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給你的信息。你可以在羅馬書第四章第五節找到這樣的經文:「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我要特別提醒你注意這幾個字:「稱罪人為義的神」。我認為這是十分奇妙的話。
「稱罪人為義」──聖經裡竟有這樣的辭句,你不覺得希奇嗎?我聽說那些恨惡十字架道理的人,就是以此作為攻擊神的把柄,說他竟拯救下流人,並且接納罪大惡極的人。你看,這節聖經的確坦承不諱地接受此一攻擊。透過他僕人保羅的囗,並藉著聖靈的感動,神自己戴上了「稱罪人為義的神」之銜頭。他使那些不義的稱義,那些不值得眷顧的人蒙赦免。你是否以為,救恩只專為好人預備?神的恩典僅賜給單純、聖潔、遠離罪惡的人?也許你以為你若表現得好,神就要報答你;或者你以為,因為你不配,所以你就不可能享受他的恩惠。因此當你讀到這樣的經文──「稱罪人為義的神」──一定感到驚奇吧?你若覺得驚奇,我倒不覺得意外,因為像我這樣深深經歷神偉大恩典的人,也從未停止對這件事感到驚異呢!這實在是希奇絕頂的事啊!聖潔的神竟可能稱不聖潔的人為義?依照我們內心天然的行善觀念,我們常津津樂道自己的良善與價值,並且深信自己裡面一定有某些優點,才能贏得神的青睞。但是神能看穿一切的虛假,知道在我們裡面是一無良善的。他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他知道:「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賽六十四6),所以主耶穌來到世上不是為尋找良善、公義的人,而是要把良善和公義加給那些沒有的人。他來了,並非因為我們是公義,而是要我們成為公義。他稱罪人為義!
當一個律師走進法庭,如果他是公正的人,必定會替無辜的人辯護,為他洗刷冤屈,在庭上證明他的公義。律師的責任,就是替無辜的人辯護,而不是包庇有罪的人枉法。其實人沒有權利,也沒有能力真正使有罪的人成為公義。只有神才能行這個神跡!神──這位無限公義的主宰,知道世上沒有一個正直人是專行善事、不犯罪的,所以在他神性的無限主權裡,在他永不改變的愛裡,他承擔了這工作。不是為叫正直人稱義,而是要使罪人得稱為義。為此,神安排了道路和方法,使罪人能站在他面前,按著公義被接納。他設立了一套制度,使他能完全合乎公義地寬恕罪人,待他好像無可指責的義人一樣。是的,神能視罪人如同完全沒有罪一樣。他稱罪人為義。
耶穌基督來到世上,是為拯救罪人。這是件希奇的事,特別對那些蒙受救恩的人而言,更是無比希奇。我知道我自己就是這樣,甚至到今天都覺得如此:神竟然稱我為義,這是我所聽見最叫人驚奇的事!我覺得若沒有他全能的愛,我這個人就一文不值,不過是一堆破爛,滿身罪惡。我知道並且確信,我是在基督裡因信稱義的。因著他的恩惠,我被算為完全公義,且成為神的後嗣,與基督同為後嗣。按照我的天性,我本來是應該與罪深惡極的人同等並列的,我這完全不配的人,竟被神看待成配的人。我所得到的愛之豐盛,彷彿一個敬虔的人所該得的那樣多。而事實上,我原是個不敬虔的人。對這樣希奇的事,誰能不感到驚異呢?對如此大恩,驚異豈能不伴隨感激而來呢?
雖然救恩是如此希奇,但我要你注意:它對你我卻是垂手可得的。如果神稱罪人為義,那麼他也能使你稱義。你不正是那種人嗎?若你此刻還沒有接受神,那麼,形容你是「不屬神的人」就很合適了。你的生活裡沒有神,你就和「屬神的人」正好相反。換言之,你一直都是個「不屬神的人」。也許你從來不曾在禮拜天到教堂去敬拜神,你這輩子從來不管神的聖日、神的家和神的話。這就證明你的確是不屬神的。更可悲的是,你甚至還曾經懷疑過神的存在,並且不遺餘力地向人表明你否定他。你生活在這個美麗的地球上,宇宙間滿是神存在的記號,而你卻閉上眼睛,無視於顯明神大能與神性的證據。你活著就好像神不存在一樣。真的,你若能肯定地證實神不存在,你就真是高興了。也許你以這樣我行我素的方式過活已經有好多年了,而且也蠻習慣的,但是神不在你的生活中。因此,若說你是「不屬神的人」,這個形容詞是很恰當的,就好像稱海洋為鹹水一樣,不是嗎?
