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創世記20:1-21:34
主題: 亞伯拉罕和亞比米勒
以撒出生
以實瑪利被逐
重點: 神的信實
大綱:
五.閃的後裔(11:10-25:18)
K. 亞伯拉罕行騙(20:1-18)
L. 以撒出生(21:1-8)
M. 以實瑪利被逐(21:9-21)
N. 與亞比米勒立約(21:22-34)
介紹
這裡重心轉向了亞伯拉罕和應許之子。下面兩章展示並印證了神的信實。無論人的信心如何,神總是守約的。
觀察與評論:
亞伯拉罕欺騙亞比米勒(20:1-18)
1. 在12章,亞伯拉罕於25年前,曾在埃及為了保護自己謊稱撒拉為妹妹。現在他面對亞比米勒又重蹈覆轍。後來,以撒將對妻子重演此劇──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顯然如「法老」一樣,「亞比米勒」是一個王的稱號。他是居住在應許之地的南端「南地」一帶的非利士人的王。基拉耳和別是巴都在這一地區。
2. 亞伯拉罕向亞比米勒謊稱撒拉是自己妹子的動機可能是為了加強自己的政治地位(20:1-2),儘管在20:11中他申辯說是為了個人安全(20:11)。這時的亞伯拉罕很明顯是憑眼見而不是憑信心而行。
3. 頗有意思的是,儘管亞伯拉罕認為「這地方的人總不懼怕神」(20:11),神卻親自向亞比米勒說話,而亞比米勒也順服地接受!
4. 當神對亞比米勒說,因他取了已婚的女子(撒拉),必須要死時,他求神行他的公義(20:4),正如亞伯拉罕在為所多瑪和蛾摩拉代求時的情況一樣。
5. 神承認:亞伯拉罕和撒拉都說了謊,而亞比米勒則是一個「無辜的」受害者(雖然是婚外性關係仍是錯的)。儘管如此,神還是提醒亞比米勒:是神親自攔阻了他,使他不致玷污撒拉(20:5-6)。
神決意要使亞伯拉罕和撒拉的婚姻不受淫亂的沾染,不使「蒙恩的後裔」被玷污。
6. 因為神無條件地完成他所立的約,所以他對這位非利士王說:
「現在你把這人的妻子歸還他,因為他是先知,他要為你禱告,使你存活。你若不歸還他,你當知道,你和你所有的人,都必要死。」(20:7)
神的口氣似乎是錯在亞比米勒,而亞伯拉罕被看為義。
7. 亞比米勒立即毫無二話地順服了神的命令!但是他也為亞伯拉罕的緣故嚴厲地責備了他的欺騙行為(罪)。神藉著這個外邦的王斥責他的「先知」亞伯拉罕(20:8-9),這也是具有深遠意義的。
8. 亞伯拉罕的借口實在弱不禁風,因為到目前為止他應該知道了神沒有地域性,也會向其他人顯現(比如撒冷王麥基洗得)(20:10-12)。說撒拉確實是他妹子(同父異母的)是半個真理,仍然是個謊言(20:13)。
9. 注意亞比米勒慷慨地給予亞伯拉罕豐盛的禮物,隨他選地,並將撒拉歸還給他(20:14)。這都是為了給撒拉正名,也證明他沒有玷污她(20:14-16)。
10. 亞伯拉罕為亞比米勒的代求(就像為羅得的代求一樣)救了亞比米勒,使他免於神的詛咒(20:17-18)。神再次祝福了亞伯拉罕,即便他有不忠;不是因為亞伯拉罕值得(配得)受此待遇,而是因為神的恩典和他對自己應許的信實。
以撒出生(21:1-7)
11. 恐怕直到「耶和華照他所說的給撒拉成就」,使撒拉懷孕之後,亞伯拉罕和撒拉對應許之子的信心才真正堅固起來(21:1)。
12. 「到神所說的日子」,以撒出生了。亞伯拉罕和撒拉為孩子起名叫以撒(「他喜笑」)並在第八日行割禮;在此顯明瞭他們的信心。當時亞伯拉罕100歲,撒拉90歲。此時的笑是因著喜樂,因神成就了不可能之事(21:2-7),應許之子降生了。
