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义、被算为义是件好事。如果我们从未违反神的律,我们就不需要称义,因为我们自己早就是义了。若有一个人一生都做到他该做的,又从来不做他不该做的,那么他就是因律法称义了。但我想你绝不是这种人。你的诚实不容你假装自己是无罪的,所以你需要被称为义。
现在,你若称自己为义,你就是自欺了。所以,千万不要尝试这么做。那不值得的!你若请和你一样的凡人称你为义,他们又能怎么样呢?他们顶多因你所施的小惠称赞你几句。但另有些人恐怕要因你曾对不起他们而反咬你一囗,这些人的评估又有何价值呢?
圣经上说:“神称他们为义”,此话真是一针见血。这实在是个令人惊异、又值得人深思的事实!让我们一起来看吧!
首先,除了神以外,没有人会想到要称有罪的人为义。他们公然悖逆神;两只手无恶不做,而且愈学愈坏;有时他们会因受到教训而暂时离开罪恶,但终究又会回复老样子;他们干犯律法又践踏福音;拒绝怜恤的呼唤;继续我行我素、冥顽不灵。象这样的人怎么可以蒙赦免,被称为义呢?连他们的同伴都对他们绝望,说:“这些人是没有希望了”。甚至基督徒也是抱着忧愁而无望的眼神看待他们。但是神却不是如此。神在创世之前就以他荣耀的恩典在他们之中选召了一些人,而且一直要等到他们被称为义,在他爱子里得蒙悦纳了,他才罢休。经上岂不是说,“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八30)因此你看,有些人是神定意要称为义的,你我为何不应该列身其中呢?
除了神,没有人会想到要称我为义,连我自己也不敢相信。我想别人也是这样不敢相信恩典。你看大数的保罗,他原来大肆逼迫神的仆人,就好象一头饿狼,到处扑杀绵羊、小羊羔。然而神却在大马色的路上把他击倒在地,改变他的心,并且彻彻底底地称他为义,以至于不久之后,这个人竟成为自古至今宣扬因信称义之道最强有力的传道人。他一定常常希奇自己竟然会在基督耶稣里因信称义,因为他原是个坚信靠守律法、行善立功而得救的犹太人。除了神以外,没有谁会想到要称保罗这样迫害基督徒的人为义。然而神的恩典是荣耀的。
但是,即使有人想到要称罪人为义,也只有神能做得到。一个人如果没有被别人冒犯、亏负,如何谈得上赦免别人呢!假设有人很严重地伤害你,你可以赦免他,我希望你能如此,但是除了你以外,没有第三者可以赦免他。既然被冒犯的是你,那么赦免也必须从你出来。如果我们冒犯得罪了神,也只有神有能力赦免,因为我们是得罪了神自己。这也是为什么大卫在诗篇五十一篇第四节说,“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罪是向神犯的,所以只有他能除去这罪。凡我们所亏欠他的,伟大的创造者若愿意,就可以免去。他若免去,就是免去了。没有别人,只有伟大的神──我们所冒犯得罪的神,能除去那罪。所以,让我们确确实实地来到他面前,在他手中求怜悯,而不要被人误引,叫我们向他们“告解”。他们是虚假的,在神的话语里毫无真凭实据。即使他们真是奉神的名,有资格宣告你的罪得赦,我们何不自己藉着中保耶稣基督,直接来到主神面前寻求赦免呢?因为我们可以确知,这是正确的途径。代理式的宗教,牵涉太多的危险。所以你最好自己来面对关乎你灵魂的事,而不要假手别人!
只有神能称罪人为义,也只有他能够做得完全。他把我们的罪抛出身外,把它们涂抹净尽,并且宣告:即使我们想要再回头去寻找它,也寻不见了。没有别的原因,只因为他那无限的良善。他已经设计好荣耀的方法,能将深如朱红的罪变为雪白。东离西有多远,他叫我们的过犯离我们也有多远。他说:“我也不记念你的罪恶。”他为使罪绝迹而不遗馀力。古人在惊讶中赞叹:“神阿,有何神象你,赦免罪孽,饶恕你产业之余民的罪过,不永远怀怒,喜爱施恩!”(弥七18)
我们现在不谈神的公义,也不谈神要如何对待罪有应得之人。如果你坚持要以律法的条件来面对公义的神,神的震怒必常在你身上,因为这是你罪所应得的。颂赞归于神的名!因他没有按着我们的罪孽对待我们,反倒以白白的恩典与无限的怜悯来对待我们。他并且说:“我要恩待你,悦纳你,并且无条件的爱你。”你当相信这是确实的,因为伟大的神能够用丰盛的怜悯来对待不敬虔的人。是的,他能够对待不敬虔的人,好象他们一直是敬虔的一样。请你仔细读读浪子回头的比喻,看看那位满心宽恕的父亲如何接纳迷途知返的浪子。他的爱,并没有因为浪子离家狎妓而减少丝毫!他爱那个浪子到一个地步,连他的大儿子都嫉妒埋怨了,但是这位父亲并不收回他的爱。无论你的罪多深,只要你回到父神跟前,他就要对待你好象你不曾犯错一样!他要算你为义,并且依此待你。对此,你还有什么话说呢?
