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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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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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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6

37-50

 

有关全人类的

四件大事

亚伯拉罕家族的

四大人物

 

伊甸到吾珥

迦南到埃及

 

2000年以上

约  350年

 
 

 第  1     周

起初神创造

第  1日

创一至二章

创世记讲些什么?简单来说,是讲四件事和四个人物。今天,我们要讲的是第一件事,就是神的创造。第一章是六天创造过程的概览,第二章是详述第六日的创造;前者是顺序的记述,后者是主题的记述;前者是鸟瞰式的广角镜,后者是特写镜头;前者之中心是创造主──耶和华神;后者之焦点是神创造的最高峰──人。创造的过程是:

首先神创造领域 接着神创造管理者

第一日   ━━ 光

第四日 ━━ 太阳、月亮和星星

第二日   ━━ 天空和水

第五日   ━━ 鸟类和鱼虫类

第三日   ━━ 陆地和植物

第六日   ━━ 动物和人类

“起初神创造”,这话清楚宣告神存在,宇宙万物非偶然而来,乃他所造。神的创造包括使无变有,如光、天、地、空气、水、植物、日、月、星体、鸟、兽、鱼、虫等;也包括改变物质,如用尘土造动物及人,使无生命变为有生命,坏的变好,乱的变为井井有条。

神所造的一切是“各从其类”的,是不能混淆的、并非进化而来的。人之独特在于他有神的灵,所以可以敬拜神,与神相交。人的使命是去管理及治理地上万物,并荣耀神。

我们每个人都是独特的,每个人的指模、性格、样貌皆不同(但皆有神的形象与样式),为此,我们根本不需与人比较,毋须自卑。既然一切是从神而来,我们只是管家;既然“得”是一种恩典,“失”也在神的计划与保守中;我们不需担心“失”,亦毋须为“失”而难过。如约伯所说:“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伯一  21)

请用颜色笔圈出重复的字句,你找到什么?这些字句对你有何意义?

 金句: 创世记一章廿六至廿七节,二章七节

“起初神创造天地”(神=  Elohim;创造=bara)这句话带给我们震撼性的信息:

1.它否决了无神论者之理论

“起初”即在还未有时间以先,神已存在。换句话说,尚未有宇宙与世界以先,在任何被造物还未出现之前,神已经存在。

2.它否决了泛神论者之立场

泛神论者认为万物就是神,神就是万物,但这句经文清楚宣告,神乃造物主,宇宙世界及其中万物皆是受造的,是不可以与造物主相提并论的。

3.它否决了多神论者及唯一神论者之立场

“Elohim bara”一句在文法上,严格来说是错误的,因“Elohim”是复数的,可将它翻成“gods”(众神),但“bara”却是单数的,可将它翻成“He created”(他创造)。这句话表明了,一方面他是独一与唯一的创造者,只有一位设计宇宙及世界万物者,亦只有一位创造者。但另一方面,他却是有多位格的──他是三位一体的真神,圣父、圣子、圣灵是同时参与整个创造(参诗一零二25,九十六5;西一16;约一1-2;伯廿六13。有关造人方面的经文则有创二7;约一1-2;伯卅三4等),但只有一位真神。(详细论述请参拙作《圣经对“三位一体”之启示》,种籽出版社。)

4.它否决了进化论者之立场

万物是由神而来,是他所造,是“各从其类”,绝不可能从无生命的东西“进化”至有生命;低等动物“进化”至高等动物;人绝不可能是从猿猴进化而来的。

5.它否决了轮回之学说

万物之被造是“各从其类”的,人更是神按着自己的形象与样式而创造。在一切受造物中,只有人有神的灵,可以有不死的灵魂,而每个人都是独特的,绝非轮回而来。至于动物,乃神赐给人去享受、管理及治理的,绝非与人同等,但人必须好好管理,爱护神所赐的大自然。

