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周 | 先知宣告三篇信息 | 月 |
第 1日 | 摩三至六章 | 日 |
宣告完神將要降下的審判及災禍後,先知解釋其原因。他藉著三篇信息向百姓發出有力的責備及警告,首先,先知責備以色列人現在的罪,包括他們的忘恩,忘記是耶和華將他們從埃及為奴之地領出來的。先知用多個比喻說明,有因必有果,以色列受管教絕非偶然。跟著先知指出以色列必被圍攻,縱使他們得救,亦必經亡國之痛,主必拆毀他們的祭壇及房屋(三章)。先知又指出以色列過去的罪,先知先後五次以「你們仍不歸向我」說明以色列受管教乃罪有應得。總括過去,以色列不聽神的話(四 1-5),他們屢行不義,表面敬虔,實質敗壞,宣揚的是甘心的祭,實際獻的卻是有酵的祭(四5)。其次,他們不理神的警告(四6-11),神多次藉饑荒、旱災、瘟疫、外敵毀壞等,去警告他們,但他們「仍不歸向神」,因此,他們必不能逃脫神的審判(四章)。先知在述完以色列現在及過去的罪後,便指出神將來要給他們的刑罰。先知勸他們尋求宗教的真義,尋求神的憐憫,尋求社會的公義及尋求個人的為善。先知又以「禍哉」警告過著虛假宗教生活的百姓,不要再活在安逸、放縱的敗壞生活中(五18-27),又警告國家領袖不要只顧著自己享受,恃強凌弱,貪污枉法,荒宴淫逸,不為人民設想,神必審判他們的!
第三章 | 第四章 | 五 1-17 | 五 18至六14 |
現在的罪 | 過去的罪 | 所以要尋求 | 所以禍災 |
種瓜得瓜 | 不聽從、不理會 | 公義、憐憫、為善 | 百姓、元首受罰 |
以色列人宣傳給眾人知道的是「甘心祭」,都是好的方面,惟恐人不知的,是叫人知道自己為神做了些什麼,但實際上他們所獻的,是有酵的祭──有罪的、動機不良的。弟兄姊妹,我們今日獻的祭是否也如此?
當有災難、逆境、苦病、拯救、保守等發生在我們身上,神是期望我們歸向他,更親近他的,可惜以色列人「仍不歸向神」。請思想,過去你是否經歷過類似的軟弱?什麼時候,在什麼情形下你沒有「歸向神」、「更親近、聽從神」?現在是向神悔改及向神立志的時候了!
金句: 阿摩司書五章十四節
第 37周 | 五異象所帶出的信息 | 月 |
第 2日 | 七至九章 | 日 |
先知預言的第三部分,是透過五異象所帶出有關神審判之信息。阿摩司用不同的方法將神的警告帶出,為要使以色列早些悔改歸主,不要再拖延。第一個異象是蝗蟲的異象(七 1-3),蝗蟲如何迅速及徹底毀壞農作物,神亦必迅速及徹底審判以色列。先知懇求主免去這災,終得蒙垂聽。第二個異象是火燒的異象,先知見這災帶給人痛苦,再懇求神免去,又蒙應允。第三異象是有關準繩的異象,說明人如同在建房屋之先有準繩量度尺碼一樣,審判之尺碼早已由神定下,無人可改。這審判直指大祭司亞瑪謝及耶羅波安兩家而發,特別又指出亞瑪謝將神聖的祭司職事當作餬口途徑,拒絕神的代言人(阿摩司),所以必受審判。先知不再為他們求情。第四個異象是夏果的異象,夏天熟透了的果子很快便腐爛,同樣神的審判亦必很快臨到以色列(八章)。最後一個異象是有關祭壇的,先知見到主站在祭壇旁邊施行審判。從異象中我們可見神的忿怒已不能遏止,他已定意將敗壞的連根拔起。然而,拆毀的目的乃是為了建立,他必為自己留下余民,又要領他們歸回,神要重建大衛的帳幕,不再拔出!彌賽亞國度的曙光,已在先知書中顯露出來。
第七章 | 第八章 | 第九章 | |
蝗蟲、火 | 準繩 | 夏果之異象 | 祭壇之異象 |
可免之災 | 免不了 | 必速速來到! | 有審判有出路 |
阿摩司實是今日信徒、包括傳道人之良范,是我們的鏡子── 先知、祭司不是世襲的,乃是神直接呼召的;不是職業,乃是事奉;不是名銜,乃是生命。他的事奉乃一生活方式,是不理會別人怎樣看、怎樣對待,仍忠於主的交付、盡忠職守的。
我們今天的事奉,是斤斤計較,還是不計代價?是視之為職業?抑生活方式、生命的自然流露?是在乎報酬、別人欣賞?抑默默耕耘,不讓人知,只希望主記念?斤斤計較工作時間,付出多少,抑常覺對主仍有虧欠,有不配感覺,以致付出更多?
