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裡所提到的「信」是什麼意思呢?關於信,有很多種解釋,但是我所看到大部分的定義,都使我比還沒看以前更迷糊。我們可能把信心解釋到後來,沒有一個人聽得懂。我希望我不犯這樣的錯誤。信心是最簡單的事,也許就因為它太簡單了,反倒很難解釋得清楚。
信心是什麼?它是由三樣東西組成的──認識、相信和信靠。第一是認識。「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羅十14),我必須先知道某一件事實,才可能相信它。「信道是從聽道來的」(羅十17)。我們必須先聽見,才知道要相信些什麼。「認識你名的人要倚靠你」(詩九10)。認識的程度與信心的深度息息相關,可見認識的重要性。「你們當就近我來,側耳而聽,就必得活」(賽五十五3)。這是古先知的話,到今天還是現代人的福音。我們要查考聖經才能認知聖靈是如何啟示基督及他的救恩。我們要追求認識神,「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來十一6)。但願聖靈賜給你知識的靈和敬畏主的靈,能認識福音,知道那大好消息究竟是什麼,探索它如何論到白白的赦罪之恩和人的心意更新變化,人如何被納入神的家中以及其他數不盡的祝福。特別要認識清楚神子耶穌基督──世人的救主,他取了人的性情,卻還是與神合而為一。因此他能夠作為神與人之間的中保,能夠在兩造之間按手,作了罪人與審判全地者之間的連繫。因此我們務必要更多認識耶穌基督,特別要竭力認識基督捨命的真道,因為我們得救的信心就植根於這個道理:「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林後五19)。我們要認識耶穌「為我們成了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加三13)。要深入瞭解基督代罪救贖之功的道理,因為從其中,犯罪之人能得著最深的安慰。「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信心是從認識開始。
然後我們的思想,要進一步從「認識」進而「相信」這些事是真的。相信神的存在,相信他垂聽人誠心的呼求,相信福音是從神而來,相信「因信稱義」是神在這末世,藉著聖靈愈來愈顯明的一個偉大真理,相信耶穌實在是我們的神與救主,世人的救贖者,他子民的先知、祭司和君王。這一切我們都要當作真理毫無疑問地接受。惟願你能很快進到這境界,全心相信「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相信他為人所獻的祭是完全的,且為神所悅納,以至於凡相信耶穌的人就不被定罪。你要相信這些真理,如同你相信其它的事實一樣。因為一般的信心和得救的信心所不同的,乃在於相信的內涵。你要相信神的見證,就像你相信自己父兄的證詞一樣。「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神的見證更該領受了」(約壹五9)。
到這地步,你在信心的操練上已有了相當的進步,但還需要另一個要素──信靠──才可以算完全。你要把自己交託給這位慈悲的神,把你的盼望交託在恩典的福音上。你的魂要信靠這位死而復活的救主,藉著他代贖的血滌淨你的罪,接受他完全的公義,一切都完滿了。信靠是信心的命脈,沒有它就沒有得救的信心。清教徒習慣用「倚靠」這個字來解釋信心,意思是「倚身在某物上」。換句話說:就是將你全身的重量都全部倚在基督上。舉一個更清楚的比喻,就是整個人倒下來,平躺在萬古磐石上。將你自己投靠在耶穌身上吧!安息在他裡面,將你自己交託給他。這樣做,你就是在運用得救的信心。信心並非盲目的事,因為信心是從認識開始,信心不是出於臆測,因為信心所相信的是確定的事實。信心也不是不切實際的幻想,因為信心信靠真實的啟示,將其目標釘牢在上面。這是我形容信心的方法。
讓我再次來試述這問題。信心就是相信基督是他所說的那一位,並且他必成就他所應許的,然後期望他將這一切成就在你身上。聖經說:耶穌基督是神取了人的樣式,他的人格十全十美,卻為了我們的緣故,成了贖罪祭,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聖經還說到他了結了我們的過犯,除淨了我們的罪,並且將永遠的公義帶到我們的生命中。此外聖經又告訴我們,他已經從死裡「復活了」(林前十五4),並且他「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七25)。他已經升天進入榮耀中,為他的子民在天上掌權,他還要再來,「按公義審判世界,按公正審判萬民」(詩九十八9)。我們堅決相信這件事,因為這是父神親自作的見證,他說:「這是我的愛子,你們要聽他」(路九35)。這也是聖靈所證實的,因為聖靈不僅藉著神的默示為基督作見證,也藉著各種神跡奇事,以及他在人心裡動的工來證明,所以我們不得不信這見證是真的。
信心也相信基督必要做成他所應許的。既然他應許凡來到他面前的,一個也不丟棄,那麼我們若到他面前,他也必不丟棄我們。耶穌既然說過:「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約四14),信心就是相信。如果我們從基督得著這活水,它就必要常在我們裡面,並要從我們裡面湧出來,流露出神聖的生命。無論基督應許我們什麼,他必要成就。我們必須如此相信,才能從他手裡得著赦免、稱義、保守與永遠的榮耀,正如他曾經應許要把這些賜給那些相信他的人。
接著是最後且必要的一步:耶穌就是正如他自己所說的那一個人,並且他必成就他所應許的。所以,我們每個人必須信靠他,說:「對我而言,他就是他所說所是的那位,並且他必在我身上成就他所應許的。我把自己交在這一位救主的手中,讓他來拯救我。我要安息在他的應許上面,相信他要作成他所應許的。」這是得救的信心,有了這樣信心的人,必得著永生。無論他有什麼難處或危機,無論他怎樣絕望灰心,無論他怎麼軟弱或罪惡,只要他這樣相信基督耶穌,就不被定罪,並且永遠再不會被定罪。
希望這樣的解釋對你有幫助!我相信神的靈會藉此引導你即刻得著平安。「不要怕,只要信。」信靠,就得著安息。
不過,我很擔心你只是知道該怎樣做就自滿了,而不肯實地去行。踏實、有功效的信心再怎麼貧弱,也比理想化、好高騖遠、只停留在想像領域的信心有用得多。最要緊的是,單純地相信主耶穌。不要去管什麼定義和分別!一個人真餓了,有得吃最要緊,那裡還管得著什麼食物的營養成分、嘴巴的構造或是消化的過程呢!他只要吃,就活了。另一個人雖比他聰明,很精通營養學,卻不肯吃,即使有滿肚子的學問,仍然會餓死!此刻在地獄裡,無疑的就有許多明白信心真道卻沒有相信的人。但是凡信靠主耶穌的人,沒有一個會被丟棄,即使他對自己的信也說不出所以然來。哦,請你打開心門接受主耶穌吧,你就要得著永生!「信子的人有永生」(約三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