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閱讀這篇文章的時候,也許你正在迷惘中,可能有人失信於你,神又似乎離你太遠,或許在你的生命中,從沒有遇過你所需要的愛,甚至連自己,你也沒有愛過、接納過。
這種不知如何應付生命的感覺,很容易會引起沮喪,甚至自我毀滅,你和所愛的人的關係也許已因此面臨決裂,或者已經決裂了。要是你正在這種絕望、漆黑的掙扎中,相信這篇文章必能幫助你。
神愛你,甚至賜下愛子主耶穌基督,為你的罪釘在十字架上,並且復活,給你一個得勝和豐盛的人生。他的死可以除去你的罪,這件事你或許已經相信了,或許還沒有,若你仍未相信的話,以下的文字和圖解可以幫助你接受主耶穌作為你的救主,讓他改變你的一生。
或者你已經相信基督的救恩了,但仍不斷地掙扎、受挫,沒法過得勝的信徒生活。
假如上述的情形正是你的寫照,請仔細思想下面的文字,藉著聖經的話語和禱告,祈求神引導你明白真理。
圖一
人的構造
從圖一我們看到人擁有靈、魂、體三方面。願賜平安的上帝使你們完全聖潔;願他保守你們的靈、魂、身體,使你們在主耶穌再來的時候無可指責。(帖前五 23 )人的肉體藉著感官與環境接觸;魂或人格,就是主宰思想、意志和情感,維繫人際關係的部份。當人得著聖靈的更新、重生、並有聖靈住在心裡,靈就幫助人超越本身的能力、限制和環境。
靈只能與亞當──撒但的家族或基督──神的家族聯合。(見圖二)我們生來就是亞當的後裔,並且在他的罪性上有分,對神來說,卻如已死一般。正因我們的生命從始祖亞當而來,是他生命的延續,當我們犯罪時,就是在他裡面,我們生在世上以前就已是罪人,犯罪只是天性而已,全世界的人都犯了罪,虧欠了上帝的榮耀。(羅三 23 )每個屬亞當的生命必沉淪滅亡,罪的報應就是死,惟有上帝在主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恩賜,乃是永生!(羅六 23 )即使在世人眼中活得很好,我們仍然與神相隔,除非我們接受靈的重生,進入神的家,才能與神和好。
圖二
我們的需要
圖一的「拯救」一詞表示我們必須在靈裡重生,才可脫離亞當的生命而進入基督永恆的生命裡。耶穌回答說:「我確實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約三 3 )要在靈裡重生,我們必須知道、承認自己生來就是罪人。與生俱來的罪性使我們不能不犯罪,因此我們必須接受基督進入生命中,因他已為我們的罪死了。
從靈生的,就是憑著信接受基督聖靈的,已經與主成為一靈。然而你們若與基督連合,就是與他合為一靈。(林前六 17 )可是,若要勝過試煉,並在生活上經歷神的平安,就必須有得救的確據,而這確據乃建基於神絕對的話語上,不然,只會是非常短暫、轉瞬即逝。
許多人在知識上相信主耶穌,但卻缺乏真正的確據,因為他們感覺不到自己已被救贖,由於情緒上的困擾,而這些困擾多源於童年時代一些遭人拒絕的經歷,許多人的感覺往往不能與事實協調,「事實」就是指聖經所說的,或者客觀的事實。我們所感覺的往往與真正的事實不一樣,直至基督成了我們生活的中心,這些受創的情緒得到治療為止。
每一個信徒,無論信了多久,都必須確信自己藉著主耶穌基督,已經與神建立了一個穩固、永恆的屬靈關係,他可以真正信靠、享受這穩固的關係。我確實的告訴你們,凡聽我的話,又信差我來的上帝的,就有永生。他們不會被定罪,而且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五 24 )
許多信徒都知道他們已經接受了基督,但多不明白,也從未經歷過神的接納。許多人必須付代價去賺取人的接納。因此,他們認為神的接納也必須努力去賺取,但其實藉著基督的生命,我們早已獲得神完全接納了。上帝藉著他的愛子將這份洪恩白白地賜給我們,使我們因著這份榮耀的恩典讚美他。(弗一 6 )每一位信徒都得到神的接納,可是許多人仍未能憑著信心接受這個事實。上帝使那位聖潔無罪的耶穌基督,代替你我成為有罪的,使我們可以在他裡面接受上帝的義。(林後五 21 )
同時,只有少數人對神完全委身、獻上自己的生命;願意讓神掌管一切,完全捨棄自己所有的權利,這個重要的決志是一生不容改變的。
許多時候,我們委身基督以後,週遭的環境似乎會一時變得很混亂,神其實非常喜悅我們把生命的主權交託他,然而如果神要掌管一切,我們就不能再受自己管理,這過程往往不會叫我們喜樂。神使用一些境遇、人事教導我們放下自己的主權,有時候我們更須無辜受苦,但這些痛苦卻往往成就了神在我們生命中的計劃。如果你們犯了罪,被責打的時候能夠忍受得住,這有什麼了不起!如果你們因行善而招來了苦難,你們還能忍受,那就必定討上帝的喜悅。這也是你們蒙召的一個原因,因為基督也曾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一個好榜樣,叫你們可以跟隨他的腳蹤而行。(彼前二 20 - 21 )苦難和磨練臨到時,實在沒有什麼快樂可言,然而這些卻正是為了我們所盼望的聖潔生活而預備的。
