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章 信徒的地位
第二章 信徒的生命
第三章 信徒的道路
第四章 信徒的追求
第五章 信徒的生活
第六章 信徒的工作
第七章 信徒的盼望
第一章 信徒的地位
信徒在神面前的地位,關係至為重要,不但牽涉到永遠的前途和無窮的福份,也決定我們最基本的責任和得勝的依據,可以說是信徒屬靈生命和道路的立足處和出發點。所以當從這裡開始有真正的認識和經歷,作為對屬靈追求各方面的基礎和根源。
一.神的兒女
信徒從救恩裡得到最基本的地位和最大的福分就是成為神的兒女。這不但超過人類所有實際可能達到的地位和情況,也超過世人想像所要達到的境地和目標。作神的兒女是從人類提升到高過從永遠到永遠裡所有的受造之物,包括一切天使的地位,乃是與神的那位獨生子耶穌基督相似,並一同作神的後嗣,承受宇宙萬有(羅八 17、29;加四7;林前三21)。
這實在是父無比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約壹三 1)。這是由於我們相信主耶穌基督而被聖靈所重生(約一12;加三26;約壹五1)。值得我們不住地感謝、讚美和敬拜(弗一5-6)。因為我們不僅因信耶穌得蒙赦罪、稱義、與神和好、得著永生,而且與神自己發生極密切的關係,作神家裡的人,成為神的兒女了(徒廿六18;羅五1、9-10,十9-10;弗一7,二19)。
怎樣知道我們已經得救重生是神的兒女呢?這一方面是由於相信神的話,神絕不能說謊,信主的人一定有永生、有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三 16、36;多一2)。同時也有這見證在我們心裡(約壹五10-11)。因為聖靈和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使我們可以坦然向神呼叫阿爸、父(羅八15-16)。一個信徒若不敢或不肯向神呼叫阿爸、父,來向神祈求禱告,沒有聖靈在他心裡作印記,和他的靈一同作證(林前一22;弗一13),那麼他就不是一個真正重生得救的人。此外,神的兒女應當有神的性情(提後一4;來十二10)。特別是在愛心、聖潔和公義上,並在行為方面表明出來(約壹二29,三9,四7,五1、18)。凡不行義、不愛弟兄而習慣犯罪的,就不能顯出和證明是神的兒女(約壹三9-10)。
我們已經是神的兒女,就應當作順命的兒女(彼前一 14)。凡事遵行父的旨意,討他的喜悅,不要作頑梗悖逆之子,以致受到神的管教和懲罰(來十二5-9;弗五6)。這是許多信徒不蒙神祝福,反而受到苦痛的重要原因,他們埋怨神不聽他們的禱告,卻沒有責怪自己不聽從神的話語,他們只盼望看到神施恩的手,不盼望見到神管教的杖,似乎很不理解為什麼鞭子會臨到自己的身上,不明白神的兒女們為什麼遭遇許多苦難、挫折、不幸、痛苦。雖然苦難有許多不同的原因、目的和作用,但我們若讀一讀舊約的歷史、詩歌和先知書,就不能不深深地感覺到神的子民為著犯罪悖逆所受的責打、管教、懲罰是何等地嚴重(賽一2-6),只有認罪悔改才是蒙恩得福的門路。
神向我們的要求是高的,因為他愛我們,要求我們無可指責、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中作神無瑕疵的兒女,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 15-16)。他是榮耀的神,要他的兒女像他,與他相稱。主耶穌也教訓說:要我們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太五48)。凡對信徒有低的要求,都不符合神的心願,在這裡給我們看見,我們離開神為信徒所定的目標還很遠,今天在外形上尚未顯出神兒女的榮耀(羅八19、21)。但在生命上卻應當顯出神兒女的榮美。
二.基督的奴僕
承認耶穌為主,是我們得救的條件(羅十 9)。因為神已經立他為主(徒二36),主耶穌自己也承認他是主(約十三13-14)。使徒們也信他為主(林後四5)。這是聖靈感動的結果(林前十二3)。凡沒有承認耶穌為主的都不是屬主的人,將來也不會被主所承認接納。我們既承認耶穌為主,同時就是承認我們是他的僕人,更可以說是奴僕(林前七22-32;羅六22;彼前二16)。因為我們是主所救贖,用寶血買來的人(利廿五55;林前六20;徒廿28;啟五9)。
因此,信徒不再屬乎自己,是永遠屬乎主了。沒有一個人可以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十四 7-8)。為主而活,完全屬主,這是每個信徒最基本的態度。否則就是奪取主的權利,辜負主的救恩,也失去和主正當的關係。但是有不少信徒只在口頭上認耶穌為主,實際上卻沒有以他為主,沒有事奉他、順服他、為他而活(弗六5-7;西三23-24;林後五15)。主耶穌曾說:『你們為什麼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遵我的話去行呢?』(路六46)並且有嚴勵的警告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七21)
但願稱呼主啊、主啊,作基督信徒的人,都覺悟到耶穌是我們的主,不是我們的僕人,不是被利用的,乃是應當被敬畏事奉的、順從的。我們是他的奴僕,應當完全為他活著,為他工作,討他喜悅、行他旨意。如果不站在這個地位上來和主發生關係和交往,就什麼都不對了,連讀經、禱告都失去正當的意義,這也就是為什麼有的人信主多年,仍和不信的人或他自己信主以前沒有什麼不同。沒有什麼進步的最基本原因,是因為他們輕忽主寶血的代價,藐視主尊貴的身份,將自己放在一個錯誤的位置上,過著與主沒有正當關係,不符合神旨意的生活,這與聖經上所說的信徒沒有什麼共同之處。
信徒只知道向主求什麼、要什麼、得什麼,不但是太幼稚、片面,也是很錯誤、愚昧的。因為仍然以自己為主,為中心,一切都以自己為目標和前程,實際上就是利用主來成就自己的意願和慾望,根本沒有看到,沒有真正承認耶穌是主,是我們生命的主、救贖的主、萬有的主,要在凡事上作我們的主。我們本是滅亡的人,是他拯救了我們,買贖了我們,以往的那個人已經死了,現在我們這個人不再是屬自己的,乃是完全、絕對、永遠地屬乎主、歸給主了。
三.聖靈的殿
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神居住,何況人所建的殿(王上八 27)。然而神卻指示摩西造會幕、大衛造聖殿(出廿五8;代上廿八11-19)。會幕和聖殿是預表基督的身體,就是教會和信徒各人,在新約幾處聖經裡明明地提到我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我們裡頭,也就是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成為靈宮(林前三16,六19;林後六16;弗二21-22;彼前二5)。所以我們重生得救以後,乃是成為神的殿。
這是一個極榮耀的地位和事實,我們在那裡,神就在那裡,我們走到那裡,就將神帶到那裡。我們不是單獨一個人住在世人中間,乃是神藉著我們居住在世人中間。我們應當時刻記住這個事實,我們在任何地方,就是一座神的殿在那裡,神的名在我們身上,神的榮耀也應當彰顯在我們身上,我們就是神的代表。我們不能將神代表錯了,如同一個普通人的住所,甚或如同偶像的廟宇一樣,因為許多信徒並沒有站在這個地位上,顯出是神的居所,叫人遇到他,如同遇到神一般,至少應當感覺到有神的同在。在我們裡面有神,而不僅是空空洞洞的一個人,裡面只裝滿一些世俗人情的東西而已。
聖殿的特點是聖潔,神比人更不喜歡居住在污穢、雜亂、吵鬧的地方。我們知道主耶穌曾潔淨過聖殿,趕出一切作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絕不允許將神的殿當作賊窩(可十一 51-57)。今天在我們的裡面,究竟如何?是不是十分的安靜、清潔、分別為聖?毫無閒雜、混亂、污穢、罪惡?聖殿還有一個特點,就是稱為禱告的殿(太廿一13)。是敬拜事奉神的地方。今天在信徒的裡面有多少禱告?在信徒的身上有多少事奉?有多少信徒是用心靈和誠實不住敬拜神的?
為什麼稱為聖靈的殿呢?因為聖靈是神以另一個身位和形式來住到我們的裡面。在天上坐寶座的聖父,會藉降世為人的聖子具體地彰顯出來(約一 18)。在基督升天之後,又差遣聖靈來將父和子也包含在內,居住在我們裡面。正如使徒約翰所說:『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約壹三24,四13)保羅也說『主就是那靈。』(林後三17)因此聖靈就是神的靈和基督的靈(羅八9)。神的靈代表神的面和神自己(詩一三九7)。聖靈在我們裡面運行,就是神在我們裡面運行(腓二13)。他將神的生命、能力、性格、豐富都帶到我們裡面,給我們光照、啟示、引導和管治。
所以我們是聖靈的殿,也就是神的殿,聖靈住在我們裡頭,就是神住在我們裡頭。我們怎樣對待裡面的聖靈,就是怎樣對待天上的神。我們應當何等地尊重聖靈、聽從聖靈、順服聖靈,絕不可輕忽、藐視、抗拒聖靈(徒七 51,五3、9;弗四30;帖前五19;來十29)。如何對待裡面的聖靈,是信徒屬靈生命最關鍵性的問題,有的信徒好像不知道裡面有聖靈一樣,即或知道,也好像不覺得聖靈的同在和運行。因此,在屬靈的事上,完全是站在門外,對神和基督也無法認識,在生命的路上寸步難行。
四.新造的人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 17)這說明神對於信徒所成就了的事實和要求。神並不是要救一些罪人,以後仍讓這樣的人永遠犯罪下去。不!絕非如此。神是要拯救一些罪人,但卻要將他們改變成為新人,將他們原來的舊人完全置之死地,永不復起。這就是受浸所表明的意義,信徒的舊人和耶穌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歸入他的死,和他一同埋葬,一同復活,此後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復活的基督的一樣(羅六4-6)。
基督的死不僅是他自己的死,他是代替眾人死,等於眾人和他同死了(林後五 14)。因此才能結束我們的罪案和罪刑,叫我們從罪裡得到釋放,我們是和他同釘了十字架,所以才不需要再被定罪、永遠滅亡。我們和他同釘的是我們的舊人、肉體,也就是原來的那個『我』,(加二20,五24,六14)。這是我們必須站的地位。十字架是一切屬靈生命的基礎,舊的一切在此結束,新的一切從這裡開始。神所要的就是與主一同復活的新人,絕不是以往的舊人,那個在亞當裡的人,那個原來從父母所生下的、屬肉體的天然人,而是一個完全在基督裡新造的人。舊事過去了,一切都變成新的了。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三6)。我們新的生命既是從神而得,也當然屬乎神,成屬靈的新造的人。
這不只是一個地位,也當是一件事實和經歷,沒有事實,不可能有經歷;但有事實而沒有經歷,也得不到事實的好處。所以每一個信徒都應當經歷神所成就的事實,才能承受神的一切應許,得到其中的福分。聖經裡既有那麼多的勸勉、提醒、警告,表明有失去、墮落的危險。那些都是為了叫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變為實際,將客觀的事實作成主觀的經歷,就是我們在基督裡已成為新造的人。給我們應許、勸勉、管教,也是叫我們實際上成為一個新人,滿有新人的樣式。
歌羅西書上說『你們已經脫去舊人,…穿上新人。』(西三 9-10)以弗所書上:『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並且穿上新人。』(弗四22-24)可是許多信徒並沒有真的脫去與穿上,仍然穿著舊人和舊人的行為、思想、言語、生活、行動都在舊人的範疇裡,一點新的氣息和流露都沒有,一舉一動都是舊人的表現和態度。什麼是新人呢?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24)。也就是象主。怎樣穿上呢?首先是脫下舊人,那就是將舊人放在十字架上,置於死地,承認自己的舊人沒有資格再活下去,在神面前是已定了死罪,而且是執行了的。這樣就凡事否定舊人,拒絕肉體,然後才能隨從聖靈(羅八4-6)。彰顯出新的生命。當然,聖靈也可能先出來,特別是我們常隨從聖靈的引導,聽從聖靈的指教,聖靈就更能自由的運行和表露。
我們要穿上新人,還要藉聖靈將心志改換一新,改變成為新人,像主的形象一樣(西三 10)。穿上新人也就是披戴主耶穌基督(羅十三14)在意志上的脫與穿很重要,雖然在起初並不完全,但可以看到新人成為主導和特症,能夠表明這個信徒是一個有了改變的新人。
五.貞潔的童女
教會是基督的妻(弗五 22-32),以信徒個人來說,也是如同一個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林後十一2)。這不是一個比喻而已,乃是榮耀的事實,是信徒在永世裡和基督永不解體的關係。人間幾十年夫妻的關係與之相比,不過是一種影像和表樣而已,許多人的婚姻簡直如同作一場夢,演一幕劇,好像兒戲一般,不久就瓦解、分離、各散東西。就是最圓滿的婚姻,有時只不過帶給人一些難忘的回憶。真正的婚姻乃是基督和教會的關係,信徒有分在其中,這裡面的榮耀、福分、喜樂是無法測度和形容的。
我們是誰,那位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竟來尋找、聘定作神的配偶和伴侶,實在是極不相配。然而卻被他選中了,我們該何等歡喜、快樂、感謝、讚美、俯伏敬拜。他那何等奇妙的恩愛竟臨到了我們。關於這種關係,在舊約也有不少預表、如利百加、拉結、路得、以斯帖等許多故事。而雅歌書也特別講到女子與良人的關係,作為信徒和基督的代表和象徵,所要求於女子的,除愛情、美麗之外就是貞潔。實在說來,沒有貞潔,愛情與美麗就毫無可取之處了。為此保羅提到只怕信徒的心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就像蛇用詭計誘惑了夏娃一樣(林後十一 3)。這是惹神憤恨的事,絕不能有所容忍。
因為愛情如死亡之堅強,嫉恨如陰間之殘忍,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是耶和華的烈焰(歌八 6)。良人特別喜愛女子的一點,就是她乃是關鎖的園,禁閉的井、封閉的泉源(歌四12)。每個信徒都應該像詩篇上那樣對主說,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詩七三25)。這是那位從天降世、為人捨命流血的主,現在所能得到的最大喜悅與安慰了。
然而很少信徒達到這個地步,對主忠心、貞潔、專愛,別無其他目標,對像和戀幕,一切都是為討主的喜悅,盼望迎娶的那一天來到。相反的,可能像一個不貞潔的婦人,與外邦聯合、崇拜偶像,大大地羞辱神,令他傷心(何二 2-11)。因此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並且被稱為淫婦(雅四4)。在主以外,別有所愛慕、追求、崇拜都是不忠貞的存心和行為,這是主所最不喜悅,且不能容慰的。這是信徒與主的關係不協和,與主的交通有阻隔,心中一直沒有平安和喜樂的主要原因。童女與淫婦的界限和分別,的確不是一件小事。
當基督將來迎娶的那一天,並不是所有的童女都能進去一同坐席(太廿五 10)。在舊約時代,以色列人的女子若在未嫁前不貞潔,是非常嚴重的事(申廿二20-21),已出嫁不貞潔要被休退(申廿四1)。這不是沒有警戒和教訓的意義在內,世上的新郎如何看重新婦的貞潔,天上的新郎更不會不加重視,因為這不但有污他的榮耀,也有傷他的愛情。『女子阿,你要聽、要想、要側耳而聽……』(詩四五10)如何站在這個地位,守住這個身份是我們應當首先認真對待的問題。
六.君尊的祭司
基督用寶血將信徒買來,為了使他們歸給神作祭司(啟一 6,五10)。而且超過以色列人,是有君尊的祭司(出十九6;彼前二9)。這是非常崇高的地位,也是極神聖的職任。信徒不是自己得救就夠了,而是要事奉神,幫助人,在神人中間起一種橋樑、交通的作用,我們忽略這個地位和責任,就是虧欠主寶血的代價,辜負神救贖的目的。對我們自己來說,也是拋棄有用的生命,虛度一生的年日,將來空手見主,在審判台前是站立不住的。
作祭司首先是事奉神,這在有些信徒心目中和生活上好像是不存在的思想和事情,如果是出於無知,傳道人是有責任的,若是出於不肯,那責任就完全在於自己了。有一天要將事奉神的和不事奉神的分別出來(瑪三 18)。無用的僕人是要被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哀哭切齒的(太廿五30)。何況根本就不肯事奉神,不承認應當事奉神呢。所以一個不事奉神的信徒是一個不守本位、不盡本分、違背神命的人,結局是危險的。希伯來書上也警告說,當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來十二28-29)。
作祭司同時也要能體諒人,替人辦理屬神的事(來五 1-2),如獻祭、燒香等,目的是要引人到神的面前,使人親近神、認識神、事奉神,並蒙神的恩惠和祝福,這一個職任和工作太重要了。可惜很少信徒盡這個責任,以為那只是傳道人的事。然而聖經明明地教訓說『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彼前二5)。很清楚所有得救贖的信徒都是祭司,都應當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有的信徒從來沒有獻上靈祭,對神沒有什麼奉獻,只是盼望從神得到什麼恩賜好處而已,這就是沒有站祭司的地位,更不是忠心的祭司了。應當獻上什麼靈祭呢?
