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義與成聖之途 | 月 | |
第 1日 | 羅四至八章 | 日 |
既然全人類均活在罪中,無能自救,那怎麼辦?神的方法是藉主基督作我們的挽回祭,叫我們因信便可稱義。保羅首先用猶太人之父亞伯拉罕,說明了亞伯拉罕稱義,並非因行為,因他稱義時仍未受割禮(而猶太人卻視割禮為必須之聖禮),他的稱義乃全因信,他的信心表現在他相信神賜後裔等應許上。神也要我們對他有信心,特別要信主基督為我們的罪受死,神已叫他從死裡復活(四章)。保羅繼續說明為何我們可以因信主而稱義:因主在我還作罪人時為我們死,他的死免去了神的忿怒,我們因此可靠他的血稱義、與神和好。為何我們可以靠他稱義?因為,一如亞當是人的代表,因他犯罪,罪便入了世界,我們一出生便有罪性;同樣,基督也代表著我們,與神和好,只要在他裡面,義便作王(五章)。既然稱義是神的恩典,我們可否故意犯罪,使神的恩典增多?保羅肯定地說:斷乎不可!一個真正稱義的人,不可能繼續做罪的奴隸,他乃是義的奴隸,表達於繼續追求成聖的生活中,因「舊我」已死,「新我」要在主裡活。如何才可過成聖的生活?保羅說:我們要認定自己的地位,罪不再是我們的主,義才是我們的主。其次,要認定罪與義之果子,就是永死與永生(五章)。在成聖的道路上,沒有聖人,連保羅亦經歷過失敗,心與願違,因肉體軟弱而犯罪,但他找到秘訣:「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可見成聖的秘訣是不斷與主同在,與主同行。離了他,我們便不能作什麼(七章)。最後,保羅寫了一首凱歌──是因聖靈在信徒身上工作而使他可以過得勝生活之凱歌。他歌頌神的揀選,聖靈使我們稱義、成聖、得榮耀,所以信徒毋須懼怕,信靠主必能得勝。
第四章 | 第五章 | 第六章 | 第七章 | 第八章 |
因信稱義 的實例 | 因信稱義 之基礎 | 因信稱義者之掙扎 | 因信稱義者之攔阻 | 成聖秘訣 |
亞伯拉罕 | 主的代贖 | 罪與義的奴僕 | 老我作怪 | 倚靠聖靈 |
信徒中有兩種極不健康的現象:
1. 繼續犯罪,然後去找神父告解式的(六 15)悔過,這是仍活在罪中,作罪奴隸者,是未得救的。
2. 偶會犯罪,但常活於罪咎感中(七 24)。
保羅將這些人的眼目轉到倚靠主(七 25)及聖靈的工作(八章)上,認定主已使我們稱義、成聖,將來可叫我們得榮耀,沒有任何東西能令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八31-39)。
你試過信心軟弱、沮喪、跌倒嗎?請背誦羅馬書八章卅五至卅九節,倚靠聖靈過得勝生活吧!
金句: 羅馬書八章廿六、卅二節
第 46周 | 福音與選民關係 | 月 |
第 2日 | 羅九至十一章 | 日 |
當保羅寫完第八章,他並沒有如其他書信之編排一樣,立刻轉到門徒生活上,他反而用了三章篇幅詳述神對以色列之計劃,使外邦人多明白神對他選民之心意;讓猶太人明白,他們並沒有被神遺忘,乃是他們離棄神。保羅盼他們都能成為余民,歸向主基督。在信中,他對同胞得救之迫切心情清楚可見,他說:「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九 3)保羅在講論到神對以色列之計劃時,首先述及以色列的過去(九1-18),說明了以色列的被揀選,完全是神的主權,人無權過問;另一方面,神也揀選外邦人,他們蒙揀選,早在先知以賽亞及何西阿時已預言了,他們的蒙召乃因以色列人的失敗,這也是屬神的主權(九章)。跟著,保羅述及以色列的現在:以色列過去倚靠「自己的義」,但卻在追求神律法上失敗,以致被神棄絕;外邦人因倚靠「信基督的義」,以致得救。以色列的被棄,亦早在以賽亞、摩西時代已顯示出來。保羅再說明,人無能自救,只有倚靠主基督,才能因信稱義(十章)。最後一部分述及以色列的將來,他們的被棄並非永久性的,神會眷顧他們當中之餘民,藉福音傳到外邦去,盼他們受激勵,轉回神那裡,以致得救。而外邦人不可因此而自誇,看不起以色列人,因神在他們身上仍有計劃,就是到外邦人數目添滿後,以色列要全家得救,全家信主稱義(十一章)。保羅最後高歌稱頌神的智慧及主權。
第九章 | 第十章 | 第十一章 |
以色列的過去 | 以色列的現在 | 以色列的將來 |
神無條件揀選 | 有條件地被棄絕 | 全家歸主! |
聖經多處預言以色列會全家得救(參結卅六 26-27;耶卅一31-34;羅十一25-26等),現在看來,渺無希望,這事何時會發生?按啟示錄七章一至八節,十四章一至五節等經文看來,非要等到大災難之來臨,甚至千禧年來臨時才會發生。哀哉!為何要等到大災難臨頭才悔改呢?屆時已被提,像信徒一樣(參啟七9-10),不是更好嗎?