也許你是另一種人。你經常注意各種宗教的表面儀文,但是你實際並不感興趣,所以實際上還是不虔誠的。你常和神的子民見面,卻從來沒有遇見過神;你參加詩班,卻從來不曾打心底真誠地讚美主。你活著,心中對神卻沒有絲毫的愛,也不理會他的命令。嗯,你也是福音所要傳的對象。這福音宣告神稱不敬虔的人為義。這似乎是很奇妙的,但也是你隨手可取得的。它不是很適合你嗎?我真盼望你能立時接受它!你若是個敏感的人,你必然明白神那奇特的恩典是為像你這樣的人預備的,你可以對自己說:「稱罪人為義!那麼,我豈不當被稱為義,並且立刻就稱義了嗎?」
現在,讓我們再進一步看,這也是必然的。神的救恩是為那些不配的、沒有預備好的人而設的。這樣的聲明放在聖經中是合理的,因為就是那些無法靠自己稱義的人才需要被稱為義。我們中間若有任何人是完全公義的,他就不需要被稱為義。你覺得自己已仁至義盡,天堂幾乎是你理所當得的分,那麼你哪還需要救主或神的憐憫呢?你還要「稱義」做什麼呢?你早該對這本書感到厭倦了。你不會對它的內容感興趣的。
如果你們之中有任何人真是如此自滿自大,請再耐心聽我一會兒。你其實是失喪的,這就跟你現在是活人一樣千真萬確。你這自義的人,你以為你的義都是自己的功勞,你存這種想法,若非欺人就是自欺。因為經上明明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而聖經絕不騙人。不管怎樣,我對自以為義的人,沒有福音可傳,連一句話也沒有。耶穌基督自己說:他來不是為召義人。我也不打算做他所不做的事。即使我呼召你,你也不會來,所以我也不必呼召你了。不,我寧可請你睜大眼睛省察自己的義,直到你發現那不過是個幻覺,它連蜘蛛網一半的牢靠都夠不上。算了吧!避開它!與它一刀兩斷吧!請相信:那真需要稱義的,就是那些自覺不義的人。他們需要主的救恩,好讓他們能在神的審判台前稱義。相信這件事吧,主只做必須的工作。若是沒有必要,無限智慧的主是不會去做的。耶穌從來不做表面文章。一個人已經是義的,再稱他為義是多餘的。這不是神的工作,而是只有愚人才做的虛工。但是要使一個本來不義的人變為義,就需要有無限的慈愛與憐憫。稱不敬虔的人為義,乃是只有神才配行的神跡,事實上也是如此。
現在,請看:世上若有某位醫師,發明了一種珍貴有效的藥方,誰會最需要他呢?健康正常的人嗎?我想不是。若是將這位醫師送到毫無病患的區域去,他一定會覺得不自在且無所事事。「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可二17)。這不是很清楚嗎?偉大的恩典與救贖之藥是為靈魂有病之人預備的。這帖藥不適用健全的人,因為他們用不上。如果你覺得自己屬靈上有病,這位大醫生就是為你而來到世上的。如果你因為罪的緣故,完全癱瘓了,救恩的計劃就是為你而設。我再說一次:這位慈愛的主在安排救恩計劃時,心目中已經看準像你這樣的人了。假設有一個慷慨的人,決定要寬免那些欠他債的人,顯然,這恩惠只有那欠他債的人才享受得到。一個人欠他一千磅,另一個欠他五十磅。兩個人都只要拿回借據,債務就算完全免除了。但是即使最最慷慨的人,也不能免除那沒有虧欠他之人的債務!要赦免沒有罪的人,這是超出了全能者的能力範圍之外。所以,赦罪之恩不是要賜給沒有罪的人,而是為有罪的人設的。只有罪人才需要蒙赦免。若對那些無罪之人談赦罪之恩,對沒有過失的人談饒恕,是很荒唐的事。
你是否以為自己是罪人,所以終必失喪?不,這正是你所以能得救的原因。正因為你覺悟自己是個罪人,我才要鼓勵你相信救恩就是為像你這樣的人預備的。有位詩歌作者曾這樣大膽地說:
罪人是神聖的
是聖靈使他如此。
耶穌基督尋找並且拯救失喪之人,這是千真萬確的。他為罪人受死,成為他們的贖價。人若稱自己為「可憐的罪人」──如果他說這話不是假謙卑或玩文字遊戲──我倒十分歡喜見見他們。我會很高興和這類貨真價實的罪人終夜促膝長談。憐憫的客棧對於這樣的人,總是敞開大門的。無論是周間或是週末,都一律來者不拒。我們的主不是為著想像的罪而死,凡是用其他東西不能除淨的朱紅罪斑,都必須用主的寶血才能洗淨。