金句: 阿摩司書八章十一節
俄巴底亞書
重 點 | 以東滅亡之預言 | 以東滅亡之原因 | 以東與以色列之將來 | |||||||
必定滅亡 | 為何滅亡 | 將來如何 | ||||||||
1-9節 | 10-14節 | 15-21節 | ||||||||
分段 | 地理優越不能保障 | 結盟邦國想繼反約 | 聰明勇士毫無能助 | 與敵同夥 | 見死不救 | 幸災樂禍 | 趁火打劫 | 剪除難民 | 以東的將來 | 以色列的將來 |
審判 | 復原 | |||||||||
1-6 | 7 | 8-9 | 10-11 | 12上 | 12下 | 13 | 14 | 15-16 | 17-21 | |
主題 | 現在 | 過去 | 將來 | |||||||
信息 | 歷史 | 預言 | ||||||||
地點 | 耶路撒冷 | |||||||||
時間 | 約主前 840年 |
第 37周 | 以東的結局 | 月 |
第 3日 | 俄巴底亞書全章 | 日 |
以東人乃以掃的後裔,與以色列人有血肉之親,但卻屢與以色列對抗,毫無手足之情。當敵人攻耶路撒冷時,他們更是迫不及待地幫助敵人。他們居於巴勒斯坦南端之西河山區,以「彼特拉」(「Petra」,即「盤石」的意思),又名「士拉」(Sela)為首都,因有高山屏石為天然保障,故行事驕傲。神特命先知俄巴底亞向以東發出審判的預言。先知首先說出以東的「三大靠山」均不可靠:包括地理優勢(1-6節)、結盟邦國(7節)及智士勇士(8-9節),他們是無從與耶和華神匹敵的。跟著先知指出神審判她的原因:
1. 因她與敵同夥( 10-11節);
2. 因她見(弟兄)死而不救( 12節上);
3. 因她幸災樂禍( 12節下);
4. 因她趁火打劫( 13節);
5. 因她剪除難民( 14節)。
因此,神必按他的公義,照著以東所作的審判她,使以東歸於無有(亡國,不再復現)。神說:「你怎樣行,他也必照樣向你行。」先知在結束他的信息時,卻提到以色列將來的復興。以東是審判性的毀滅,但神對以色列卻是管教性的潔淨。神必使余民歸回,得回原有產業,神必興起拯救者建立永遠的國度,使他們在應許地上享福。( 17-21節)。
第 1-9節 | 第 10-14節 | 第 15-21節 |
以東靠山不可靠 | 以東罪有應得 | 以東結局已定 |
三無用「靠山」 | 五項招神審判之罪 | 以色列復興 |
請看看以東一族的始末:
1. 創廿五 20-23 以掃出生,與弟雅各相爭
2. 創廿五 24-26 個性已很明顯
3. 創廿五 27-34 賣長子名分,與神隔絕
4. 創卅六 1-9 遷到以東
5. 民三十 14-21 不讓以色列人通過
6. 撒上十四 47 掃羅大戰以東
7. 撒下八 14 大衛命以東人為奴
8. 代下廿 1-23 加入亞捫及摩押
9. 代下廿八 17 以東重獲自由
10. 主前 312年 受制於阿拉伯「尼八達族」
11. 主前 60年 受制於羅馬人
12. 主後 70年 因叛羅馬被徹底毀滅
俄巴底亞預言完全應驗。
以東人以為天然軍事屏障、物業、人才(科學家、勇士)、盟國等可以成為他們的靠山,其實均不可靠。你的安全感又建立在什麼事物上?錢財?職業?物業?學位?外國護照?有否想過,這一切都不可靠?現在,更深建立你對神的信心吧!