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十二 1)。這是頭一個最基本、重要的祭,如同以色列人獻的燔祭一樣,把一切全燒在壇上(利一9)。他們獻的是死祭,將祭牲宰了,放在壇上燒上,但信徒所獻的乃是活祭。因為一方面是獻上,向自己是死了,但另一方面卻是向神活著(羅六10-11)。乃是像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羅六13)。今後整個的身體完全歸主用,不能再作別用,特別是不能再作不潔不義的工具,乃是作義的工具,作神的奴僕,結成聖的果子(羅六19-23)。將自己獻給主是神的旨意(林後八5)。不奉獻是違背神旨意的。
另外幾種靈祭:如頌讚的祭是應當常常獻上的,信徒如此作的也不多,這是對神很大的虧欠。行善和捐輸的祭,是神所喜悅的(來十三 15-16)。感謝也是祭。(詩五十14、23)。所以要凡事謝恩(帖前五18)。領人歸主是獻上福音的祭(羅十五16;腓二17)。舉手祈禱就如獻祭一般(詩篇一四一2)。主耶穌作大祭司最中心的工作就是為人代求(來七25)。我們作祭司,代禱的職責無可推諉,這是保羅勸提摩太第一件要作的事(提前二1)。
這樣看來,我們獻的靈祭是太不夠了,沒有忠心盡祭司的職任,每天只為自己的事思慮、忙碌,將神聖的職責丟在一邊,沒有傳講神的話,沒有使人離開罪孽,都是神所不喜悅的(瑪二 1-9)。
七.屬天的子民
本來我們是完全屬地的人,屬土的人(林前十五 47-48)。出於塵土,歸於塵土(創三19)。所有的盼望不過是幾十寒暑。當夜晚仰望皎潔、燦爛、寧靜、遙遠的天空繁星,只能羨慕、讚賞、感慨、興歎,因為可望不可及,更不要想到眾星之上,神的所在了。然而神卻應許給那些信他的人有一個更美的家鄉,預備了一座有根基的城(來十一10、16)。因此真正信主的人同有一個指望(弗四4),每一個重生的人都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著不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存留在天上的基業(彼前一3-4)。這不但是世上金銀,人間財富所買不到的,也是世人所難以思議想像的。卑微、污穢、渺小、如蟲如蛆的人(伯廿五6),怎能有那樣高超、榮耀、富貴的地位和盼望呢!可是因著基督耶穌的救贖,我們在神的愛子裡就得能與眾聖徒在光明中同得基業;被遷到他愛子的國裡,得到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一3-14;西一12-13)。
信徒是同蒙天召的人(來三 1)。是與基督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的人(弗二 6)。所以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要想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事(西三1-2)。可是有許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腓三18、19)。這等人的結局是可怕的,信徒在基督裡屬靈的地位,乃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0-21)。那也就是說我們將來要有一個屬天的形體,帶著屬天的榮光,是不朽壞的、榮耀的、強壯的、屬靈的(林前十五40-44)。這種高超的地位和奇妙的盼望,吸引鼓舞了歷代千萬信徒肯為道犧牲受苦,至死不辭。像希伯來書十一章所講到一班人一樣,他們不但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和寄居的,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難,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也有人為受嚴刑不肯苟且得釋放,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又有人為受戲弄、鞭打、捆鎖、監禁、各樣的磨煉,被石頭打死、被鋸鋸死,受試探、被刀殺、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各處奔跑;受窮乏、患難、苦害、在曠野、山嶺、山洞、地穴飄流無定,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來十一13、25、35)。他們是屬天的。
凡肯在世與主同苦,也要與主同榮在天。只稱呼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七 21)。就是進去的人,在天國裡也有地位、賞賜、榮耀大小的分別(太五12、19,十八3-4;林後四17)。為此,那些得著智慧和啟示的靈,被照明心眼的人(弗一17-18)有什麼不肯為主撇下,為主獻上的呢?難怪保羅將萬事當作有損,看為糞土(腓三7-8)。有人為買那顆重價的珠子,肯去變賣一切所有的(太十三45-46)。如果有人想既不拋棄地上的虛華,又要得到天上的榮耀;不捨去肉體的享受,又想得到屬靈的豐富;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又要得到榮耀的冠冕,今生、永世二者兼得是自欺和幻想。
主不欺騙人,在聖經中有足夠的教訓,講到信徒如何當努力進天國,得榮耀(太十一 12;徒十四22;帖前二12)。免得將來被棄絕、被關在門外,甚至哀哭切齒了(太廿五10、30;林前九27)。
第二章 信徒的生命
信徒的重生是信耶穌基督而在神面前得到的,因聖靈的工作而在我們裡面成就的。沒有裡面新的生命,就不能實踐、經驗一切屬靈的事情。生命是神在我們身上一切工作的起頭和中心,必須十分重視,否則一切屬靈的道路和追求都落了空。
一、重生
主耶穌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三 3)。可見重生的重要,神絕不容許沒有重生的罪人,舊造墮落的人進入他的國,在那裡繼續犯罪。沒有重生的人只有滅亡,若沒有重生,在未來神的國裡絕對無分的。因為人的性情、生活、行為,一切都是根據生命、並由生命限定和出發的。植物、動物是如此,更高的生物也是如此。人回別於其他生物,神更遠超過世人,這都在於生命的不同。我們重生就是從神生的,因此有神的性情、本質和特症,正如約翰壹書上所說,『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約壹五1)。又說『凡行公義之人都是他所生的』(約壹二20)『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約壹三9)『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約壹五18)。由此可見從神生的,有神的性情(彼後一4)。這樣在神的家裡、神的國裡才能與神相和,蒙神悅納。只有重生的人才真是神的兒女,是神家裡的人(約壹三1;弗二19)。
怎樣曉得一個人是否真正的重生了,就要看他裡面是否有神的生命和性情,並與神的關係如何。如果一個人沒有愛神和愛弟兄的心;沒有聖潔、公義的性情;對罪惡沒有感覺和恨惡;不願意禱告、讀經、聽道,並與神和主內的人交通,都不是真正重生的人。雖然信徒可能一時被罪惡所勝,與神的交通發生隔閡,但內心的深處,也就是裡面的生命是仍然站在神的一面,不願意如此的。他除非認罪悔改,恢復與神的交通,否則必沒有平安,裡面有沒有重生,外面是會表現出來的,如果一塊田地上,一直沒有發芽長出任何植物來,很難證明下面有任何生命的種子,一隻披著羊皮的動物,表現的獸性、活動卻完全和狗一樣,就會使人懷疑它是否真是一隻羊。稱為基督徒的也是如此。
怎樣得到重生的呢?約翰福音說到『從水和聖靈生的』(約三 5)雅各書上說到『用真道生了我們』(雅一18)彼得書上說『『藉著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彼前一3)也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道,就是所傳的福音(彼前一23、25),這很清楚就是當人聽見所傳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的福音真道,而相信接受、聖靈就在人裡面作了重生的工作,重生也可以說是從上頭生的,再生一次。但這次不是從肉身生的,乃是從靈生的(約一6、13)。聖靈叫人的靈蒙了光照,從死裡活過來,不但恢復了功能,也得了新的生命,成為新靈,並有神的靈住在裡面(箴廿27;羅八9-10;弗二5;結卅六26-27)。這也是受了一次洗(多三5),除去舊的,換上新的,真是舊事已過,一切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2)。這是一次特別的經歷,是信徒一生所不能忘記的,即或當時不清楚,但總知道裡面有了改變。因為有了新的生命,性情、感覺、內容和自己本來所有的不同,也知道和神發生了新的關係,是神的兒女了。
二.靈糧
一個初生的嬰孩必須吃奶才能長大(彼前二 2),屬靈的生命也是如此。如果一直作嬰孩,未能長大成人,那是不好的,也是神所不喜悅的(來五11-14;林前三1-2)。成人要維持生命和力量也需吃食物,屬靈的食物就是神的話(太四4;耶十五16)。我們當極其看重(伯廿三12),甚至過於肉身的飲食。有人每天若不先讀神的話,就不吃飯。聖經是神的話,當聖靈藉著聖經向我們說話的時候,就能成為我們屬靈的食物,所以當我們讀經的時候,要求聖靈吹氣在其中,使它成為活的話,能光照、甦醒、感動、引導我們的心,使我們得到滋潤、安慰、喜樂、力量,來走前面的道路,渡餘下的光陰。
不過神的話也有性質和程度上的不同,有如奶和乾糧的分別。作嬰孩的就只能吃奶,甚至要別人來喂,這是指初信的人,或靈性幼稚的人,只能學習神聖言小學的開端,或聽容易領受的道理,讀經也不容易明白較深較難的地方。對於捨己背十字架、奉獻、遵行神的旨意、為主受苦等就不願意接受了。只願意聽到、看到主的恩典、神的應許、垂聽禱告、得到祝福等,這對於靈性長進,要走主道路、事奉神的人,顯然是不夠的。但無論是嬰孩也好、成人也好,需要食物是一致的。誰輕忽這事,誰就要飢餓、枯乾、軟弱、生病、更談不到有什麼長進、剛強,有用了。多少信徒屬靈生命的基本得失、進退、勝敗、都在於屬靈糧食是否充足、合適、正當。凡沒有好好讀經、聽道、追求真理、吸取靈糧的人,都無法維持、發展、長進,而且軟弱、失敗、冷淡、退後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對初信的人也好,對一般的信徒也好,最要緊的就是帶領他們、勸勉他們不可忽略讀經、聽道,要追求明白,遵行神的話語,要時常吸取神的話,成為自己的生命和經歷。這不但要每天好好讀經,也要揣摩思想,彼此談論,更深地認識,進入一切的真理。
在詩篇一百十九篇給我們很好的教訓和榜樣,使我們看到一個虔誠敬畏神的人如何對待神的話。他是何等地看重、愛慕、追求、思想神的話,並且忠心順服、遵行,不敢偏離違背。他以神的話為寶貴、甘甜、勝過精金與蜂蜜(詩一一九 1、9、11、96、127,十九10)。神的話是燈、是光,當解開的時候,就更能發出亮光來(詩一一九105、130)。我們憑自己的智慧聰明,不足以明白聖經,認識神(太十一25;林前一18)。必需求主開我們的心竅,求聖靈加以啟示,有時也需要人的講解,才能使我們明白聖經和其中的奧秘(路廿四27、45;約十六13;徒十八24、26;林前二1-19)。因為主所說的話是靈、是生命(約六60-63)。所以有時是難懂的,屬血氣的,只用頭腦不能領會,反以為愚拙,必須用靈才能領會(林前二14)。
神的話是太奇妙、豐富了,是無窮的寶庫,真理的海洋,也是我們生命無限發展的泉源。我們怎樣對待神的話,是我們今生和永遠幸福和命運的所在,關係極重無比,我們可以在別的事上貧窮,在主的話上卻要豐滿(西三 16)。寧可在肉體的食物上缺乏,不可讓屬靈的生命挨餓。許多的事情可以少作不作,但讀聽神的話卻不可減少、間斷和代替。
三.靈交
對於信徒屬靈的生命,最重要的兩件事就是靈糧和靈交,具體的形式就是讀經和禱告。它們好像升天的兩個翅膀,帶我們飛往神那裡去。讀經、聽道固然重要,若沒有祈禱與神面對面的交通,仍然不夠,也是不行的。因為禱告是來到神面前最直接的途徑。對於靈命來說,幾乎和呼吸一樣,是我們不能間斷和離開的。如果說我們肉體的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神(徒十七 28)。我們屬靈的生命更是如此了。所以聖經告訴我們『不住的禱告』是神向我們所定的旨意(帖前五17)。非如此不足以維持我們生命的健康和需要。所以說,禱告是我們屬靈的寒暑表。禱告的情形如何,就表示我們的靈性如何。我們和神中間的聯繫完全藉禱告來實現和衡量。沒有一個不好好禱告的人會靈命剛強、長進、認識神、也沒有一個敬畏、愛神的人是不常常深刻、密切禱告與神交通的。可以說,禱告有多少、多深、多透、一個人的靈性就有多少長進、操練、豐盛。所以追求屬靈的事必須從禱告開始,在禱告上下功夫。
可惜許多信徒禱告太少、太淺、太形式化了,每天只早晚用短短的幾分鐘,說些規矩成套的話,或者只是為某些事物求神應允、照辦、解決而已。有人寧肯和人談一個小時,卻不願禱告一刻鐘;寧肯為雜事花一天的時間,卻不肯到神面前安靜一、兩個鐘點。似乎看什麼事都比禱告迫切,什麼人都比神重要,別的人和事要首先應付好,與神交通和禱告卻可以推遲、放棄。這樣的信徒,怎能不陷在世俗的情慾和撒但的網羅裡,越陷越深,無法自拔呢?主耶穌曾警告他的門徒說『『總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太廿六 41)。可能我們心靈願意,肉體卻軟弱了。這就要求我們拒絕肉體,不體貼肉體,而隨從聖靈,體貼神的意思(羅八5-6;太十六23)。禱告實在是一個戰場,要衝破一切的攔阻,克服一切的軟弱,靠著聖靈來隨時多方禱告祈求(羅八26;弗六18)。
只有表面形式的禱告是不夠的,只憑自己的思想,力量祈求也是不行的,要進到深處,在聖靈裡禱告(猶 20)。那就是說靠著聖靈的幫助,得到聖靈的力量,叫我們裡面的人剛強起來(弗三16)。使我們的靈在聖靈的融化中,帶領我們來到神面前(弗二18)。這可能是深深歎息或傾心吐意(羅八26;亞十二10),也可能是肅敬靜默,尋求仰望(哈二20;詩廿七4、8)。總是要與神面對面,這不僅得著所求的事,也能改變祈禱的人(出卅三11,卅四29)。當主耶穌在世上的時候,也是正禱告的時候,面貌就改變了(路九29)。我們若藉著主的靈與他面對面,看見主的榮光,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三17-18)。
禱告是一條有福的路,通天的門,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全備的賞賜都是從神那裡來的(雅一 17)。只有在神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他的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詩十六11)。然而,肯真誠、深入走這條路、專一尋求得著其中福份的人並不多,求主憐憫我們,什麼都可以輕忽,但不能輕忽祈禱和靈交。
四.靈戰
信徒在重生之後,並不是一帆風順、毫無阻難的,屬靈的爭戰是不可避免的。因為得到新生命之後,舊的天然的生命依然存在。雖然信徒在地位上與基督同釘了十字架,但實際上,我們敗壞的天性和肉體並沒有消滅。為此仍有新舊之爭、靈肉之戰。保羅在羅馬書七章曾描述他的經歷,他感覺到有罪性住在他裡面,在他肢體中有一個犯罪的律,甚至將他擄去,要服從它,他立志為善卻行不出來,不願意作惡,反而去作。因為他的內心順服神的律,他的肉體卻順服罪的律。我們裡面的人(羅七 22小字),也就是我們的靈,有聖靈住在裡面,是喜歡神的律;但我們外面的人是屬乎肉體的,仍帶著罪惡的天性,時時叫我們服從它,這樣就發生了爭戰。情慾『肉體』與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肉體』』相爭,這兩個彼此相敵,使我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加五17)。這是非常痛苦的事。誰能救我們呢(羅七24)。
首先得救的是基礎和根源還是在耶穌基督(來五 9;羅七25)。聖靈只能在基督耶穌裡釋放我們,使我們脫離罪和死的律。我們必須接受主的救贖恩典,承認他的代死,和他的同死,這樣才能脫離舊人和罪身(羅六3、6-7)。雖然肉體尚在,但我們應當並且可以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因為我們不再屬於肉體,不再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並因聖靈住在我們裡面,乃屬聖靈了(羅八9、12)我們若仍體貼肉體,就是與神為仇,不得神的喜歡,而且要死。這不但意謂著屬靈的死,也包括身體的死(羅八7、8、13)。許多信徒不明白這一點,覺得隨從肉體、體貼肉體,作一個屬肉體的人,沒有什麼關係,其實關係大極了!與神為仇,神不喜歡,那有好結局呢?如果一直不改,順從肉體『情慾』必定要收敗壞,不能承受神的國(加六8,五19-21),所以絕不能作一個屬肉體、順情慾的人。
我們願意不隨從肉體,而順從聖靈,作一個神所喜悅的人,可是卻沒有力量實行。這怎麼辦呢?這需要求神藉著他的靈叫我們心裡的力量『原文作裡面的人』剛強起來(弗三 16)。叫我們能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羅八13)。如果我們感到一直軟弱無力,剛強不起來,這可能是我們心志還有問題,沒有真正轉到神的方面,決心遵行神的旨意。當然這樣的心志也是神所賜的,是神在我們裡面運行的結果(但一8;腓二13)。這樣的心志都立不下,那一定要過失敗的生活。要求神給我們這樣的心志,有了心志而沒有力量行出來,是因為沒有倚靠聖靈的能力,只靠自己是不行的。要時時處處倚靠聖靈,隨從聖靈而行。如果覺得聖靈的感動不多,力量也不大,似乎不足以對抗肉體的力量,這問題仍然可以靠著禱告來解決,求神用他的靈充滿我們,以更大的能力運行在我們裡面,但我們的信靠順服仍是必須的。
屬靈的爭戰,還有世界的吸引、撒但的攻擊等,對信徒的屬靈生命,是嚴重的挑戰和危險。但同時是一種鍛煉和機會,可能失敗被俘,也可能得勝獲得成果,叫我們不但認識自己的軟弱和不可靠,也經歷到憑著信心,倚靠主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靠著那愛我們的主得勝而有餘(約壹五 4;弗六10;羅八37)。
五.試煉
有人信主已久,但可能屬靈生命仍然很幼稚、軟弱、愚昧、仍有攙雜、混亂、錯誤,也可能仍然驕傲、頑梗、悖逆,還沒有達到神的要求,不能討神的喜悅,在神在手中沒有用處。這也可能沒有自覺追求的心,仍然沉迷在肉體和世界的情慾中。這種種光景,如果神不插手工作,可能繼續多年,虛空一生,將來後悔莫及。所以神為著愛一切屬他的人,不能不叫他們所有遭遇,施加壓力,促使改變。由於從裡面的引導和感動不發生效果,從外面下手是不可避免的。雖然方法、形式不同,但目的、原則仍無大異,那就是藉著管教、懲治、苦難,經過試探、試煉、試驗,來使人謙卑、醒悟、悔改、煉淨、純潔、成聖,達到討神喜悅、合神心意的目的。
聖經中關於這方面的教訓,例證很多。幾乎每個信徒都必須遇到和經歷的。遭遇越多、越重、越久的人,常是更為長進、純結、有用的人。除非一直背叛、不服、反抗,否則一定可得到其中的益處。我們看到亞伯拉罕、雅各、約瑟、摩西、大衛、約伯以及許許多多別的人和事,試煉的確是化裝的祝福,在乎我們怎樣去對待。如果象以色列人一樣,一遇到苦難和試煉就只知道發怨言、想退回,甚至灰心自棄、悖逆犯罪,那就要倒斃曠野;若像雅各和大衛等,在試煉和苦難之中越轉向神,尋求神的憐憫、幫助和拯救,認識到自己的軟弱、虧欠、罪過,就必定在試煉苦難之後成為虔誠、聖潔、忍耐、老練、完全的人。正如約伯所說:『他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伯廿三 10)大衛也說:『神啊,你曾試驗我們,熬煉我們,如熬煉銀子一樣。你使我們進入網羅,把重擔放在我們身上,你使人坐車軋我們的頭,我們經過水火,你卻使我們到豐富之地。』(詩六六10-12)。
為此,我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因為知道我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但忍耐也當成功,使我們成全完備,毫無缺欠(雅一 2-4)。叫我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彼前一7)。所以有火煉的試驗臨到我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歡喜,因為我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彼前四12-16)苦難不只除去我們不該有的污穢、雜質,也增加我們應該有的美德、純潔,逃避試煉,揀選通順,不但是拒絕祝福、益處,而且常會導致更大的試煉和苦難,除非是被神完全丟棄了。
試煉是神對我們的試驗,要知道我們內心如何(申八 2-4)只有經過試驗,才能知道和證明我們敬畏神,愛神的心有多少(創廿二1、12)。試煉,同時也是我們認識神的機會和過程使約伯親眼看見神(伯四二5)。神的信實、慈愛、良善、智慧、能力,都在試煉中更為顯明。雖然當時可能不都明白,但以後必看見神的旨意盡美盡善。他向我們所懷的意念是好的,使我們末後蒙更大的恩典和祝福,並成為使別人蒙福的人(耶廿九11;創四五5-8,五十20)。讓我們相信,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28)。
六.改變
信徒的生命不但是增長的過程,也是改變的過程。由屬肉體的變作屬靈的。屬地的變作屬天的;屬亞當的變作屬基督的;從舊的變成全新的;從裡面到整個人的改變是要有一個相當長的過程。對於竭力追求的人,這過程就能大大縮短,而不追求的人卻會延長,甚至倒退。得著新生命是一件最根本的事,整個人的改變,也是極重要的事。沒有生命的信徒,不是真的信徒;沒有改變的信徒,不是對的信徒,自己不對,在神在人的面前也不對,將來也顯出虧欠、錯誤和損失。
生命的改變,包括除去一些,以及所有舊的、敗壞的、屬世的、屬肉體的東西。就如脫去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彼前一 18;彼後一4)。屬地的肢體,以及舊人和肉體,各樣罪惡、污穢、不義、不法的意念、言行(彼後二20;羅六19,十三12-14;林前六9-11;加五19-21;弗四22、31;西三5)。這種脫離、除去,只有站在基督同釘十字架的地位和靠著聖靈的能力才能實現(羅六5-6;加五24;羅八13;加五16)。對於有的人,管教、試煉、苦難是必要的(彼前四1;路十五16-17;賽一25)。我們看到那些沒有受過苦難和試煉的人,改變就不大。在他們身上很容易找到驕傲、愚頑、剛強、輕浮、放肆、麻木,以及其他天然、肉體、世俗的東西。但那受過痛苦、責打、剝奪、羞辱、熬煉的人卻有很大的不同,他們變深沉、謹慎、退讓、謙虛、忍耐和柔順。
但不是每一個受過苦的人都如此,如果在苦難試煉的背後,沒有看見神,沒有信靠順服的心,接受從苦難中應得的教訓和作用,可能白受了苦,甚至轉為更加悖逆、墮落或者灰心跌倒。所以生命的改變,除了外面的對付、打擊、破碎之外,還得有裡面聖靈的工作,包括聖靈的光照、指教、管治、引導、感動、啟示等,特別是聖靈的更新(多三 5)。在重生的時候,是作了一次基本的更新工作,賜給新心和新靈(結卅六26)。然而並不因此徹底、完全了,因為信徒的思想、意念並不會立刻完全更新改變,不但有從前的遺傳、習慣、天性,也有現在環境的接觸、感染、影響。所以保羅說:『不要傚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我們的心思意念還可能是與世界密切聯繫、結合的,仍然帶著天然屬世的頭腦,都必須讓聖靈作更新的工作,用神的意念代替(賽五五8-9),並將心志改變一新(弗四23)。在知識上漸漸更新(西三10),以致裡面的人一天新似一天(林後四16),完全作一個新造的人(加六15)。
信徒生命的改變,最終目的就改變像基督,不但基督住在裡面、成形在裡面、活在裡面(西一 27;加四19,二20),並且變成主的形象,將主反映出來、活出來、表現出來(林後三17-18;腓一20-21),這才達到神叫我們傚法他兒子模樣的目的(羅八30)。信徒像主多少,就是生命長進、改變多少。如果沒有改變,活出基督的形象樣式來(羅六4、5、8)。就還沒有走上生命的道路,一切還在錯誤、虛假的基礎上。
七.豐盛
主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 10)。許多信徒得了生命,但卻沒有得著豐盛的生命。雖然在基督裡滿有神的一切豐盛,也是我們在他裡面可以得著的(西一19,二9-10)。但由於我們的無知和沒有追求,所得到的很少。特別是在生命方面,因為這裡面也包括他的品質、性情、智慧、能力、美德、形象,由於得的不豐盛,以致我們感到裡面仍然幼稚、軟弱、枯乾、愚昧、貧乏、無力,而外面的人依然是強有力,厚厚地將裡面的生命包圍、封閉、限制起來,這也是為什麼許多信徒屬靈、屬天的新生命流露不出來的原因。叫人摸著的、看到的、仍然是那個人的天性、肉體、脾氣、甚至敗壞、醜陋、邪惡,故意作出敬虔的外貌,說出好聽的話語也沒有用,尤其在屬靈的人面前,更能看出他的虛假、偽善、詭詐、虛空來。生命似乎是看不見、不可捉摸的東西,其實卻是非常的實在。整個人的思想、言行、舉止、動作、生活無不受生命的支配、滲透和影響,所以信徒屬靈方面的追求還是要從生命下手,以生命為中心。
要想生命豐盛,裡面的倒空和外面的破碎是很必要的。有時是神親自下手,像在許多古代聖徒身上一樣,神忽然奪去了他們親愛的人、倚靠的事,打擊他們的家庭、事業甚至身體,破碎他們的理想、計劃、目的和希望,將他們投在烈火的爐中,使他們遭到難忍的痛苦。倒空為了盛滿生命,破碎為了流出生命。我們自己也可以靠著聖靈的能力撕裂心腸、憂傷痛悔、潔淨自己、完全奉獻、打破玉瓶、擺上一切(瑪二 13;詩五一17;林後七1;羅十二1;可十四3;路廿一4)。當我們自己肯倒空、破碎的時候,神就會顯出他奇妙作為來,不過肯這樣作的人不多。人容易只看到目前,有形的損失和痛苦,卻很難看到永遠的福樂和榮耀。然而主耶穌說:『一粒麥子若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愛惜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約十二24-25)有所捨去,才有得著;捨去屬地的、今生的、肉體的,才能得到屬天、屬靈、永遠的。有誰願意捨去自己原有的天然生命,而換得千萬倍更豐盛的來自神的生命呢?
