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
經文: 創世記4:1-26
主題: 該隱和亞伯
重點: 罪轄制社會
大綱:
二. 天地之源(2:4-4:26)
F. 亞當與夏娃的孩子(4:1-16)
1. 該隱與亞伯的出生(1-2)
2. 該隱與亞伯的供物(3-7)
3. 該隱殺害亞伯(8)
4. 對該隱的刑罰(9-24)
5. 賽特的出生(25-26)
介紹
顯然,亞當和夏娃在墮落之前沒有生孩子。他們的長子該隱表現出罪的破壞性後果,因他公然作出背逆神的行為。隨著社會發展,犯罪、不敬虔的現象更是飛速地發展。
觀察與評論:
該隱與亞伯的出生(4:1-2)
1. 該隱出生時,夏娃歸功於神,說明了她的信心(4:1)。「要生養眾多」是神的命令,因此夏娃又生了第二個兒子亞伯(4:2)。
該隱和亞伯的工作範圍和活動都是神所許可的──亞伯是牧羊的(見1:28),該隱是種地的(3:23)。雖然有人認為牧羊比種地更榮耀些,因為地土是受咒詛的,其實動物世界也是被咒詛的(見3:14)。職業不是這裡問題的實質,這二個人的區別也不是。
該隱與亞伯的祭物(4:3-7)
2. 亞伯所獻的祭(血──4:4)也並不比該隱所獻的(果物──4:3)更好,因它們都是神所許可的(見利2:1)。我們從4:4,5才能看出區別在於: 「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是二人的內心態度的區別決定了各人獻祭是否被神悅納。希伯來書11:4明確指出,亞伯獻祭是因著信,而該隱卻不是(參來10:5-9)。該隱(猶11節)是憑沒有悔改的肉體獻祭,而不是憑著信心。只有信心能使人得神的喜悅(來11:6)。
3. 該隱以怒氣回應,並因神的不悅納而灰心喪氣(4:5),這也顯露了他的本性。事實上,神給了該隱一次悔過的機會(4:6-7)。特別注意,要求該隱的不過是「行得好」。真正悔改的心總是有相稱的果子(見路3:8)。4:7中對罪的準確描述是不能被忽略的。
「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
「戀慕」一詞在這裡與3:16相同,即控制或管轄。
人若不對付罪,它就控制人,作人的主(對照羅6:6-14)。
該隱殺亞伯(3:8)
4. 顯然,該隱將自己與神的談話告訴了亞伯,聖經沒有具體地描述亞伯的反應。也許他的反應刺激了該隱的怒氣,也許與之無關。路11:49-51節把亞伯與其他為傳揚神的真理而被殺的眾先知放在一類。或許該隱覺得亞伯應該站在他一邊,而不是在神一邊。該隱冷血無情地殺害了他的兄弟亞伯,這實際上是他公然向神發怒,讓罪發作。
對該隱的審判(3:9-24)
5. 任何罪都躲不過神的眼目(3:10)。神和該隱的會面與神和亞當的會面(3:8-11)是驚人地相似!神同樣給了該隱一個悔改的機會。
6. 神對該隱的懲罰仍是仁慈的。神否決了該隱原來選擇的作農夫的職業,下令讓他注定作一個「流離飄蕩者」,一個無處可以安居的遊牧的人,因為他流亞伯的血污染了地土(4:11-12)。
7. 該隱的反應是抱怨刑罰過重(4:13)!神禁止該隱種地,也不再讓他見神的面(「以致不見你面」4:14)。該隱懼怕其他親屬(其他在他以後出生的弟弟妹妹們)報復他,神以慈愛保護他,就給他在身上立了一個記號(4:15)。
*中文版註:中國字(繁體的)「凶」字本來下面有一「兒」,與兄長的「兄」字相似。「兄」=「口」+「兒」,是代表家庭中下一代人向神開口說話的人,有「祝」=「示」(神字邊)+「兄」為證。只是如今「兄」長的「口」被破壞,不能再作祭司,又在面上加了一個記號「×」。這記載了第一個兇手本是一個兄長(殺了弟弟),神後來不許他開口向神說話,又給了一個記號,這就是該隱。*
請牢記該隱活了930歲,在被刑罰之前已活了一些年。注意:在4:3節中的「有一日」表示過了一些日子。
8. 創世記4:16再次反映了罪的悲慘惡果──屬靈的死,即離開神的面(與神的同在分離)。
9. 該隱娶了他的一個親戚(很可能是妹妹──參見5:4)。當時人類的血緣還未被有缺陷的基因玷污,因而這種婚姻還沒有醫學上的問題。何況,在只有一男一女的情況下,你如何遵守神的生養眾多遍滿全地的命令呢?
中文版註:神對近親結婚的禁止是從降下摩西律法時開始的,那以前的族長們都被神鼓勵與最近的親族結婚,為防止被外族的屬靈污穢所玷污。這說明在律法前,一是人類基因還未有許多缺陷(大洪水後水天幕破裂,輻射增加,使人壽命降低,也破壞人類基因,但其效果要過些年才顯出);二是在有神論的世界觀裡,神可以保守人,不讓近親結婚產生有缺陷後代的較大的可能性成為現實;但在降下律法後,神就不再保守。在無神論的世界觀裡沒有這種邏輯上的可能。
10. 人開始造城並群居(4:17),而且他們直接違抗神關於婚姻的心意,像拉麥娶了兩個妻(4:19)。造城也可能違背了神「遍滿地面」的命令。
11. 創世記第四章覆蓋了很長的時間,這時有一些社會的發展。我們看到文化隨著音樂得到發展(4:21),金屬武器和工具的產生也促使社會在物質上的進步(4:22)。同時,罪惡也加倍氾濫,這裡記錄了另一謀殺案──拉麥的惡行,他目中無神的傲慢程度遠遠超過了該隱(4:23-24)。
塞特的出生(4:25-26)
12. 然而在這個不敬虔的社會神依然作工,他使亞當在130歲時生了一個兒子代替亞伯,延續敬虔的一系,這個兒子叫塞特(「指定之子」)。彌賽亞的族系並沒有來自長子該隱而是來自亞伯的替代人。路加福音中耶穌的家譜列舉了亞當、塞特和以挪士,顯明是敬虔的一系(路3:38)。那一位「後裔(子孫、種子)」──耶穌基督就來自這一支。
在以挪士的時代人們才開始「宣告」或求告耶和華的名(4:26)。在每一世代總會有一小部分的人積極地回應神的啟示。
至此,我們進入5:1,開始第二個「記」(亞當的)。
指導研經題
創世記4:1-26
1. 創4:1如何反應了夏娃的屬靈光景?
2. 神對該隱和亞伯的不同態度是基於什麼?
3. 該隱有一個公平的悔改機會嗎?
4. 在4:7節中使你瞭解哪些關於罪的本質?
5. 該隱為何謀殺亞伯?
6. 神為何不取該隱的命作為刑罰?(見9:6)
7. 為何人們猜想對該隱的審判與他的職業有關?
8. 神在哪些方面對該隱顯出他的仁慈?
9. 關於社會的發展,17-24節顯明瞭什麼?
10. 為何創4:25-26對繼續創世記的史實記述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