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讲章大纲
系列:基督徒的挑战
主题:基督徒的认信
经文:太十 32-39
金句:“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 ( 太十32)
引言
新约圣经清楚地告诉我们,对基督的信仰和承认是连在一起,不可分割的,救主向听从祂的人提出一个挑战,就是对主的承认。
一、承认基督的先决条件 (太十32)
1)接受基督为个人救主 (太十32)
2)公开承认基督为个人救主 (太十32)
二、承认基督的代价 (太十32)
1)属灵的反对力量 (太十34)
2)个人的诽谤 (太十25)
3)肉身的受苦 (太十23)
三、承认基督的结果 (太十32)
1)能来到天父面前 (太十32)
2)天父也承认他 (太廿十23)
四、承认基督后的改变 (太十33)
1)不再害怕 (太七23)
2)最后得自由 (太七23)
结语
我们是否愿意,以基督徒的信仰、受洗和行动来接受救主,公开承认祂是我们的救主吗?
37 讲章大纲阐释
系列:基督徒的挑战
主题:基督徒的承信
经文:太十 32-39
金句:“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 ( 太十32)。
引言
有人说“一个人承认基督,但却不相信祂,就一个伪君子,一个人如果相信耶稣是基督,但不敢承认祂,就是懦夫,如果一个人不承认不相信基督,他根本是一个未信者,但如果一个人相信基督又承认祂,他就是基督徒。”
一、承认基督的先决条件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 ( 太十32)。我们的救主在这节经文中,隐藏了两个条件,我们也可以在罗马书中看见“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十9-10)。第一条件是:
1)接受基督为个人救主
“凡认我的” ( 太十32)。传道人或福音使者最大的快乐,就是能引领人归向基督,不是归向自己。主耶稣基督受死,埋葬及复活的事实,是不争之事实,也是不可改变的历史证据,是圣经的明证,也是个人的见证。因为耶稣仍然活着,祂是替罪者,是救主。祂的复活实了新约的教导,祂不是一个普通死了的人,祂是替罪人死,救赎人的神儿子。祂在加略山十字架上受死,为担当我们众人的罪,付上赎价,祂复活是胜过了死亡。有一日,我们再见主耶稣时,祂就是王,当时“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腓二10-11)。因此,我们可以唱:
“他已消灭罪恶权势,解脱罪人捆绑,
惟主宝血能除罪迹,也洗净我罪过。”
约翰·卫斯理( John Wesley )
1.举例说明
我们是否愿意放下拦阻,打开心门,让主进入我们的生命中?这就是接受基督为个人的救主了。
2)公开承认基督为个人救主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 (太十32)。我们可以从新约圣经清楚看到这种公开承认耶稣基督是有两种情况的:
a)基督徒的受洗
“他又对他们说:“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万民”原文作“凡受造的”)。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可十六15-16)。
五旬节的那一天,彼得大有能力地说“于是领受他话的人,就受了洗。那一天,门徒约添了三千人” (徒二41)。
这事以后,我们可以看到另一个精采的记载,就是埃提阿伯太监的受洗故事。这人到耶路撒冷礼拜,但对圣殿的崇拜大感失望,所以回埃及去,在他的车上,他正读赛,圣灵感动腓利去贴近那车,然后向这太监讲解经上的意思,结果,这人就悔改归主,接受了基督为救主。他明白了信主后必须经历的事,所以他说“这里有水,我受洗有何困难呢?”所以腓利说,若你真心真意信靠主,你可以受洗,他回答说“二人正往前走,到了有水的地方,太监说:“看哪!这里有水,我受洗有什么妨碍呢?(古卷在此有腓利说:“你若是一心相信,就可以。”他回答说:“我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 (徒廿八36-37)。
新约圣经告诉我们,每逢人信主,在基督里我们必须遵行一次公开的承认基督,和接受水礼。
b)基督徒的行为
保罗在以弗所宣讲完之后,我们从圣经上读到“那已经信的,多有人来承认诉说自己所行的事。平素行邪术的,也有许多人把书拿来,堆积在众人面前焚烧。他们算计书价,便知道共合五万块钱” (徒十九18-19)。这样的公开认信,是昔日使徒们不畏强权而作出的行为。基督徒所承认的,一般人在日常生活会看得出来,彼得所以说“只要心里尊主基督为圣。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三15)。
二、承认基督的代价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 ( 太十32)。承认基督的代价是一个特别的课题,虽然好象这些只向门徒说的,但原则是不变的。
1)属灵的反对力量
“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 (太十34)。这个世界不论是野蛮的或是文明的,都是反对神的,不是只有非基督徒才是反对神,原则上他们都是反对基督的。因此,当一个人接受基督时,他会发现自己站在这个敌对世界的顶端,与世界为仇。
