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
經文: 創世記5:1-6:12
主題: 洪水前人的屬靈景況
重點: 不敬虔時代中敬虔地生活
大綱:
三. 亞當的後裔(5:1-6:8)
A. 亞當的後代(5:1-32)
B. 人的屬靈光景(6:1-8)
四. 挪亞的後裔(6:9-11:9)
A. 挪亞不隨從世界(6:9-12)
介紹
這段新的(亞當的)「記」包括了從亞當(5:1)到挪亞(5:32)的家譜,收尾時有一段對洪水之前人類的罪惡光景的生動描述,因為那時神對人類的詛咒已有足夠的時間使後果淋漓盡致地表現出來。
觀察與評論:
從亞當到挪亞的家譜(5:1-32)
1. 這個家譜在開端再次地肯定一個事實,即人是被神照著他的「樣式」(形象)造的,神因此賜福人類(5:1-2)。然而,因著人的墮落,在人裡面的神的形象已被玷污和敗壞,所以當亞當傳給他兒子塞特「他的形象」時,神的形象已遭到污染,塞特已有了墮落的罪性(5:3)。
2. 注意這裡沒有提到該隱和亞伯,只有塞特代表「敬虔的後代」。該隱其「瀆神」的支派家譜在4:17-24中列舉了七代,這與十代蒙神賜福的後裔(5:3)形成了鮮明的對比。而且,亞當還生了其他子女(5:4)。
3. 「一代」一詞可以指一個人實際的父親,也可以是指祖先。「Begat(為父、生出)」並不一定是指親生的父親。因此,我們無從知道這個譜系表是完全的,還是代表性、選擇性的系列。如果這之間沒有空缺斷層,那麼從創造到洪水的時間應該是1650年多一點,而大洪水就是發生在主前2350年,根據烏雪(Ussher)主教推算的最保守的日期,創世應發生在主前4004年。然而,根據馬太和路加福音中耶穌的家譜具有節選性的特點,本書作者傾向於相信此處的家譜也是有節略的,創造的時間大約能向上推到主前10,000年到主前12,000年,不會再多。
4. 創世紀第5章列舉中的平均年齡是912歲,然而除以諾之外(5:22-24),每個人都被說是「就死了」(如5:5),這令人無可置疑地反映了咒詛的結果。實際上,這也許是這段家譜為何被包括在經文中的主要原因。
這一類長壽的年限逐漸縮短,亞伯拉罕(約在主前2000年)只活了175歲;詩篇(約在主前1000年)描繪說一生的平均年日不過七八十歲(詩90:10)。到了千禧年國度,人的壽限又增長到至少100歲(見賽65:20-23)。
如前所述,那時地球的環境由於有起保護作用的水天幕,可能有助於長壽(高氣壓,高氧氣含量,輻射少),與長壽(和多產)的生命一起來的是人類迅猛繁衍(見創1:28)。據莫裡斯(Herry Morris)博士估算,假定一家六口人、一代一百歲、平均壽命五百歲,那麼洪水前地球人口至少有二億三千五百萬,而且可能遠超過此數目。
5. 然而生命之長度不如生命之質量關鍵。以諾僅活了365歲,卻「與神同行」(5:22,24;也見詩90:10-12;弗5:14-17)。以諾沒有嘗到死味就被神「接去」(見來11:5;猶1:14,15),這給人一個盼望,即神應許一個戰勝咒詛之後果的辦法。「接去」與以利亞的升天是同一個詞(王下2:3,5)。
6. 這個家譜證實了幾件重要事情,對有些人它們看來毫無意義,但實際上它們卻是非常重要:
a. 這裡記錄了神保守他預定產生那位應許的後裔(基督)的一支(見創3:15)。
b. 神關於「生養眾多,遍滿全地」的命令得以實現。
c. 對罪的咒詛(死亡)已完全體現出來──成為現實。
d. 瑪土撒拉活了969歲,死於洪水當年(其名字的含義是「他死時即有審判」)。
7. 這個家譜也是一個轉折點,將讀者的注意力集中到挪亞──他在神的計劃中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挪亞意為「安息」,根據5:29,他的父親拉麥相信挪亞將是一個特別的人,能夠為人從咒詛的影響裡提供「安息」。他作到了這一點,因他遵照神的吩咐造了方舟。挪亞在500歲時生了閃、含、雅弗,使洪水後整個世界從他們得以延續(9:18-19)。
*中文版註:中國字「船」=「舟」+「八」+「口」,即一舟上有八口人,被稱為船。這支持挪亞、閃、含、雅弗和他們的妻子,共八口人在挪亞造的大船上。中國字「沿」=「水」+「八」+「口」,支持大洪水以後的人類是沿著那八口人傳下來的。*
洪水前人的屬靈景況(6:1-7)
8. 在創6:9開始新的「記」之前,這一段從神的角度評判了洪水前人的屬靈光景,情況不好。創6:5是神的結論:
「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思想的盡都是惡」(對照8:21洪水後的情形以及可7:20-21)。
而且,創6:11,12補充說世人「敗壞」(污穢和扭曲的)並「滿了強暴」。
9. 神對罪的醜惡、敗壞的後果感到傷心、痛苦,使得神決意要審判世界,除滅所有的生命。神「後悔」並不意味著改變初衷,而是因罪使他如此憂傷痛心,以致要作出審判的行動。唯有挪亞(和他的家庭)蒙神喜悅(「恩典」),被神存留(「拯救」)。而審判降臨前的日子還有120年(見6:3),使挪亞有充分的時間「傳講神的義」(彼後2:5),宣告神的名。120年也可能指洪水後人類平均的最高壽命。
10. 創6:1-4描述了墮落的人類的徹底的邪惡狀態,這一段至今也是很有爭議的。中心集中在bene elohim「神的兒子們」的含義到底是什麼?是指人還是指天使?
