄長們的覆轍,確實也未可知。

他瑪欺騙性賣淫(38:12-19)

8. 後來猶大的妻書亞死了,喪期過後,猶大又開始日常忙碌的生活了(38:12)。

9. 當他瑪意識到她很可能一生都要過無後的寡婦的生活,因為猶大無意將示拉給她時,就使出一計,要使猶大與她同寢並使她懷孕。他瑪下定決心要有個後代。

他瑪脫了寡婦裝,穿上一身妓女們通常穿的衣裳(蒙臉遮體),坐在亭拿路旁,猶大必經之地(38:13-15)。

10. 猶大顯然被她迷住,並沒有想到她是兒媳他瑪。他們講好了條件,以同寢交換一隻羊羔,他送她印、帶子和杖作當頭,於是他「與她同寢,她就從猶大懷了孕」(38:16-18)。然後他瑪恢復作寡婦的本色,她原不是一般的妓女。

猶大的迷惑(38:20-23)

11. 當猶大派人用羊羔換回當頭時,那人已找不到那「廟妓」。猶大怕因此受辱,就將這事放下了。廟妓本是迦南人的一種生活方式,顯然當時希伯來人也「心安理得」地參與。後來,在以色列也有廟妓。

事情敗露(38:24-25)

12. 三個月之後,猶大得知他瑪「作了妓女」,十分氣憤,要讓人把她「燒了」,不料發現:自己就是那姦夫!當他瑪向猶大交回那些當頭時,真相就大白了。

13. 值得讚許的是,猶大立即認了自己的罪,和他瑪的相對的「義」

「猶大承認說: 『她比我更有義,因為我沒有將她給我的兒子示拉。』從此,猶大不再與她同寢了。」(38:26)

猶大錯在沒有把示拉給他瑪作丈夫,也錯在與「妓女」發生婚外性關係。

彌賽亞支派延續下來(38:27-30)

14. 儘管這事不怎麼道德,神還是利用這些令人不舒服的事件保存「敬虔的支派」。關於猶大和他瑪的性格,我們不如神瞭解。他瑪是彌賽亞的家譜中所列出的四位女性中的一位(見太1:1-6──他瑪、喇合、路得和拔士巴)。神的揀選是基於恩典,不是人的優點。

15. 他瑪生了一對孿生子。即使在此,揀選在於神也是十分清楚。本來要先出來的(謝拉)沒有出來,另一個,就是被揀選的那個(法勒斯)反先出來了。這令人想起雅各和以掃的出生。

當我們更瞭解約瑟的經歷時,更會覺得令人不可思議:為什麼神將使用猶大,而不是約瑟,作彌賽亞支派──然而神就是神!(他有主權選擇,而且總不會錯)。

指導研經題 :

創世記38:1-30

1. 如何知道猶大是彌賽亞支派?神為何不選約瑟而選猶大?

2. 為何經文在此處記錄猶大和他瑪的骯髒的一幕?

3. 你認為珥和俄南犯了什麼「致死的罪」?

4. 根據上下文,是否可用38:9來支持或反對計劃生育?

5. 猶大娶迦南妻子「對(能算為義)」嗎?

6. 他瑪假裝成妓女「對(能算為義)」嗎?

7. 猶大在妻子死後與妓女發生性關係對嗎?

8. 二人相比,猶大和他瑪誰更為「義」?為什麼?

9. 神在此章有沒有饒恕這不道德的行為?

10. 創38章的基本意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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