 第  1周

从乐园到苦境

第  2日

创三至五章

跟着的三至五章是讲到第二件事:人的堕落。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第一宗罪案

第一宗谋杀案

第一个家谱

亚当与夏娃

该隐与亚伯

塞 特

神本来将人安置于伊甸园中,“伊甸”乃希伯来文,有“享受”及“喜乐”的意思,但为何那么短的时间便遭破坏?第一,是撒但,他假装成一条蛇,引诱女人,叫她只看到她没有的(不能吃禁果),没有看自己所有的(园中所有树上果子及一切);只看到自己喜欢什么,不去看神的心意;只看到不好方面,没看到好的方面;只看短暂,没看永恒。其次是那禁果(充满诱惑的世界)。但马丁路德说,那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乃是人自己。人为何会犯罪?因他要“如神般去分辨善恶”,要以自己的标准为标准,这种“自我”中心,放纵私欲的态度是造成人与神、人与人关系破裂的主因。罪的结果是与神隔绝、与人关系破裂、痛苦、失去伊甸园境界,且罪恶逐渐蔓延,结果造成谋杀事件。

人活在痛苦中,神用什么方法解救人脱离险境?首先,他预言女人后裔要败坏撒但权势(三  15),其次,他以皮作预表,神的羔羊要牺牲自己,遮盖人类的罪及羞耻。然后,在第五章他要找人代替亚伯,保存“敬虔的后代”,这预表救主的来世。但我们的责任是什么?创五21-24告诉我们,是如以诺般“与主同行”,便可免去神的审判,且可享受他。

撒但就象有经验的渔夫,他的饵是根据鱼喜欢的口味而放置的。弟兄姊妹,你有否留意到这些叫你上钩的饵?赌博、看色情电影或杂志?成熟、富有的有妇之夫与你约会、向你示爱?瞒税?流言是非……?一不小心,就会掉进陷阱。你曾经试过吗?你怎样胜过这些试探?试过用约瑟的方法吗?(参创卅九  7-13)

从第三章开始,人类的世界充满咒诅。请用颜色笔将“咒诅”一词圈出。这词语共出现多少次?请指出这些咒诅与谁有关?怎样出现?罗马书八章说:“我们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叹息、劳苦,直到如今。”( 22节)但“我想现在的苦楚,若比起将来要显于我们的荣耀,就不足介意了。”(18节)

 金句: 罗马书六章廿三节

 第  1周

洪水的审判

第  3日

创六至九章

创世记六至九章记载了第三件事:洪水的审判。当人类的数目日渐增加,世上的罪恶也随之增加(六  5),终于神决定以洪水来审判人类。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人的败坏

神的审判

神的约

执行

结束

造方舟

方舟漂流上升

立虹于天

在洪水毁灭世界的过程中,只有一个人和其家族面对审判时嬴得神的称赞,也得到神的拯救,那人就是挪亚。他顺服地承担起逾一世纪的造船计划,并且同时传出义道(彼后二  5),劝人悔改。可惜人类仍偏行己路,悖逆神,所以最终就只有挪亚一家因相信神而进方舟,得着拯救。

从这个过程中,我们清楚看到神的信实:

1.他应许除挪亚外,除灭所有人类及野兽(六7-8)。

2.他应许要降雨在地上四十天之久(七4)。

3.洪水过后,他应许不再因人的罪咒诅地(八21)及毁灭各种活物。

4.他立虹为记,不再用水审判有血气的(九15)。

结果怎样?他怎样应许,事情就怎样成就了。将来也要这样按他的应许成就。每当我们看见彩虹,都应再提醒自己神是信实的。

彩虹是雨过天晴后出现的,回想你的过去,碰过那些黑暗的日子吗?有否想过,过去一切黑暗的日子,神都带领你经过了,无论将来你遇到什么挫折、不如意、压力、打击及失败,他仍看顾你?“神未曾应许,天色常蓝,人生道路,花香常漫;神未曾应许,常晴无雨,常安无虞;神却曾应许,生活有力,行路有亮光,作工得息,试炼得恩助,危难有赖,无限的体谅,不朽的爱。”挪亚一家在方舟中,外面的水涨得愈高,方舟也升得愈高。愿我们一起学习仰望神吧。

马土撒拉原文有“刀剑之子”或“审判之子”的意思,犹太拉比解释为“当他死的日子,审判便会临到”。有趣的发现是:洪水来临时,挪亚整整六百岁(创七  11),当时马土撒拉多少岁(参创五25-26、28-29)?马土撒拉死时年纪多大(创五27)?以诺生马土撒拉后便与主同行,显然他相信神的应许及信实(犹14-15)。这对你有何提醒及教导?