神的心意乃是要信徒學習基督的樣式,因為上帝早就知道誰是屬他的人,而且定下了他們要與他兒子相似,使他的兒子在許多弟兄中成為長子。(羅八 29 )這順服、學習包含了受苦。我們也知道,聖靈使萬事都互相效力,使愛上帝又按著他旨意被召的人得益處。(羅八 28 )這「益處」往往在受苦過後,回顧神的恩典才能領略得到。
內心的矛盾
圖一的「S」代表「自我掌管」或是「屬肉體」的生命,在大多數信徒的信仰歷程中,生命仍由自我支配控制,「自我」在不同的人身上以不同的姿態出現,用各種手法滿足自己的需要,當人受肉體所管轄時,金錢、物質、成就、名聲、性慾、權力或許多數不清的事物都能成為生活的中心。換句話說,屬肉體的生活就是信徒企圖單憑自己的力量去過基督的生活。
所以,肉體對基督徒來說,實在是一個嚴重的問題,猶如拜偶像一般嚴重。當我們以其他的東西,甚至自己,去代替基督的主權,就跟拜偶像無異,坐在我們生命寶座上的,就是偶像。因此神要我們嚴厲地對付肉體,他常讓信徒看到自我的失敗,終不能不放下自己,然後以舊有的生命換取基督的生命。
只要肉體未受管轄,圖一「魂」部分的困擾就會持續,甚至會隨著時間的過去和責任的增加而愈趨嚴重。有時候,心理上的平衡適應,可以幫助我們面對許多生活上的困難,但卻永遠不能叫人得著真正的滿足。
心靈的空虛,加上罪咎感(真實或想像出來的),形成了不同程度的沮喪、不滿,有些人以言語行為發洩在他人身上;也有些為了害怕別人報復而勉強壓抑著滿腔的敵意;不少人把一切挫折困難歸咎於自己,藉此壓抑心中的憤怒和失望。不論為了什麼緣故,壓抑仇恨和失望,對人的思想和情緒都會產生極大的影響,很可能形成抑鬱、焦慮。有些人更進一步,隨自己的意思去扭曲、抗拒事實,藉此逃避那真正的問題──就是「自我中心的生命」。
當心理上的矛盾持續下去而得不到治療時。就會產生許多身體上的疾病,這些身體的疾病,或圖中「魂」部分所提到心理的疾病,起因其實就是一個根深蒂固的問題──「自我中心的生命」。
我們的拯救
當人看到神可以挪去自我的主權時,上述心理和生理的疾病就開始痊癒了。
圖二解釋「出死入生」的原則──就是神除去內心困擾的方法。
圖二的橫線代表永恆的生命,即基督的生命。永恆的定義是無始無終,超越時間的限制,基督永遠活著,昨日、今日、永不改變,因為他是神!耶穌基督昨天、今天、一直到永遠都是一樣的。(來十三 8 )如線的左方所示,基督道成肉身,基督成為一個人,住在我們中間,充滿了恩典和真理。我們也曾看見他的榮耀,正是父上帝獨生子的榮耀。(約一 14 ),在世生活三十三年,然後被釘十字架,埋葬,第三日從死裡復活。最重要的事,就是我傳給你們的福音和我所領受的並無分別。
基督照舊約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然後被人埋葬,又按照聖經所預言的,在第三天復活了。(林前十五 3 - 4 )今天他仍然活著,所以凡靠著他來親近上帝的人,他都能徹底的拯救他們;因為他是永遠活著,不斷地為他們祈求。(來七 25 )永生不但是目前、將來的事實,也包括了永恆的過去。
從前我們都在亞當的永死中,直至重生得救以後才能進入基督的永恆生命裡。耶穌回答說:「我確實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約三 3 )在圖二,我們不難看到一件事,就是我們的先人,(斜線上的虛線所代表的)要是失落了,我們也必同樣失落。肉身既源於亞當,我們也必須面對臨到他的一切;他犯罪,我們也犯罪;他死了,我們也不能倖免,就好像假如我們的曾祖父未為人父以前就死了,我們也就在他裡面死了。既然屬靈的死亡就是與神隔絕,那麼我們一生下來,在靈裡就是已死了。我們需要尋求神的赦免,更需要得著生命。主耶穌基督來到世上,把赦免、生命都帶給我們──他為我們的罪而死,又賜予我們復活的生命。盜賊的目的是要偷、要殺、要破壞。但我來不單是要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 10 )
如果你是一個基督徒,相信你已經明白上面所講的,但也許仍未知道以下的:
對於信主的人,肉身的死好像一扇門,從罪惡的世界通往神的國度去。同樣,也有另一種死亡,從帶罪的生命通往基督永恆的生命裡。一個人重生之際,也就是死去了,因為舊有亞當的生命完結,而在基督裡重生。