当主耶稣降生之时,天使宣告说平安降临,直到耶稣的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时,人才可以享有真正的平安,要得着这平安,我们必须接受神所赐的礼物 ----主耶稣基督。虽然基督的平安已临,但基督徒为了基督的缘故,仍要面对这世界的冲击。昔日,当主耶稣在巴勒斯坦一带宣道的时候,祂与这个世界永不妥协,这世界的人,要不是相信祂,否则就是拿起石头打祂的人(参看约四39,十31)。承认基督是要付上代价的,因为这行动会制造“分裂”与反对。
2.举例说明
2)个人的诽谤
“学生和先生一样,仆人和主人一样,也就罢了。人既骂家主是别西卜,何况他的家人呢(“别西卜”是鬼王的名)?” (太十25)。在其它地方,救主说“人若因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在你们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逼迫他们”(太五11-12)。因此,我们个人会受到别人的诽谤。
3.举例说明
3)肉身的受苦
“有人在这城里逼迫你们,就逃到那城里去。我实在告诉你们,以色列的城邑,你们还没有走遍,人子就到了” ( 太十23)。不要误会下列耶稣所讲的话“那时,人要把你们陷在患难里,也要杀害你们;你们又要为我的名,被万民恨恶”(太廿四9)。耶稣预言说“"我已将这些事告诉你们,使你们不至于跌倒。人要把你们赶出会堂;并且时候将到,凡杀你们的,就以为是事奉神”(约十六1-2)。
你愿意成为基督徒,为主付上代价吗?齐斯特顿 ( G.K.Chesterton )曾说“基督教不会失败的,因为愈受试炼就愈坚固。”
4.举例说明
我们活在一个舒适,复杂和自我满足的社会里,所以我们不感到要付什么代价,但如果我们去到世界的另一处,例如一些极权的国家,则会不一样,我们会了解承认基督要付上代价的。
三、承认基督的结果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 ( 太十32)。有一日,我们必须在审判台前交帐,否则我们的今生和未生的生活就显得无意义了,圣经也是谎言了,我们的见证则不是真的了。对于世界,主必审判,有一日,我们必须要为我们所作所为的负上责任,为反对神的律而负责,为没有努力传福音负责。
1)能来到天父面前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 ( 太十32)。这节经文是什么意思呢?当有一日,我们环绕神的宝座时,主耶稣就带我们到神面前,是一个一个的,按照各人的名字叫,这些神也认他的人,就是那些在他们日常生活中也承认主的人,在学校里,在办公室,在大学里也承认主的众人。
5.举例说明
2)天父也承认他
“耶稣说:“我所喝的杯,你们必要喝;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赐的,乃是我父为谁预备的,就赐给谁” (太二十23)。当约翰与雅各的母亲向主要求,给她的儿子在天国里,一个坐在主的右边一个坐在主的左边。主耶稣向他们说“耶稣说:“我所喝的杯,你们必要喝;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赐的,乃是我父为谁预备的,就赐给谁”(太二十23)。后来我们知道有什么发生?就是雅各被斩头,约翰成为殉道者,这就是承认基督的代价了。但不要难过,因为“我们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我们若不认他,他也必不认我们”(提后二12)。
四、承认基督后的改变
“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 (太十33)。这是什么意思?真正的意思是什么?就是说任何人如果他的日常生活有否承认神,拒绝耶稣基督及祂的救恩时,就是在天上否认神了。救主亲自说“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太七22-23)
6.举例说明
1)不再害怕
“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 (太七23)。换句话说“你不属于我的,你不是从神而生的,你竟然用的的名赶鬼;但你却不我的名去作见证”。“否认”基督,意思就是对祂说“不”,这是说明了完全的“破裂”,这也就是说耶稣为何宣告说“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太十33)。
2)最后的分离
“离开我去吧!” (太七23)。这里说的是与神永远的分离,去了那不能回头之路。“将会”一词是一个过去而不定式的词,罗拔逊 ( A.T. Robertson ) 说:“这是一个严格的律法,不单是一个社会性生活上的分离,这是基督亲自把我们与那些在公众场合否认基督的人分开。”这样的一个律法,今日不再听见,但我们不能因此就忽略它。耶稣以“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 (太十33)来结束祂的谈话。
结语
我们是否愿意,以基督徒的信仰、受洗和行动来接受救主,公开承认祂是我们的救主吗?
