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提摩太前書5:1-6:2
金句: 「要遵守這些話,不可存成見」(5:21)
主旨: 一個人在神的家中對待教會成員就應像對待自己的家人一樣,採用所謂的「黃金律」,即:「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太7:12)。
在教會中與不同群體的相處時,一個「耶穌基督的好執事」應該:
一. 接受和對待信主的人如家庭成員。(5:1-2)
1. 待老年人和老年婦女如同父母。
2. 待年青人如同弟兄。
3. 待年青婦女如同姊妹,要清清潔潔。(見路6:31;8:21)
二. 幫助有需要的人,特別是寡婦。(5:3-16)
1. 如果可能的情況下,教會成員的需求應該是由他的家庭先承擔起責任。(5:4,8,16)
2. 如果家庭不能滿足其需求,滿足其需求的責任才落在教會的肩上。但在給予幫助之前,應對需求進行評估。
三. 給予教會領袖尊重和薪奉。(5:17-25)
1. 付給他們足夠的工資。
2. 不可輕易控告他們。
3. 不要輕易地委派(按立)他們。
4. 評估他們的事奉和個人生活,在必要的時候要管教他們。(林前9:9,14)
四. 對有權柄的人要恭敬地服事他們(6:1-2)
1. 對那些不信的人──尊敬他們,免得神的名被人褻瀆。
2. 對那些信主的人──不要輕看你的基督徒弟兄,而是要尊敬他,加意服事他。
結論: 要在基督的身體中防止不和、促進合一,教會成員就應像對待自己的家人一樣,採用所謂的「黃金律」互相對待。(見弗4:32;加5:13;羅13:8,14:7)
保羅對提摩太的吩咐:「要遵守這些話,不可存成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