當我們信主重生的時候,基督就進入生命中;不但如此,我們還得以分嘗他永恆的生命。「羅馬書六章三節說我們受洗歸入基督(他的生命),也受死歸入他的死」,因為我們不能同時又有亞當的生命,又有基督的生命。
我們的身份
憑著信接受基督,就是相信他在十字架上的死已為我們付了罪的代價,更表示我們已得著一個新生命──一個伸展到過去與未來的永恆生命。換句話說,我們以從前在亞當裡的生命──不論是好是壞──來換取基督裡的永生,也就是說,我們加入了一個新的家族,從此得享基督的生命,歸入他的死、葬、復活、升天以及在天掌權的榮耀。你們不曉得嗎?我們受洗禮歸屬了基督,就是已經成為他的一部分,歸入他的死。於是我們藉著洗禮,已經和他一同死了,一同埋葬了;而且,基督後來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更使我們生活的一舉一動,都有復活的、新生的樣式。(羅六 3 - 6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了,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自己,乃是基督活在我裡面。現在我軀體裡面的生命,是靠著相信上帝的兒子而存活的。他愛我,甚至為我捨命。(加二 20 )上帝不單使我們與基督一同復活,並且讓我們和他一同坐在天上!(弗二 6 )。他只有一個生命,就是我們重生所得著的生命。這見證就是:上帝已經把他兒子永恆的生命賜給我們。於是,人有上帝的兒子,就有生命;人沒有上帝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五 11 - 12 )
除非真正憑信心經歷過與基督同釘十架,不然我們只會沿用過去老我的方法去為主而活,而舊有的困擾仍會不斷殘害挫敗我們;只有靠著信心,歸入他的死和復活,才能真正活在新生裡,正如哥林多後書五章十七節所載:「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十架的經歷(與基督同釘、同復活的經歷)是通往聖靈掌管的生命的門。為這緣故,我勸你們,行事為人要順從聖靈的引導,就不致放縱情慾了。(加五 16 )是死裡的新生,失敗中的勝利,也是信徒受苦難的目的和答案。十架的道路和十字架本身就是一條受苦的路,但也是唯一能領我們脫離苦難的道路。
你是否願意憑著信心,了結以往一切的困難和挫敗呢?你又是否願意完全放下自己而得著他的生命呢?這樣做就是以自我中心的生命換取基督掌管的生命,從此讓聖靈充滿和管理。反過來就是繼續那屬肉體的生命,一個充滿矛盾、苦難和挫敗,叫聖靈擔憂的生命。
得救的禱告
假如過去按己意而行的生活方式給你帶來痛苦,而你對這痛苦已厭倦了,那麼,只須誠心擺上自己,祈求主引領你的路,他就必能釋放你。
要是你從未接受基督作你個人的救主,那首要的就是求神藉著靈裡的重生賜你新的生命,你只須誠心向他這樣禱告:
「天父啊,我知道我是一個罪人,仍然在亞當裡不斷犯罪,我相信你差遣了獨生子主耶穌基督,為我的罪而死,我也相信他已經復活,至今仍然活著;現在我願意接受他進入我的靈裡作救主,也願意放下自己所有的,完全降服在你面前;我願意從罪惡、自私的生命回轉過來,要得著基督裡的新生命,感謝你拯救了我!阿們。」
認信的禱告
如果你已作過上面悔改的禱告,就是一個重生的人了,因為神說過凡相信基督的,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但那些接納他的,也就是相信他的人,他就賜給他們權利成為上帝的兒女。(約一 12 )
無論你在多久以前,或剛剛才為得救而禱告,以下的禱告都可幫助你經歷基督得勝和平安的生命。首先你必須真正為了那自我掌管的生活懊悔,受到聖靈的責備,知道不能單憑自己的力量去過基督徒的生活,而願意把生命的主權交出來。你若願意,請如此禱告:
「父啊,感謝你赦免我的罪,把我從滅亡中拯救出來,歸入基督的生命,如今我是屬基督的人,我相信我已與他同死、同葬、同復活,並且與他一起坐在他的右邊。我從今以後願意你的兒子耶穌基督活在我裡面,讓他的生命藉著我傾流。我向罪已死,卻向你活著,當我忘記自己已經與基督同死,企圖靠自己的智慧和能力過基督的生活時,求聖靈提醒。我願意把生命交上,作你彰顯義的器皿,不容有半點玷污。感謝你讓基督的生命顯明出來,願你使用我來榮耀你自己,奉主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