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位平信徒所得的教训

在那被选去耶路撒冷教会做执事的七个人中,腓利是一个较特别,引人注意的人物。同他的其他六个弟兄一样,腓利也是一个说希腊语的犹太人。他的名字的意思是“爱马的人”,并且相信他是来自一个健康的家庭。我们不知道腓利是什么时候真正信主的,但明显地,他在同工们中有着尊崇的地位。腓利是唯一在新约中以宣教士的身份被描述的人(参看徒廿一  8)。在初期教会里,他只是一个平信徒。在他简短的传记中,就是路加医生所记述的,分三个不同的领域为你我提供了宝贵的教训与功课。我们看到他在教会中是一位有好名声的工人(徒六1-7),在世上是一位有感召力的讲员(徒八5-8、26-40)和在家中是一个委身给主的父亲(徒廿一1-9)。


45 讲章大纲

系列  : 从一位平信徒所得的教训

主题:教会中有好名声的工人

经文:徒六  1-7

金句:“所以弟兄们,当从你们中间选出七个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慧充足的人,我们就派他们管理这事……大众都喜悦这话,就拣选了司提反,乃是大有信心、圣灵充满的人;又拣选腓利、伯罗歌罗、尼迦挪、提门、巴米拿,并进犹太教的安提阿人尼哥拉。” ( 徒六3、5)

引言

腓利是初期教会的七位执事之一,这七位执事本来主要是管理当时的膳食,好让使徒们可以继续“以祈祷传道之事为念” (徒六4)。从以下四点可见腓利是  教会里一位有好名声的工人:

  

一、腓利是一位委身的基督徒  (徒六2-3)

1)一个悔改的思想(徒二38)

2)一个洁净的心(徒二38)

3)一个有节制的意志(徒二38)

  

二、腓利是一位表里一致的基督徒  (徒六3)

  

三、腓利是一位奉献的基督徒  (徒六3)

1)要被圣灵充满(弗五18)

2)在圣灵里合一(弗五18)

3)活出有圣灵同在的生活来(弗五18;约七37-38)

  

四、腓利是一位具有“平常心”的基督徒  (徒六3)

1)自我寻找的智慧(徒三15)

2)圣灵恩赐的智慧(徒三17-18)

  

结语

我们是否在受圣灵管理之下来操练,以致我们与世俗分别出来,得从上头来的智慧呢?


45 讲章大纲阐释

系列  : 从一位平信徒所得的教训

主题:教会中有好名声的工人

经文:徒六  1-7

金句:“所以弟兄们,当从你们中间选出七个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慧充足的人,我们就派他们管理这事……大众都喜悦这话,就拣选了司提反,乃是大有信心、圣灵充满的人;又拣选腓利、伯罗歌罗、尼迦挪、提门、巴米拿,并进犹太教的安提阿人尼哥拉。” ( 徒六3、5)

引言

初期教会,有一个问题发生,就是在每日供应的膳食上,忽略了说希利尼话的犹太人的寡妇。所以保罗写道“那时,门徒增多,有说希腊话的犹太人向希伯来人发怨言,因为在天天的供给上忽略了他们的寡妇” (徒六1)。他们期望使徒处理这件事,使徒觉得放下传福音之事不理,去管理饭食,本来不合理,所以他们就决定选了七个执事来管理饭食,让使徒能专心以祷告和传道之事为念。七位执事之中,其中一位就是腓利,今日我们就集中研究腓利,有什么影响他成为教会有名声的工人。我们从四方面来看。

 

一、腓利是一位委身的基督徒

“十二使徒叫众门徒来,对他们说:“我们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饭食,原是不合宜的。所以弟兄们,当从你们中间选出七个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慧充足的人,我们就派他们管理这事” (徒六2-3)。要知道腓利是由众人选出来的,这已经显示了腓利是一个委身的基督徒,当时要发现人如何成为门徒是不难的,彼得在五旬节那天,就显出了耶稣门徒的表现。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徒二38)。

1)一个悔改的思想

“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 (徒二38)。悔改是一种内在的行为,是属灵上的革命,最后使生命改变,是涉及思想、心和意志各方面的。悔改包括了认罪懊悔,透过基督归向神。这不是一种忧愁或愁眉不展的痛苦经历,好象犹大和以扫的懊悔(参看太廿七3-5;来十二17)。这是一个人“死了自己”(参看林后七9-10),真心悔改可以得着救恩,因为没有悔改就没有救恩(林后七10)。

