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查經』
課程
學生手冊
編著:丹尼斯·莫克
中文修訂版:1999年
「起初神創造天地…」
(創世記1章1節)
創世記
(9個月學習)
課 程 | 題 目 | 章 節 |
1 | 創造天地 | 1:1-25 |
2 | 人的被造 | 1:26-2:7 |
3 | 被造之人的光景 | 2:8-17 |
4 | 女人被造 | 2:18-25 |
5 | 誘惑與墮落 | 3:1-7 |
6 | 神的刑罰 | 3:8-24 |
7 | 該隱與亞伯 | 4:1-26 |
8 | 洪水前人的屬靈光景 | 5:1-6:12 |
9 | 神以洪水為刑罰 | 6:13-8:19 |
10 | 洪水過後的新開端 | 8:20-9:29 |
11 | 萬國譜系表 | 10:1-11:26 |
12 | 呼召亞伯蘭 | 11:27-12:20 |
13 | 亞伯蘭與羅得分離 羅得被擄與獲救 | 13:1-14:24 |
課 程 | 題 目 | 章 節 |
14 | 立定亞伯拉罕之約 | 15:1-21 |
15 | 以實瑪利出生 以割禮堅立誓約 | 16:1-17:27 |
16 | 所多瑪與蛾摩拉 | 18:1-19:38 |
17 | 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 以撒出生 以實瑪利被逐 | 20:1-21:34 |
18 | 獻以撒為祭 | 22:1-24 |
19 | 撒拉離世與被葬 以撒成婚 亞伯拉罕離世 以實瑪利的後裔 | 23:1-25:18 |
20 | 以掃和雅各出生 神祝福以撒 | 25:19-26:35 |
21 | 雅各行騙 | 27:1-28:9 |
22 | 雅各夢梯 雅各娶利亞和拉結 利亞為雅各生四子 | 28:10-29:35 |
23 | 雅各之子 雅各與拉班 雅各歸往迦南 | 30:1-31:55 |
課 程 | 題 目 | 章 節 |
24 | 雅各面見神 雅各面對以掃 | 32:1-33:20 |
25 | 迦南地的個人問題 在伯特利堅立誓約 便雅憫出生/拉結離世 以撒離世 以掃的後裔 | 34:1-36:43 |
26 | 約瑟的早年生活 | 37:1-36 |
27 | 猶大和他瑪 | 38:1-30 |
28 | 約瑟於波提乏家 | 39:1-23 |
29 | 約瑟於法老獄中 | 40:1-23 |
30 | 約瑟為法老解夢 | 41:1-57 |
31 | 約瑟之兄在埃及 | 42:1-45:8 |
32 | 以色列在埃及 | 45:9-47:27 |
33 | 雅各離世 為兒子祝福 | 47:28-49:33 |
34 | 雅各被葬 約瑟離世前夕 | 50:1-26 |
35 | 複習 |
介紹材料
《創世記》
題目: 「創世記」的希伯來原文是bereshith,意為「起初」。因此它是有關起源的一部書,包括:造物、造人、婚姻、犯罪、撒但、審判、救贖、以色列、萬國、語言、政權、社會等等。然而神並沒有起源,書中只是簡單地介紹:他存在,他從來都存在,他是自有永有的。
結構: 創世記一共分為12個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創1:1-2:3)。這以後,創世記就分成11個「記」(tol dot),意為「世代、來源、後代」或者「記述、來歷」。
以下是創世記中的11個「記」(括號是實際記述的人):
1. 天與地 | 2:4-4:26 |
2. 亞當 | 5:1-6:8 |
3. 挪亞 | 6:9-9:29 |
4. 閃、含、雅弗 | 10:1-11:9 |
5. 閃 | 11:10-26 |
6. 他拉(亞伯拉罕) | 11:27-25:11 |
7. 以實瑪利 | 25:12-18 |
8. 以撒(雅各) | 25:19-35:29 |
9. 以掃 | 36:1-8 |
10. 以掃,以東人的始祖 | 36:9-37:1 |
11. 雅各(約瑟) | 37:2-50:26 |
日期: 摩西死時年一百二十歲(申34:7〕,由此推算創世記應完成於主前1530年到主前1410年之間。
作者:
A. 傳統觀點:認為摩西是作者,雖然《創世記》本身並未明確如此聲稱。
舊約充分支持了摩西為律法書(五經)的作者(參見出17:14;民33:1-2;書1:7-8; 但9:11-13〕。在新約中,耶穌也同意和支持此觀點(路24:27,44〕。
教會歷史上也廣泛接受摩西是《創世記》作者的觀點。
既然摩西並未生活在創世記中事件發生的年代,那麼這怎樣與默示的教義相諧調呢?這有三種可能性:
(1) 神直接的啟示;