 金句: 彼得前书三章十九至二十节

 第  1周

巴别塔与分散

   月

第  4日

创十至十一章

创世记十至十一章带我们看到第四件事:巴别塔与变乱。从挪亚和三个儿子开始,神又使世上的人增多,然而由于人的罪性未除,以致人很快又将罪表现在悖逆及骄傲的行为上。

第十章

第十一章

邦国的开始

巴别塔

雅弗

1-5

6-20

21-32

神之审判

1-9

希望的遗传

10-32

万国起源

分散到各地

当天下邦国人口多起来后,挪亚的后裔便想建造一座城和塔,塔顶要通天,免得他们分散全地!这行动表面看来是无可厚非的,但人类动机如何?神要他们荣耀他,但他们建塔的目的乃“为自己”、“要传扬我们的名”,一切为“我要”、“我要”、“我要”。神要他们“生养众多,遍满地面”去管理他所造的一切(创一  28,九1),但他们却要聚在一处,高举自己,公然违背神。因此神变乱他们的口音,使他们彼此无法沟通,以致建不成巴别塔。

其实当人要高举自我、违背神的时候,巴别塔(希伯来文有“变乱”之意)是自然的、可预测的结果。因人的自我会叫人互不信任、只顾自己利益、不理他人死活。今天的国与国、族与族、民与民、人与人之纠纷,何时可了结?人类何时才可重现合一与爱?联合国显然是无能为力的。五旬节时我们见到一线曙光──圣灵所赐方言,以致各国各族之人能一同归荣耀与神,真正彻底实现,要到主再来。

巴别塔虽然建不成,但是人仍继续不断在建造巴别塔,“为我”、“我要”、“立碑”、“立名”,而人类亦继续不断活在“巴别”(变乱)境界中。甚至在教会中,不少人仍在谋己利、高举自己、为自己、以自我为中心,以致与人不和,导致分裂。请思想,你有试过这种变乱的经历吗?你从中汲取了什么教训?

使徒行传二章五至十三节可说是反巴别的大日子,具体表现在信徒的生活中:“那许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没有一人说,他的东西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导致这境界的原因何在?怎样才可以见到这实体?

 金句: 以弗所书四章一至三节

 第  1周

亚伯兰蒙召与神的应许

 月

第  5日

创十二至十四章

交代完四件事后,圣经将我们的注意力转到第一个人物身上,这人就是亚伯兰。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亚伯兰

亚伯兰

罗得

在吾珥  1-9

在埃及  10-20

在迦南

在危险中

蒙召

拣选

战胜

为了对付人类几代以来的悖逆,神开始他的救赎计划:先拣选一个人,继而从他拣选一个家,再到一个族,最后是一个国,从这国中预备救赎主。亚伯兰就是神救赎计划的开始。当亚伯兰蒙召时,他与父亲一家正活在最富庶、享受最多、生活最多姿多彩,但同时又是偶像中心、道德极其败坏的吾珥。神要他离开这地,到一个遥远而陌生的地方,那时他连那是一个什么地方也不知道。神给他的应许是:他的名为大,他的国为大国,使万族因他得福。面对着这近乎“无理”、“不切实际”的要求,亚伯兰顺服神,“就”去了。

后来他知道神应许要给他的乃是迦南地。“迦南”在希伯来文有“顺服”的意思。唯有顺服,我们才可享流奶与蜜的境界。亚伯兰一生的特点是不为己,只为人、为神,他“让”侄儿罗得先选住肥沃平原,他自己则住迦南;他战胜了别国的王,也不取分文,反而处处为人设想。亚伯兰能被誉为多国之父,实至名归。他能这样做的主因何在?圣经说“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创十五  6)他信神是全能的,他信神的应许,因他信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是丰富的。

移民搬家是现代人十分热门的题目。当你考虑移民,要选择移还是不移,若是移,到底移到哪里等问题时,你会首先考虑什么?罗得以富裕、享乐、物质生活为优先条件,亚伯兰则以属灵因素为先,几章圣经中,他每到一地必先筑坛(你能说出“筑坛”一词出现了多少次,及出现在哪里吗?)。每遇到危机和需要作出决定时,我们便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属灵境况如何了。弟兄姊妹,你考虑移民、恋爱、事业、婚姻、居住地方……等,会先考虑什么因素?