附加评注
1.举例说明
朗费罗( Longfellow )在一张本来没有价值的白纸上写上一首诗之后,这纸立时就成了无价之宝——这叫做“天才”;洛克斐勒( Rockfeller )只要在一张支票上签下他的名,那它便值百万元——这叫做“富有”;一个商人能使五元价值的商品变成价值五百元——这叫做“技巧”;一个画家使用一张油布,画出价值千万元的名画——这叫做“艺术”。耶稣可使一个无用,而且满身罪恶的生命,用祂的宝血洗净,放在圣灵的保守之下——这叫做“神的宝贝”。 (Sermon Illustrated , Holland Ohio , 9/4/87)
2.举例说明
1972年,托约瑟( Joseph Tson )从他的国家罗马尼亚逃出来,到牛津研读神学,他毕业之后,他想回国传福音,他的同伴警告他不要回去,否则一定被捕。但他愿意顺服神,神要他回去。当他回到家中,也不理会什么,只向民众讲道。但不久,他真的被捕。官员审问他,恐吓他要杀他,托约瑟提醒那官员说,如果他被杀,他即成为殉道者,他被录下的谈话,对日后的听众,会影响很大的,所以这官员宁愿把他释放了,托约瑟就是一个为福音而拥有忍耐灵性的人。
3.举例说明
当 艾恩塞得斯 ( Harry Ironside )仍然是一个小孩时,他母亲常抱他在膝上,然后慢慢地向他讲解相信耶稣基督是非常重要的事。他常回答他的母亲说:“妈,我会做的了,但我的朋友必定取笑我。”母亲回答说:“艾恩塞得斯 ,请记得,他们会取笑你下地狱,但他们却不能笑你而令你能从地狱上来。”母亲这句话一直藏在这孩子脑海里。人类因为不明白我们为基督的缘故,而有这样的行为,所以他们取笑我们,但毕竟,最后必证明,我们承认基督是值得的。 (From Addresse on the Gospel of John, by H A Ironside, quoted in 3000 Illustratiosn for Christina Service, by Walter B Knight, @ 1947 by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p158 used by permission)
4.举例说明
有一个清晨,约翰·卫斯理( John Wesley )骑单车走在路上,他想,已经过了三天了,为什么仍没有人拿石头或鸡蛋打我呢?莫非我所讲的道不再是神的道吗?莫非我已经冷淡了吗?或我已再犯罪呢?他停下来,向神祷告说他有何不妥。他听到对面有人回应说“宣教士,不用担心,我会对付你的。”说罢拿起了一块石头向卫斯理抛过去,刚好落在卫斯理的脚旁,没有打中。此时,卫斯理很高兴地说:“感谢神,我没有事了,你仍然我们同在。” (J G Morrison, quoted in Encyclopedia of 7700 Illustrations , @ 1979 by Paul Lee Tan , Rockville, Md: Assurance Publisher, p995)
5.举例说明
有一回,慕迪( D.L.Moody )说有一个染了头发的挪威年青人,走到讲台前,他不大会说英语,但他鼓起勇气要说话,他的眼泪也流下来,他说:“如果我告诉世人有关耶稣的事,他们就会告诉我的父亲有关我信耶稣的事。”虽然他只说了这句话,但足够令我们有深入的思想,因为他这句话深印在每个人心里。慕迪说这就是承认基督。” (Knight' s Master Book of New Illustrations, by Walter B Knihgt , @ 1956 by Eerdmans Publishing Co p 99 used by permission)
6.举例说明
有一个电视剧集,名叫“这是你的人生”( This is your Life ) 。讲述一位著名的人,在电视上播放他的人生,特别强调了这人的成就,影响他的人,和一切他为人所做过的事,他被大大赞扬及收到许多礼物,最后出现的是一个大舞会。圣经清楚地记载,有一日,我们也要面对一个人生大电视,就是神的审判之日,神要审判我们的人生,和有些什么我们应该负责的,到时神对我们说什么呢? (From the tract Is This Your Life? By Herb Jauchen. Used by permission of American Tract Society , Garland, Texas.)
进深研究书目
William Barclay, Gospel of Matthew,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Edinburgh: Saint Andrew Press).
G. Campbell Morga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Matthew, (New York: Revell, 1929).
James Morison, A Practical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tthew, (Minneapolis: Klock & Klock Christian Publishers, 1981).
C. H. Spurgeon, Spurgeon’s Popular Exposition of Matthew, 1893, (Reprinted –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62).
R. V. G. Tasker, The Gospel Accotrding to Matthew, Tyndale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61).
John F. Walvoord, Notes on Matthew, (New York: Loizeaux, 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