(2) 在聖靈引導下,彙集歷世歷代的口傳資料;
(3) 在聖靈引導下,彙編了口傳資料及各種文獻(參見路1:1-4〕
似乎可信度最高的是第三種推測。〔參見提後3:16;彼後1:20-21)
B. 聖經批評──自由派觀點:在主後1753-1877年的「理性時代」中,對《創世記》的作者問題產生了幾種新理論;它們全都是基於「反超自然」的偏向。其中最著名的而且至今依然流行的理論是「JEDP文本假說」(由威爾豪森Julius Wellhausen提出)。這一理論的基本觀點是: 《創世記》和整個的「摩西五經」是出自四種由不同作者寫成的文本來源,並由不同的編者在不同的時期彙編而成。
其中:
J= 耶和華派(Jehovist, 據說作於約主前850年)──稱神為耶和華(Jehovah, 立約的神)的部分;
E= 伊羅欣派(Elohist, 據說作於約主前750年)──稱神為伊羅欣(Elohim, 全能的神)的部分;
D= 申命記派(Deuteronomists, 據說作於約主前620年)──結合J和E並加入D《申命記》;
P= 祭司文本(Priestly Documents, 據說作於約主前500年)──由猶太祭司編輯校正(以斯拉及「聖潔法典」)。
其理論根據:
(1) 風格和語言的差異
(2) 對創造的兩種記述
(3) 對神的稱謂的不同
(4) 「反超自然」偏向
評論:
沒有證據;非常主觀;絞盡腦汁;充分想像。
預設:在學習《創世記》時,本書承認以下的預設:
1. 它記錄的是歷史事實──不是神話或傳說。亞當是一個真實的歷史人物。
2. 它是被神默示的,因而是真確無誤的。
3. 它應被通過正常、字面、語法和歷史的解經方法來解釋。
4. 摩西是其(作為人的)作者(神自己是其作為神的作者),JEDP文本假說缺乏確鑿的文字依據。
5. 雖然《創世記》不是一部科技書,但它不與任何被正確理解的科學規律相矛盾。本書承認神的創造完全在六個「地球天」內完成(24小時為一天),而且承認「年輕地球論」的模型。
6. 《創世記》記錄的是從神的角度來看的神學歷史。
7. 神的默示不僅是可能的,而且是被真實地保留在聖經中。《創世記》揭示了一位有位格的神,他關心並介入人的生命和生活。
主題: 神創造萬有的工作以及神揀選以色列民的歷史;神要籍著後者完成救贖全人類的計劃。
關於神的存在的經典論證:
儘管《創世記》本身並未論證神的存在,但瞭解一下在聖經記載以外人們如何論證神的存在的論點是有益處的。
一. 宇宙論的論證(Cosmological Agument)──宇宙是一種結果(就是說:它的存在是不可否認的),要求有一個恰當的、充分的起因。
A. ──有事物存在
B. ──無中不能生有
C. ──因此,一定有某物(或某位)引起了它的存在
宇宙要麼是:
(1) 自因的──但這不可能,因必須在存在以先就已存在,才能產生自己。
(2) 無因的──除非是無限永恆的就不能成立。
要麼是:
(3) 他因的。
因為不可能有無限的因果系列(或:無限的因果系列是一個不必要的信心),那麼,必然存在一個無因的第一因,由它生發了其它所有的一切。
〔關於神是無限的和永恆的, 見創1:1; 詩19:1; 羅1:20〕
中文版註:注意,如果此論證被用在神身上,那麼神既不是自因的,也不是他因的,而是無因的,因為他沒有開端,而是自有永有的。
二. 目的論的論證(Teleological Argument)──宇宙的設計、秩序和複雜性要求有一個有理性、有智慧、有目的的創造者作萬物之源。〔有鐘錶就暗示著有鐘錶製造師〕。
A. 設計/次序暗示有一位設計師。
B. 我們看見了設計物。
C. 一定有一位設計師。
〔關於神是有智慧和有目的的,見創1:1-31,伯38&39,尤其是38:1-7〕
三. 人類學的論證(Anthropological Argument)──人類的人格(包括智力、意志和情感)和道德本質一定是從一位創造者──本身就有位格和道德的神──反映而來。〔受造物體現創造者〕。
〔關於神是有位格和有道德的,見創1:27;羅2:15;羅1:19;詩8:3-6〕
四. 本體論的論證(Ontological Argument)──幾乎每人的意念中都有一無限而完美的事物,這一意念一定是來自一個無限而完美的本體實在,那就是萬物的第一因。〔人類對神概念的本質要求神首先存在〕。
〔關於神是完全的和完美的,見創3:5;賽55:8-9;詩14:1;申32:4;〕
總結:聖經並沒有論證神的存在,而是簡單地預設了他是永恆地自有永有的。這個事實歸根結底需要憑信心接受。(見創1:1;約1:1-3;來11:1-3;西1:15-16;徒17:24-28)
有關其他宗教與哲學(世界觀)的特別思考:
有一個符合聖經的世界觀是絕對必要的,而將神的話語與人的教導作對比也很重要。學習《創世記》正是作此比較的好時機。