只有倒空和破碎,仍是不夠的。因為這僅是準備、讓路和除去攔阻、障礙,還需要裡面的生命長大,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四 13)。讓他充充滿滿住在我們裡面(弗三19;約一14、16)。這是保羅所追求的完全得著基督(腓三8、12)。也是彼得所說:『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彼前四14)因為主就是那靈(林後三17)。也就是那在我們裡面的寶貝,彰顯出它的能力。這豐盛的生命,能使『我們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心裡作難卻不至失望,遭逼迫卻不被丟棄,打倒了卻不至死亡,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因為我們這活著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使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林後四7-11)。保羅有這豐盛的生命,才能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林後六4-10)。這是得勝一切和凡事都能作的憑藉和秘訣(羅八35-37;腓四11-13)。讓基督的能力覆庇我們,充滿我們(林後十二9-10;弗一20、23,三19)。讓我們與他聯合成為一靈(林前六17)。
這真是我們在他裡面,他也在我們裡面(約二 6,十五5,十七23)。像約翰所說『因為他如何,我們在世上也如何。』(約壹四17)何等奇妙、寶貴、有福、榮耀,我們這卑賤的人竟能得到基督成為我們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西三3-4)。
第三章 信徒的道路
信徒的生命與道路是同時並行的,裡面的生命與外面的道路也是互相聯繫、互相影響、互相依靠的。生命不長進,道路就走不好;不走道路,生命就受到限制。而生命和道路又都受到真理的貫通和制約。這三方面在基督裡是合一的。正如主所說的,他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約十四 6)。
一.離開世俗
信徒稱為被召出來的(羅八 30;來三1)。所以首先必須有所離開才能走一條新的道路。神曾召亞伯拉罕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神所要指示的地去(創十二1)。那也就是要脫離屬世、天然、肉體的關係,蒙召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來十一8)。以色列人也是神從埃及召出來的(何十一1)羅得離開所多瑪(創十九16-17),喇合離開耶利哥(書六22-24),都有預表的意義,而路得離開摩押地更有屬靈的教訓在內(得一16-18)。她是有所割捨拋棄的。像主耶穌召他的門徒時,他們都是撇下所有的跟從了主。連回去埋葬、辭別親人、回頭看都是不行的(路九59-62)。不先作到這一點,不從這裡動身,是無法向前走主的道路。想進入迦南,而不肯離開埃及;想承受神的國,而不拋棄世俗,是不可能的事。
許多信徒還沒有開始走道路,仍然混在世人之間,活在世俗之中,在生活、習慣、思想、行動、打算、盼望、追求、都與世人沒有什麼分別。一進到他們的家,接觸他們本人就立刻感覺到象進入外邦人的家,和沒有神的人一樣。他們天天走世俗的路,追求名利、地位、舒適、享樂、甚至傚法世界,努力跟上潮流。這樣的人信主多年也不會在屬靈的路上前進一步。最多是象以色列人在曠野兜圈子(申一 46;二3)。離開所應許的美地還遠得很,最終只能倒斃曠野。因為他們的心仍然在埃及,留戀那裡的一切(出十六3),甚至回到埃及的信徒也不少。寧願在法老的手下為奴,不願奔走向迦南美地的路。現在是何等的痛苦可憐,將來又是何等羞恥損失,後悔莫及了。
就像亞伯蘭離開迦勒底的吾珥,只來到哈蘭就停下來居住了,仍是不行的(創十一 31;徒七4)。這只是米所波大米和迦南的交界,作交界上信徒也不少。走了一小段路,但沒有真正的離開世俗,還是保留著許多屬世的東西,屬肉體的親友情誼,對迦南只有觀望,偶然想到也只能歎息,似乎可望而不可及,還是安於現狀,不願跋涉走上未知之路。這種信徒對神說來是可廢棄的,對人說來是兩面不討好的,對自己說來,也是心懷二意、彷徨不安、終究毫無所得。羅得的妻子可以作為鑒戒(路十七32),她離開了所多瑪,卻沒有逃到山上去,落在後邊回頭看,以致變作一根鹽柱(創十九17、26)。何等可憐、可惜、可悲,在我們四周何止一根鹽柱。
不割斷世俗的關聯、留戀、糾纏,就像一隻船被繫在岸上,用力搖櫓也是無用的,必須撇下一切所有的,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來十二 1)。我們應當省察一下,有什麼拖拉我們不能前進的人、事、物,或者是裡面有什麼想像、喜好、愛戀、貪圖,成為我們的攔阻,就必須下決心將它們放下、拋棄、割斷、毀滅,否則是不能走屬天永生道路的。時候不多了,機會很容易錯過,不走道路,或走一條錯誤的路,將引到哪裡去是可想而知的(太七1)。
二.憑著信心
有誰願意拋下現實的、可愛的、有利的事物,而去追求那渺茫、枯寂、無定的東西呢?這除了信心以外,什麼都無能為力。的確憑人肉體的眼睛,看不到將來的福分和榮耀,那更美的家鄉對有些人來說,簡直是無何有之鄉,似乎比登上月球更為虛幻和不切實際。只有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十一)。自古以來的聖徒,都是因著信走前面道路的,這條屬靈、屬天的路,也可以稱為信心的道路。若不憑著信心,真是寸步難行。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都是因著信才離開原來的家鄉,在異地居住帳棚,他們因信從遠處望見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歡喜承認自己在地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來十一 8-16)。摩西何曾不是因著信才離開埃及,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因他想望所得的賞賜(來十一24-27)。其餘為主受苦的人就更不用說了。由於信心的眼睛看見那極重無比的榮耀,這至暫至輕的苦楚就不足介意了(林後四17-18;羅八18)。
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林後五 7)。肉體的眼光太短淺,看不到遠處和深處去。羅得曾憑著眼見選擇約但河的全平原,直到所多瑪,看起來那些地方是茂盛、繁榮、富庶、令人羨慕、嚮往(創十二10-13)。但結果證明他作了何等錯誤的選擇,先被擄掠,後被燒得淨光,幸以身免,還落得可恥的下場。但亞伯拉罕不然,他與別人無爭,無自己選擇,惟獨憑神指示、帶領、賜給,結局證明他得著的,如天上的星那樣眾多,海邊的沙那樣無數(創十四14-17;十五5-6)。他們二人正是信心和眼見對比的例證。教訓我們究竟憑什麼揀選,走那一條道路。
信心是那裡來的呢?信心是根據什麼呢?信心是神所賜的(弗二 8;彼後一1)。那是神開了我們的心眼,使我們裡面有一種能力,看到屬靈的事實(林後四4;徒廿六18)。可是我們所得的信心,雖然很小,可能像一粒芥菜種(路十七6)就當運用所得的信心,憑著信心行事,信心也會越用越多,越長越大的。所謂憑著信心,走信心的道路,不是指憑自己的自信、硬信、偏行己路說的,乃是相信神和他的應許,按著他的話語和指示而行。因為神不能說謊,不能背乎自己(多一2;來六18;提後二13)。所以我們憑著神的應許和指示,相信他的本身和話語是絕對可靠、有把握的。所以因信走道路是一條穩妥、真實的路,不怕吃虧、上當、失敗、後悔。
信心在客觀方面是根據神的信實和應許,在主觀方面乃是根據聖靈在裡面的感動和見證。因此聖經上說:『我們既有信心的靈』(林後四 13原文)正如眼見是肉體的功用,信心乃是靈的功用。頭腦的聰明、智慧、推理、判斷不但不是信心,且常與信心不和、相反。信心是心靈深處,在聖靈的運行、引導、啟示之下一種屬靈的看見、知道、把握,這是聖靈和我們的靈一同作證(羅八16,九1)。信心與清潔的心、無虧的良心有關係(提前一5)。一個人心一不清潔,良心有虧欠,就會失去無偽的信心,勉強相信,願意相信,試著相信,都不是真的信心,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可九24)。使我們能信心堅固,有滿足的信心(西二7;羅四21)。
三.跟隨基督
信徒走的是什麼道路呢?聖經中提到聖路、義路、正路、永生之路、到神那裡去的路(賽卅五 8;詩廿三3;賽卅21;詩一三九24;約十四6)。以及進神國得榮耀的道路(帖前二12;徒十四22),也可以說是一條天路(來十一16)。怎樣走呢?我們自己實在不知道,也從來沒有走過(書三4),必須有引路者,這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回到天上去的耶穌基督以外,再沒有別人能擔任。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十四6)他自己就是道路,給我們開通了到神面前的路(來十20)。同時他也是引路者,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來二10)。他是羊的好牧人,他在前頭行,引導他的羊群(約十4;詩廿三2-3)。他像約櫃一樣在前頭行,為他的子民尋找安歇的地方(民十33)。
主耶穌自己也明說,他是世界的光,跟從他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八 12)。他多次呼召人跟從他(太四19,九9,十九21;約廿一22),當主耶穌在世的時候,門徒只跟從一位看得見的主,隨他同行、同吃、同住,一直不離開他,他們跟從他行在世人之間,周遊四方行善、醫病、救人、傳福音、尋迷羊(徒十38)。他們看見他與稅吏和罪人一同吃飯(太九11)、進入撒該的家(路十九5-10),用手摸長大麻瘋的(可一41),叫睚魯的女兒復活(可五41),他們看見他與喜樂的人同樂,與哀哭的人同哭(約二1-2,十一33、35)。他不爭競、不喧囔、街上也沒有人聽見他的聲音(太十二19)。他們看見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賽五三7-8),最終被釘流血,死在十字架上。
現在耶穌基督已不在世上,我們到那裡去跟隨他呢?是的,在肉身中居住的耶穌是看不見了。然而他留下了榜樣,叫我們可以跟隨他的腳蹤行。他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彼前二 21-23),歷代以來都有人跟隨他(啟十四4)。耶穌的腳蹤在那裡呢?很清楚地留在聖經中,不但記在福音書中,在舊約也有關於基督的預表和預言,在新約的書信和啟示錄也有許多的講論和敘述。此外,從使徒行傳中和教會歷史上都有跟隨那位大牧人的羊群腳蹤(歌一8)。保羅曾說:『你們該傚法我,像我傚法基督一樣。』(林前十一1,四16;腓一17;帖前一6)不過我們傚法任何人,不可過於聖經所記(林前四6)。並且只傚法他們傚法主的那一面,若與真理不合,就是最大的使徒也不可隨從傚法(加二13-14)。
我們跟隨基督,不僅是從外面傚法,跟隨他的腳蹤,也是從裡面傚法,順從他的生命。因為基督今天雖然在天上,卻也住在我們裡面(林後十三 5;西一27;弗三17)。我們可以從裡面緊緊跟從他(詩六三8),讓他在我們心裡作主作王,作我們的生命和元首,凡事遵他而行(西二6、19,三3)。那也就是讓我們裡面的基督凡事走在前頭,一切隨從他的領導,讓他生命的光照亮我們一切的路程,什麼時候我們裡面失去了基督的同在,看不見他的形象,聽不見他的聲音,沒有他的光在前面引導、指教,我們就錯了。不但要失迷方向,也無路可走,只有停頓下來;若再走,就是走自己的路,是一條黑暗、偏邪、死亡的路。如果我們發現失去基督,就得去尋找他,直到找著(歌三1-4,八1-2)。我們要接他到我們心內,再不敢讓他離開(啟三20)。像路得跟隨拿俄米一樣。他走在那裡,我們也跟到那裡(得一16-17)。
四.捨己負架
主耶穌在世的時候,走的是一條十字架的道路,他所留下的是受苦的腳蹤(彼前二 21,四1)。為此他呼召那些跟從他的人,必須捨己背十字架來跟從他(太十六24)。這一點不清楚和不肯實行,是起初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後來卻退去不再和他同行的基本原因(路十四25;約六66)。因為跟隨主所走的通路和原來他們所想像盼望的不同,他們原以為跟從主可以吃餅得飽(約六26)。凡事通順,甚至可以得到權柄、榮華、富貴(太八18-21);但主明明地告訴他們『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只是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路九58)主耶穌從生在馬槽起,以後作木匠,出來傳道後,更是受貧窮、孤單、逼迫、凌辱、譭謗、譏笑、厭棄,直到被捉拿、鞭打、戲弄,釘在十字架上。這是他所走的路,也就是十字架的道路。因為在一個邪惡,淫亂、敵擋神的世界裡,他不可能有別的路可走。何況他的受苦對體恤、拯救人方面也是不可少的因素(來二18,四15,五8-9)。
對於我們作信徒的來說,捨己背十字架更是絕對必須的,因為我們向來是以自己為中心、前提、是偏行己路。我們的意念道路與神的意念道路有如天淵之別(賽五五 7-9),實在說來,只體貼人的意思,不體貼神的意思,就是中了撒但的詭計(太十六23)。偏行己路,就是迷失的羊(賽五三6)。所以跟從主,捨己是必須的。己的喜好、慾望、目的、傾向等都得捨去,否則無法跟從主。只能盼望主隨從自己,或就自己的意思,這不是許多信徒的情況麼?想利用主,而不是為主所用;想從主有所得著,而不是讓主有所得著;盼望自己越過越順利,發達亨通,取得安樂、成就、享受,這豈能跟從主呢?所以我們看見許多信徒,在他們的心裡、頭腦、言談、行動上滿了己。從裡到外都被己滲透、佔滿了,所流露、表現的就是他自己。基督在他的身上、心裡是無分的,讓人一點看不出是一個屬主、跟隨主的人,這怎麼能算是主的真門徒呢?(約八31)
跟從主不但要捨己,還要背起十字架來。十字架是別人加給的,神所預備的,是自己所不願意背的。有的十字加的確很難、很重、很痛苦,然而只有背起十字架來才是真正的捨己、順服神,才能實在走上主的道路。否則我們所遇到的艱難、困苦、孤單、羞辱、貧窮、重擔,都會使我們望而生畏、退縮不前,而走回頭路了。神給我們各人的十字架是不同的,但不會有一個人是沒有的。如果一個信徒沒有十字架,那說明他不是主的門徒或者不肯接受背起十字架來。他拒絕、推辭、反抗、逃避、否認、撕毀、背叛,將十字架當作的羞恥、可厭的東西,這只能證明自己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以自己的肚腹為神,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腓三 18、19)。