金句: 俄巴底亞書廿一節
約拿書
重點 | 第一次蒙召 1-2章 | 第二次蒙召 3-4章 | ||||||||
分段 | 違命 | 受罰 | 順命 | 受責 | ||||||
使命 | 違命 | 逃命 | 喪命 | 求命 | 赦命 | 先知約拿之悔改 | 尼尼微城之悔改 | 約拿之憤怒 | 真神之憤怒 | |
1.1 | 1.2 | 1.3 | 1.4 | 2上 | 2下 | 3上 | 3下 | 4上 | 4下 | |
1 | 2 | 3 | 4 | |||||||
主題 | 人的心 | 神的心 | ||||||||
地點 | 耶路撒冷到約帕 (今之達拉維夫) | 亞述之尼尼微 | ||||||||
時間 | 主前 782-753年 |
第 37周 | 違命與順命的結果 | 月 |
第 4日 | 拿一至四章 | 日 |
約拿書最好與那鴻書一起頌讀,前者述及尼尼微(亞述)的蒙恩,後者則述及她的審判。當亞述強盛如日之中天時,國家卻遭到二次瘟疫,死傷無數。在第二次瘟疫後,神差先知約拿到亞述首都尼尼微去傳講悔改及審判的信息,可惜約拿因憎恨及懼怕以色列仇敵,違命以致跌倒:先到他施,下到約帕、下船、再下到船底艙,最後受管教下到魚腹去。違命的約拿因在管教中悔改得到拯救,經三日三夜在魚腹中不死,反被帶到岸上。結果先知在第二次聽到神的呼召後,順命到尼尼微城去宣講福音及神的審判。這信息帶來震撼性的結果:尼尼微從大到小、從王到平民百姓都披麻蒙灰悔改,離開惡道,所以神施慈愛給他們,不將災禍歸與他們。然而,先知不獨沒有為他們的悔改得救而高興,反因仇敵沒有滅亡而不悅,後更為一棵蓖麻的生長及死去而不高興,結果神給他上了一堂重要的功課:神看重每一個人的生命過於任何物質。神對人的心意是「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得救。」
第一章 | 第二章 | 第三章 | 第四章 |
使命、違命 | 求 命 | 先知之悔改 | 先知之忿怒 |
逃命、喪命 | 赦 命 | 尼尼微之悔改 | 神之忿怒 |
人的心 | 神的心 |
不少人不相信本書為史實,他們用神話、宗教故事、喻道故事、或是寓言眼光看約拿書。你的看法又如何?人可以被鯨魚或鯊魚吞吃仍得活命嗎?請翻到馬太福音十二章卅八至四十一節,主怎樣看約拿書?
什麼是消滅仇敵的最好方法?一般人所採用的,是報復,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但結果如何?「冤冤相報無時了!」報復只會令更多無辜者受害,令自己更無安全感,樹敵更多。試看以色列與阿拉伯人、巴勒斯坦人之間的衝突,我們便得到很大警惕。神的方法如何?神要我們去愛我們的仇敵,以致將敵人化成朋友。弟兄姊妹,你有敵人嗎?你有不能接納的人嗎?愛他們,向他們傳主的福音吧,你會有更多朋友。
金句: 約拿書二章九節
彌迦書
重點 | 第一次聽審 1-3章 | 第二次聽審 3-5章 | 第三次聽審 6-7章 | ||||||||||||||
分段 | 神對選民國 | 神對國家首領 | 神對選民國 | ||||||||||||||
審判 | 宣告 | 審判 | 宣告 | 審判 | 宣告 | ||||||||||||
對 象 | 原 因 | 真正之國度 | 對 象 | 真 正 之 國 度 | 原 因 | 真 神 之 赦 恩 | |||||||||||
以色列 | 猶大 | 貪與霸 | 反先知 | 行強暴 | 國度之餘民 | 官長 | 假先知 | 首領 | 祭司 | 國度之建立 | 國王之來臨 | 忘恩負義 | 外表敬拜 | 欺壓詭詐 | 哀歎罪盈 | 仰望赦恩 | |
1上 | 1下 | 2 上 | 2下 | 3. 1 | 3. 2 | 3. 3 | 3.4 | 4 | 5 | 6上 | 6中 | 6下 | 7上 | 7下 | |||
1 | 2 | 3 | 4-5 | 6 | 7 | ||||||||||||
主題 | 第一次爭辯 懲罰 | 第二次爭辯 應許 | 第三次爭辯 赦免 | ||||||||||||||
地點 | 猶大與以色列 | ||||||||||||||||
時間 | 約主前 735-710年 | ||||||||||||||||
第 37周 | 神對百姓的審判 | 月 |
第 5日 | 彌一至二章 | 日 |