見到非信徒親友,特別是自己家裡的人拒絕主,令我們十分心痛。保羅見到同胞的心硬,也同樣哀痛欲絕。但「凡流淚撒種的,必歡呼收割」,你準備如何為家人、親友之得救禱告,向他們傳福音、見證主呢?不要拖延了!
金句: 羅馬書九章三節、十章九節
第 46周 | 稱義者的新生活 | 月 |
第 3日 | 羅十二至十六章 | 日 |
保羅的書信有一特色,前半部論教義,神所作、所行、所成就,我們如何蒙恩、白白稱義;後半部則論人對神應有的回應,是生活性的。前者以「因為」作呼,後者以「所以」作應,二者息息相關。開始時,保羅強調基督既成了我們的死祭,我們理應作他的活祭,將身體獻上。怎樣才算是活祭?保羅跟著解釋,對教會應是按自己恩賜奉獻自己,建立基督的身體;對信徒則要以愛、真誠、謙讓、聖潔的心彼此服侍;對仇敵不能以惡報惡,乃以善勝惡(十二章)。對國家方面,我們要認定政權是神所設立,政府是神的用人,我們要履行公民職責,不獨是納稅等本分,且要守法、愛人如己、過道德生活、要常披戴主基督、作主見證(十三章)。有關吃祭偶像之物的問題,保羅說明一切皆神所造,偶像算不得什麼,信徒什麼皆可吃,惟獨若吃了會叫人跌倒、或自己有疑問時,他鼓勵他們寧可不吃,榮耀主名(十四章)。保羅繼續鼓勵門徒作行二里路的基督徒,擔當軟弱者的軟弱。他鼓勵他們不要只看自己的需要,更要多看別人的需要,並趁此機會鼓勵他們為受饑荒之苦的耶路撒冷信徒奉獻,支持宣教,及為他禱告(十五章)。最後,保羅詳細問候羅馬各信徒。他的問安十分個人,充滿人情味,叫讀的人倍感親切和溫暖,在人心中留下甘美回憶。
第十二章 | 第十三章 | 第十四章 | 第十五章 | 第十六章 |
作神活祭 | 作好公民 | 作好見證 | 作好榜樣 | 問候聖徒 |
對教會、對人 | 對國家 | 對吃祭物 | 對軟弱者 (對有需要者) | 私人附筆 |
基督徒沒有部分時間( part-time)的,乃是全時間(full-time)的。何謂全時間基督徒?就是在我們日常生活、待人接物中,「按本子做事」。那「本子」是什麼?羅馬書十二章三至廿一節解釋得十分清楚。請詳細看十二章九至十六節,我們要留意那些原則?你最忽略的是哪幾項?你將如何改善自己?
弟兄姊妹,你試過被主內肢體傷害嗎?你有何感受?按聖經所載,這是常會出現的事。羅馬書十五章一至三節給我們一個秘訣:你可視那些傷害你的人(特別是那些經常傷害人者)為病人,他是有病的,所以他有不正常的表現,你對病人也會姑息、容忍多些吧!然後為他的病禱告──無論是性格上、品格上或是心靈上的病,用愛心幫助他成長!