作主的門徒不會沒有十字架的,而且要天天背起來跟從主(路九 23)。一天走完一天的路程,那一天不願背起自己十字架,那一天就停下不能前行了。神給我們的責任、使命、安排、本分,都要盡心盡力去作,懶惰、困難都是不行的。我們的十字架雖重,但比起主的十字架來就輕了。十字架使我們與主緊密的連在一起。與他為伍,雖苦猶樂,因為有一天十字架將能換冠冕。拒絕十字架,就是拒絕國度和榮耀。
五.遵行神旨
信徒一生的道路,就是遵行神的旨意。主耶穌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七 21)我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來十36)。因為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永遠長存(約壹二17)。我們不遵行神的旨意,一生的光陰是虛度了,所有的道路是白走了。一切的勞碌、努力、追求、活動都如捕風捉影一般,將消逝得無影無蹤。在神的旨意和計劃裡無分,真是永遠的落伍者、被淘汰者,沒有存在的價值。我們得非常著重這事。大衛合符神的心意,就是凡事遵行神的旨意,他在世的時候,遵行神的旨意就睡了(徒十三22、36)。連主耶穌在世的時候也是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來十7)所以,我們要認定跟隨主所走的道路,不是別的,就是遵行神的旨意(彼前四2)。
有的信徒從來不考慮神的旨意,只是照自己的意思行,這危險和損失太大了,在神面前是可廢棄的。我們不能再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五 17)。要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怎樣才能明白呢?首先是考察聖經(來十7;徒十七11)。神對信徒普遍的旨意都記在聖經上了,從聖經的明文、教訓、命令、榜樣都可以明白神對信徒的旨意,雖然榜樣沒有命令同等的地位,但也有一定的原則在內。凡不遵守聖經的道理和教訓,都是違反神的旨意、違背神的話語,亦即藐視神的旨意,是要受到管教和懲罰的(詩一零七10-13)。聖經雖然指明了神的普遍旨意,但向我們個人的旨意,還不能完全明確,這需要聖靈在我們裡面的感動、啟示和指教。就如成為聖潔、行善等是神對所有信徒的旨意(帖前四3,五16-18;彼前二15)。但神還有對我們各人所定的路程(徒廿24,廿一14),這需要我們直接從神領受明白。有時裡面有感動、指示、攔阻、禁止(徒八26-29,十六6-7、9),也有時藉人或環境給我們印證、開道路、作安排(徒十一25-26,十六15,十八2-3)。不過不能完全聽人勸勉和意見,還需要自己清楚決定怎樣是神的旨意(徒廿一10-13)。在不夠清楚的情況下,可以求問神,甚至求兆頭,比盲然妄行好的多(撒上廿三3、10,廿三2、4,卅8;士六36-40)。
神的旨意不只是為我們明白的,也是為我們遵行的,只明白不遵行、責任更重(路十二 47-48)。正如人知道行善卻不去行,就是他的罪了(雅四17)。人曉得義路,竟背棄所傳給他們的聖命,倒不如不曉得為妙(彼後二21)。我們看到先知巴蘭和祭司以利的遭遇就知道了(民廿二12,卅一8;撒上二27-34)。所以我們千萬不可輕忽神的旨意,遵行與否關係至為重大。今生的禍福、永遠的得失都在於遵行神的旨意。我們應當遵著他的旨意行(約七17)。這是主耶穌留下的腳蹤,和引導我們走的道路。我們有時可能感到軟弱、無力前行,這要求神在各樣善事上成全我們、叫我們遵行他的旨意,又藉著耶穌基督在我們心裡行他所喜悅的事(來十三2),願我們在一切屬靈的智慧悟性上,滿心知道神的旨意。並在神一切的旨意上,得以完全(西一9,四12)。我們在神的旨意上遵行多少,走到哪裡,就得到多少祝福,承受多少應許;拒絕神的旨意是拒絕神的恩典,違背神的旨意,是違背神自己。
六.隨從聖靈
神在信徒身上一切的工作,都是藉著聖靈作的。聖靈是基督之外、神所賜的另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我們同在,來指教、引導我們(約十四 16-17,十六13)。實在說來,主就是那靈(林後三17),是基督以另一種形式來到我們裡面居住。所以信徒在主觀方面,屬靈生命和道路以及一切屬靈的追求、生活、工作,無不在他與聖靈的關係和交通。除了神的靈,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林前二11)。想明白神的旨意,行走主的道路,非靠著聖靈不可。因此信徒所走的屬靈道路,可以稱為裡面的道路,凡不知道聖靈在裡面的運行,不隨從聖靈的在裡面的引導。根本就不是一個走屬靈道路的人,也不可能往前走。這是許多信徒沒有進步的基本原因。信主多年仍然沒有長進,好像初信的時候一樣,在原地踏步,永遠的有福前途就此放任、棄置了。
神差遺聖靈來住在我們裡面,不是無事可作、可以任意對待的,也不是多時多日對我們毫無感動和引導的。我們應當時時感覺到聖靈的感動,常常得到聖靈的引導。雖然有時聖靈的感動非常輕微,不易察覺,猶如微風吹過,猶如膏油塗抹,猶如極弱的耳語(約三 8;約壹二27;王上十九12),但也有時猶如大風吹過、大雨澆灌、大力推動(徒二2、17;羅五5;可一12)。聖靈的引導,有時是光照、啟示、感動、催促,也有時是禁止、攔阻、責備、管治,也有時象輪一樣,在我們裡面轉動(結一20)。最要緊的是我們要隨從聖靈的引導(羅八4、5、14),不可消滅聖靈的感動(帖前五19)。什麼時候不隨從聖靈的引導、消滅聖靈的感動,什麼時候就死沉、不安。因為這樣要叫聖靈擔憂(弗四30),裡面自然就失去喜樂和平安了。惟獨隨從聖靈,才有生命與平安(羅八6)。並在屬靈的路上有進步。
我們看到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後,行走曠野的路。『日間耶和華在雲柱中領他們的路,夜間在火柱中光照他們,使他們日夜都可以行走。』(出十三 21)『雲彩幾時從帳幕收上去,以色列人就幾時起行,雲彩在那裡停住,以色列人就在那裡安營(民九15-23。』這雲柱預表聖靈。我們新約信徒就是要按聖靈的引導來走路,或者停止行動。這是絕對必要的事,是蒙神看顧、保護、祝福的根源(出十四19-20)。雲柱在夜間變為火柱,那是指聖靈在必要的時候,更藉著神的話,發出光來,指引我們的路(詩一一九105),只憑聖靈的引導,在某些時候還不夠清楚,必須有神的話同作見證。因為聖靈是真理的靈,凡與真理和神啟示的話不相符合的,就不能認為是聖靈的引導,這一點非常重要。有人常以為是得了聖靈的感動和引導,卻違反聖經的教訓、真理的原則,有些很不合神的話語的事,這是自欺欺人,極其危險。
隨從聖靈的引導,是遵行神旨意最具體的步驟,使我們一天一天越親近神、認識神、在生命的路上有真正的長進。不從這裡下手,只追求一些知識,或憑自己的理智,按照人的常識走前面的路,是毫無屬靈價值,是一條錯路、彎路、俗路、和世人沒有什麼分別。被聖靈引導的,才是神的兒子們進榮耀的通路。我們越傾聽聖靈的聲音,越順服聖靈的指教,就越多得到聖靈更細緻、深刻、不住的引導,生命就會很快長進、靈性就會大有成就。
七.向竿直跑
我們奔跑不是無定向的(林前九 26)。屬靈路也不是無目標的。我們跑了許多時候,走了許多路,卻沒有達到什麼目的,完成什麼任務,那就等於白跑了。神對於我們各人是有不同的要求,安排不同的日程(徒廿24;約廿一22)。然而卻為我們所有的信徒規定了一個共同的目標,有一個一致的前途(腓三13-14;來十二1-2),神為各人所定的路,也是為著向這一個共同目標前進的。這個目標就是基督自己,神要我們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四13)我們要傚法他的死,直到得以從死裡復活(腓三10)。他永遠在我們的前頭,神願意他在凡事上居首位(西一18)。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象(來一3)。萬有都是藉著他造的,神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在裡面居住,他是神的奧秘,藏著神一切的智慧(西一15-17、19,二2-3、9)。但他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存心順服,…且死在十字架上,…這是我們所當看到的目標(腓二6-8)。
神將基督立作我們的榜樣(約十三 15),叫所有預定蒙召的人都傚法他兒子的模樣(羅八29)。當然,這不只是外面的傚法,乃是裡面的改變,達到象神兒子一樣。因為長子如何,神的眾子也當如何(來二10;羅八19)。這不僅是生命的事,也是道路的事。保羅為此付上極大的代價,像買珠的人一樣,變賣了一切所有的(太十三44)。他說:『只是先前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耶穌都當作有損的,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三7-8)又說:『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三13-14)。
基督是我們的至寶,基督是我們的標竿,是值得我們為他撇下一切,努力奔跑、追求得著的。回顧世人,有些信徒是以什麼為寶貴,為什麼而努力奔跑呢?乃如蟲如蛆地在糞上裡找東西(伯廿五 6)。為捉影捕風而努力追求(傳一2,二11)。我們自己以往的年日、精力又是怎樣用的,用在什麼上面呢?何等可惜,常是徒勞、白跑、妄想、虛度、歲月如夢,一聲歎息,轉眼成空,如飛而去(詩九十9-10)。往事不堪回首,就是稍有些好處、成就、得意、經歷,也應當忘掉。回頭看總是會叫我們留戀、停步、後退或是懊悔、灰心、失望,只有努力面前,向著標竿直跑,是唯一正確的途徑。
標竿有了,怎樣奔跑才能及時到達呢?希伯來書十一章告訴我們許多古聖徒的經歷。然後說:『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來十二 1-2)這條路並不容易達到目標,需要忍耐奔跑。然而仰望主就得到安慰、力量和鼓勵,暫時的痛苦羞辱,是得到永遠喜樂、榮耀的根據。沒有十字架的苦難,就沒有寶座和冠冕。但願當我們臨離世的時候也能像保羅說:『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提後四7-8)。
第四章 信徒的追求
『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羅九 16)。的確一切都是出於神,在於神(林後三5)。但這並不是說,人就沒有責任,不需要有所立志,有所努力了。合乎神的旨意,按著主的教訓來立志追求,這還是神在我們心裡的運行(腓二13)。不但不可輕忽,還要努力進行才是(民十四24;太十一12)。實在說來,神非常看重人的心願、揀選、誠心和追求(啟廿二17;申卅19;代下十六9;太七7),可以說,在神應許中的一切屬靈的福氣、恩賜、好處,人追求多少,就得著多少,人得不著是因為人不求(雅四2);或者不追求(腓三12)。神不偏待人(羅二11;徒十34),但我們應當追求什麼呢?
一.智慧
猶太人是要神跡,希利尼人是求智慧(林前一 22)。他們所求的是屬世屬人的智慧,這種智慧既不認識神,也不能幫助人(林前一21)。這世界的智慧,在神看是愚拙,主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詭計,並要加以廢棄(林前一19-20,三18-19)然而另一種從上頭來的、屬神的智慧,卻是我們所當追求的(雅一5,三15、17),所羅門曾因求智慧蒙神悅納(王上三9),箴言書也特別講到智慧的寶貴和重要,是值得我們追求的(箴二2,三13-19)。同時指出愚昧是不好的、誤事的、不為神所喜悅。我們生來愚拙、沒有聰明,這沒有關係(林前一26-27;太十一25),但一直在善事上愚拙,在神的旨意上作糊塗人,是不對的(羅十六19;弗五17)。我們應當求在一切屬靈的智慧悟性上,滿心知道神的旨意,好叫我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他的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漸漸地多知道神(西一9-10)。
可惜有的信徒熱心有餘,智慧不足,以致所行的善被人譭謗(羅十四 16)。所作的工,草木禾秸(林前三12)。所走的路,搖擺不定(雅一5-8)。帶領別人也像瞎子一樣,兩個人都要掉在坑裡(太十五14)。所以不要以為愚昧、沒有智慧是一件小事。還是應當尋求真智慧,得著真知識(箴二7,八14)。敬畏主,就是智慧;遠離惡,便是聰明。(箴九10;詩一一一10)因為神是一切智慧和知識的根源,並且都在基督裡藏著(西二3;約壹五20)。所以要得智慧只能到他那裡去得,他的智慧無法測度(賽四十28;羅十一33)。他以智慧創造天地,管理萬有(箴八22-32)。
神的靈也稱為智慧的靈(出卅一 3;申卅四9;賽十一3)。人有神的靈同在,被神的靈充滿,就有智慧(創四一38-39;但五11;徒六3)。所以當求神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我們(弗一17)。真的智慧和知識也是從神的話來的。聖經能使人有得救的智慧(提後三15),箴言書就是要使人曉得智慧和訓誨,分辨通達的言語,使人處事領受智慧(詩十九7)。甚至可以勝過仇敵、師傅和老年人(詩一一九98-100)。為此好好讀經,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存在心裡,是很重要的(西三16)。不注意讀經,不明白神的話,都是愚昧的。
值得注意的,是我們即或有神所賜的智慧,像所羅門一樣,也不能保證我們不軟弱、失敗。什麼時候遠離神,自以為有智慧、驕傲、自高起來,就要跌倒。總要仰賴倚靠、敬畏神才行(箴三 5-7)。
二.聖潔
神是聖潔的,他要求他的子民和一切屬他的人也是聖潔(利十一 45;彼前一15-16)。這是神向我們所定的旨意,也是聖靈在我們身上工作的目的(帖前四3、7-8;弗一4)。我們是神的殿,必須成為聖潔(林前三16-17)。不多信徒將聖潔作為天天追求的目標,有的人以為得救以後就完了,再不必有什麼需要努力追求的,甚至犯罪、隨從世俗和情慾,仍然心安理得,不以為意,這是極其錯誤和可怕的。犯罪不義、污穢不潔,不能承受神的國,進入榮耀的城(林前六9;弗五5;啟廿一27)。為此我們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
信徒在得救的時候,是因著基督寶血的救贖,得以洗淨、稱義、成聖了(來九 12-14,十10、14;林前一2,六11)。但仍會犯罪,沾染污穢,成為不潔(林後十二21,十三2;帖前四7;彼後二20)。有人心不聖潔,嘴唇不潔,行為不潔,都是神所不喜悅的(提後三2;賽六5;來十三15-16)。至於全然成聖,像主聖潔,就更需要特別追求了。怎樣追求才能實際,完全成聖,滿足主的要求,達到神的目的呢?
