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导重点:                提摩太前书 第三课

经文: 提摩太前书3:1-16

金句: “无可指责”(3:1)

主旨: 在神的家中要选择那些合乎圣经属灵资格标准的人作领袖,。

反思: 虽然经文中的这些资格分别适用于某个特别的职位,但这些资格是值得被用来衡量和要求教会所有的领袖的。教会中潜在的(自愿而又看起来有能力作的)领袖应在以下诸方面受到试验:

一. 品格,行为和言语

“无可指责”(3:2,10)

“节制”(3:2)

“自守(谨慎、自制)”(3:2)

“端正(值得尊敬)”(3:2)

“乐意接待”(3:2)

“不酗酒”(3:3,8)

“不打人”(3:3)

“温和”(3:3)

“不争竞”(3:3)

“不贪财”(3:3)

“不贪不义之财”(3:8)

“端庄(有尊严)”(3:8)

“不一口两舌”(3:8)

“不说谗言”(3:11)

二. 管理自己的家

“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3:2,12)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3:4,12)

三. 确实是成熟的基督徒

“不是初入教的”(3:6)

“善于教导”(3:2)

“固守真道的奥秘”(3:9)

“凡事忠心”(3:11)

四. 在社会上的名声

“必须在教外有好名声”(3:7)

结论: 今天的许多的教会之所以不起正面作用,并常作负面的见证,与其选择领袖(包括带职的和全职的人员)的标准直接相关──它们是根据这个世界的标准,论成功、长相和表现,而不是根据圣经的属灵资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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