創1:1說: 「起初神創造天地」。如前所述,《創世記》這卷書,乃至整本聖經,都沒有論證神的存在,而是將神的存在視為當然(簡單地假設了神的自在永在)。而且,假如創1:1是正確的(本書作者當然相信如此),那麼很自然地就必須放棄無神論和泛神論(它認為神在萬物之中,就是說岩石裡有神、樹裡也有神等等)。為什麼呢?因為創1:1告訴我們:神創造了在他以外的萬物。萬物在神的存在之中(就是神可以將自己顯現在萬物之中),但受造物並不是神。神不是岩石,神不是樹;他創造了它們,他在它們之外。因此,如果你相信創1:1所述,泛神論是行不通的。同樣,多神論也站不住腳,因為聖經中明確表明只有一個神,他表現為三個不同位格──聖父、聖子和聖靈,但每一個位格都同樣是神。從聖經其他書卷可以看出,三個位格都參與了創造的工作。所以說多神論也是不對的。
我們還應當擯棄唯物論。根據唯物論,物質是永恆的,而且從來就存在。當我們查考創一所描述的創造時,可以看到是神從無有創造了萬有;也就是說,他的造物「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見來11:1-3)。因此物質並非永恆,唯一永恆的是神本身。
另外,我們還要抵制人本主義或人文主義,它認為人是萬物之中心(出發點)。創1:1是如何開始的?──「起初神創造天地」。從這裡看出,人是受造之物,並非宇宙中心。
還有,如果人相信創世記前兩章所講的是真理,就不能採用進化論的觀點,因為經文中無法找到支持它的地方。先不論真假,至少它是不符合聖經的。進化論是什麼?它是一種理論,是人們企圖不考慮神的存在,而解釋宇宙和受造秩序。它是人造的理論。對於那些不相信有超自然的、有位格的造物主的人來說,進化論似乎是有道理的。
關於創造論與進化論對比的特別思考:
對創世記一二章,人只能持有兩種觀點──有神論(一神論)的,或無神論的。別無其它選擇。如果你採取有神論的觀點,那麼你就是相信神至少在某處介入了創造過程。在有神論者的範圍之內,也有些人同時接受一些進化論的思想。甚至有不少基督徒借用進化論的觀念。希望你們通過查考聖經,看看能否找到支持那些理論的根據。在對創世記前兩章的有神論的創造論框架之內,有許多不同的觀點,我們將挑選幾例加以評論。假如你持的是無神論觀點,那麼你的出發點是神未參與創造,因為你認為神根本不存在。
無神論的進化論:
首先瞭解一下無神論的進化論的主要前提(假設、預設)是有用的。由達爾文等人主張的(宏觀)進化論的第一大前提就是:神不存在。
其第二大前提則是:生命在偶然的條件和環境中自發生成。否則它就得有個起因──有目的的、有智慧的、有道德的、而且其自身是無因的起因,這個起因一定就得就是神。因此無神派的進化論最主要的原則之一就是:生命在偶然和機遇中自發產生。關於宇宙,當今最流行的理論是:億萬年前曾出現過一次大爆炸,然後宇宙擴張延伸至今,一切的存在都是那次爆炸的結果。關於生命,最主要的假說是:生命是偶然地從無生命的「原始湯」中自發生成的。經驗告訴我們:生命必須來源於生命,這也是聖經所教導的,即一切生命源於神。但無神論的進化論否認這一點。因某種機遇或幾率,碰巧產生了適宜的條件,然後碰巧產生了某種生命的火花,然後是可以存活、複製的細胞,從此就發展起來。然而,當我們認真思考DNA分子(脫氧核糖核酸,攜帶生物的遺傳基因的大分子),以及人類和人體中每個細胞的複雜性時,實在是很難相信,生命僅僅在碰巧適當的條件下就能自發產生,並從此一切都完美地、順利地配合,直到千百萬年後的今天。
其第三大前提是:存在物種之間的進化,稱為「宏觀進化」。也就是說,有從一種生物物種到另一種生物物種的進化,譬如,從猿到人。
其第四大前提是:物質是永恆的,這就回到了唯物論的第一大假設。因為如果物質不是永恆的,那麼它必是被其它的某物或某位所創造的,正如聖經所講的一樣。
其第五大前提是:進化是進步性的。通過隨機變異、自然選擇或適者生存,有一個複雜性從下到上的不斷發展:從簡單的微生物到複雜的有機體,從單細胞最終發展為人類。
其第六大前提是:生物物種的一切變化都是漫長而均勻的,這就是所謂的均變論。根據這種理論,事物一直處在一種不斷的緩慢的發展過程中。今日發生的進化就是從前一直不斷發生的。事物的發展是通過漫長的、緩慢的、微小進步性的事件鏈,需要千百萬年的歷史。要想支持這種理論,就得要求地球必須有億萬年的歷史,好讓所有這些微小的、進步性的、正面的(不是有害的)變異(物種之間的宏觀進化)過程都夠能發生。
歸根結底,無神論的進化論是建築在幾率和機遇之上的。人被認為是從古猿,或者其他未知的祖先,發展而來的。無神論的進化論是基於對人和科學的信心。有神論的創造論也是基於信心,所不同的是,它是基於對神的信心。