首先是要自潔,如果知道自己有罪,而不肯認罪悔改,除去離開罪惡、污穢,那是不行的,也是神所不許可的。雖然不一定立刻報應、管教、懲罰,仍給以悔改的機會,卻不能一直寬容。信徒絕不能再去犯罪,仍然活在罪中,那結局是危險可怕(約五 14;羅六1、15-16、21、23;詩卅八1-10)。必須真誠地認罪(約壹一8-9;箴廿八13;詩五一1-7、17,卅八18),徹底地悔改(啟二16、21;太三8;徒廿六20)對付罪惡,除去污穢,向人賠禮,離開不義,具體地清除,隔離惡人、惡事、邪書、俗物等,都是自潔所必須的,包括脫離一切卑賤的事(提後二21)。和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林後七1)。不要以為自己潔淨得差不多了,乃求象主耶穌潔淨一樣(約壹三3)。
只有消極方面的自潔還不夠,尚須有積極方面的奉獻(羅十二 1,六19-20)。這是成聖很重要的方面。不再為著自己活、為著自己用,乃是完全分別為聖、歸給神,包括我們的身、魂、靈,以及所有的光陰、精力、才幹等都分別出來獻給神、歸給神、屬乎神。聖經的教訓很清楚,一切屬世俗的、屬肉體的是污穢不潔,就是一切沒有分別歸神的東西也不能算為聖潔(出廿八36、41;利廿七9、16、26、28;民六5、8;該二12-13)。
成聖是神在我們身上的工作(利廿 8,廿二32)。起初是神藉著聖靈的感動使我們成聖(帖後二13;彼前一2)。以後主仍然要作潔淨的工作,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弗五26)。主的道有潔淨的功用(約十五3)。神的話就是真理,能使人成聖(約十七17)。但神的話,在聖靈的配合使用下,才有能力潔淨人。所以說用水藉著道、讀經、講道、聽道都需要在聖靈的引導、運行之中,才能如火焚燒、如水洗淨、如劍刺透、如鏡反照、使人得到真正的潔淨和成聖。這雖然是神的工作,『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前五23)但是,我們方面仍然有責任,那就是要順從和遵行。正如彼得書上說:『你們既因順從真理潔淨了自己的心。』(彼前一22)詩篇上也說:『少年人用什麼潔淨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你的話。』(詩一一九9)
所以成為聖潔是要追求的,尤其是看到天地都要銷化、燒盡,我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彼後三 11)。
三.美德
保羅勸提摩太『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後二 22)又說『但你這屬神的人,要逃避這些事,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提前六11)可見保羅非常注重要人追求屬靈的美德,這是神所喜悅的。因為神願意我們有分於他的性情和美德,為此我們也要分外的慇勤,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識;有了知識,又要加上節制;有了節制,又要加上忍耐;有了忍耐,又要加上敬虔;有了敬虔,又要加上愛弟兄的心;有了愛弟兄的心,又要加上愛眾人的心(彼後一3-11)。這樣,才能不致閒懶不結果子,使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並得以豐豐富富地進入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許多信徒沒有看到這一點,以為一信主就成了,不知道還要追求什麼,以致在屬靈的事上十分貧窮、愚昧、缺欠,將來在神的國裡是會有極大損失的。我們相信亞伯拉罕和羅得不會一樣得賞賜,保羅和底馬也不會同樣得榮耀(提後四8、10)。追求與否關係太大了。
怎樣追求呢?在前面引的話說,要逃避私慾和貪心,否則被那些事佔滿了心思、情感、光陰、力量,就再沒有心願和力量來追求屬靈的事了。一個滿有情慾的人、一個忙於世俗的人、絕不會是一個熱心努力追求的人、他們的光陰都被蝗蟲吃盡了,他們的心思被雜務累住了,他們找不出時間,分不出精力來追求上好的福分,連已經得到的一些本錢也埋在地裡頭,將來只能哀哭切齒了。再一方面,就是要同那些清心禱告主的人一同追求。和什麼人在一起,關係很重要,因為很自然地會隨和他們,傚法他們,受他們的影響,幾乎可以從你和什麼人常在一起,常有來往,斷定你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如果合不來,沒有共同的目的、興趣、語言,就必定逐漸疏遠、接近不起來。雖然和有些信主的人也能有交通和往來,但卻不能和他們一同追求。若想要追求屬靈的美德和敬虔的事,就更難得了。這美德許多人並不羨慕,惟獨清心禱告主的人才渴慕求得,因為他們多與主親近,知道這些美德的可貴和主的心意。不然,親近主的時候會感到羞恥和虧欠,像赤身和空手一般,而且,這些美德只有從禱告中,多和主親近中,才能得到。
我們若想要追求什麼,得什麼,必須要將心思、力量都放在上面。為此,保羅又說道,『弟兄們,我有未盡的話,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什麼德行,若有什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想,你們在我身上所學習的、所領受的、所聽見的、所看見的,這些事你們都要去行。』(腓四 8-9)『但你已經服從了我的教訓、品德、志向、信心、寬容、愛心、忍耐。』(提後三10)這樣才能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提前四12)這些美德、品行不是一天可以成就的,所以追求也必須是恆常不住地進行。什麼時候失去了追求的心,放棄了追求的事,就要停頓,甚至後退了。不知有多少在前的,已經在後,自高的已降為卑(太十九30,廿三12)。的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太廿二14),非常值得我們警惕。
四.充滿
一切屬靈的追求都可能落空,如果不追求聖靈充滿。因為前面所說的智慧、聖潔、美德,無一不在於聖靈的運行和工作。沒有聖靈的同在,一切道理、知識、行為都只是一些軀殼和名目,而沒有生命和實際在內。信徒那樣的幼稚、軟弱、愚昧、毫無長進、見證、能力,都是因為缺乏聖靈的緣故。不是完全沒有聖靈,乃是沒有聖靈的充滿了。一信就應當有聖靈在裡面(約十四 16-17,七39,廿22;徒二38,十九2;加三2、14;弗一13-14),但不一定都同時被聖靈充滿,也不是所有信徒都是被聖靈充滿的人(徒六3、5,十一24)。聖靈的洗,也就是聖靈降在身上(徒一5,二4,十44-45,十九6),能使人得恩賜,得能力。重生只有一次,聖靈充滿卻能多次(徒四8、31,九17,十三9、52)。聖靈充滿可以失去,所以要常求聖靈充滿(弗五8)。
關於聖靈充滿,有許多不同的見解和經歷,有人認為不被聖靈充滿,和附帶有某種恩賜,就沒有重生得救,這是不對的。因為得救本乎恩,也因著信(弗二 8;羅十9-10),不附有任何別的條件。重生雖然是從聖靈生的,卻如風隨著意思吹,雖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那裡來,往那裡去(約三7-8)。可見並非指被聖靈充滿。也有人認為,必須有某種特別的經歷和現象。否則就沒有被聖靈充滿。例如必須象五旬節時或在哥尼流家中所經歷的一樣。但我們看到其他人被聖靈充滿時的情況和現象並不相同(路一15、41,四1;徒四31,七55,十三9、52)。所以不能以某種固定現象,或各人經歷作為標準來衡量、判斷其他人,不過聖靈充滿,是可能有特別現象,和被人覺得的(太三11;路廿四49;徒一5,二15-17,七55,八18,十44-46,十九6)。
聖靈充滿重要的標誌和效果是得著能力,大有信心,智慧充足,滿心喜樂,為主作證(徒一 8,四31,六5、10,七55,十一24,十三9、52)。如果不只是一時一次受聖靈的洗,而且一直繼續被聖靈充滿,那最明顯的功效,就是結出聖靈的果子來;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五22、23)。還有光明所結的果子,以及善果、義果等都是從聖靈來的(雅三17-18;腓一10)。如果有人自以為或被認為是聖靈充滿的,卻沒有聖靈的果子結出來,就不足以證明現在和經常是被聖靈充滿的人,只能認為他一度受過聖靈的洗,或曾有過聖靈充滿的經歷。但後來,失去了聖靈充滿。因為一次被聖靈充滿並不能保證一直被聖靈充滿。參孫、大衛都失敗,犯罪過。就是彼得,巴拿巴也曾行的不正,隨伙裝假(加二11-14),雖然他們都曾是被聖靈充滿的人。
怎樣追求得著聖靈充滿呢?首先渴慕,感覺到自己的需要才肯到主的面前來(約七 37)。然後祈求、等候、仰望、(路十一13,廿四49;徒一14,十三2;王下二9-10),這時求神光照、認罪、倒空、奉獻、順服都是必要的(徒二28;王下四3;士十三4-5;但一8,四18;詩八一10;徒五32)。這並不是說有一定外面的規條和固定的方法。神是看我們的內心,如果心不聖潔,求的目的不對,就不能得著。強求、妄求,還有受邪靈欺騙和假冒的危險。有人為了好奇、求榮、嫉妒、貪心、或其他不正當的目的,或用不合真理的方法,都讓渴力避免聖靈的目的是要榮耀主,是為主作見證,是要引導人進入真理,改變人的生命,成就神的旨意(約十五26,十六13-14;林後三18;羅八26-27)。我們不能同時醉酒,同時求聖靈充滿(弗一18)。必須放棄屬世、屬肉體的追求和享受。
五.恩賜
聖靈的恩賜和聖靈充滿並不是一件事,可能在聖靈充滿的時候,同時得到某種恩賜,但也不是一定同樣的。保羅在哥林多書上很清楚地說到:『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功用也有分別,神卻是一位,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這人蒙聖靈賜他智慧的言語,那人也蒙這位聖靈賜他知識的言語,又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信心,還有一人……醫病的恩賜,……能行異能,……能作先知,……辨別諸靈,……說方言,……翻方言。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十二 4-11)有人認為必須有某種恩賜才是聖靈充滿的標記和證明,或者要求所有的恩賜都全備,這就不對了。這是聖靈隨己意所分的,各人不同,不能強求。有了某種恩賜也不能驕傲自高,更不可以妄用。聖靈的恩賜不隨著聖靈來用,好像一把利刃由不可靠的人亂用一樣,這是危險的。不但對己、對人無益,反而有害。
我們也應當知道,聖靈所給的恩賜,是為著服事教會、幫助肢體,而不是為了各人自己的榮耀和目的。這些恩賜也應當互相配搭,聯合使用,不能突出某種恩賜,將它置於其他恩賜之一,甚至互相排斥、彼此攻擊,眼、耳、口、手各有各的功用,也是彼此為用,互相幫助。一種恩賜,好像一個肢體一樣,不管怎樣重要、美好,也是不夠的(林前十二 12-27)。有了一點恩賜,就目空一切,輕看別人,單獨行動,脫離身體是不對的。因為沒有其他肢體的保護、支持、供應,也不能持久。這就是許多有恩賜的人,甚至是大有恩賜的人失敗、軟弱、跌倒的主要原因,令人恐懼和戰兢。
但信徒沒有屬靈的恩賜也不行,那樣就在教會中,在對神的事奉上用處很少,對肢體的供應和對主的工作上幫助不大,他會成為一個整天閒站、白佔地土、不結果子的人,就是在屬靈的生命上也不會有很大的長進。所以恩賜還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應當追求得著屬靈的恩賜。基督給人的恩賜有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弗四 8-11)。神也分給人各種恩賜,如說預言、作執事、作教導的、作勸化的,以及施捨的、治理的、憐憫人的等(羅十二3-8)。這些恩賜都得有聖靈的恩賜在其中,方能盡其職事,成其功用,合起來都是神在教會中所設立的(林前十二28-30)。我們究竟當求那種恩賜呢?保羅說,要切慕屬靈恩賜,其中更要緊的是作先知講道(林前十四1)。有人則以為說方言更重要、美好、為此保羅作以下的講解和比較。
『那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作先知講道的是對人說,要造就、安慰、勸勉人,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講道乃是造就教會,……說方言的若不翻出來,使教會被造就,那作先知講道的就比他強了。……我若用方言禱告,是我的靈禱告,但我的悟性沒有果效,……但在教會中,我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所以全教會聚在一處的時候,若都說方言,偶然有不通方言的或不信的人進來,豈不說,你們癲狂了麼,若都作先知講道,……他心裡的隱情顯露出來,就必將臉伏地,敬拜神,說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了。』(林前十四 1-25)在聚會的時候要謹慎,『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要切慕作先知講道,也不要禁止說方言。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林前十四33、39)。』願神在屬靈的恩賜上憐憫我們,恩待我們,保守我們,不至發生偏差。
六.愛人
追求一般的恩賜的人很多,追求那更大的恩賜的人卻不多。因為別的恩賜是明顯的、實用的、容易立刻見效的,而那在神眼中看為更大的恩賜卻比較隱藏,不易立即見效,自己無所得著。保羅卻稱之為更大的恩賜和最妙的道,叫我們切切的求(林前十二 31)。那就是愛。下面將愛和別的恩賜也作一個對比:『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嗚的鑼和響的鈸一般。』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秘,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這不是簡單的方言,也不是普通的知識和一般的信心,乃是奧秘、偉大、神奇的恩賜,是許多人求之不得的。然而即或有了這一切,若沒有愛,仍然算不得什麼。
為什麼把愛看得這麼重呢?因為別的是外面的恩賜,能有看得見的立時效用,愛卻有在深處永久的效果。別的恩賜是美好的,可能用錯,愛是更美的,非常純潔,別的恩賜可能叫人自高,愛卻使人謙卑。沒有別的恩賜會感到手中無物,沒有愛會感到心中空虛。別的恩賜是你擁有什麼,愛乃是你就是什麼。別的恩賜可以失去、停止,愛卻是永不止息。別的恩賜使你像天使,愛卻使你像神,所以愛是更大、更高的恩賜。不僅如此,愛也是最妙的道,愛能把天帶到地上,將神帶到人間,愛能深入人心,溶化剛硬,除去罪惡。愛能帶給人喜樂、安慰、幸福,愛是世界最缺少的東西,沒有愛,什麼都不能滿足人心中的需要。
愛究竟是什麼呢?好像很抽像,摸不著,但卻是最真實具體的東西,它是有性格、品德、表現、活動的。下面經文給以確切的描述。有一種翻譯為『愛是很忍耐、很仁慈的;愛不知道嫉妒和誇耀;愛是沒有威風和不失禮的;愛從不為自己尋求,從不被激動;愛從不保持人錯誤的記錄;愛從不因人罪過而歡喜,卻因人良善而快樂;愛總是包容、總是相信、總是盼望、總是忍耐(林前十三 4-7)這不是描繪一件東西,乃是描繪一個人,一個最良善、美麗、真誠、可愛的人,一個毫無自私、與人無傷、充滿同情、充滿仁慈的人,如果在我們周圍有這樣的人,那是何等地令人快樂、欣慰、甘甜、美妙,一切的嫉妒、爭吵、傲慢、無禮、冷酷、無情、貪圖,都會顯得那樣的醜陋、卑鄙、羞恥、無地可容,同時會喚醒、提高、影響、改變人的思想、意念、動機、言行,這樣的人像誰呢?到那裡去找呢?
這只能是那位比世人更美,白而且紅超乎萬人之上的耶穌基督(詩四五 2;歌五10),來到世界,居住在人間,他帶來了那非人世所有的愛。我們要求的就是這從神而來的愛(約壹四7-8)。能夠像那位滿有愛心的主,這的確是更大的恩賜和最妙的道。這夠我們不住地追求和無限的深入。『神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約壹16- 17)我們追求愛,就是追求神自己,難道不比其他恩賜更高、更大、更妙麼!讓別人能說萬人的方言,明白各的奧秘,有能移山的信心,而你只有那穩藏、真實、象主的愛也就夠了,不必感到羞愧。
七.愛神
如果我們樣樣都有,只缺少愛神的心,就不夠了。神對以色列人有這樣的要求,對新約信徒也是如此。主耶穌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太十二 37-38;申六5)。但是許多信徒卻沒有遵守這一條最大的誡命,甚至沒有注意或想到要去遵行。他們所愛的是自己、家人、親友和自己的名利、地位、事業,至於愛神也不能說沒有一些,但距離盡心、盡性、盡意實在是太遠了。這正是我們所要追求的,這不是我們的重擔,乃是我們的福份。這並非叫我們為難,乃是使我們得到喜樂。實在說來,沒有一件事比愛神更有福、更喜樂了,這是一切愛神的人都有的信念和經驗。神叫我們愛他是高看我們、特愛我們,為要賜極大的好處給我們。
聖經中有許多的應許是賜給愛他之人的。如經上所記:『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二 9)又說:『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麼!』(雅二5)又說『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雅一12)這是何等寶貴、重大的應許。有一天,我們要看到國度、冠冕和永遠的榮耀、福分、快樂,都是為著愛神的人預備的,不愛神的人將要受到無法估計,不可挽救的損失。那一天,有許多人要哀哭懊悔,不是為別的,是為了在世上,沒有愛神、沒有愛那位創造、救贖、看顧、賜恩給我們享受一切的神,沒有愛那位最良善、最榮美、最可愛的神,卻愛了如草木、糞土的人和物,愛了那些如夢境、幻影的事,那一天愛神的人全覺得坦然無懼,歡喜快樂地來到神面前,親近神、敬拜他、讚美他,並被神永遠、極深、豐富的愛所充滿。
愛神不但有來世的應許,也有今生的應許。因為神使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 28)。如果有人覺得萬事都與他為難,處處都不如意,心中一直煩惱、憂愁、懼怕、不安、這都是因為不愛神的緣故。若愛神,一切的烏雲、濃霧都消散了。我們能在萬事背後,包括各樣令人不快、失意、苦痛的事,看到有愛我們的神在那裡管理一切、安排一切,而且都是為著我們的益處。不愛神的人不會感覺到、認識到神的愛。經上又說:『因為他專心愛我,我就要搭救他,因為他知道我的名,我要把他安置在高處。他若求告我,我就應允他,他在急難中,我要與他同在,我要搭救他,使他尊貴,我要使他足享長壽,將我的救恩顯明給他。』(詩九一14-16)大衛能從心裡說:『耶和華,我的力量阿,我愛你。』(詩十八1)願愛神的人如日頭出現,光輝烈烈(士五31;出廿6)。
愛神的人都當恨惡罪惡。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約壹五 3)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約壹四21)。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約壹二5)。可見愛神是有具體內容和表現的,愛神和愛主也是分不開的(約十四21、23)。但我們若愛世界,就要失去愛神的心(約壹二15),想同時兼受是不可能的,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太六24)。應當揀選這一條生與福的路,愛神,遵行他的道(申卅15-16),盡心、盡性、盡意愛主我們的神,比什麼都重大,都要緊,是值得付上一切代價而追求的,願主引導我們的心,叫我們愛神(帖後三5)。
第五章 信徒的生活
生命是存在信徒裡面的,生活是表現在外面的,沒有裡面生命的更新和改變,不可能有外面生活的流露和彰顯。但是只有生命的內在,而沒有生活的見證,不僅不能榮神益人,自己也要受到虧損。因為將來的審判是根據人實際的生活,而不是根據人得到的生命。信徒在生活上應當注意和實行的有幾個方面:
一.奉獻
在沒有講到生活的其他方面之前,首先要提到是奉獻。一個沒有奉獻的信徒,所有的生活都是毫無價值,不蒙悅納,虛空無益的。信徒是主所救贖、完全屬神的,一生的一切都應當為著主、歸給神。這是我們信主之後的地位和責任,也只有在奉獻上才能實行和體驗出來。聖經中對此講的很多,以色列人必須將長子和頭生的獻給神,因為是羔羊的血所救贖的,神大能的手所拯救的(出十三 2-3)。拿細耳人,是人許願,離俗歸耶和華(民六15),這表示人自願過奉獻生活。新約更清楚地講到信徒被主寶血所買贖,應當完全奉獻給神(林前六20;林後八5;羅十二1)。而且特別講到,『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十四7-8)
所以信徒生活的動機、出發和立足點,就是奉獻為主而活,這包括生活的全部,連生死都在內。我們應當以此來要求,衡量我們整個的生活。究竟我們過去、現在和將來是為誰活著,為什麼活著。為自己或是為主,為著別的人、事物、或是完全為主,我們天天作每一件事,說每一句話,走每一步路,究竟是為著什麼?在我們的生活中有多少成份是為著主,有多少目的是為著主,有多少成果是為著主。我們將主放在一切的首位、第二位或者末位,甚至沒有給主留下什麼位置。有人幾乎將主忘記了,沒有將主考慮在他的生活之內,將一切都作完了,還沒有想到要為著主作什為。這樣的生活是信徒的生活麼?他是一個屬主的人麼?
