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提摩太前書6:3-21
金句: 「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提前6:6)
主旨: 在神的家中行事應該避開異端、紛爭和貪婪,而是追求屬神的事,就是那些能導致敬虔的品格和行為的事。敬虔,而不是貪婪,應該是基督徒的動機。
「敬虔而知足」這個動機和目標是可以達到的,如果基督徒:
一. 逃避那些不虔敬的事(6:11)
異端和無價值的空談(6:3)
紛爭(6:5)
驕傲(6:4,17)
貪婪和物質的東西(6:5,10,17)
不虔敬的動機是貪婪,它不僅包括物質的東西,也包括一切私慾(自私的慾望)。
二. 隨從屬神的事(6:11)
「知足」(6:6)
(見腓4:11-13;來13:5;太6:33)
屬靈的事(6:11):
「公義」
「敬虔」
「信心」
「愛心」
「忍耐」
「溫柔」
屬神的人的動機是敬虔。
三.「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6:12)(見來12:1-3)
「忠實地教導和遵行正確的教義」(6:3,14)
四. 緊緊持定永生,不是肉體的,而是屬靈的永生(6:12)(見6:17,19)。
* 在實踐中接受(實現)神已經在地位上所給的一切(見彼後1:2-4)
五. 把他的希望和信靠交託給神(6:13-16,17)
* 正是「神賜萬物予生命,…又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
結論: 敬虔是我們在品格和行為中對基督的顯現和表達,也是基督徒在基督身體裡的動機目標,只有我們放棄不虔敬的事,而是完全地依賴內住聖靈給我們屬靈的能力,盡心竭力地追求神的事,敬虔才能成為現實。
* 你的動機是什麼呢──貪婪,還是敬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