這樣看來,進化論其實是一種宗教。它試圖依靠人的能力來認識以經發生過的事物,並以對人和對科學過程的信心為基礎。它假設神不存在──不存在超自然的事物,一切事物都能有一個理性的、邏輯的、科學的解釋,不管是否有道理或是否能被證實。認為生命是從無生命物質的偶然結合中進化出來的,經過均勻的、緩慢的、長期的過程。這就是無神論的進化論的觀點。
無神論的進化論的基本錯誤:
(1) 從無生命的物質自發生成生命的數學可能性實在微乎其微。也就是說,它靠的是機遇,而其幾率卻是難以置信地小。
(2) 攜帶遺傳基因的DNA被設計地如此精密,實在令人難以相信它只是隨機碰巧的結果。實際上,一個DNA分子是如此複雜、細緻和精確,遠超過人的思想所能完全理解,這絕不可能只是因著幾率和機遇而發生的。
(3) 事實上,我們知道遺傳變異大多數是有害而無益的。科學的經驗告訴我們,變異總的說來是有害的。換句話說,它不可能帶來使複雜性從下到上的物種變化。
(4) 生命細胞可以自我再生,但其後代不會變得更複雜。從科學上講,這是一個事實。有許多缺少的過渡性的「中間環」,從來沒有找到過;而有些主要的缺環往往最後被證明是虛假的,如北京猿人等。換句話說,無人能找到那些空缺的中間環,而沒有它們,就沒有把我們拼湊起來的「共同的祖先」。
(5) 無神論的進化論的另一錯誤就是:把地球的年代錯覺(表面年齡)混同於實際年齡。例如,亞當被造時應為多少歲?我們可以說是20歲。神造的第一個人是個成年人,看起來像20歲,但是實際上只有幾秒鐘大。同樣,植物被造時也是成熟的,即新造的樹已有年輪。第一棵被造的樹是成熟的樹,有一個年齡錯覺,超出人的科學頭腦的理解能力,所以看起來好像有很多年的壽命。這是一個錯誤的預設,如果聖經所說的神是通過他的話語而瞬時創造是真實的敘述的話。這種年齡錯覺好像能支持經歷了千百萬年的進化過程,但事實上人們的頭腦是被年代錯覺愚弄了。
(6) 無神論的進化論還忽略了另一事實:它違背了熱力學第二定律,即在一個封閉的系統中(如我們的宇宙),可用的能源(有序度,即複雜性)是在不斷減少的。事物正在衰退,然而進化論卻堅持說事物都是進步的、增長的,宇宙不斷擴大,能源源源而出,事實上,這是不符合科學的。任何無神論的進化論的理論都會與熱力學第二定律直接發生對抗。
總而言之,無神論的進化論從根本上說,是假設無生命的物質能倚靠幾率和機遇變成有生命的。它具有「反超自然」的偏見;是基於對人和科學的信心。或許可以說,無神論的進化論的致命弱點是:它完全忽略了聖經。
有神論的創造論:
雖然有神論的創造論包含許多有所不同的觀點,但它是基於對神的信心,而不是基於對人和科學的信心。它預設了三件事實:
1) 神在創造中的超自然行動。
2) 創造是有目的的、有計劃的;而不是隨機的、無意義的(象無神論的進化論所建議的那樣)。
3) 創造是在瞬間完成的,而不是經歷了漫長的時期;它是神的創造能力的迸發,只需神一開口,事情就成就了。這些都是聖經的見證,是我們將在經文中看到的。它是基於神的命令,即神通過說話,使萬物從無變成有,從虛無到實在。這是要憑信心接受的。
以上是有神論的創造論的基本原則(參見來11:1-3;詩33:6-9)。
我們清楚地知道聖經不教導宏觀進化,即物種之間的進化。但是,物種以內的微觀進化與聖經毫無矛盾,我們確實可以觀察到物種之內的發展變化。是那種跨物種進化不會真正發生,因為萬物被造時都「各從其類」(創1:12,21,24,25,26;林前15:39)。(中文版註:實際上,從聖經教導的萬國都從諾亞一家的三個兒子繁衍而來,而三家的後裔從萬國圖上看是分往亞、非、歐三大洲,從而形成了今日的三大人種,我們似乎可以得出結論:聖經教導我們有一種「微觀進化」,但也教導我們沒有所謂的「宏觀進化」。科學只觀察到前者,而沒有觀察到後者,這一事實顯然支持聖經的創造論,而不支持無神論的進化論。)
那麼根據聖經,地球的年齡到底多大?聖經沒有直接說明。神在他無限的智慧中,出於某種原因,決定不在經文裡告訴我們,所以任何推算地球年齡的數據都是出於對經文的某種詮釋。可能得出的一種結論是烏雪(Ussher)主教的推算(屬於極端保守的推算法),結果是:創造結束時是約主前4004年。本書作者認為地球年齡不會超過10000至12000年。我們無法說出創1:1的確切日期,所以應該認為,在神看來它並不那麼重要。
我們在回顧有神論的創造論中的不同立場時,需要銘記的是聖經不是科學書籍,然而被正確地理解的聖經不與科學原理相悖。事實上,是神調動運轉著科學原理和規律。不要力求讓聖經符合現代科學理論,不要以科學為標準解釋聖經,而要根據聖經理解科學。這才是聖經的世界觀,反之則不是。
以下這些觀點都屬於有神論創造觀,(除了字面、六天、特殊創造的模型)它們或多或少地使聖經對文化作了些妥協或退讓,多半是試圖作不必要的從科學的角度解釋聖經。如果你無法在聖經中找到對你的觀點的支持,你就應當對它提出懷疑。這話適用於從創世記到啟示錄。無論你說你信什麼,一定要先從經文中找到能證實你觀點的經節。