可能不少信徒比上面所說的好一點,在與自己沒有利害關係的事上,在與自己沒有什麼損失的情況下,也想到為主作點什麼。當別的事都安排、作好之後,才考慮到對主應付一回,有的信徒讀經、禱告就是如此,別的事情忙了,屬靈的事情就完全丟棄,更談不到奉獻、事奉神了。很能試驗人的就是金錢的奉獻,許多新約信徒還不如舊約的選民奉獻十分之一,能像馬利亞那樣打破玉瓶,窮寡婦那樣投上養生的,真是非常稀少了。其實我們所有的錢都當為主所用。有人奉獻了十分之一,並不是甘心的,錢拿出去了,心沒有拿出去。這算不得是奉獻,他們沒有看到神的工作、弟兄姊妹的需要,只想到自己餘下的錢有多少。
但那誠實愛主的人,卻不但自己的金錢,也將自己的一切光陰、精力、愛情、身體、性命,都奉獻在神的祭壇上。任何奉獻都不覺得太多、過份,像亞伯拉罕獻獨生愛子一樣,毫無吝惜、保留,就是撇下千萬個世界,獻上千萬顆心也快樂、甘願。
二.言語
在我們的生活中,言語占很大很重要的一部分。在聖經中對信徒的言語很為重視,並有許多教訓。雅各書上說:『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舌頭是個罪惡的世界,能污穢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雅三 2、6)『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太十二34)所以言語最能代表一個人,顯明人心裡所充滿的是什麼。人的口音能把人露出來(太廿六73)。
箴言書講到言語的地方很多,首先提到它的嚴重性。『生死在舌頭的權下。』(箴十八 21)『謹守口的,得保生命;大張嘴的,必致敗亡。』(箴十三3)口中愚妄的,必致傾倒(箴十8、10、14)。乖謬的口,為神所恨惡(箴八13)乖謬的舌,必被割斷(箴十31)。愚昧人的口,自取敗壞,他的嘴,是他生命的網羅(箴十八7)。義人的口是生命的泉源(箴十11、32)。人因口所結的果子,必飽得美福(箴十二4,十八20-21)。謹守口與舌的,就保守自己免受災難(箴廿一23)。
在言語上,第一要緊的是不可說謊言、假話,那是罪惡和愚昧的事。『口吐真言,永遠堅立;舌說謊話,只存片時。』(箴十二 19)『說出真話的,顯明公義;作假見證的,顯出詭詐。』(箴十二17,十四5)作假見證是誡命所禁止的(出廿16)。撒謊的嘴和舌,都是神所恨惡的(箴六17,十二22)。詭詐的舌頭,要被毀滅(詩五二4-5)。作假見證的,不免受罰;吐出謊言的,也必滅亡(箴十九9)。主教訓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五37)
其次,不可誇口、說大話。自誇是人容易犯的過錯,因為人的舌頭雖小,卻能說大話,猶如小火能點著大樹林一樣(箴三 5)。其實人沒有什麼可自誇的,一切都是領受的(林前四7)。人不要因智慧、勇力、財物誇口,只當指著主誇口(耶九23-24;林前一31)。『要別人誇獎你,不可用口自誇;等外人稱讚你,因一日要生何事,你尚且不能知道。』(箴廿七1)『凡這樣誇囗都是惡的。』(雅四16)
再有不可多言。『寡少言語的有知識,性情溫良的有聰明。愚昧人若靜默不言,也算為智慧,閉口不說,也可算為聰明。』(箴十七 27-28)『愚昧人張嘴啟爭端;開口招鞭打。』(箴十19)言語多就顯出愚昧,問題還不止於此。『人所說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太十二36)
淫詞、妄語、戲笑的話更不相宜了(弗五 4)。所以言語應非常謹慎,說得合適。『一句話說得合宜就如金萍果在銀網子裡。』(箴廿五11)『口善應對、自覺喜樂,話合其時,何等美好。』(箴十五23)『說話浮躁的,如刀剌人,智慧人的舌頭,卻為醫人的良藥。』(箴十二18)『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語暴戾,觸動怒氣。』(箴十五1,廿五15)此外,關於言語方面,還有許多教訓。虔誠人必須勒住他的舌頭(雅一26)。『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嘴唇不說詭詐的話。』(詩卅四13)『免得舌頭犯罪』(詩卅九1)我們要求神禁止我們的口,把守我們的嘴(詩一四一3)。隨便說話,不僅是漏掉生命,而且能造成損害。所以『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弗四29)。
三 行為
『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 8-9)。』稱義也不是因行為(羅四2)。可是人信主之後,行為卻非常重要,神非常重視人的行為,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對世人如此,對信徒也是一樣(伯廿四11;詩六二12;箴廿四12;耶十七10;太十六27;羅二6;啟二6,廿二12)。將來在基督的台前,不只工作要受審判,行為也要受到審判。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五10)。所以信徒要對他的行為負責,絕不可以輕忽隨便。每一個行為都是在那裡撒種,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六8)。我們每一個行動都要想一想結果如何,不是隨便作了再說。
上面經文將信徒行為的來源分為兩種,一種是出於情慾,即肉體;一種乃出於聖靈。肉體常跑在前頭,容易受激動,很快有反應。所以先要不順從肉體,不立刻隨肉體受激動有反應,而等候從裡面深處聖靈的運行、引導、感動。這是最基本的行為原則(羅八 4-8)。行事急躁的人都容易錯,其實信靠主的人必不著急(賽廿八16)有時可能以為目的是好的,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就探取屬肉體手段,遵循非神引導的途徑,這是不對的。目的和手段、目標和途徑都應當是屬靈的、合神旨意的。人可能覺得自己的行為不錯,惟有神衡量人心(箴十六2,廿一2)。人自己分別的善惡很不可靠,應當完全倚靠神,讓聖靈根據神的話來指示、來判斷是非、定規善惡。
一個人的行為可以代表一個人。正如主耶穌所說,憑著果子可以認出人來。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裡豈能摘無花果呢。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太七 16-19)。所以只想從外面作出好行為是不可能的,最多學作一個法利賽人,假冒為善而已。唯獨從裡面作才是真的(羅二28、29)。
基督徒究竟應當有什麼樣的行為?主耶穌教訓說,『你們是世上的光,……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五 14-16)這裡明確地說要有好行為,也就是能發出光來照亮別人,使榮耀歸給神。信徒的行為如果發不出光來,對人不起照亮的作用,就不是一個好信徒,必定出了毛病,不是裡面光已經黑暗了(太六23),就是將燈放在斗底下,怕給人看見光,那樣你四周的人就都要在黑暗裡了。再有,信徒的行為應當如鹽一樣,能防腐、消毒、調味。可是有的信徒真像失了味的鹽,與世人沒有什麼分別,毫無基督徒的味道。有的人卻有很強的屬靈、屬天、屬神的味道,叫人一遇見不能不感覺到有神,聯想到有天堂和永生。至少信徒『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譭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彼前二12)』。
四.作事
信徒是不是一點行動都沒有自由,什麼事都不敢作呢,不是的。保羅說:『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他的轄制。』(林前六 12)又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林前十23)『所以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信徒除了犯罪之外,凡事都可行,但仍有一定的原則,作為指導和依據,那就是要看對己、對人、對神起什麼作用,有什麼影響和後果。任何事我們不能受它的轄制,作它的奴僕,到了一個地步,失去自主,不作不行了,凡著迷、上癮、癡愛的事都不能去行,不但要考慮對自己的後果,也要注意對別人的影響。例如,不可因食物叫人跌倒(羅十四15、21-22;林前八9、13,十32)。
更重要的是積極方面,我們既是歸主屬神的人,不能只問那些事是神所禁止的,不可作的,更當問那些事是神所喜悅的,應當作的。這其中有很大的差別。可能有的信徒天天作一些事,並非犯罪或聖經所明明禁止的,但同時卻沒有作一件神所喜悅、聖經所吩咐的事,這樣,將來在神面前也是無法交賬的。因為將神所賜的一切光陰、力量、精神、恩典都虛擲了,未盡到最大的本分,就是榮神益人。所以上面經文中也特別指出,『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 21)我們作任何事,首先要考慮到是不是為榮耀神而行的。如果我們活在世上,不能榮耀神,是枉然活了。若作任何事,虧欠神的榮耀,就是犯罪(羅三23)。若有好行為就能叫神得榮耀(太五16)。因為我們是神的兒女,與神聯繫在一起,我們的生活、行事都能虧欠神的兒女,與神聯繫在一起的,我們的生活,行事都能虧欠神的榮耀或者叫神得榮耀。凡不能叫神得榮耀的,就堅決不作。許多肉體的情慾和世俗的風尚,都不合乎聖徒的體統。我們若以神的榮耀為作事的前提和目的,就要變為純潔和完全了。
作事也要注意到對人是否有益,使人得造就、有快樂。這要先不求自己的益處,不求自己的喜悅,像基督一樣(羅十五 1-3;林前十23、33)。這是基督徒應有的特徵。如果處處為自己著想,求自己的喜悅和利益,一點不考慮別人的需要,是否快樂、有益、那就算不得是基督的門徒。自私與否,是信徒真假的試金石。一切都以自己為中心,以自己為前提,這樣的人不配作神國的子民。因為將來在天國裡沒有自私的人,都是求別人利益,使別人快樂的人。因此,所有的人都得益處,都有喜樂。
此外作事還有一個原則,就是要看這是否是必須的,是否有真正價值。你可以為許多事忙亂、思慮、煩憂,但不是不可少的;你可以作許多有用的事,但不是上好的(路十 41-42)。因為我們的光陰、精力有限,如果對各種事務不加以分別揀選,就會白費光陰、毫無成就,最終懊悔莫及。所以要愛惜光陰(弗五16;西四5),擺脫無益瑣事,一切用永世的尺寸來衡量,應當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預備將來,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前六19)
五.為人
一個人可能偶然作些好事、或作些壞事,但這不足以代表他的為人。為人可以從他作事的總和,及經常的行為來判定。然而,更重要的是心怎樣思量,他的為人就怎樣(箴廿三 5)。人的外表可能偽裝、假冒,但人的思想、意念卻非常真實。因為別人看不見,他沒有顧慮,而且他也很難禁止他的思想。他的為人如何,很自然就有什麼思想、意念、存心、動機。所以我們要知道自己是個什麼樣的人,只要自己看我們每天想什麼,怎樣思量就夠了。反過來說,我們想要做一個好人,也必須從心裡的思想意念作起。因此,我們應當祈求神『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裡面,有什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詩一三九23、24)。
聖經不但注重人作的是什麼事,更注重人是一個怎麼樣的人。我們看到有的是義人、善人、好人,也有的是罪人、惡人、壞人。神對各種人是不同的,他們也都有各種不同的結局。大衛在詩篇上說:『慈愛的人,你以慈待他;完全人,你以完全待他;清潔的人,你以清潔待他;乖僻的人,你以彎曲待他』(詩十八 25-26)。神『給正直人存留智慧,給行為純正的人作盾牌。』『正直人必在世居住,完全人必在地上存留』(箴二7、21)。『你要細察那完全人,觀看那正直人,因為和平人有好結局』(詩卅七37、10、16、18、23、25)。『乖僻人為耶和華所憎惡,正直人為他所親密。耶和華咒詛惡人的家庭賜福給義人的居所。他譏誚那好譏誚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箴三32-34)『義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惡人的道,好像幽暗,自己不知道因什麼跌倒。』(箴四18-19,十24,十一8)
什麼樣的人有什麼樣結果,聖經很注重為人的結局,並叫我們留心察看(來十三 7)。聖經本身也記載許多人的事跡和他們未後的結局。惡人生前有的享平安、快樂、富貴,死的時候沒有痛苦,似乎令人不平,然而若進了神的聖所,思想他們的結局,就看見神實在把他們安置在滑地,使他們掉在沉淪之中(詩七三3、4、17、18)。他們由於臨死之前,沒有痛苦,連悔改的機會都失去了,最後的結局更為悲慘。像主耶穌所講的那個下陰間受痛苦的財主一樣(路十六19-26)。而義人也有受苦的,甚至被害至死的(伯一8,二7;詩卅四19;提後三12;雅五6)。這不能證明他們的結局不好,正是他們敬虔的明證。不過從許多人在世的結局,可以看出他們的為人在神面前究竟如何。
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摩西、約書亞、撒母耳、大衛與羅得、以掃、可拉、巴蘭、三孫、以利、掃羅、亞哈等的結局是不同的,而他們每個人之間也有差別。有的是因為他們走的道路不同,也有的是他們為人的報應。這給我們嚴勵的警戒,讓我們在世行事為人要對得起主,與福音和蒙召的恩相稱(西一 10;腓一27;弗四1)。當我們走過一個地方,與人有了接觸之後,給人留下的是什麼印象和腳蹤。當人提起我們的時候,能說你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人可能會看錯、說錯,將來見主的時候,卻不會錯。那時,我們一生在世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人,是要完全顯明出來的。若怕那時羞愧,見不了主的面,現在要立刻悔改,轉變成為一個主所喜悅的人。
六.本份
信徒在世為人,仍有當盡的本份。這是神為我們所安排規定的,包括我們的身份、地位,以及對家庭、社會、國家、人類等各種責任。這並不因我們信主而可隨便自行改變。如保羅對哥林多的信徒說:『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份,仍要守住這身份。』(林前七 20)如果我們認為對事奉主有妨礙,可以求主改變。但未得到改變之前,仍當守住原來的身份,強求改變和不守本位都是不對的(猶6)。信徒在世為人的本份也不少,首先在家庭中。
『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六 1-46;西三20-21)挪亞的兒子們因為對待父親的態度不同而受到嚴重的報應(創九20-27)。作父親的放縱兒子不加管教,也有重大責任。如以利一樣,要受到刑罰(撒上二29-32)。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是很必要的(提前三12)。
『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作丈夫的要愛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弗五 22、25;西三19)此外,夫妻還有當盡的本份,不可虧負、離棄、應帶領配偶信主(林前七5、10-16;彼前三1-7)。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不可離棄(太五32)。婚姻,人人都當尊重。關於選擇對象,聖經也有教訓(創六2-3,廿四3-4,廿八1-2;王上十一2;尼十三23-24;林前七39;林後六14),因為對於家庭和子孫關係都很大。
對於社會、國家方面,聖經也有教訓:『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羅十三 1、7)『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不要譭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多三1-2)『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彼前二13)應當好好學習,努力工作;忠心辦事(徒七22;但六4;創卅九3、22;西三22;多二9-10,三14)。有的信徒忽略這方面的責任,不盡這些本份是不對的。
除了一般本份之外,在神面前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本分,就是行善。經上說:『他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多二 14)『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裡造成的,要為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二10)『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彼前二15、20,三17)『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彼前四19)『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有收成。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加六9-10;帖後三13)『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箴三27)有錢的人要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提前六17-18)。不過不可將善事行在人前,故意叫人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天父的賞賜了,(太六1;羅十四16)。行善不只在施捨金錢方面,還有各樣的善事可行(林後九8;提前五10;提後二21;多三1;來十三21)。我們可以問一問自己,究竟我們行了多少善事。
七 交往
基督徒生活在世上的時候,不能與人沒有接觸、來往,發生各種的聯繫,否則除非離開世界方可(林前五 10)。不過應當與什麼人來往,與人關係到什麼程度,這些都是應當知道的。因為起的影響、作用都很重要,甚至非常深遠。首先講到交友的問題。
聖經明明教訓不可與世俗為友(雅四 4)。不要與惡人來往(詩一1;箴一10)。『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林前五11)箴言書上還提到『與智慧人同行的,必得智慧;和愚昧人作伴必受虧損。』(箴十三20)『往來傳舌的,洩漏密事。大張嘴的,不可與他結交。』(箴廿19)『不要與反覆無常的人結交。』(箴廿四21)『好生氣的人,不可與他結交;暴怒的人,不可與他來往。』(箴廿二24)。的確,『濫交朋友的,自取敗壞;但有一朋友,比弟兄更親密』(箴十八24),『不要自欺,濫交是敗壞善行的。』(林前十五33)『所以不要與他們同夥,……同行。』(弗五7、11)『不要同負一軛』(林後六14)。
這樣,信徒是不是不可以有朋友、不能與人交往呢?不是的。我們看到神稱亞伯拉罕為朋友(代下廿 7;賽四一8;雅二23)。主耶穌稱他的門徒為朋友(約十五13-15,三29;歌五1)。約伯、大衛都有朋友(伯二11;撒上十八1;撒下十六17)。最顯著的是但以理和他的三個朋友(但一12,二17、49),他們一同敬畏事奉神,同患難,同高貴。朋友是應當有一致的信仰、共同的語言、相互的情誼,基督徒絕不該有所謂的酒肉之交、娛樂之友或是為著互通金錢彼此利用,無事閒談等與人結交、來往。常言道:『同類為友』是不錯的。從一個人的朋友、交往,可以看到他本人是一個什麼樣的人。若在思想、情感、目的、愛憎等各方面都不相投的人,是不會交為朋友,常有來往的。如果起初不相同,由於互相往來,也會逐漸受其影響,趨向一致。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是必然的結果。信徒對此不能不謹慎、警惕,用智慧與人交往(西四5)。