「神的兒子們」在聖經中一般是指天使(見伯38:7),但elohim(伊羅欣,一般指神)也可能指人間的統治者或者審判官(見約10:31-36;詩82:6),而且從某種意上說,所有的人都是「神的兒子」(見路3:38)。耶穌說過「天上的使者…不娶也不嫁」(太22:30)。許多人覺得這裡所指的可能不是天使,主要是因為無法想像天使怎能和人的女兒肉體結合、發生性關係呢?
那麼,有幾種選擇呢?至少有三種:
1) 神的兒子們=天使。 這與bene elohim的一般意義相符,也解釋了新約的某些難點,如猶6,7、林後2:4和彼前3:19。然而天使與地上女人同居與聖經有衝突;而其後代還是人──儘管是不同尋常的人(「身量高大」、「偉人(巨人)」〔原文Nephlim的意思是「墮落者」〕、「英武有名的人」,見民13:33)。洪水之因是人的罪而不是天使的罪。
2) 神的兒子們=敬虔的塞特族中的不敬虔支派──他們娶了不敬虔的該隱族的女人(「人的女子」)。與不敬虔者通婚玷污了敬虔的一族。但這個觀點完全沒有經文支持,尤其是,若把「人的女兒」僅限於該隱族女子,那麼創6:2和6:1的「(男)人」又如何區別呢?
3) 神的兒子們=地上暴虐的統治者(如暴君拉麥──4:19,23),或者妻妾成群的被鬼附的君王。墮落天使(鬼魔)經常佔有人(「附體」的最強形式),這與新約記述對應。近東的君王常被稱為神的兒子。這樣的結合是自然的(人類的結合),但受鬼魔的唆使,其後代成為不尋常的人,並且抵擋神。洪水過後這種情形也是存在的(民13:33)。神審判的是人的罪。作者認為這個結論符合上下文,並且表明了自創世紀第4章以來人類犯罪墮落的傾向。
*中文版註:
1) 對第三觀點的不利處:君王與民間女子的結合不一定產生「巨人/偉人/英武的人」或「墮落者」。「被鬼附」似乎是直接對被附者個體有影響,聖經沒有直接指出這可以促進下一代的身體發育。
2) 對第二觀點的不利處:沒有一個民族的人是生來敬虔的。
3) 對第一觀點的不利處的解釋:
a) 此處「神的兒子們」=墮落的天使=鬼魔。
b) 天使是靈體,不等於不能以人身出現,就像復活後的基督一樣;
c) 天使「不娶也不嫁」,不等於其人身不能像人一樣生養;
d) 被造物「各從其類」,不應混和,不等於墮落的天使不會故意違背神的命令;
e) 古代各國神話中普遍存在的「半神半人」和「巨人」的觀念似乎支持第一觀點;今天密宗魔教中的「撒旦的40個新娘」(撒旦教的女大祭司)也被報道與以肉體現身的撒旦發生直接性行為。
f) 洪水是為審判人的罪,但也可能包括神的恩慈行為:除去鬼魔在人間的直接混入。神不是在洪水時給後人預備了煤(在特殊條件下被大量埋藏的植物)和石油(在特殊條件下被大量埋藏的動物)嗎?