有神論的創造論中的次要(信的人數較少的)觀點:
在有神論的創造論中有很多次要觀點,以下三點是比較普遍的:
(1) 時代─太陽日交替論(Alternate Day-Age Theory):創1所說的每一天都是一個真正的太陽日,即24小時。但每天之間被漫長的地質年代所分割,此期間可供動植物適應環境,並使化石能形成。也就是說,有24小時一天的創造,然後在兩天之間有一地質年代,然後是另一天,然後另一個地質年代。這個觀點錯在何處呢?很簡單,它往字縫裡讀入自己想要的東西:創一的字裡行間沒有提到任何長期的時間(地質年代)。
(2) 唯獨伊甸園論(Eden Only Theory):神的創造是在字面上的六日之內,但創世記記載的是在幾千年前對伊甸園的特殊創造,與億萬年前地球的被造是無關的。也就是說,伊甸園是在一個特別的時間被特別地創造的,而所有其它的創造,包括地質年代,都是在伊甸園之外發生的。這種理論同樣在經文裡找不到支持。
(3) 啟示日論(Revelatory Days):蘭姆(Bernard Ramm),一位保守的、在解經學方面作了許多工作的基督教聖經學者,提出了他自己的有神論的創造論。他指出:創一所說的六天不是創造的天數,而是啟示的天數。也就是說,神在六天裡向摩西啟示了他在億萬年件所作的事。然而我們對此不能在聖經裡找到證據。於是他也同意在這六天之間有漫長的地質年代,而僅這六天是神默示的日子。
有神論的創造論的五種主要觀點:
(1) 缺口論(Gap View)──在創1:1和創1:2之間有一大的時間缺口。這個理論在《司可福研讀本聖經》中尤其突出。
(2) 日子─時期論(Day-Age Theory)──創造的每一天不是以24小時為一天,而是一個漫長的地質年代,創造在此期間進行。
(3) 前創1:1論或重建論(Pre-Gen.1:1 or Reconstruction View)──在創世記1:1-2之間沒有缺口,而是在創1:1之前有一個:創造,但被神的審判毀滅了,於是在創1:3又開始重建。
(4) 字面六天、年輕地球、特別創造論──(Literal, 6 days, Young Earth, Special Creation Model)這個觀點可以在聖經中得到證實。
(5) 有神論的進化論(Theistic Evolution)──這理論在目前很流行。它不是無神論的進化論,而是有神論的進化論。他們認為是神創造了世界,同時使進化過程開始。二者的唯一區別是:就起點來說,一個考慮到神,另一個沒有。這種理論在聖經中也找不到支持。本書作者認為,除了第四點以外,其餘的觀點都或多或少地試圖使聖經妥協於科學和文化的思潮。
五種主要觀點的陳述
一. 缺口論
1. 論點:在創1:1和1:2之間隱含著一個漫長的時期即地質年代。第二節不是最初的創造,而是審判之後的新創造。
2. 長處與論據: (第2-3節不是指地球起初的創造──空虛、混沌、黑暗與神的本性不符)。
1) 第1節是指創造的絕對開端(希伯來文中無冠詞,幾乎等同於一個名字,近似於約1:1)。
2) 第2節中「是」的意思是「變得,成為」空虛混沌,表明起初的創造在審判之後的光景。
3) 「空虛混沌」(tohu wa bohu)暗示「審判和墮落」──描述在撒旦墮落後的地球的光景(見伯26:7;申32:10;耶4:23;賽45:18)。
4) 在1:1和1:2之間有時間容許撒旦的墮落和神的審判,1:2描述了審判後的地球狀況。
5) 創1-2章的其他部分就可照字面意思理解(六天的重新創造)。
3. 缺點:
1) 「起初」不必指絕對的開端。
2) 這是一個「沉默的論據」,因經文沒提缺口之事;「tohu wa bohu 」僅指無型的、未開化的,即空虛。
3) 「混沌」不一定意味著審判。
4) 撒旦在天國中墜落「在空中」,但還沒有到地上,直到將來某時(參見啟12)。
5) 第2節中的「是」用的是過去完成時,即「曾是」;因此它應發生在第1節的動詞「創造」之前。如此說來,萬物在被造之前就已毀滅。這個論點是瞎說。
6) 以賽亞書45:18並不支持這一觀點。
7) 中文版註:在描述撒旦墮落的結28:11-19中,路西弗在伊甸園有寶座,說明撒旦墮落是在伊甸園建成之後,人類墮落之前。故此不可能是在創1:1-2之間。
二. 日子──時期論(漸進創造論)
1. 論點:神既瞬間又漸進地通過地質年代(日子)創造了一切生命形式。創一中的「日子」意思是指漫長的時期,大致對應於均變論地質學中的時代,神在這些時代期間進行了創造。這一觀點使聖經的記載洽合現代科學。
2. 長處與論據:
1) 地質年代表明有一個經歷漫長時期的、按部就班、有規律的創造。
2) 主看千年如一日,一日如千年。