信心就是境遇不如己意时,仍相信神会照他的应许成就。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在神给亚伯兰的试验中,那一项最困难?你在亚伯兰身上学到什么功课?请依次列出。

 第  1周

神与亚伯兰立约

第  6、7日

创十五至十七章

与主同行是一回事,跑在神前面又是另一回事。神虽然一再重复应许亚伯兰子孙无数(十二  2,十三16,十五4-5),又单方面立约,令亚伯兰沉睡,主动走过立约的肉块及火炉,表示约已成就了(创十五17-21,参注释),但多年过去,却毫无实现的迹象。亚伯兰等得不耐烦了,就做了一件傻事,听从妻子的话,与使女夏甲同房,随从了当时风俗,结果真的得了一子以实玛利,但这“儿子”的来临却令父亲心碎,甚至差点家散人亡。他的失败成了因不信神、走在神前面(用旁门左道达到目的,而非等候神的时间来临)而付出极高代价的典型例子。但神的应许仍然存在!虽然在人看来是没有可能的,然而亚伯兰与九十岁的妻子撒拉终于得到一个儿子。但是在应许实现前,神要亚伯兰做两件事。第一,改名亚伯拉罕(多国之父)及撒拉(多国之母);第二,行割礼,表示他已从偶像、罪恶中分别出来,要将一切污秽、邪淫、不洁割去(申十16;加六15),以致他能带着荣耀去承受神的应许。改名的含义是神要告诉他们,他们已是“准父母”了。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神对亚伯兰无条件的约

亚伯兰不耐烦

亚伯兰立约获肯定

应许

臆测

割礼

神的承诺

人的小信

神的大量及信实

急躁、短视、急功近利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人的写照。这些现象早在亚伯拉罕时已出现。圣经无意掩饰亚伯拉罕的软弱,它指出他的优点叫我们学习,也说出他的失败及蒙受的管教叫我们引以为鉴。他因小信跑在神前面,弟兄姊妹,你有试过吗?等配偶等得不耐烦,认识了不信主的朋友,尚未待他/她清楚信主,得新生命前,便与不信者结婚?急不及待同居?婚前性行为?为达目的而撒谎?你从中学到了什么功课?

创世记十六章尾以亚伯兰“年八十六岁”结束,创世记十七章则以亚伯兰“年九十九岁”作开始,中间十三年哪里去了?圣经竟然只字不提!为什么?弟兄姊妹,你能说出原因吗?有否想过,当我们步入中年,事业达最高峰,忙于子女,忙于事业、家庭,却无暇亲近神、事奉神,结果,在神永恒记录上只字不出现,这值得吗?你要在册上留名留痕吗?看保罗的挑战吧!(提后四  7-8)

 金句: 创世记十五章六节,十七章一节

 注释:

血约是旧约时代最严肃的约,立约又称为“切约”,立约过程如下:

1. 先将用来立约(切约)的牲畜从首到尾切成两半。

2. 将两半分开放在地上,中间洒上牲畜的血。

3. 立约的双方面对面站在血上,两边则为牲畜的两半。

4. 互相以生命作抵押,誓不反悔,又以生命互相委身。

5. 互相将所有财富作抵押,反悔者财富全归对方。

6. 互相交换腰带及配剑。

7. 念出亲属名字,万一其中一方先死亡,另一方则要负起照顾其亲属的责任。

8. 誓言爱对方到底,永不反悔。

9. 双方以“8”字的形式走过两块肉。

10. 双方各用刀割手腕,互相握着出血之手,使血混在一起立约。

11. 改名:各自将对方名字加于自己名字中。

12. 各自将烧着的炭擦于曾割过之手上,作为永远记号,是人皆可见的。

13. 双方一起将一棵树栽于那些立约的血(牲畜及人)上,作为记念。

但神与亚伯兰在创世记十五章十二至廿一节,所立之血约十分特别:

1.  肉是劈开两半,预备立约。

2.  立约时亚伯兰沉沉的睡了,神主动向他启示约之内容。

3.  亚伯兰没有作任何委身及承诺,一切承诺皆由神作出。

可见这血约是神单方面主动立的,他愿承担一切约的内容,无论亚伯兰反应如何,神会成就他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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