實在來說,信徒只應當有屬靈的朋友,絕不能陷於肉體的交往之中。瑪拉基書上說:『那時敬畏耶和華的彼此談論,耶和華側耳而聽,且有紀念冊在他面前,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他名的人。』(瑪三 16)詩篇上也說:『論到世上的聖民,他們又美又善是我最喜悅的。』(詩十六3)新約也提到『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後二22)只有和眾聖徒來往、交通,才有屬靈的價值,才合乎神的心意,能『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弗三18)信徒彼此之間的來往,也應當是『在基督裡若有什麼勤勉,愛心有什麼安慰,聖靈有什麼交通,心中有什麼慈悲憐憫。』(腓二1)而絕不該是習慣懶惰、挨家游閒、……說長道短、好管閒事(提前五13)。若有人不聽從聖經上的話,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覺羞愧。但不要以他為仇人,要勸他如弟兄(帖後三14-15)。
第六章 信徒的工作
神不造沒有用的東西,更不願所救贖的人是毫無用處的。如古時付了代價買來的一個奴僕,或現在買來的東西,都不會不加使用的。信徒是主所買贖的人,神也有工作需人去作,所以為神工作是每個信徒需盡的責任,聖經對此也有許多的真理和教訓。
一.為主作證
以色列人是神的見證(賽四三 10、12)這在世界上已經非常顯明。他們的被選、興起、受罰、分散、歸回、復興、都有歷史和時事證明。同時,也證明神的信實,以及聖經的應許和預言的可信、可靠(創十二1-3,十三14-17,十五12-21,十七4-9;出三8-10,十九4-6;民廿三9,廿四17;利廿六32-33;申廿八25、64,卅3-5;賽十一11-12,四三1-7,四九11-14、18-23,六十4-9,六六7-8;徒一6)。另一個大的見證就是基督徒,特別為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和他的話作了見證(約十五27)。主耶穌在復活之後,升天之前所宣告和吩咐門徒的,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使萬民作他的門徒(可十六15;太廿八18-20)。以及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直到萬邦和地極作他的見證(路廿四47;徒一8)。這些話的應驗,豈不是耶穌是神的兒子,是全人類的救主的最好證明嗎?福音傳遍天下,教會到處建立,信徒人數眾多,聖經傳佈極廣,都是無可爭辯的事實(太廿四14;羅一5,十六26;西一6、23;啟五9)。神、基督和聖經有以色列人和基督徒這兩個強有力的見證,叫世人無可推諉,不信要有嚴重的後果(可十六16;約三18、36)。
信徒各人也要為主作見證,那就是要傳揚耶穌基督是誰,他為我們作了什麼事,並且要領人到主的面前。福音書所記載的,就是叫人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人因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廿 31)。使徒傳道最主要的題目就是傳耶穌基督為主,為他從死裡復活作見證(徒一22,二36,三15,五30-32,八4-5,35,九19-20,十36-43,十六31,十七3、31,廿21;林前二2;林後四5)。傳道人如果傳了許多道,卻沒有傳耶穌基督,就徒然傳了。因為連根基都沒有立好,那裡能建造呢(林前三11)?信徒也是如此。如果對人講了許多事,卻沒有講耶穌基督,也是徒然講,毫無用處和價值。『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唯獨耶穌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他,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十四6)。
為主作見證也包括見證主在我們身上所作的事,就如撒瑪利亞的婦人對眾人所作的見證,使好些人信了耶穌(約四 28-29、39)。當然更進一步將人帶到耶穌那裡,直接聽主的話,就更清楚知道相信了(約四40-42)。蒙恩的罪人,得了主的拯救是應當傳揚主為我們作了何等大的事(可五19-20)。病得醫治、看見神跡,固然是重要的見證,但主有時並不叫人傳揚這些(路十七15,十八43;可五30-34、43)。悔改、得救、生命有改變的見證(太三8;路七47、50,十九8-9),更為重要。
我們不但要為主作見證,並且要將人領到主的面前,直接和主發生關係,而不是將人領到自己面前,藉著見證誇耀自己。我們看見施洗約翰為耶穌作見證,讓自己的門徒去跟從耶穌,他們又領他們的哥哥跟從主。腓利也去找他的朋友拿但業,領到耶穌面前,以致真正認識主(約一 35-49)。今天人來見我們,也和當時見腓力的人一樣,說:『我們願意見耶穌』(約十二20-21)
二.尋找迷羊
主耶穌講到,一個人有一百隻羊,一隻走迷了路,他要撇下九十九隻,去找那只迷路的羊,找到了,非常歡喜、歡樂(太十八 12-14)。這是指罪人悔改和失迷真道的人回轉(雅五19-20)。主耶穌當時在世的時候,曾去尋找過迷失的羊;但他今天已經不在世上,這尋找迷羊的工作就落在我們身上了。難道我們看不見外面有許多迷失的羊麼(太九36)。那麼多的人好像無牧之羊,飄流失喪、走向滅亡,何等需要有人去尋找拯救他們,只靠少數的傳道人是無濟於事的,需要所有的信徒都起來作這樣的工作,迷失的羊就在你的四周,在你所能接觸的範圍內,你不去領他們,他們的滅亡,你是有責任的。有一天他們在陰間、地獄裡受苦,要怪你沒有將福音傳給他們,沒有領他們認識相信救主耶穌。你也要感到慚愧、痛苦,因為沒有盡到你的責任。首先要救家裡的人,以及你的親屬、密友(創四9,十八19,十九12;書六23;徒十24,十六31-34)。
當然,迷失的羊還有很多,在諸山間、在各高岡上流離,在全地上分散,無人去尋,無人去找(結卅四 6)。在曾經歸主的人中,也有許多瘦弱的、有病的、受傷的、被逐的、失喪的,需要尋找、領回、纏裹、醫治、養壯(結卅四4)。這不是今天各處不少信徒的光景嗎?有誰去尋找、拯救、幫助呢?難道你沒有聽見迷羊的歎息、哀嗚、呼叫嗎?難道你沒有聽見主的聲音說:『我可以差遣誰呢?誰肯為我們去呢?』但願你也能說:『我在這裡,請差遣我。』(賽六8)
尋找迷羊,是需要辛苦、勞累、費時、愛心和忍耐的,有時跑了許多路,卻沒有找到;費了許多時,卻沒有果效;說了許多話,卻不能打動他的心。就此灰心、失望、放棄了嗎?主耶穌說,要直到找著(路十五 4、8)。有人用多年的愛心,各樣的方法,百般的忍耐,直到領一個剛硬、愚昧、可憐的罪人悔改。付的代價重,收的效果大。那流淚撒種的,必歡呼收割(詩一二六5)。如果人的力量實在到了盡頭,神的力量卻沒有終了。流汗沒有果效時,需要流淚,在神面前流淚代求,是不會徒然的。
沒有主的愛和愛主的心,不容易顧念到主的羊。在主耶穌沒有向彼得顯現之前,他是在那裡打魚。今天何嘗不是這樣呢?為自己打魚的人多,為主牧羊的人少。主對彼得說:『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彼得說:『是的,你知道我愛你。』一共三次問他是否愛主,然後托付他牧養主的羊(約廿一 15-17)。是的,我們在這裡講到信徒的工作,若沒有愛主的心,什麼工作也談不到。即或在那裡工作,也很勉強。有人倒非常熱心工作,是別有目的,出於嫉妒分爭,求自己的好處,甚至藏著貪心、為利混亂神的道(腓一17;林後二17;帖前二2-4)。他們牧羊,目的是牧養自己,吃脂油、穿羊毛,宰肥壯的(結卅四2-3;彼前五2)
迷路的小羊不少。主說:『你們在天上的父,也是這樣不願這小子裡失喪一個。』回想我們自己從前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幸虧主來尋找我們(賽五三 6;詩一一九176;彼前二25)。歸回到他的圈中(約十16)。我們也當為主去尋找其他迷失的羊。只有體會主的心,才能顧念主的羊。
三.多結果子
結果子是我們的責任(約十五 16)。結壞果子的樹要被砍掉(太三10)。不結果子的樹也要被砍掉,不過可能還給一個結果子的機會,像主所講的比喻木樣。『一個人有一棵無花果樹,栽在葡萄園裡,他來到樹前找果子,卻找不著,就對管園的說,看哪,我這三年,來到這無花果樹前找果子,竟找不著,把它砍了吧,何必白佔地土呢?』(路十三6-8)如果不是管園的人代求,就可能當年砍掉。現在還有一次最後的機會,再在它身上下些功夫,以後若不結果子,就真的要被砍掉了。這真是太可怕的事!許多信徒都白佔地土,未結果子,都面臨有被砍掉的危險,若不是有人代求(至少主自己為我們代求),說不定就要被砍掉。不是也有人已經被砍掉了嗎?這可能是指身體的死,也可能指被神丟棄,在屬靈的事上與恩典隔絕了(羅十一22;加五4;約十五2)。
只有葉子,沒有果子的無花果樹,也要被咒詛變為枯乾(太廿一 18-19)。葉子代表我們的名譽、外表、知識、地位,但卻沒有實際的內容、生命的結晶、有用的貢獻、長久的效果。聖經講到聖靈的果子、生命的果子、也講到工作的果子(西一6;林前十六15)。一方面是指傳揚福音、領人歸主(羅一13,十六5)。又一方面也是指無論為主作什麼工作都當有成就效果,而不是空空地作了一番。所以稱為果子,表明是生命和聖靈的產物,而不僅是手的勞動和腳的奔跑所得的收穫。怎樣才能結果子呢?上面的比喻中也提到要周圍掘開土、加上糞,這正是樹木結果所需要的。除去剛硬、乾枯、加上肥料、營養,就是要『往下扎根,向上結果』(王下十九30)凡沒有向下深深的扎根,就結不出豐滿的果子來。我們也需要在主的愛、神的話和聖靈的交通裡面深深扎根,那就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詩一2-3)。一個不多禱告、讀經,隨從聖靈而行的信徒,必定沒有果子結出來。還有其他結果子與不結果子的原因(多三14;腓一11,四17;西一10;彼後一8)。
我們像葡萄樹的枝子一樣,凡不結果子的,要被剪去,凡結果子的,就條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約十五 1-2)。修理也是結果子必要的條件,否則肥料營養就輸到不必要和多餘的地方去,不能集中在結果子上。神也常對我們加以修理、剪除,不只我們的驕傲、自誇、貪心、妄想、愚昧、錯誤,就連我們有些天然的長處、自恃的東西也要剪除。像約伯一樣,剝奪得很貧窮、光禿、痛苦:像約瑟一樣,被神帶到一個卑微、受苦、順服的地步,才成為多結果子的樹枝(創四九22)。枝子不能離開樹,我們也不能離開主,必須常在主裡面,主也常在我們裡面,才能多結果子,使神得榮耀,否則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中燒了(約十五4-6、8;約壹二27)。
有人不揀選一條願意多結果子來供奉神、有益人的路,而是願意飄飄在眾樹之上,好像荊棘一樣。對人有害無益,被神咒詛(士九 8-15)。但願我們不要羨慕、傚法、求得世上的虛榮、興盛、快樂,而應甘心埋頭、結果子、討神喜悅,像落地死了的麥子一樣,結出許多的子粒來(約十二24)。有人在年輕的時候,是一棵多結果的樹,但到年老就枯乾無用了。這是許多信徒和傳道人可悲的結局,但並不是必定如此的。敬畏神、愛主、一直追求被聖靈充滿的人,是可以到年老的時候,仍然結果不止,要滿了汁漿而常發青(詩九二14)。
四.作神管家
使徒彼得勸勉說:『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彼前四 10)這也是信徒重要的責任和工作,恐怕有的信徒根本沒有想到這件事,以為自己所有的才幹、智力、錢財、地位、恩賜以及其他各種好處都是自己的,可以完全為自己用,卻不知道這一切都是屬神的,是神臨時托付給你的,叫你為他經管使用。如果竊據歸己,神可能予以收回,另托別人。同時還要定你不忠心,甚至潛妄悖逆罪。因此每一個信徒都應重視作神管家的職務,盡受托的責任。
我們一切所有的都是從神而來,沒有什麼不是從神領受的(代上廿九 16;林前四7)。我們只是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伯一21)。我們一生中所得到的一切應當怎樣用法,為誰、為什麼來使用,的確不是一件小事。這是我們僅有的一點本錢,卻關係到永遠的承受。有人將它埋在地裡(太廿五23),有人加以浪費(路十六1)。也有人利用這點本錢賺得十倍、百倍的利益(路十九16;可四8)。從神所賜給的財物來說,你可能完全為自己收存、使用、為神、為人多化一分都心疼、為自己越多越好,對別人卻非常刻薄,很少有主動的施捨,寧可金錢財物在自己家中堆滿爛掉,而不肯分給那些凍餓之人。結果這些錢財不是要吃你的肉如同火燒(雅五2-3)。就是神忽然收你靈魂,不知你所預備的要歸何人。(路十二18-20)。還不如那個不義的管家,知道用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主不是稱讚他的不義,乃是說他有聰明(路十六1-9)。照樣,我們若積攢財寶在地上,是最愚昧不過的事,還是積攢財寶在天上吧(太六19-20)。何況這些財寶並不是我們的,乃是神所交託我們的,更當完全為神用。
我們從神那裡領受的其他恩賜也是一樣。我們的光陰都用在那裡了?我們身體的精力、聰明、才智都用在什麼地方了?我們應當及時回顧一下,我們究竟為神作了些什麼,有多少財物、光陰、力量是為主而用了?我們也要前瞻一下,將來見主交賬的時候、埋沒、浪費主給的東西有多少,能夠交出擺上的有多少,是一個良善、忠心的僕人,或是一個又惡又懶的僕人,是能進去享受主人的快樂呢,或是被丟在外面黑暗裡哀哭切齒呢(太廿五 21、30)。這要由你自己今天作出決定和努力。
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四 1)。不在乎交託的東西多少,工作大小,是在乎忠心有多少。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小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路十六10)。今天能在最小的事上、不多的事上忠心,將來在神的國裡要得權柄管理許多的事(路十九17;太廿五23)。你知道你是神的管家嗎?神交託你是什麼工作嗎?神給你的恩賜是什麼嗎?你是否已經忠心於所托付的呢?還有一點點的機會,不能再錯過。等到主來的時候,再想忠心事奉主就太遲了。那時,你有千萬顆心要奉獻給主,有千萬個世界願意為主撇下,都太遲了。再想在最小的事上忠心也沒有機會了。你看不到主有工作等你去作嗎?你看到別人身體,特別是靈魂的需要嗎?你或者已經作一點,但沒盡心竭力;你或者作過一時,卻沒有始終如一。『你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林前十五58)
五.為人代禱
信徒另一個重要的責任和工作,就是為人代禱。就如保羅對提摩太所說的:『我勸你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二 1、4)。這裡我們看見,我們的代禱與神的心意是非常相合的。神願意萬人得救,一方面是藉著人傳福音給萬人聽,又一方面是藉著人為萬人代禱。信徒同心合意地興旺福音,為福音齊心努力是應當的(腓一5、27)。同心合意地為萬人禱告代求也是需要的。只有外面傳福音的工作,沒有內室中代禱的工作,就沒有能力和效果。摩西在山上舉手的時候,約書亞就在山下打了勝仗(出十七11)。歷來是傳福音的人多,禱告的人少。不是說一般禱告的人少,乃是說真為傳福音和主的工作,付上極大代價禱告的人少。肯有外面奔跑流汗的人是有的,肯在主面前俯伏流淚的人就少有了。
我們不僅要出到營外,也要進入幔內。我們不能直接感動一個人心的時候,卻能推動那能轉動宇宙者的手,在地上同心合意的祈求,在天上必為他們成就(太十八 18-19)。當教會切切禱告的時候,神的使者就出動了(徒十二5、7)。禱告能作人所不能作的事,禱告的效果是不能比擬的。禱告能叫海水分開、日月停止、大發雷聲、天降大雨、死人復活、使無變有(出十四16;書十12;撒上七9-10;王上十八42、45,十七21-22;王下四4)。因為神沒有難成的事(創十八14;太十九26)。所以在信的人也凡事都能。凡禱告、祈求的,無論是什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可九23,十一24)。不過有人信心不足,或禱告不徹底,像約施阿射箭一樣,是神得勝箭,但因打地只有三次,便止住了,所以未能完全成功(王下十三15-19)。這是我們應當吸取的教訓。
代禱的工作雖極重要,但卻不可盲目妄求。『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羅八 26、27)所以我們的代禱也應當在聖靈的代禱裡,這樣才能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約壹五14)不合神的旨意,就沒有信心和把握,求也不能得著,這是許多人禱告和代求失敗的原因。有人堅持妄求、強求,是沒有益處的。即或應允,如經上所說:『他將他們所求的賜給他們,卻使他們的心靈軟弱。』(詩一零六15)例如,有人為病死了的人禱告,一定叫他復活,或者其他強求神照著人自己的意思成就,這樣都是不對的。
要『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儆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弗六 18-19)和為神的僕人,主的工作祈求(西四3;帖前五25;帖後三1;來十三18)。神曾為以色列人『設立守望的,他晝夜必不靜默,呼歎耶和華……直等他建立耶路撒冷,使耶路撒冷在地上成為可讚美的。』(賽六二6-7)『守望人要站在守望所,立在望樓上觀看,看神向他說什麼話,知道可用什麼話向神訴冤。』『(哈二1)同時述說他所看見的。這樣,守望代禱的人也成了傳信息、發警告的人』(賽廿一6、11、12;結卅三2、7)。
六.幫助聖徒
我們都當『慇勤不可懶惰、要心裡火熱,常常服事主,……禱告要恆切。』同時,『聖徒缺乏要幫補』(羅十二 11-13;多三13)。我們遵守主的命令,彼此相愛,不能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凡事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憫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約壹三17-19)所以應當『多收的也沒有多餘,少收的也沒有缺。』(林後八15)論到供給聖徒的事,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林後九1、7;林前十六1;羅十五25-27;腓四15-19;門14)。
幫助聖徒不止限於財物上,還有接待、服事、伺候聖徒等(彼前四 9-11;來六10;提前五10;羅十二23;林前十六15;西四10;約壹5-8)。使徒行傳所記載的信徒多加和亞居拉、百基拉,都是很好榜樣(徒九36、39,十八2、26)。難怪使徒時代的教會是那樣的活潑、剛強、興盛,信徒之間的彼此相愛,互相幫助,是很有能力的見證。當時的信徒的確有樂同享、有苦同嘗、有擔同挑、有淚同淌(加六2)。真是弟兄和睦同居何等的善,何等的美(詩一三三1)。如此就顯明主在他們當中,叫世人不能不感到稀奇和讚賞。彼此相愛,就是愛主;作在弟兄身上,就是作在主身上。因為有一天主要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以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廿五34-40)
今天願意作在小弟兄身上的雖不多,但並不是沒有。有人寧願捨去自己來愛護弟兄姊妹,看顧、餵養生的小羊、幫助那些在患難困苦中的孤兒寡婦(雅一 27;約壹三16)。他們從不為自己悲哀,也不為自己歡樂,乃是與喜樂的人同樂,與哀哭的人同哭(羅十二15)。他們可能在行神跡奇事上沒有像主,但在愛心和同情上正像他們的主。何等可惜,有的信徒只知道自己,不知道有別的肢體。從早到晚,從歲首到年終,只為自己打算、勞碌、奔波、努力,從不想到為弟兄姊妹作一點什麼,也就是要在主的身上作什麼。這樣的人將來要站在那裡,應當放在綿羊中間,或是放在山羊中間呢?