那污穢有罪的人正是耶穌基督要來潔淨的人。有位傳道人,有一次以「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路三9)這節聖經做主題傳講一篇信息。會後,一位聽眾對他說:「你這篇道聽起來像是針對罪犯說的呢!我覺得你這篇信息應該到監獄裡去講才合適。」「噢,才不呢!」這人說,「如果我到監獄去傳福音,我一定不用這節經文,我會改用另一節:『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提前一15)。這是實話。」律法是為自義的人預備的,好叫他們降卑;福音是為失喪的人預備的,好除去他們的絕望。
你若沒有失喪,你要救主何用?牧人用得著去找那些從來不會失迷的羊羔嗎?婦人何必趴在地板上到處尋找她從來未曾失落的銀錢呢?不!只有病人才需要吃藥;死人才需要復活;罪人才需要赦免;被捆綁的才需要被釋放;瞎眼的才需要被啟明。如果不是基於人有罪、理該受審判的前題,救主死在十架上以及赦罪的福音就徒勞無用了。罪人就是福音所以存在的原因。如果你是不配的,不夠資格的,只配下地獄的,福音就是為你而設定、安排、宣告了。神稱罪人為義。
我要把這點講得清楚些,我希望我已經做到了。但是,即使我講得再淺顯明白,還是只有主能使人想通。起先,當一個覺悟的人發現救恩是為像他這樣失喪有罪的人而預備,必定會覺得十分希奇,而且以為救恩所以臨到他,必定是因為他悔改了的緣故,殊不知他之所以會悔改,其實也是救恩的一部分。他會說:「噢,現在我必須這樣,必須那樣了。」不錯,得著救恩之後,他是會變成這樣或是那樣,然而救恩臨到他,是在他還沒有獲得任何救恩的果效之先。事實上,救恩臨到他時,他只配冠以這個貧瘠、可憐、卑下、可憎的名稱──罪人。這就是當神的福音稱他為義時,他的真實情況。
所以,容我勸勉那些自以為一無良善,也就是那些擔心自己連一點好處都拿不出來可自薦於神的人,願他們堅定相信恩典之神願意且能夠接受他們這種一無良善的本相,而且肯自動地赦免他們,不是因為他們良善,而是因為他是良善的。他不是使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嗎?他不是也按時降雨給那些不敬畏神的國家,賞賜他們豐年嗎?是的,甚至連所多瑪也有日頭,蛾摩拉也有雨露。神偉大的恩典是遠超過你我想像之外,但願你能珍視它。天怎樣高過地,神的意念也怎樣高過我們的意念。他能大大地赦免。耶穌基督降世,就是要拯救罪人。赦免之恩是為有過犯的人而設的。
你不必試圖修飾自己,把自己造作成另一個模樣。你只要照你的本相來到稱罪人為義的神面前。有一位名畫家不久以前畫了一幅寫生圖,描繪他所居住的城市的特色。為了存真起見,他希望他的畫中能包括幾位家喻戶曉的人物。其中有一位清道夫,經常衣衫襤褸,披頭散髮,是眾所周知的。畫家特地在畫紙上為他留了一個合適的位置,這畫家就對這位滿面風霜、衣衫襤褸的人說:「可否請你明天到我的畫室來,讓我替你作畫,我會給你一筆很好的報酬。」第二天早晨,那個清道夫來了,但是很快就被打發走了,因為他洗了臉,梳了頭,換了一件像樣的衣服。但畫家所要的,是一個象乞丐的清道夫,而不是這一個乾淨整潔的人。同樣的,福音所以接納你入門,乃是因你照著罪人的本相而來,而不是因為你有什麼好。你萬不可等自己有所改變才來,請立刻就來得救恩吧!神稱罪人為義,這真理能將你從目前的景況提升,從你最糟糕的處境下提拔你。
就按照你糟、亂的本樣來吧!我的意思是說,儘管你是滿身罪污,就帶著你的罪孽來到天父的面前吧!照你長麻瘋、污穢、赤身露體,活也不是死也不是的本相來就耶穌吧!來吧!你這受造中的渣滓。來吧!儘管你除了求死之外什麼也不敢奢想。來吧!儘管絕望籠罩你,好似惡魔壓住你的胸囗一般,你儘管來求主再稱一個罪人為義吧!他怎麼會不肯呢?來吧!因神偉大的憐憫正是為像你這樣的人預備的。套用聖經裡的辭彙──我想不出更能強調的字眼了──主神曾稱自己為:「稱罪人為義的神」。凡按著本性是罪人的,他都可以使他們稱義,領受義人般的待遇。這話對你豈不奇妙呢?你若已想通這件事,就請你莫再遲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