难道你还不明白么?只有主能这样做!我要再强调一次,除了神以外,谁会想到要称罪人为义呢?除了神以外,又有何人能做得到呢?你看使徒保罗如何提出这样的挑战:“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罗八33)。若是神已经称人为义,那就妥当了、确定了、做对了,并且永远成为定局。我曾在某本杂志读到一篇文章,对福音和传福音者大肆抨击,讥嘲我们基督徒竟相信这种理论,竟幻想人的罪是能除去。但这不是理论,乃是事实。这是天底下最伟大的事实──基督藉着他的宝血,确实除去了罪。而神,因基督的缘故,以属天的怜悯来对待人,赦免了人的罪,称他们为义。不是因着他在人里面看见或预知人有什么美德,乃是因着他丰富的恩典。这是我们以往所传讲的、现在正在传讲的,并且只要一息尚存,将来仍要传讲的。是神称罪人为义。他如此做,并不觉得羞愧。我们如此传讲,也毫不愧赧。
称义是从神那里来的,这点是毫无疑问。如果法官已经将我开释,谁还能定我的罪呢?如果宇宙间最崇高的法庭已宣告我为公义,谁能再给我什么罪名呢?从神而来的称义,对一个苏醒的灵魂而言,已是足以满意的答案。圣灵用他的方法将平安吹入我们全人里面,使我们不再害怕。因着这样的称义,我们可以答覆所有从撒但与不信者来的吼叫与控诉;因着这样的称义,我们可安然辞世;因着这样的称义,我们将来还要复活,坦然无惧地面对最后的审判。
审判大日我必无惧,
谁能以我罪状相责?
既蒙我主宽饶怜恤,
罪担咒诅于我奈何!
亲岑多夫( Zinzendorf)
主能除去你所有的罪孽。我可以一清二楚地告诉你,“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太十二31)。尽管你恶贯满盈,只要他说一句话,“我肯,你洁净了吧!”所有的污秽都除去了。主是伟大的赦免者。
“我相信罪得赦免。”你呢?
他甚至在这时刻就可以宣判,“你的罪赦了,平平安安的去吧!”他若这样做,天上地下及阴间就再没有任何权势可以迷惑你,更不用说使你在神的震怒之下了。切莫再怀疑大爱之神的权能!虽然你也许不能赦免得罪你的人,但你岂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以为你得罪了神,神也不能赦免你。天怎样高过地,他的意念也怎样高过你的意念。
“嗯,”你说,“如果主真能宽恕我,那倒是个天大的神迹。”真的,这的确是个超凡的大神迹。也正因为如此,神更有可能办得到。因为他“行大事不可测度”(伯五9),超过我们所求所想。
我自己曾经落在深重的罪恶感中,使我的生活变得愁苦不堪。但是当我听见他的命令,“地极的人都当仰望我,就必得救;因为我是神,再没有别神”(赛四十五22)。我就仰望主,立刻主就称我为义。我看见耶稣基督,为我成为罪,这一洞见给了我安息。古时那些在旷野被大蛇咬伤的以色列人,只要仰望铜蛇,立刻就得痊愈;同样的,一旦我仰望钉十字架的救主,我也得享安息。圣灵使我能信,也使我因信得享安息。我确定我已得赦免,就和我以前确定自己被定罪一样清楚。我所以确知被定罪,是因为神的话如此宣告,并且我的良心也一同作见证。而当主称我为义的时候,同样的,也有两个见证人给我肯定的确据。主在经上这样说:“信他的人不被定罪”(约三18)。我的良心见证我的确相信了,并且神按着公义,赦免了我。所以我有圣灵和我的良心同作见证,这两者的见证是互相和谐一致的。噢,我多么盼望你在这件事上能接受神的见证,那么你很快的,也会在自己里面有良心的见证!
如果真有靠行为称义的人,那么我胆敢说:一个蒙神称义的罪人要比这样的人站立得更稳。我们永远没有办法确定自己是否行了足够的义。我们的良心总是忐忑不安,担心自己会不会到终还是有所亏欠。如此一来,我们只能战战兢兢地倚靠一个难免会有失误的良知,让它来判断、左右我们的感觉。但是当神自己称我们为义,圣灵又为我们作见证,并把神的平安赐给我们时,我们就觉得大有把握,问题已经解决,可以高枕无忧了。一个人若接受神所赐那出人意外的平安,其灵魂深处所享受的宁静是无可言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