金句: 羅馬書十二章一至二節,十五章一至二節
哥林多前書
重 點 | 譴責 1-6章 | 回答 7-16章 | ||||||||||||||||
教會性的問題 | 教義性的問題 | 結語 | ||||||||||||||||
分 段 | 問安與祝福 | 感恩與祝福 | 教 會 的 紛 爭 | 教 會 的 混 亂 | 聚 會 的 問 題 | 恩 賜 的 問 題 | 復 活 的 問 題 | 結 語 | ||||||||||
紛爭的原因 | 反紛爭的原因 | 亂倫的 | 爭訟的 | 淫亂的 | 婚娶的 | 祭物的 | 蒙頭的 | 主餐的 | 基本認識 | 實際勸勉 | 基督的 | 基督徒的 | 捐獻之事 | 個人計劃 | 勸勉安慰 | |||
1下 | 1 下 - 4 | 5 | 6上 | 6下 | 7 | 8-10 | 11上 | 11下 | 12 | 13-14 | 15上 | 15下 | 16上 | 16中 | 16下 | |||
1上 | 1中 | 1下-4 | 5-10 | 11 | 12-14 | 15 | 16 | |||||||||||
主 題 | 序 | 因向保羅的報告 | 因向保羅的詢問 | 跋 | ||||||||||||||
保羅的責備 | 保羅的回示 | |||||||||||||||||
地 點 | 寫於以弗所 | |||||||||||||||||
時 間 | 主後 56年 |
第 46周 | 教會的分裂 | 月 |
第 4日 | 林前一至四章 | 日 |
保羅在以弗所牧會的時候(林前十六 8),收到革來家的信,告訴他有關哥林多教會紛亂及其他爭論之問題,令主名受到羞辱,所以保羅寫了這封十分詳盡的信,譴責及回答他們所問的問題。在信的開始,一如慣常書信一樣,保羅首先介紹自己的身份及指出收信人之身份。保羅稱自己是「作耶穌基督的使徒」,顯出他有權柄去勸誡及譴責他們。他稱收信人為「神的教會」、「在基督裡成聖」、「蒙召的聖徒」,旨在提醒他們的身份。跟著保羅為神已給了他們的感恩,但也勸他們繼續努力成長,以致在主的日子,無可指責。一章十節,保羅開門見山道出主要問題,也是他最感焦慮的地方:教會的分裂,信徒們分黨分派,互相輕蔑及排斥異己。保羅繼續分析分裂原因:
1. 他們不明白,神的智慧比人的智慧高,他們高舉人,不明白十字架道理,只誇所跟從之人的智慧,沒有誇十字架。
2. 分裂顯出他們仍是屬靈的嬰孩。
3. 他們忽略了,人只是與神同工,只有神能叫人成長,人所作的一切,均要經過火的試煉,只有屬神的,有永恆價值的,才會留存。審判在神,所以人實不應以任何智慧誇口。
4. 神審判人不是看其恩賜大小,乃視其忠心與否。要得主人讚賞,我們必須忠心儘管家職分,謙卑事主。保羅最後語重心長地勸他們,自己看他們如子女一樣,也盼望他們以愛相待,正如他對待他們一樣。
第一章 | 第二章 | 第三章 | 第四章 |
分裂的情況 | 靈命的幼稚 | 忽略神的審判 | 忽略自己身份 |
分黨、排斥異己 | 只誇人的智慧 | 果效全在乎神 | 管家要忠心 |
基督教是在被侮辱、被逼迫、被嘲笑之情形下發展的,什麼時候我們見到「教會」或「信徒」侮辱別人、嘲笑別人、逼迫別人,那便告訴我們,這「教會」、這「信徒」已經變質,已經跟原來不一樣了。希臘文的「見證」( Marter)一字,英文是「殉道」(Martyr)的意思。有人說得好,教會是用殉道者的血建成的,絕不是用劊子手的武器去建立的。
司布真時代,很多其他教會信徒慕名而來,想轉到司布真所牧養之教會。一次司布真問一位信徒為何要轉到他們的教會,那人說:「你的教會很完美!」「那你是完美的信徒嗎?」「不是!」司布真對他說:「你還是不要轉教會吧!因為要是你來了,我們的教會便不完美了!」世界上沒有完美的教會,但信徒卻要努力不懈向完美的目標成長。
金句: 哥林多前書一章廿五、廿七至廿九節
第 46周 | 教會的罪與紀律 | 月 |
第 5日 | 林前五至七章 | 日 |
