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
经文:使徒行传25:13-26:32
主题:保罗在亚基帕面前的自辩
焦点: 悔改的结果是救恩
大纲:
三.直到地极的见证(13:1-28:31)
[教会扩展至已知的全世界]
5.去罗马的路(21:27-28:31)
6)在亚基帕面前的自辩(25:13-26:32)
介绍:
两个罗马巡抚(腓力斯和非斯都)都没能解决保罗的问题,现在因为他向该撒上诉,所以他的下一次正式的自我辩护应该是在罗马,当着皇帝尼禄的面。
但是因为希律王亚基帕二世来到了该撒利亚,所以非斯都让他听一下保罗的案子。因为他是一个犹太人(在罗马下面的傀儡国王),或许他能更好地把这件事弄清。保罗就把这当成另一次分享福音的机会。
观察与注释:
去罗马的路(21:27-28:31)
在亚基帕面前的自辩(25:13-26:32)
1.就像彼拉多把耶稣送去见希律王安提帕(见路23:6-12)时所作的一样,非斯都也是希望希律王亚基帕二世(他正在作为社交缘故的访问)能帮助解决这一相当棘手的问题──保罗(25:13-21)。
当非斯都向亚基帕解释完情况时,亚基帕非常愿意亲自听一听这件案子,多半是出于好奇心(25:22)。
2.在向亚基帕介绍背景时,非斯都作了以下几个重要的观察:
o 他对犹太人指控保罗的内容感到吃惊,因为它们不是他所期待的。
o 这件事牵扯到一个内部的宗教性争论。使徒行传25:19正确地陈述了根本的题目──
“不过是有几样辩论,为他们自己敬鬼神的事,又为一个人名叫耶稣,是已经死了,保罗却说他是活着的。”(25:19)
o 他不知道该如何处置这样的指控。
3.因此,保罗站在亚基帕和百尼基的面前(后者是前者的妹妹,两人在乱伦地同居),为自己作辩护(25:23)。
非斯都将保罗的事介绍给聚集听审的人,说到──
o 所有在耶路撒冷和该撒利亚的犹太人都想叫保罗死掉。
o 非斯都没有发现保罗犯了什么该死的罪。
o 保罗已向该撒上诉,但是非斯都没有可以写下作为对保罗的指控的东西(25:24-25)。
4.所以,非斯都叫亚基帕听一听保罗的案子,是为了澄清指控的内容,让他可以上报给该撒。否则,送一个囚犯去而没有对他的指控是极为荒唐的事。
5.亚基帕叫保罗可以讲话,于是保罗就开口“为自己辩明”(26:1)。
6.保罗的辩护词的要点可以总结如下:
o 保罗向亚基帕表示了对于他能听这个案子感到非常“万幸”,因为他是一个犹太人(26:2-3)。
o 保罗重述了他的现在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个人历史,就是作为一个法利赛人,他曾如何逼迫了那些跟随拿撒勒人耶稣的人(26:4-9)。
o 保罗在此过程中重申了这个问题的实际本质,因他立即谈到了复活(26:6-8)──
“神叫死人复活,你们为什么看作不可信的呢?”(26:8)
o 保罗重述了他在去大马色(大马士革)路上的归主经历(26:12-15)。
o 保罗述说了神如何特别地指定他对犹太人和外邦人都要“作执事,作见证”(26:16-17)。
o 保罗提醒他们,他忠心地执行了神所委派他的职责,去传讲福音(26:18-20)。
使徒行传26:18,20清楚地展示出保罗一直所讲的悔改的信息──
“‘叫他们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旦权下归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劝勉他们应当悔改归向神,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26:18,20)
o 保罗讲到:是因为传福音他才在殿里被捉拿,而且成为人们阴谋杀害的对象(26:21)。
o 保罗能在他们面前站立,是因为“蒙神的帮助”,为要作见证;但他所传讲的不过是先知和摩西所早就预言的(26:22)。
o 保罗的讲话在26:23达到高潮,在此他总结了福音的信息,而其核心就是复活──
“就是基督必须受害,并且因首先从死里复活,要把光明的道传给自己的百姓和外邦人。”(26:23,新国际版)
7.在这时,非斯都大声喊了起来:“保罗,你癫狂了吧!你的学问太大,反叫你癫狂了。”(见林前1:18-25,其中保罗说福音的信息对犹太人是一个绊脚石或冒犯,而对外邦人则被看为愚拙。)在使徒行传中我们一遍又一遍地看到,复活或是被人凭着信心接受,或是被人当作愚拙而厌弃。
8.保罗平静地回答说,他一点也不癫狂,他说的都是“真实明白话”。这就是问题所在(26:25)。
9.保罗然后就忽略非斯都,而把注意力集中在亚基帕王身上,因为他确信亚基帕懂得他所说的是什么(26:26)。
保罗一针见血地指向核心问题,就问他──
“亚基帕王,你信先知吗?我知道你是信的。”(26:27)
保罗用的是他屡经考验的手法,就是通过运用旧约圣经来证明耶稣就是那被应许的弥赛亚。
10.亚基帕在26:28的回答既可能是某种程度的信的证据,也可能是表示他对保罗想让他转信基督的某种厌烦。
11.保罗的心不是在花多少时间,而是想让所有听到他的信息的人都能得救(26:29)。
12.非斯都、亚基帕和百尼基都同意,保罗没有犯什么“该死、该绑的罪”(26:31)。
13.亚基帕的结论是:“这人若没有上告于该撒,就可以释放了。”(26:32)。
不过问题在于──保罗是否应该上告于该撒?因为若是他没有,他就很可能已经被释放了。回答必须是“是的”,因为如果他被放了,犹太人一定会杀死他,而他就永远也去不了罗马。神使用了罗马的法律系统来保护保罗,让他能去罗马,为主作见证。
但是,去罗马的路上还有更多的“狂风暴雨”。
指导研经题
使徒行传25:13-26:32
1.保罗的被审与耶稣的被审有什么相似性?
2.徒25:19如何表明非斯都明白了事情的关键何在?
3.非斯都要亚基帕王听这个案子的真实动机是什么?
4.保罗怎样利用他在亚基帕王面前的听证?
5.徒26:8如何揭示事件的核心是什么?
6.徒26:18对失丧的人和得救的结果教导了什么?
7.为什么悔改是信心的一个关键而又不可分离的部分?
8.保罗对亚基帕王(一个犹太人)作见证的基本策略是什么?
9.徒26:28是否表明亚基帕王基本上信了?
10.保罗上告于该撒是否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