對第一觀點的有利處:
a) 是經文的「最自然的」的解釋,與其它提到「神的眾子」處取同樣意義(伯1:6;38:7);沒有試圖把一個超自然事件「自然化」,如同後兩種觀點那樣。
b) 為以下初看無頭緒的新約難解經文提供了一個前後一致的簡單合理的答案:
i.) 猶6,7: 「又有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主用鎖鏈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裡,等候大日的審判。又如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人,也照他們一味地行淫,隨從逆性的情慾,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鑒戒。」「不守本位」大概是違背神最高的禁戒,即被造物應「各從其類」,不可混和的禁令,與人交合,生養出「半神半人」的「偉人」來。「自己的住處」可能是「第二天」;「第三天」是神的居所,「第一天」中的地是人的居所。所多瑪,蛾摩拉以同性戀和異性姦淫著名,大概與洪水前「神的兒子們」的行為相同,刑罰也相同。希臘、羅馬神話中的「神們」互相爭鬥、控制,大行姦淫,又與地上的女子們交合生子,大概就是對這段實際歷史的模糊扭曲的反映。「永遠拘留在黑暗裡」說明被監禁的惡鬼有暫時的,如同啟示錄9:3所示,也有永遠的。
ii,) 彼後2:4: 「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沒有寬容,曾把他們丟在地獄,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審判。」這裡的「地獄」用的是tartarus,被譯為「無底坑」(路8:31)、「黑暗坑」,或鬼魔的「監獄」。上下文把這個罪列在洪水附近和之前。剛好與創6:1-4相符。
iii.) 彼前3:18-20: 「按著肉體說,他(基督)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他借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就是那些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這裡的「監獄」應該不是指鬼魔的監獄──「無底坑」tartarus,而應是只不信的死人的監獄,因下文明指是人;所以應該對應「陰間」(舊約sheol,新約hedes,見路16:19-31)中的「折磨」部分。陰間中的另一部分是舊約聖徒等待基督復活,贖清他們的罪後好上天堂的「樂園」,叫「亞伯拉罕的懷抱」。基督臨死前向那信他的盜賊說: 「我們今日到樂園裡了」,就是指陰間的樂園,就是舊約聖徒說「歸到我列祖那裡」的地方(雅各、約伯、希西家…)。向死人的靈魂傳道不是給死人另一次信主得救的機會,而是宣告主的得勝,因為這裡的「傳道」不是「傳福音」euangelion,而是「宣佈」provoso。
iv.) 啟9:1-11:在末世的七年大災難中,第五號的審判,就是「第一樣的災禍」,是從無底坑裡放出惡鬼來折磨人,叫人想死不能,想活不成。若想給這些惡鬼的來源有解釋,最好的辦法就是等同於大洪水前犯罪的天使。他們在大災難結束時顯然若不是與他們的王撒旦一起被綁在無底坑裡1000年,在千禧年後再被暫時釋放,以後被扔下「火湖」(gehenna,永遠的地獄),就是與撒旦的化身「獸」與「假先知」一起被直接扔下火湖。那「燒著硫磺的火湖」本來就是為「撒旦和他的使者」造的,不信的人只是加入他們的行列而已。*
11. 神的審判在120年結束時就臨到了,正如神所說他的靈不會永遠「住」(費力)在人裡面一樣。神對罪的忍耐和寬容是有限度的!
挪亞的義(6:8-12)
12. 挪亞與 6:1-7所描述的人形成截然不同的對比。他被神看中,是因為他是一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神同行。」(6:9)。儘管6:9-12開始了新一個「記」(挪亞的),其內容卻與6:1-8有直接聯繫。對挪亞的描寫使人聯想起約伯記1:8。滅亡正等待著臨到敗壞的人,而義人卻有救恩為他們存留。挪亞並不是完人,但他憑信心回應了神關於神自己的啟示。與神同行是指遵行神的道(即:在不敬虔的世代敬虔地生活)並享受與神交通。在挪亞的生命中沒有能被神責備的未認的罪(「無可指責」)。由此看出,不隨罪惡的大浪漂流的生活是可能的!
13. 神對惡人的毀滅性審判和對挪亞的施恩救贖會在下一課中有詳盡描述。
指導研經題
創世記5:1-6:12
1. 在創5章中神為何保留「乏味枯燥」的家譜?
2. 為何在5:1-2中重申人是照著神的形象所造這一事實?
3. 家譜中以諾和其他人的生命有何不同?
4. 給挪亞起名字使你能夠看到什麼希望?
5. 你認為創6:1-4「神的兒子們」是指什麼?為什麼?
6. 如何理解創6:3?為什麼是120年?
7. 神對洪水前(6:5)人的評價和8:21如何不同?
8. 什麼使神「後悔(難過)」了?
9. 挪亞與其他人的不同之處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