3) 希伯來語的「日(天)」(yom)可以指一個時代、或一段不定的時期。
4) 創造的六日與科學的地質年代表有一個大致的相關對應關係。
3. 缺點:
1) 從科學角度講──創造日期與地質年代之間沒有真正的直接的對應關係。地理科學中沒有把進化分為六個階段。
2) 從聖經角度講
a) 經文中沒有隱含時間段的意思。
b) 聖經中,「日」(yom)與數詞相連(如「一日」)總是指一個太陽日(見出20:11)。
c) 創1:4中「日子」(未加數詞)是指在創造的時候,希伯來語意為「在…時」。
d) 經文揭示的是瞬間的創造性的力量;一切創造都是在一段時間(六天)內完成。
三. 前創1:1論或重建論
1. 論點:反對缺口論(說有缺口在1:1-1:2之間),提出在創1:1之前有最初的創造。
最初的創造 | 撒旦及惡天使的墮落 | 重建或再創造 |
約1:3 來11:3 | 審判的結果是空虛、混沌、黑暗 賽14:9-14; 結28:12-15; 賽45:18 (又見耶4:23) | 創1:1 〔在創1:1和1:2之間無缺口。缺口在1:1之前;創世記是描述了再創造〕 |
2. 長處與論據:
1) 「起初」不是指最初的創造,而是再創造的開始。
2) 「混沌」隱含審判。
3) 黑暗=神的審判。
4) 與聖經其他章節相符(伯38:4-7)──創造和天使的墮落在創1:1之前。
5) 地質年代出現在創1:1之前,可能在亞當之前有人類和恐龍。
3. 缺點:
1) 如果創1:1不是指最初的創造,那麼「起初」二字是指什麼呢?
2) 「混沌」不一定非得指審判,它只是表示無形和未開化。
3) 神不受光暗的影響。
4) 並不能與所有關於創造的經文相符,例如──
西1:16 何事 | 出20:11 何時 |
天地都是靠他造的, 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 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 或是有位的等等〔包括天使〕 | 六日之內,耶和華造了 1) 天 2) 地 3) 海和其中的萬物 |
四. 字面六天、年輕地球、特別創造論
1. 論點:在創世記所描述的六天之中,神創造了天地萬物──年輕宇宙和年輕地球(在6000-12000年以前)。洪水及洪水後的事件解釋了絕大多數的地質活動、化石、以及恐龍的滅絕等等。
2. 長處與論據:
1) 符合聖經的字面記載(從正常意義理解的句子),符合經文所顯明的神的超自然本性;福音的基礎是存在一個創造萬物的神(徒17:24)。
2) 信徒沒有義務使聖經符合「科學」理論。
3) 神從無形的混沌中創造物質,然後迅速塑造或創造了生命──非均變論。
4) yom加上數詞指的就是六天(太陽日)。
5) 洪水事件可以解釋化石。
6) 洪水重新劃分了存留至今的大陸、海洋、高山等等。
7) 天使在創1:1被造(西1:16;出20:11)。
8) 有形之物是從無形之物──神的大能被造出來的。(來11:1-3)
9) 萬物的瞬間形成,是由於神的創造能力的突然迸發──不是一個過程;神命立就立。
10) 亞當的表面年齡大於其實際年齡。
11) 宇宙和生命的設計、目的、複雜性和有組織性都指向一個大能、有目的的、作為造物主的神。
12) 創造是時間的絕對開端,於啟示錄的新天新地為絕對結束前後一致(西1:16;出20:11)。
神的特別的、瞬間的創造是宇宙和人類起源的最好解釋,同時也最遵從經文的本意。
五. 有神論的進化論
1. 論點:神是造物主──他開始了一切,也用進化的方法指導其過程。創2:7是指人類進化的一定程度(兩腳直立),然後神給了他一個靈魂。但是,創2:7說的是神用無生命的塵土造人。神先塑造了人形,然後賦予他生命。這種觀點實際上否認了是神創造的人的生命。
2. 三大反對:
1) 塵土是無生命的(創3:19──人必將歸於塵土)。神是從無生命的物質中造了生命。
2) 創2:7的用詞。
3) 夏娃由亞當造出,並非通過進化。
3. 主要信條:
1) 人是幾百萬年以來由低等生物慢慢進化來的。
2) 神揀選亞當,將靈氣吹入他的身體,為使他不再是動物,而是有靈魂的人。亞當是我們屬靈的祖先,而不是肉體的祖先──即不是生物學上的第一人。
4. 缺點:
1) 林前15:39說到,凡肉體各有不同,各從其類。
2) 夏娃源於亞當的肋骨,這不適用於任何進化論。
3) 如果亞當在有靈魂之前就存在肉體,那麼肉體之死就不再是一種審判。
4) 試圖使聖經符合人的科學觀。
5) 直接與經文相牴觸。
總結:那些不相信神超自然創造的人,必要憑信心轉向人或科學,力求找到萬物的起源。即使到今天,人們還在被迫在各種「理論」中作選擇,其實它們沒有一個是可以得到證實。為什麼不謙卑接受希伯來書11:1-3的見證呢?
