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課

創世記

經文: 創世記2:18-25

主題: 女人被造

重點: 神對婚姻的完美計劃

大綱:

二. 天地之源(2:4-4:26)

B. 詳述男人與女人(2:7-25)

4. 造夏娃(18-22)

5. 婚姻的完美計劃(23-25)

介紹

在記述第三章人的墮落之前,摩西首先記述了夏娃的被造,並傳給我們神對婚姻的完美計劃,婚姻也因罪而受損害。明白以下幾點很重要的:神創造的次序、在神眼裡男女的平等價值,以及神分配給男人和女人的不同角色。

觀察與評論:

造夏娃(2:18-22)

1. 在2:18前亞當在園中多久並無定論,但一定長到足夠他感到孤單(見2:20),然後他可能請求神滿足他的需要。即便如此,根據經文,是耶和華宣告說:

「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2:18)

神唯一說過「不好」的一件事就是亞當的孤單。請牢記:神所造的人是一個「關係性的存在」,有與他人相交的需要。是神決定為要亞當造一個「合適的配偶」(幫助者),意思是一位能與男人相互交往的另一部分、能使男人變得完全的伴侶。「幫助者」一詞是一個好詞,甚至在聖經中提及神時,也用這個詞(見詩33:20)。

2. 雖然神像造人一樣也是用土造出來各樣動物;但是神通過叫人給動物命名來表明人被賜權柄來管理它們,所以動物不能成為人的「合適的另一部分」(配偶)。請注意亞當命名了那些神帶到他面前(2:19)的動物,就像挪亞帶入方舟那些被神引領「到你那裡」(創6:20)的動物一樣。動物可以作人的伴侶,但不能作適合的配偶(2:20)。

3. 因此神主動解決此事,造一合適的伴侶作男人的配偶(助手)好使男人完全(完成、完滿)。(中文版注: 「完」=「家」+「二」+「人」,家有二人才算完滿。)雖然男人和女人有同等價值,但功能角色有所不同──男人應該是領導者,供應者和保護者;而女人應是男人的助手(伴侶和配偶)。丈夫應是富於愛心的領導人和富於自我犧牲精神的僕人;而妻子應是順服的支持者和體恤的伴侶(弗5:18-33)。根據聖經,妻子順服丈夫與地位和價值毫無聯繫,而完全是體現出神所設計的不同功能角色,為使每個人都得到滿足感和活得有效率、有成果(見林前11:2-12;提前2:9-15;弗5:22-23;西3:18-19;彼前3:1-7)。

4. 神使亞當沉睡,由男人(ish)造女人(ishshah)。夏娃由亞當身上的一條肋骨(或一邊、一旁)造成,然後神「領她到那人跟前」。由男人身體的一旁的肋骨(2:21-22)所造強調了女人是男人的伴侶(肩並肩),以及兩人具有同等價值的觀念。

5. 亞當醒來時,在讚歎之餘,他稱她為女人,因為她由他而出,是他的組成部分,是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2:23)。(中文版注: 「肉」=「內」+「人」,妻子是「內人」,是男人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

神對婚姻的完美計劃(2:23-25):

6. 請牢記神造女人是為給男人一個配偶、伴侶和助手,並是神把她帶到男人面前(2:22)。這裡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神對婚姻的本意是:一夫一妻、至死不分;即婚姻是異性結合、永久到底、一夫一妻、和潔淨神聖的,因為這是神設立的。婚姻的神聖不可侵犯性清楚體現在整本聖經中(如:瑪2:141-16);它也是耶和華與以色列、基督與教會的屬靈關係的現世類比。聖經也同樣清楚地表明基督和保羅都曾肯定婚姻的重要性、神聖性、和永久性(見太19:1-12及林前7)。

聖經中關於靈性和肉體兩方面的婚姻的基本概念總是包括以下幾點:

1) 神聖 (神所立的關係,人不能終結)

2) 誓約 (一生的、到死才止的委身、交託)

3) 伴侶 (交通;共度時光;共同的興趣與活動)

4) 交流 (親密的聯合與相交,「合而為一」)

符合聖經的婚姻可以這樣來定義:婚姻是一個神聖的、終生的、委身的誓約,為的是互為伴侶,與另一個像自己一樣並不完全的人保持交通,互相為著對方的最好的利益而活。

7. 「因此」(2:24)意味著一男一女應在婚姻中,也僅在婚姻中合而為一,即「二人成為一體」,這不只是肉體的聯合,而是包括情感和靈性的聯合,後二者應該是在肉體聯合之前。性的親密與結合應該是對情感和靈性結合的慶祝。

注意,真正符合聖經的婚姻必須滿足三個基本要素,它們是:

1)離開──雙方都必須「離開」各自的家庭單位(父母),結合組成一個新的、獨立的、有自主權的家庭單位;包括切斷與先前家庭在情感、財政、和安全感方面的依賴性。一旦結婚了,妻子的頭(權威人物,領袖)就不再是她的父親(和/或母親),而將是她的丈夫。婚姻中雙方的任何一方如果繼續過分依賴原來的家庭,對新家庭將起不可估量的破壞作用。每個家庭應當放走自己的孩子,並要尊重新家庭的完整和自主權。

2)聯合──這是指丈夫與妻子之間的永久「連接」,一種恆久的關係,不容任何人或事物插足於兩人之間。婚姻的長久性是靠彼此的委身、交託、信靠,而不是「情感之愛」(伯38:38);它包括要無條件地接受對方的一切一切,包括不完全之處(任何缺點)。

3)交結──是指一男一女在靈性、情感和肉體(性關係)等方面「成為一體」,雙方要親密地結合為一(合一不等於變成同樣的),這來自團契、交流和互為伴侶。

這裡所描繪的是神對婚姻的完美計劃,本意是純潔無暇的──男女二人赤身露體,卻並不感到任何羞恥。這意味著一種天真無邪、互相接受、不怕被人操縱和利用的狀態。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19:6)

位格上的平等,相互間的合一、以及執行出神所設立的不同功能角色(順服),這三樣應當在婚姻中據體表現出來,就像一面鏡子,反映出神在自己的三位一體之內的關係。

唯願如此!

然而,在這完美的圖畫中,罪即將來臨,玷污在人裡面的神形象,給人帶來嚴重的後果。

指導研經題 :

創世記2:18-25

1. 你認為亞當什麼時候開始覺得孤單?

2. 神為何不在造亞當的同時造夏娃?

3. 為什麼說亞當獨居不好?

4. 把女人說成「合適的配偶(助手)」,其含義是什麼?

5. 造夏娃是誰的主意?

6. 你在這裡看到什麼男人和女人的不同功能角色?這與每人的人格價值有何關係?

7. 神為何用亞當側旁的肋骨造夏娃?

8. 關於婚姻,符合聖經的四個基本概念是什麼?

9. 建立符合聖經的婚姻要滿足哪三個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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