2)一个洁净的心

“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 (徒二38)。受洗是一种外面的表达,也是一种内心的洁净。这样的洁净只有透过信心,在基督里的宝血来洗净我们的罪。福音的中心是“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林前十五3)。如果悔改是转向神,则赦罪表示在基督里的信靠。

3)一个有节制的意志

“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 (徒二38)。关于悔改之事,是圣灵在每一位信徒身上的神迹恩典。悔改与归向神有关,赦罪与信靠基督有关,而新生与圣灵有关。接受圣灵不单是使生命重新活出来,而是涉及将生命的主权交由基督管理。

这一切在腓利身上都有。所以他是一个委身的基督门徒,你有没有经历这样的改变呢?一个不委身的基督徒,教会不应用他在任何事奉上,今日,教会对世界的见证为什么这样无效,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委身的基督徒。如果你希望你的人生为基督而活,那么,你必须彻底改变,成为真正的委身基督徒,这样的事奉,神才得荣耀。

1.举例说明

二、腓利是一位表里一致的基督徒

他是一个“有好名声”的人  (徒六3),另译为“忠诚的报告”,“报告”一词是“见证”的意思。所以“忠诚的报告”意思是有好的见证。这样的品格,无论昔日或是今日都不常见,但毕竟这是圣经对教会领袖的要求。许多基督徒有见证,但不忠诚,深入心中自问,这并不是什么为主受苦的见证。殉道者的意思不是因死而得名,而是说当死了,才知道其死因是为了信道。除非信徒本身早已活在殉道的行列中,否则他/她永不会为道而殉。这样的意思,就是要我们将自己和自己的罪治死,向神求清洁而诚实的心,使你的生命闪出主的荣光。

腓利就是这样的信徒,你可以说是另一个“腓利”吗?不一致或虚伪的罪,就是成为拦阻你悔改的阻力。

2.举例说明

三、腓利是一位奉献的基督徒

他是“被圣灵充满的”  (徒六3)。在旧约的时代,“奉献”一词表示“充满了手”(参看出廿八41;利廿一10)。这通常用在一个祭司被按立时所进行的神圣工作。在新约,“奉献”表示被圣灵充满,所以圣经说腓利是一个“被圣灵充满的人”(徒六3)。

保罗写信给牧师、同工、丈夫、妻子、父母、儿女、仆人和主人,劝导说“要被圣灵充满” (弗五18)。如要被圣灵充满就必须:

1)要被圣灵充满

“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乃要被圣灵充满” (弗五18)。正如酒鬼把自己浸入酒中,基督徒也应将自己浸入圣灵里。基督徒不要沉醉在撒但的诡计中,要浸在属灵的气氛中。这行动需要果断的意志,是愿意将整个生命交给圣灵管理,例如有一首熟识的诗歌:

“我见证主救赎恩典,

释放我脱离罪境,

主买赎我永远属主,

享受主丰盛的生命。”

 麦克斯维尔  (  Mary E.Maxwell  )

3.举例说明

2)在圣灵里合一

“有圣灵同在” (弗五18)。可另译为“你要被圣灵充满”。动词是属现在式,是继续不断的意思。  莫利博士  (  Dr Handley Moule)  说:“要常被圣灵所感动所操练出来的道德所充满”。这种被圣灵充满的秘诀,就是顺服神的道。约翰提醒我们,“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我们所以知道 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 (约壹三24)。当我们顺服祂的道,我们就更有能力接受圣灵里的丰富,如此,我们对神的奉献就不会停止,是不断的了。

3)活出有圣灵同在的生活来

根据维末斯  (Weymout  )解释说,要被圣灵充满的意思是“饮一大口圣灵”(徒五18)。这个意思是说要成为一个象基督的信徒,去影响世界,就要预备好圣灵的“来源”。耶稣说:“节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耶稣站着高声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七37-38)。要被圣灵“满溢”,才可以流到其他人身上。腓利就是因为有圣灵满溢,他就可以说是一个有奉献的人。

在生命中,你有经历过吗?在初期教会,如果没有被圣灵充满,是没有资格服事主的,这个原则不单是属于教会领袖,平信徒也是一样的。

四、腓利是一位具有“平常心”的基督徒

他是“充满了智慧” ( 徒六3)。“智慧”一词,在圣经中只用于描述神或良善的人身上,但在雅各书中却有一位例外的。摩根博士  (Dr Campbell Morgan)  说:“‘智慧’一词是指道德方面的质,就是说以最好的方法达到最好的地步。”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Revell, 1924 p 75)  在新约有二样的智慧:

1)自我寻找的智慧

“你们中间谁是有智慧有见识的呢?他就当在智慧的温柔上显出他的善行来。你们心里若怀着苦毒的嫉妒和分争,就不可自夸,也不可说谎话抵挡真道。这样的智慧不是从上头来的,乃是属地的,属情欲的,属鬼魔的” (雅三13-15)。这种表面上的智慧,今日却充斥着我们的教会,造成不良的后果。这就是为什么雅各称之为“属地的,属肉体的,属魔鬼的”。神要救这些自我寻找智慧的人。

2)圣灵恩赐的智慧

“惟独从上头来的智慧,先是清洁,后是和平,温良柔顺,满有怜悯,多结善果,没有偏见,没有假冒。并且使人和平的,是用和平所栽种的义果” (雅三17-18)。由圣灵管理的智慧,是懂得如何使用知识的智慧。这就所谓“属灵的良知”,而基督徒的生活不可以没有“良知”。今日,有部分的信徒,只充满了属天上的思想,却不适合在地上生活,但另有部分的人,地上的思想却充满了脑海,完全不理会天上所要求的思想,这两种都是极端的思想。我们要平衡,在一切信仰的生活上,一方面要有属天上的思想,但又要有在地上能活出信仰的思想来的生活。

不用说,腓利是教会有好名声的人,任何一个信徒,都可以测试出是否一个委身的基督徒,他的操练有没有问题?他是否是一个表里一致的信徒?他是否奉献的信徒?这些问题有从他是否有圣灵住在他心里就知道。因为被圣灵充满的人,必愿意到处分享神之道,或者可以这样说“他是个有良知的信徒,他不是自觉比别人圣洁的人,他‘知道’如何在“教义”和“责任”上平衡信徒的生活。

结语

我们是否属于在教会有好名声之人呢?我们可不可以说,在圣灵管理之下,我们的属灵操练是多么的不一样,因为我们的良知是被圣灵引导的。


附加评注

  

1.举例说明

在我们的事奉中,并没有什么一半委身的事奉。当一架飞机要起飞时,走了三分之二的路程,这个机师不可能仍想停飞,留在地面上,不能,他必须起飞,否则整架飞机就会撞毁。

很不幸,今日教会有太多的基督徒仍然“不愿意起飞”,只愿留在原地。他们的引擎是开着的,发出呜呜声,只在预备。他们忙于其它事务,他们已在计划,想去起飞,将来,希望等等一大堆的策略,但始终没有行动,没有起飞,只留在原处。  (from Confronting Casual Christianity, by Charles F Stanley, @ 1985 Broadman Press Allrights reserved, usedb by permission)

2.举例说明

名作家马克吐温  (  Mark Twain  ) 有以下的心思:

“如果你未预备好你的心志,不够忠诚,或未能对你目前的事奉生活满意,请不要进一步接受成为教会的领袖。教会领袖的事奉是神圣的,是要向神负责的,我们要将神的真理教导别人,如果你心情未定,你不能带领人归主,相反的,可能影响别人离开主。”教会领袖是要向众人负责的,因为他们所讲的圣经和他的基督徒信仰,会控诉他。有人可能见你在主日讲台上讲神圣之道,但在平日,你的言行却有辱神,人必看在心里,要小心,不要做一个使人离开神的教会领袖!  (Sermons Illustrated, Holland, Ohio, 10/5/87)

3.举例说明

想象一下你正在你的人生路上驾驶,而耶稣在路上截停了你的车,要求上你的车,你很愿意,下来打开车的后门,让耶稣登上车去,但奇怪,耶稣不上;于是去你前门,打开前门,让耶稣上去,让祂坐在你身旁,但耶稣也不去,祂要坐在你的驾驶坐上,祂要为你“驾驶人生路”。


进深研究书目

Joseph Addison Alexander, Commentary on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2 vols. in 1, (Minneapolis: Klock & Klock, 1980).

William Barclay,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1955).

F. F. Bruce, 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the Acts,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54).

_________, The Defense of the Gospel in the New Testament, rev.ed.,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77).

Charles W. Carter and Relph Earle,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 a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Zondervan).

Everett Falconer Harrison, Acts: The Expanding Church, (Chicago: Moody, 1976).

H. A. Ironside, Lectures on the Book of Acts, (New York: Loizeaux, 1965).

I. Howard Marshall,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Tyndale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81).

G. Campbell Morgan,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Westwood, N.J.: Revell, 1924).

Richard Belward Rackham,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Grand Rapids: Baker, 1978).

Charles John Vaughan, Studies in the Book of Acts, (Minneapolis: Klock & Klock, 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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