創世記大綱:
一. 創造天地(1:1-2:3)
A. 引言(1:1-2)
B. 創造萬物的六天(1:3-31)
1. 造光(3-5)
2. 造天空(6-8)
3. 分開陸地和海洋(9-13)
4. 造日、月、星辰(14-19)
5. 造水中生物(20-23)
6. 造陸上動物(24-31)
a) 造野獸(牲畜、昆蟲)(24-25)
b) 造人(26-27)
c) 神的命令(28-30)
d) 神的稱讚(31)
二. 天地之源(2:4-4:26)
A. 回顧創造過程(2:4-6)
B. 詳述男人與女人(2:7-25)
1. 造男人(7)
2. 伊甸園的自然景況(8-15)
3. 伊甸園的屬靈光景(16-17)
4. 造夏娃(18-22)
5. 婚姻的完美計劃(23-25)
C. 誘惑與墮落(3:1-7)
D. 與神對質(3:8-13)
E. 神的審判(3:14-24)
1. 對撒旦(1415)
2. 對女人(16)
3. 對男人(17-19)
4. 神仁慈的預備(20-21)
5. 逐出伊甸園(22-24)
F. 亞當與夏娃的孩子(4:1-16)
1. 該隱與亞伯的出生(1-2)
2. 該隱與亞伯的供物(3-7)
3. 該隱殺害亞伯(8)
4. 對該隱的刑罰(9-24)
5. 賽特的出生(25-26)
三. 亞當的後裔(5:1-6:8)
A. 亞當的後代(5:1-32)
B. 人的屬靈光景(6:1-8)
四. 挪亞的後裔(6:9-11:9)
A. 挪亞不隨從世界(6:9-12)
B. 神救挪亞的計劃(6:13-22)
C. 神以洪水為審判(7:1-8:12)
1. 進入方舟(7:1-5)
2. 大洪水(7:6-24)
3. 洪水消落(8:1-12)
D. 新的開端(8:13-10:32)
1. 出方舟(8:13-19)
2. 向神獻祭(8:20-22)
3. 曉諭挪亞及眾子(9:1-7)
4. 立虹為記號(9:8-17)
5. 挪亞的家譜(9:18-32)
1) 挪亞之子(9:18-29)
2) 雅弗的後代(10:1-5)
3) 含的後代(10:6-20)
4) 閃的後代(10:21-32)
E. 新的叛逆(11:1-9)
1. 巴別塔(1-4)
2. 神的刑罰(5-9)
五. 閃的後裔(11:10-25:18)
A. 從閃至亞伯蘭(11:10-32)
B. 呼召亞伯蘭(12:1-3)[申明聖約]
C. 從哈蘭到迦南(12:4-9)
1. 出哈蘭(4-6)
2. 蒙神啟示(7)
3. 敬拜神(8)
4. 繼續行程(9)
D. 離開迦南(12:10-13:4)
1. 埃及之旅(12:10)
2. 亞伯蘭行騙(12:11-20)
3. 神祝福亞伯蘭(13:1-4)
E. 與羅得分離(13:5-18)
1. 牧人之爭(5-7)
2. 羅得的選擇(8-12)
3. 應許亞伯蘭(14-18)
F. 亞伯蘭告捷(14:1-14)
1. 羅得被擄(1-12)
2. 亞伯蘭救羅得(13-16)
3. 亞伯蘭與麥基洗德(17-24)
G. 神的誓約(15:1-21)[設立聖約]
1. 重申誓約(1-11)
2. 立定誓約(12-21)
H. 以實瑪利出生(16:1-16)
I. 有關以撒的應許(17:1-27)[重證聖約]
1. 應許賜福(1-8)
2. 割禮為記(9-14)
3. 應許生子──以撒(15-21)
4. 亞伯拉罕的順服(22-27)
J. 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毀滅(18:1-19:38)
1. 天使訪客(18:1-15)
2. 亞伯拉罕的懇求(18:16-33)
3. 警告羅得(19:1-22)
4. 天降硫磺與火(19:23-29)
5. 羅得女兒之罪(19:30-36)
6. 摩押出生(19:37)
7. 亞捫出生(19:38)
K. 亞伯拉罕行騙(20:1-18)
L. 以撒出生(21:1-8)
M. 以實瑪利被逐(21:9-21)
N. 與亞比米勒立約(21:22-34)
O. 試驗亞伯拉罕的忠心(22:1-24)
1. 指示亞伯拉罕(1-2)
2. 亞伯拉罕的順服(3-10)
3. 神的預備(11-14)
4. 神的應許(15-24)
P. 撒拉離世(23:1-20)