以實瑪利被逐(21:9-21)
13. 敘述的重點現在由應許之子以撒轉向了血氣之子以實瑪利(見加4:21-31中保羅如何引證這一段)。
14. 就如夏甲輕看主母撒拉一樣,以實瑪利(如今已是14歲的少年人了)也戲笑以撒,於是撒拉讓亞伯拉罕把以實瑪利趕走(21:9-10)。亞伯拉罕並無此意,但神指示他如此行,因為「從以撒生的才能成為你的後裔」,以實瑪利不是因信心而生的誓約中的應許之子,而是一個因血氣而生的假冒者。儘管傷心難免,但憑血氣而生的必須離去(21:11-12;又見加5:16-25)。神向亞伯拉罕保證,將有一國從以實瑪利而生,「因為他是你所生的」(21:13)。
15. 於是亞伯拉罕順服了,他打發以實瑪利和夏甲離開,走入曠野,只預備了一點食物(21:14)。亞伯拉罕並不知道,等到以撒長成少年時,神也將要求他放開以撒,讓他「去!」(見22章)。
16. 神再一次出面救助夏甲和以實瑪利(21:15-19)。神對先前應許夏甲的話也是信實的(見16:8-10)。
神保佑以實瑪利,夏甲最終給以實瑪利娶了埃及女子(21:20-21)。以實瑪利的後裔將成為阿拉伯人,神在16:12中的預言將成為現實。
「他為人必象野驢。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眾弟兄的東邊(或:他必與他的弟兄不斷爭戰)。」(15:12)
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立約(21:22-34)
17. 亞比米勒是個聰明人,他可能知道創12:3神所說的「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於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很顯然,亞比米勒明白「凡亞伯拉罕所行的事,都有神的保佑。」(21:22)。
亞比米勒願與站在神的一邊的人為友,但他不完全信任亞伯拉罕,因為他曾欺騙了自己,於是他要亞伯拉罕起誓對他作完全人,亞伯拉罕照辦了(21:23-24)。
18. 亞比米勒的僕人曾背著他霸佔了亞伯拉罕的一口井,亞伯拉罕在此指明出來(21:25-26)。
19. 然後二人立了和平與合作的誓約(21:27)。儘管如此,亞伯拉罕希望進一步明確別是巴的井是他的。因此,他特別給了亞比米勒七隻「母羊羔」,作為他的這個聲明的證據。誓約立於別是巴(七井或誓約之井)。亞伯拉罕在非利士人之地(迦南的邊緣)寄居了「多日」。他也在別是巴宣告耶和華的名「El Olam」(永生神)(21:31-34)。
20. 儘管亞伯拉罕時常有欺騙的行為和信心上的失敗,我們還是可以看到為何他被稱為「神的朋友」:因為他不斷地敬拜神、並傳揚神的名。然而神對亞伯拉罕信心的最大試驗還沒有到來,那 將在第22章展現。
指導研經題
創世記20:1-21:34
1. 你如何解釋亞伯拉罕再次不認撒拉是妻子而以兄妹相稱?
2. 這段記述暴露了亞伯拉罕的什麼缺點?展現了神的什麼特點?
3. 把亞伯拉罕和亞比米勒二人相比,誰更是正直的完全人?
4. 在這一事件神起了什麼作用?神要保障什麼?
5. 為何在亞伯拉罕不忠之時,神依然是信實的?
6. 直到何時亞伯拉罕和撒拉才真信神會讓他們自己生孩子?
7. 神以恩慈對待夏甲和以實瑪利對你有何觸動?這奇怪嗎?
8. 亞伯拉罕和亞比米勒的誓約表明了什麼?(21: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