除了分裂、分黨、分派外,哥林多教會還有駭人的罪要對付,就是有人隨從邪教之風俗,將繼母收為妻,聖經對這亂倫行為主張采嚴厲之紀律處罰,就是將他逐出教會,又在聚會中將他交給撒但,敗壞其肉體,使他的靈魂可以得救。紀律只用於教會內,教會外的人則與我們無關。對教外不道德者,信徒仍要與他們結交,吸引他們歸主,但對受紀律之不道德信徒,保羅勸他們與他絕交(五章)。另一個是有關訴訟的問題,聖經指出,教內的人若有爭訟,不應告到不信主的官府那裡去,原因是信徒將來有更大審判權,應是信徒審判世界,現在,我們豈可讓世界審判我們?其次,告於不信的官府是不合見證、不合彼此相讓的精神,信徒應寧可受欺,息事寧人,保持教會美好的見證。有關淫亂的問題,有人以為性慾乃人的需要,所以如當時環境般以娼妓滿足性需要亦未嘗不可。聖經肯定地反對這謬論,因為身體的功用是為主,非為淫亂。與主的復活有分的信徒,應認定在婚姻內之性才是聖潔的。聖經繼續強調,信徒的身體是主用重價買來的,是聖靈的殿,所以我們要在身子上榮耀神。第四個問題是有關婚姻的,哥林多人對這觀念很混亂,有人認為結婚才正常,輕看獨身者;有人認為結婚是情不自禁、是肉體軟弱之表現,不及獨身者;第三點是信與不信的結合產生了磨擦。保羅逐點回應:婚姻是正常的,也是神讓人避免淫亂之方法,沒有獨身恩賜者倒不如結婚。論到已婚者,作者主張不可離婚,但若不信者堅持要離婚,則毋須勉強,而信徒有責任帶不信之配偶信主。論未婚者,因環境逼迫之故,為主過獨身生活更好,但不要勉強。有關寡婦方面,若她們能繼續守節是最美的事,但她們亦有自由與主內的人結婚。
第五章 | 第六章 | 第七章 |
有關犯淫亂罪者 | 有關信徒訴訟 | 有關婚姻觀念 |
要紀律處分 | 家內解決,寧可讓步 | 婚姻、離婚、獨身、守節 |
教會要增長,內部的潔淨是首要的,否則,她已失去在世上作光、作鹽的條件。請思想,哥林多教會面對之問題,那些亦是你們教會正面對著的?教會有什麼處理方法?那是否與聖經一致?
這幾章經文論及的婚姻、獨身、離婚、打官司等,那些是你或你的親屬正面對著的?你將如何處理?這些經文對你有何幫助?你會有何方法使自己避去淫行或不潔念頭?
金句: 哥林多前書六章十二、二十節
第 46周 | 信徒的自由 | 月 |
第 6、7日 | 林前八至十章 | 日 |
哥林多教會面對的第五個問題,是有關吃祭偶像之物。作者指出,一切都為神所造,偶像算不得什麼,所以信徒有自由去吃任何神給人吃的。然而,保羅勸他們不可妄用自由,若有軟弱的肢體會因我們的自由而跌倒,我們便寧可不用我們的自由。「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八章)保羅以他自己如何不妄用自由作例子。他是主所揀選的使徒,他有使徒的權柄(九 1-11),亦有工作的印證(九2),可以接受教會的供給(九4-7),因這也是聖經的原則(九9-11)。然而保羅沒有用這自由,目的是為更有效地救人。其次是教會中有軟弱的人會質疑這事,最後保羅認定將來我們要得的,乃不朽壞之賞賜(九章)。為使信徒警醒,不妄用自由,保羅繼續舉出妄用自由之鑒誡:以色列人妄用身為神兒女之自由,以致倒斃曠野。他們妄用自由去吃、喝、玩耍、姦淫、拜偶像、犯罪、發怨言,以致被神棄絕。在總結時,保羅強調信徒應逃避偶像之事。市上所賣之肉,信徒只管吃,無需多問。若赴筵席,凡擺上的,也可以吃,因一切均屬乎主。只是當同席中有信心軟弱之信徒,良心過不去時,我們應為良心的緣故不吃那肉,因神的正意,是要叫我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及有益於人)而行」(十31,33)。
第八章 | 第九章 | 第十章 |
不妄用自由之勸勉 | 不妄用自由之榜樣 | 妄用自由之鑒誡 |
有關吃祭偶像之物 | 不用使徒身份靠福音養生 | 以色列人受管教 |
在哥林多前書中,我們可清楚見到神帶給我們的生活原則:
1. 對神方面:林前十 31
2. 對人方面:林前十 23-24
3. 對事方面:林前六 12
4. 對自己方面:林前六 19-20
就如十字架一般:
弟兄姊妹,若你想去電影院看色情或暴力電影,你會怎樣做?若你想看報章雜誌內的色情照片、文章,你會怎樣做?你會為神、為較軟弱的肢體而不去看嗎?若因你玩電子遊戲機而給弟妹或兒女藉口,無節制地玩,你會寧願不玩嗎?
金句: 哥林多前書十章廿三、廿四、卅一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