1. 亞伯拉罕的哀慟(1-2)
2. 葬於麥比拉洞(3-20)
Q. 以撒成婚(24:1-67)
1. 差遣僕人(1-14)
2. 選中利百加(15-27)
3. 具體安排(28-60)
4. 返回迦南(61-67)
R. 亞伯拉罕離世(25:1-11)
1. 亞伯拉罕的後裔(1-7)
2. 亞伯拉罕的死與被葬(8-11)
六. 以實瑪利的後裔(25:12-18)
七. 以撒的後裔(25:19-35:25)
A. 雅各與以掃出生(25:19-26)
B. 以掃出賣長子名分(25:27-34)
C. 神祝福以撒(26:1-35)
1. 神立定應許(1-5)
2. 基拉耳的賜福(6-22)
3. 返回別是巴(23-25)
4. 與亞比米勒結盟(26-33)
5. 為以掃憂傷(34-35)
D. 雅各行騙(27:1-45)
1. 雅各獲得祝福(1-29)
2. 以掃的反應(30-40)
3. 以掃的怨恨(41-45)
E. 雅各逃脫(27:46-28:9)
1. 雅各逃離迦南(27:46-28:9)
2. 雅各做夢於伯特利(28:10-22)
F. 雅各服侍拉班(29:1-31:55)
1. 雅各被拉班收留(29:1-14)
2. 雅各為娶拉結而服侍(29:15-20)
3. 拉班的欺騙(29:21-27)
4. 雅各繼續服侍並娶拉結(29:28-30)
5. 雅各之子(29:31-30:24)
6. 重返迦南(30:25-31:55)
a) 雅各渴望離開(30:25-26)
b) 分離羊群(30:27-31:16)
c) 離開拉班(31:17-21)
d) 拉班追趕雅各(31:22-55)
G. 雅各與以掃和解(32:1-33:20)
1. 雅各的恐懼(32:1-12)
2. 雅各的部署(32:13-21)
3. 雅各面見神(32:22-32)
4. 雅各與以掃會面(33:1-20)
H. 雅各的個人生活(34:1-35:29)
1. 雅各之女底拿(34:1-31)
2. 雅各遠離偶像(35:1-8)
3. 與雅各堅立誓約(35:9-15)
4. 便雅憫出生、拉結之死(35:16-20)
5. 雅各的後裔、以撒之死(35:21-29)
八. 以掃的後裔(36:1-43)
九. 雅各的後裔(37:1-50:26)
A. 約瑟的早年生活(37:1-36)
1. 約瑟受寵(1-4)
2. 約瑟的夢(5-11)
3. 謀害約瑟(12-24)
4. 被賣於以實瑪利人(25-28)
5. 雅各的悲哀(29-35)
6. 約瑟被賣於埃及為奴(36)
B. 猶大和他瑪的記載(38:1-30)
C. 約瑟為奴的生涯(39:1-41:57)
1. 約瑟在波提乏家為奴(39:1-24)
2. 約瑟在獄中(40:1-23)
3. 法老的夢(41:1-8)
4. 約瑟被記起(41:9-13)
5. 約瑟為法老解夢(41:14-36)
6. 約瑟被任命為埃及宰相(41:37-57)
D. 約瑟救助全家(42:1-50:26)
1. 約瑟之兄弟第一次去埃及(42:1-38)
2. 約瑟之兄弟第二次去埃及(43:1-45:28)
a) 得到糧食(43:1-34)
b) 約瑟的計劃(44:1-34)
c) 約瑟表明身份(45:1-28)
3. 雅各遷往埃及(46:1-47:12)
4. 約瑟的治理(47:13-26)
5. 雅各離世(47:27-48:22)
a) 雅各的後裔(47:27-48:22)
b) 雅各的預言(49:1-50:3)
c) 雅各離世與被葬(50:4-14)
E. 約瑟年邁與離世(50:15-26)
引言
創世記
建議方式:通讀本書介紹材料,包括圖表,並回答指導研經題,作為對課程的預習。
指導研經題
1. 提到《創世記》,你首先想到的是什麼?
2. 對神是否存在的問題,《創世記》是否提供了論證?如果是的話,是如何論證的?
3. 如果你相信進化論,你從創1-2中有何證明?
4. 創1-11中的四個重大事件是什麼?
5. 創12-50中的四個關鍵人物是誰?
6. 無神論的進化論的基本錯誤是什麼?
7. 對信徒來說,為什麼有神論的進化論不是一個好立場?
8. 為什麼人的頭腦要抗拒《創世記》中描述的創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