不過有一點也應當注意,那就是要防備假使徒、假先知、假師傅、假弟兄的危險(啟二 26;彼後二1;林後十一26;加二4),有假使徒行事詭詐,裝作基督使徒的模樣,好像光明的使者(林後十一13-14)。有的假先知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太七15)。猶大曾用親嘴的暗號出賣耶穌(太卅六47-49),也有些人甚至能奉主的名趕鬼、行許多異能,但主耶穌卻說他們是作惡的人。
所以在接待人、幫助人等方面都應當謹慎,對於傳異端、越過基督教訓、不常守著的,不要接待和問安(約二 9)。對於不按規矩而行,白吃人的飯,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以及分門結黨、偏離真道的人,都該遠離(帖後三6-11;提前六3-5;提後二16-18,三5-8;多二9-11)。『有些人存疑心,你們要憐憫他們;有些人你們要從火中搶出來,搭救他們;有些人你們要存懼怕的心憐憫他們,連那被情慾沾染的衣服也當厭惡。』(猶22-23)
七.建立教會
教會是神的家、是基督的新婦、是聖靈的殿、是神永遠計劃的中心和對像(提前三 15;弗二20-21,五25-27,三9-11)。所以有關神的工作都與教會聯繫起來,正如以弗所書中所說:『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四11-12)這裡提到聖徒要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每個信徒都是基督身上的一個肢體,必須盡肢體的功用,按著神所給的恩賜,互相配搭、幫助、服事(羅十二3-8;林前十二12-27)。有的信徒卻沒有發揮肢體的功用,盡其應當的職份。好像不屬於這身體之內的,所以也得不到其他肢體的供應,這和葡萄樹的枯乾枝子一樣,結局很不好。
要想使信徒各盡其職,主的工人責任很大。因此說,神在教會中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二是教師(林前十二 28)。傳福音的不限於在教會之內,故未列入。主的工人像舊約時神的僕人一樣,都是蒙神特別選召,被神造就和受神差派出去工作的(徒七25-35;王上十七1-16;耶一4-10;可一16-20;徒九6、15、30,十一25-26,十三1-4)。他們是得人的漁夫、勞力的農夫、屬靈的父母、神家的工人、基督的精兵、忠心的管家和屬靈的執事(提後二3、6、15;林前三5、9,四1;林後三6,六1、4,五20,八23,十一23,十二14;帖前二7、11;提前二7),都是非常神聖、重要、嚴肅的職任,絕不可以輕忽、隨便、竊取(民十六10;代下廿六16-20;耶廿三16、25-34)。他們應當是完全奉獻聽命的人(賽六8;撒上二10;耶一7;結三4-11)。他們應當有真理的知識、美好的靈性、聖潔的品行、屬靈的恩賜(瑪二7;提後三15;但五12;王下四9;來二4)。最要緊的是需要有忠心,不怕艱苦和犧牲(林前四2;提前一12;來三5;王上廿二13-14;摩七12-15;徒九16;提後一8)。
為主工作不能隨自己的意思,照人的方法,乃要靠聖靈的能力,按神的旨意,照著山上所指示的樣式而作(亞四 6,七12;彌三8;約四34,五19、30;來八5)。憑著肉體,獻上凡火,越過神命都是絕對不可以的(利十1-2;民廿12;撒下六6-7,廿一1-2,廿一7)。他們應當完全聽命於基督,隨從聖靈的引導,按著神所量給的界限來傳道、行路、作工((太十5-15;約廿21;徒十19-20,十六6-10;林後十13-14;羅十五16-21),有人不遵守這些原則,照己意隨便活動,侵犯神為別人安排的工作,或者作一些在神旨意以外,不合真理、不能就信徒的工作,都是神所不許可、不悅納的。嚴重的後果要由各人自己來負。至於品行不端、存心不正、行事悖逆、道路偏邪等、巴蘭、可拉、基哈西、示瑪雅等都是明顯的鑒戒(民十六31-35;王下五25-27;耶廿八15-17,廿九30-32;彼後二13-17;猶10-13)。
為主工作不是越多越好,如果是草木禾秸、一定要被焚燒,一無所存。惟獨金、銀、寶石的工作才能存得住、得賞賜(林前三 11-15)。所以一切的工作應當是出於神,在主救贖的基礎上,憑著聖靈而作的。也應當是憑著信心、愛心、和盼望作的(帖前一3;西一4-5)。最要緊的是與禱告相配合,沒有禱告的工作是空的、浮的、眼前的(徒六4;弗一17,六19),並且要謹慎,免得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林前九27)。所以為主作工的人應當時常反省自己,退到主面前安靜、仰望、等候、求主光照、指示,以便重新復興、得力(王上十七3;加一17;可六31;賽四十31)。
第七章 信徒的盼望
人們生存的能力和鼓勵在乎對前面有盼望。沒有盼望的人是最悲傷和最痛苦的人。我們的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羅八 24-25)。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四18)。在聖經中指出信徒有幾個最大的盼望:
一.同在
人一生下來,就開始他的旅程,要在世上或長或短走一段路,但最終要到哪裡去呢?世上雖有百歲的老者,但也不能長遠活著,不見朽壞(詩四九 9)。因為死是眾人的結局,活人也必將這事放在心上(傳七3)無人有權力掌管生命,將生命存住,也無權力掌管死期,這場爭戰無人能免(傳八8)。就是年輕的人,也有離世死亡的可能,問題是離世往哪裡去,對於永遠的歸宿有沒有準備。如果一個人對這樣重要、嚴肅的事情毫無準備,不能不算是太荒唐、愚昧,要犯無可挽救的錯誤了。有人可能認為一死了之,沒有靈魂,沒有來世,所以也不須考慮和準備未來的事。但這只是他的假設而已,並無法證明他的設想和推論是真的。萬一死後並不了結,真的有永遠前途,那造成的損失和陷入的痛苦,就是海洋盡成眼淚,也流不盡他的懊悔和悲哀。這是萬萬冒不得的危險,還是謙卑老實一些,來正觀這個無可比擬的重大問題。
對於信徒來說,這些問題已經解決了,知道我們所信的都是真實的,所以擺在我們前面的不是死亡和憤墓,乃是遠超過這一切悲傷的前景。死亡不過是一道河,憤墓也僅是一個門,我們盼望到達彼岸,進入那永遠安樂之境,更可盼望和羨慕的是與主同在。不僅脫離今世的苦海生涯。保羅說:『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我們在這帳棚裡歎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所以我們時常坦然無懼,並且曉得我們住在身內,便是與主相離,……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林後五 1-8)又說『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腓一23)。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曾對那個悔改的強盜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廿三43)這樂園今天是在第三層天上,是保羅在靈裡曾去過的地方(林後十二2-4)。那裡雖尚不是新耶路撒冷,卻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裡有千萬的天使,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有審判眾人的神,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並新約的中保耶穌,以及所灑的血。』(來十二22-24;加四26)
那裡是歷代聖徒所盼望的更美的家鄉,因此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並過著寄居的生活(來十一 9、13-16)。所以許多信徒臨死的時候,並不是懼怕,乃是歡迎;不是悲哀,乃是欣慰。雖然惜別地上親人,欲去見天上更親的主。而且與信主的親人將來還能相會。相反地,我們看到那些對死後沒有指望的人、在永別之時,那種憂傷、痛苦、悲哀,再無相見之日的絕望,真令人淒惻難慰。對比之下,信徒因著信主而得的屬天永遠的盼望是無價之寶,是全世界的金錢、富貴、榮華、快樂所不能換來、代替的。我們該何等感謝讚美,因著主耶穌死而復活,升到天上,為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道路,以致死亡不再是我們的威協,憤墓不是我們的終結,而天上成為我們的家,永生是我們的最後盼望和目的。(多三7)。
二.主來
當主耶穌臨離世之前,對他親愛的門徒說:『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約十四 1-3)當主耶穌升天時,天使說『你們為什麼站著望天呢,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徒一11)主再來,是歷代聖徒最基本的信仰和最大的盼望。聖經對此有很多的應許、預言、講論和勸勉。『因為神救眾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神,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多二11-13)他乃是『向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來九28)『所以要約束你們的心,謹慎自守,專心盼望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所帶來給你們的恩。』(彼前一13)
論到時候日期,不用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自己明明曉得,主的日子來到,好像夜間的賊一樣。人正說平安穩妥的時候,災禍忽然臨到他們,……『你們卻不在黑暗裡,叫那日子臨到你們象賊一樣。』(帖前五 1-4)門徒曾問耶穌關於他再來的預兆。主耶穌提到了一些(太廿四3-14;路廿一7-12、24-27),還有別的預兆(但十二4;提後三1-4,四3-4;提前四1-3;彼後二1,三3;約壹二18;徒一6-8;賽四三1-7,六六7-8;結卅七11-22;珥二29-32)主又說:『你們可以從無花果樹學個比方,當樹枝發嫩長葉的時候,你們就知道夏天近了。這樣你們幾時看見這些事成就,也該知道人子近了,正在門囗了。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些事都要成就。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惟有父知道。』(可十三28-33)如果在預言上留意(彼後一19),是可以知道人子近了,但不知道確切日期,凡計算確定時日的,都是不正確的,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帖後二2)
不過儆醒預備還是很必要的,因為可能在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太廿四 24)。為此主提醒說:『你們腰裡要束上帶,燈也要點著,自己好像僕人等候主人,從婚姻的筵席上回來,他來到叩門,就立刻給他開門。主人來了看見僕人儆醒,那僕人就有福了。……你們也要預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路十二35-40)好像挪亞和羅得的時候一樣,人是想不到的(路十七26-32)。要緊的不是什麼時候來,你都可以坦然無懼。經上說:『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約壹三3)要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敬虔度日,要忍耐,直到主來(雅五7-8)。免得有人在主來的時候,在他面前站立不住(帖前二19,三13)。
我們自己是軟弱的,也不知怎樣預備才好,但有聖經的教訓、聖靈的指教和神恩典的幫助和保守,是可以使自己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的(彼後三 14)。一條簡單、穩妥的途徑,就是要按主所賜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這樣,主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他來的時候,在他面前也不至於慚愧(約壹二27-28)。
三.被提
使徒保羅寫到:『我們現在照主的話告訴你們一件事,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筒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四 13-17)若沒有復活的事,我們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了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當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林前十五18-23)。
因為『我們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 20-21)『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所種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我們既有屬土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雯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林前十五42-52)
以上的經文告訴我們,信徒到主來的時候,死了的要復活,活著的被提,一同到空中與主相遇。關於被提的事,有人認為在大災難之前所有的信徒都要被提,有人認為都要經過大災難,也有人認為在災難之中,或者分批多次被提。如果基督在大災難後立刻降臨在地上,那麼,在何等對信徒進行台前的審判和羔羊的婚筵呢?一定是在大災難的同時,並且是在空中進行的。那樣信徒若不先被提就不可能受審判、赴婚筵。所以在大災難後被提顯然是不對的。至於完全在災難前被提,與主所提醒警戒的話又不相合。主耶穌明明說:『你們要謹慎,恐怕因貪食醉酒,並今生的思慮,累住你們的心,那日子就如網羅忽然臨到你們,因為那日子要這樣臨到全地上一切居住的人。你們要時時儆醒,常常祈求,使你們能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廿一 34-36)『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啟三11)可見一方面主應許不必經過大災難,另方面被提是有條件的。以諾和以利亞作為被提信徒的預表,也都是先有一定的準備。以十個童女的比喻來說,也是預備好了的,先進去坐席,愚拙的童女隨後才來到(太廿五1-12)。
在啟示錄中,我們共看到有二十四位長老,身穿白衣,頭戴金冠冕,他們不但唱創造之歌,也唱救贖新歌(啟四 4、10-11,五8-10)。以後有大批群眾從大患難中出來,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衣,手拿棕樹枝(啟七9-17)。以後又提到男孩子,十四萬四千人和收割莊稼(啟十二5,十四1-5、14-17)。都是指被提的事,所以被提不止同時一次,就是帖撒羅尼迦書上也說,活著的人,還留到主來的人和死了的信徒一同被提。因此,總要儆醒、預備、等候、盼望得以首先被提,不被撇下(帖前五5-9;羅十三11-14;路十七32-37)。
四.賞賜
『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若義人僅僅得救,那不敬虔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彼前四 17-18)。『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的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五10)。『你這個人為什麼要論斷弟兄呢,又為什麼輕看弟兄呢,因為我們都要站在神的台前』(羅十四10)。『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林前四5)『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楷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象從火裡經過的一樣。(林前三12-15)
以上的經文可以說明,當主來的時候,要對信徒施行審判。這和千禧年之後的白色大寶座的審判,以及和主降臨到地上的時候對萬民的審判(太廿五 31-32),都是不同的。乃是在空中對信徒的審判,包括心意、言語、行為、生活、工作、道路、對人、對神以及信主之後,未承認悔改而得到赦免的罪(太十二36,十六27,十八23-35,廿五19-30;路十二45-48;提前五24-25;來十26-31;約壹四17-18;太十二32)。我們都要面對這一嚴重的事實,所作的一切都要從這個前景來衡量,究竟我們將來在基督的審判台前如何地顯露出來。在千萬的天使和聖徒面前,為我們一生的思想、言行、生活、一舉一動,所過的每一分鐘,所走的每一步路,對將來都起著什麼作用,造成什麼後果。
我們所盼望的乃是得到賞賜和獎賞。賞賜是關於每一件事,每一個工作、每一種善行。例如:因門徒的名,只把一杯離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就不能不得賞賜(太十 42)。施捨、為主受苦、有所撇下、甘心工作、忠心事奉等都有賞賜(太五11,六1,十九29;林前九17;約二8;弗六8;西三14;來十35)。這不是貪心和自私,乃是神所預備,勉勵我們追求去得到的。連『摩西看為基督所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來十一26)至於獎賞,要求的更高,需要付的代價更大,必須達到一定的目標。這更是我們所要努力追求的(腓三13-14;林前九24;西二18)。
冠冕就是一種最大的獎賞。為著跑在前頭,作人榜樣,至死忠心,達到目標的人將要得到生命、公義、榮耀、不能壞的冠冕(林前九 25;雅一12;彼前五9;啟二10;提後四8)。這冠冕有被人奪去的可能,所以要持守所有的(啟三11)。有人以為將來在天堂看門就好了,不必求冠冕。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很不討神喜悅,這種丟棄勇敢、退後的心,恐怕連看門也得不著(來十一35-39)。誰願意當那一天別人頭上有榮耀的冠冕,自己頭上卻光禿呢!那時會感到極為羞愧。但願我們象保羅一樣,因著打過美好的仗,跑過當跑的路,守住所信的道,可以得到公義的冠冕。
五.婚娶
已經訂婚,極其相愛的人,豈能不盼望婚期早日來到呢?新郎在準備住處,新婦在準備嫁妝,當然更盼望彼此相見、同居、永不分離。人間的一切婚娶不過是一種微弱的影像、暫時的配合、至多不過是幾十年就分離、拆散得無影無縱。然而信徒與基督這種神聖、奧秘、甜美的關係,卻是真實、深刻、永不解體的。基督從天上來,以自己的血為聘禮來尋求了我們這些不堪、不配的人,為他永遠的配偶。我們與那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結合為一體,同尊、同榮、同樂,這豈是人間所能想像的!可是有的信徒,並沒有對此加以重視,非常渴望,有所準備,這不能不對將來婚娶時有所影響。
當主耶穌來到空中,未降到地上之前,仍在屬天境界,那時我們要聽見『好像群眾的聲音,眾水的聲音,大雷的聲音,哈利路亞,因為主我們的神,全能者作王了。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他。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啟十九 6-9)那時天上的婚娶該是何等的榮耀、快樂,是宇宙中從永遠到永遠最大的喜日。如果無分在其中,那將是何等損失、痛苦、懊悔、羞愧的事。新婦怎樣算預備好了呢?在以弗所書上說,基督『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弗五26-27)所以最重要的預備,還是成為聖潔,因為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甚至要求毫無玷污皺紋和瑕疵(弗一4;西一24;猶24),這並不是要求的太高、過分,是因為基督自己太高貴、榮耀,所以要求也深、也高(歌四1、9,七10)。為著進入王宮,引到王前,討王喜悅,所以應當預備極為華美的衣服(詩四五9、13、15)。在啟示錄那裡提到的光明潔白的細麻衣,是指著聖徒所行的義。信徒不僅因信稱義(羅四3、25),並且要行義。因為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約壹三7,二29)。以及成義(羅六16)。這需要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才能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身上(羅八4)所以這件細麻衣不是一天就可以製成的,而是要我們天天隨從聖靈而行,順服神的命令,遵行神的旨意,這樣才能製成一件細麻衣。不過仍須蒙神的恩典和主寶血的潔淨,才能成為光明、潔白(啟七14)。並且要時常保守,不要沾污穢(啟三4)。
凡被請去赴羔羊婚筵的人有福了(啟十九 9)。曾有許多人拒絕了邀請,用各種理由加以推辭(太廿二1-14;路十四16-24)。真是太可惜了!可是也有象五個愚拙童女一樣的會拿著燈卻不預備油。當新郎來到的時候,那聰明的童女都進去坐席,她們隨後來到就不得進去(太廿五10-11),到那時被關在婚筵的外面,只有哀哭切齒了(路十三24-28)。所以我們也要預備好,作羔羊的新婦,赴羔羊的婚筵,那真是快樂、榮耀無比。主耶穌自己也等候盼望,到那日與我們一同喝新的(太廿六29)。
六.國度
主耶穌一開始就傳神國的福音(可一 14-15;太四17)。在福音書中記載許多主講論天國的事。當主耶穌復活後,升天前四十天之久向門徒顯現也是講說神國的事(徒一3)。此後,使徒門、腓利、保羅等都傳說神國的福音和真理(徒八12,廿25,廿八23、31)。在書信和啟示錄中講論神國的事就更多了。
天國和神國是一件事,但所指的是什麼時候,在什麼地方,與我們有什麼關係,歷來講的人雖不少,都不夠清楚。有人認為天國是指舊約預言中所講的千禧年國,是以色列國在地上復興,由基督作為大衛的子孫而作王統治(撒下七 16;詩二6-9,十八50,廿1-6,六一6,七三1-17,八九25-29、36、37;賽九6-7,十一1-9;耶廿三5-6;結卅七24、28;但二44,七13-14;俄21;彌四7,五2;亞十四9;路一32-33;啟十一15,十二10,廿4-6)。當施洗約翰開始傳道的時候,就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三2)以後耶穌和門徒也都這樣傳(太四17,十7)。可是耶穌在諸城中行了許多異能,那些城的人終不悔改(太十一20)。甚至將園主的兒子殺了,以至神的國必從他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太廿一38、39、43)。因此,『從東往西將有許多人來,在天國裡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惟有本國的子民,竟被趕到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太八11-12)這樣,那些素常盼望神國的是不是落了空呢(路廿三51,二25、38,十七20,十九11)?不是的。將來神的國是要來臨的(太六○;可九1;路十九12、15,廿二18,廿三42),以色列國也是要復興的,由基督作王掌權(徒一6)。那時不但以色列國,連世上的國也要成為主和主基督的國,他要作王(啟十一15)。
其實,神早已在天上立定寶座,他的權柄統管萬有(詩一零三 9)。他的國是永遠的國,他執掌的權柄,直到萬代(詩一四五11-13)。地上世人雖背叛神,但神的國在天上仍然建立。神的旨意在天上仍然完全通行,所以現在神的國,可以稱為天國,直到有一天降臨到地上(路十一2)。當基督第一次到世上來的時候,由於以色列人的拒絕,也是神所預定的旨意(徒二23,三14、19-21)。把他們的主釘在十字架上,國度未能實現,直到第二次降臨時必要實現。但是天國有它屬靈和奧秘的方面,那就是從施洗約翰時起,人不必等天國降臨到地上,就可以努力進入(太十一12)。主耶穌講到,『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國是他們的。』『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你們的義若不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五3、11、20)『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太六33)當時所傳天國的福音和所講的天國的奧秘,都是指著人聽道信主,可以進入天國得著永生說的,先從屬靈的方面進入得著(太十二28,十三19、24、31、33;太廿一31;路十六16,十七21;羅十四17)。將來要實際進入承受(太十六27,廿二11,廿五21)。由於進入天國所要求的條件很高(太七21,十八3,十九4、23)。只有因著主的救贖和重生才能滿足這些條件,達到這些要求(西一13;弗二19;約三35;來十二28)。信徒所要追求、進入、承受的乃是神國的屬靈、屬天部分(太五12,六20,十三43;腓三20;太十六19,十八23,十九12,廿1;林前十五50)。而不是象以色列人將來到主降臨後,所進入得到屬地部分的千禧年國。那時信徒要與主一同作王,在地上執掌王權,而不是作地上的百姓(啟五9-10,廿6)。
因此,我們所蒙的乃是天召,要叫我們進神的國,得他的榮耀(來三 1;帖前二12)。雖然主願意將國賜給我們(路十二32,廿二29),但在國度裡的榮耀、賞賜大小等卻不同,乃為追求、愛主、為主受苦的人所預備的。並不是所有信徒都一樣(太十八1、4,廿21-23;雅二5;彼後一11)。而那些犯罪、跌倒的信徒將失去承受神的國(林前六10;加五21;弗五5)。
七.永世
提起永世,我們的心幾乎要跳動出來,這真是一般人作夢也想不到的事,不要說只是剎那間存在的人,就連人類所住的地球,同永世比較,也不過存在片時。難道我們這些蒙恩的人,真能與永世發生關係,甚至有份在其內嗎?是的,神在萬古之前所應許的永生(多一 2;提後一1;約壹二25),因著相信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已經賜給我們(約三16,十七2;約壹五11、13)。我們有了那永遠的生命,可以承受永生(約壹一2;多三7;太十九29)。也就是在永世裡有份,比天地萬物,以及宇宙萬有更無盡期的永遠生存下去。但這還不只是時間問題,也是空間、境界、地點、內容、情況問題。永世具體指著人麼呢?我們要去那裡度過永世呢?
聖經對此有清楚的啟示,在末了的兩章,正如聖經開頭的兩章講到起初創造一樣,指明了神將來新的創造。在千年國度後的白色大寶座審判,將舊的創造和人的歷史完全加以結束,然後創造了一個新天新地(賽六五 17,六六22;彼後三13;啟廿一1)。並且造新耶路撒冷,是天上的耶路撒冷所重新預備,妝飾整齊的,它本是我們的母、將成為羔羊的妻(來十二2;加四26;啟三12,廿一2、9、10)。這就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等候的,那座神所經營建造,有根基、常存的城(來十一10、16,十二14),是天上更美永遠家鄉的所在地。自古以來,不知有多少聖徒渴望、嚮往,並為之離開的原來的家鄉,以及拋棄萬事如糞土,經歷千辛萬苦而在所不惜,時刻努力向之奔赴。
在那座聖城裡有神的榮耀,有寶石、碧玉、明如水晶的光輝,因為它的牆是碧玉造的,城和街道是精金的,如同透明的玻璃,根基是各樣寶石修飾的,每門是一顆珍珠。這些在今天世界上最寶貴作為裝飾、珍藏品的,在那裡成為長寬高都是四千里的城(啟廿一 1-23)。這只是按今天人間所能領會最好的東西來加以形容,其實際情形不是世人的頭腦、理智所能想像的。那城裡最的福份快樂,乃是神親自與人同在,不再有殿的限制、隔開,城中有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生命水,河邊有生命果,他的僕人都要事奉他,也要見他的面,並且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廿二1-5)。還有比這個更高、更大、更榮耀的盼望嗎?
誰有份在其中呢?凡被神在基督裡怕揀選、為主所救贖、由聖靈重生的人,都能進入並可承受基業在其中(弗一 3-14;西一2;彼前一3-4;徒廿六18;來九15)。但聖經也同時教訓我們說:『我把你們交託神和他恩惠的道,這道能建立你們,叫你們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徒廿32)又說:『知道你們有更美長存的家業,所以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存這樣心的必得大賞賜。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來十34-36)所以如同以色列人,按應許都能進入迦南美地,承受為業,但那些犯罪倒斃在曠野的,就未能進入迦南,得到基業。所以應當確實的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弗五5)因為不義和隨從情慾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六9;加五21)。在啟示錄那裡也說『凡不潔淨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總不得進那城。』(啟廿一27)『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以得權柄到生命樹那裡,也能從門進城,城外有些犬類、行邪術的、淫亂的、殺人的,拜偶像的,並一切喜好說謊言,編造虛謊的。』(啟廿二14-15)這些人與那些『膽怯的、不信的、……』是否相同,我們不敢輕意解釋這些經文,也不應輕忽這些警戒,求聖靈親自向我們指示。這實在是太嚴肅的事。
但願我們蒙神保守不失腳,叫我們無瑕無疵、歡歡喜喜,得以豐豐富富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猶 24;彼後一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