彌迦書乃類似訴訟的書信,整卷書以極優美之詞藻及手法去諷刺被告。案中之原告是神,主控官是先知,被告是神的百姓,法官也是神,陪審團是地和其中所有的。全書分為三大段,一至二章是第一次聽審,三至五章是第二次聽審,六至七章是第三次聽審的情形。每一次開審均以「XX啊,你們要聽……」作序。本書一開始便清楚列出案中主要人物,佈局及訴訟內容。首先被控的,是南、北二國,受審原因是他們身為神的子民,被神買贖出來的百姓,竟離棄真神,拜偶像,又多行不義,所以神必審判他們(一章)。先知跟著列出選民的罪,他們受到控訴及審判,是因他們貪心,強霸不屬自己的東西;其次,是因他們容假先知講假預言,卻不容許屬神的先知說話,他們反對神的僕人;此外,他們更多行強暴,所以神必從他們中間收回他的榮耀,神要毀滅他們。然而,他們的余民,就是那些跟從神的人必得到神的眷顧,神要牧養他們,行在他們面前去引導他們,他們的人數必會大大增加(二章)。
第一章 | 第二章 |
被告受審 | 受控訴原因 |
猶大與以色列 | 貪與霸、反先知、強暴 |
國必敗亡 | 余民必蒙拯救 |
第一次審判 |
你試過「有冤無路訴」的經歷嗎?看看本書,你便知道,神也有同樣經歷,所以他在控告他的百姓時,要以地上及其中萬物作陪審團。不過,我們可以放心,因為他說過:「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我們不需要為自己伸冤。對作惡、不義者,他必施審判。
猶大及以色列人一錯到底,死性不改,最重要原因,是他們不容許別人批評他們,不容許人指出他們的錯,他們喜歡「報喜不報憂」的先知,結果最後遭神審判。有人說:「因你做對了讚賞你的,是你的朋友;你做錯了仍奉承你的,乃是你的敵人;你做錯了,而批評你的,就是你的老師!」請思想,是否有人曾指出你的錯?現在就去感謝他,並告訴他:「你是我的老師!」
金句: 羅馬書二章六節
第 37周 | 為首領者下馬,彌賽亞上任 | 月 |
第 6、7日 | 彌三至五章 | 日 |
第三至五章乃第二次的訴訟及審判。概括地指控了二國後,先知在第二次審判時,箭頭直接指向那些為領袖的,包括官長、假先知、首領及祭司等。官長的罪是惡善好惡,殘害、壓搾百姓。假先知的罪是使人走差路,又攻擊那些不供給他們吃的,神要使他們活在黑暗中,使他們蒙羞,且要審判他們。祭司及首領亦要受審,因他們不是事奉,乃是為錢為利的雇工,貪污枉法,以人血建立錫安,以罪孽建造耶路撒冷,因此神必審判,耶路撒冷要變為亂堆(三章)。然而,神在審判以色列後必建立他自己的國度,這國度乃太平的國度,神要作他們的王,神必使余民歸他,神要使君王彌賽亞從伯利恆而出,這國度將是一個蒙福的國度。因君王乃神所命定,他必為選民爭戰且得勝,他必破除一切偶像,以自己為崇拜的中心。從彌迦書中,我們可以清楚看到將來彌賽亞之國度是充滿榮耀、平安的。主降生前六百多年已被預言到他要再來建立永恆之國度了,所以,可見神並非要毀滅他的子民,乃是希望他們能悔改,加入余民行列,以致能承受彌賽亞國度。
第三章 | 第四章 | 第五章 |
對領袖之審判 | 彌賽亞國度之建立 | 彌賽亞國度之君王 |
官長、假先知、祭司、首領 | 太平、蒙福之國度 | 彌賽亞之誕生、掌權 |
聽到有弟兄姊妹批評自己的牧師、傳道人勢利,只是雇工,不肯付代價,吃飯不付錢,鬧緋聞;政府官員受賄,政客逃稅,國家首領殘暴不仁……彌迦書提醒及安慰我們,這批人必首先受審,神必追究責任。但另一方面,神亦提醒我們,壞如法利賽人,我們應怎樣對他們?「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講神的道),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傚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太廿三 3)
在彌賽亞國度裡,主取代了一切首領、祭司、先知、官長的職位,他要作我們的王,又要我們傚法他的樣式。保羅也說:「你們要傚法我,因我乃傚法基督的」。你有什麼品格還未似主的?請列出三種顯著要改善的品格,然後禱告主:「主能,為何我不能?」謹記:「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
金句: 彌迦書五章四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