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讲章大纲
系列:人生的法则
主题:审判的法则
经文:箴廿六26-28
金句 “挖陷坑的,自己必掉在其中。辊石头的,石头必反辊在他身上。”(箴廿六27)
引言
箴言中提到许多的重要性是与诗篇与传道书中出现的字句几乎完全相同。第一眼看到这节经文时,可能不会特别注意,之后再看,也觉得挖陷坑和滚石头没有什么不寻常。但是,再进一步地审查,则会显现以下两点:
一、审判的法则透露了人类堕落的邪恶(箴廿六27)
1) 有一种会将人捉住的堕落狡猾( 箴 廿六 27 )
2) 有一种会将人打垮的堕落残酷( 箴 廿六 27 )
二、审判的法则反映了神介入的公平(箴廿六27)
1) 通常有现在的审判( 箴 廿六 27 )
2) 终会有未来的审判( 箴 廿六 27 )
结语
只要有神的一天,审判法则的作用就依然存在。因此我们在挖陷坑与滚石头时要小心,因为神已经在祂所掌管的一切事物中,注定了邪恶本身的毁灭命运。所以时我们要劝人来归向神、信靠基督并且领取圣灵的恩赐。唯有信靠神,人才能在审判的世界中与神和好且有平安。
28 讲章大纲阐释
系列:人生的法则
主题:审判的法则
经文:箴廿六26-28
金句 “挖陷坑的,自己必掉在其中。辊石头的,石头必反辊在他身上。”(箴廿六27)
引言
箴言中提到许多的重要性是与诗篇与传道书中出现的字句几乎完全相同。第一眼看到这节经文时,可能不会特别注意,之后再看,也觉得挖陷坑和滚石头没有什么不寻常。但是,再进一步地审查,则会有神圣的原则从此节经文的思考中浮现。以较小的范围来说,此节经文是在教导我们有关审判的教诲。观察以下几点:
一、审判的法则透露了人类堕落的邪恶
“挖陷坑的,自己必掉在其中。辊石头的,石头必反辊在他身上”( 箴 廿六 27 )。照众所皆知的说法看来,此处指的是我们用来对待别人的残酷方法,从以下的探讨可以得到有关此点的印证。
1)有一种会将人捉住的堕落狡猾
“挖陷坑的”( 箴 廿六 27 ),圣经上提醒我们当撒但要诱骗人时,就会狡滑地挖陷坑。我们读到:“耶和华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创三 1 )。这种撒但的诡计,在几世纪以来一直持续在人前出现,从经文中“陷坑”的隐喻,就说明了这点。陷坑是挖来补捉野生动物。从某些权威著作中,我们可以知道这些陷坑是大小刚好且上面覆以细枝与土壤作掩饰。而洞内四边的斜度,正好令猎物无法逃出。大卫说他:“从 祸坑里,从淤泥中”(诗四十 2 )得释放,而文中的祸坑如同以上陷坑的描述。当我们环顾四周就会发现,现今世上各处布满了陷坑。在国际事务方面,本身就是一连串的挖陷坑活动。几乎在每一个国家中都存在着那些用来捕捉政府疏失的陷坑。在国内事务方面,也是相同或相似的情况。透过有计划的媒体、低落的道德标准及催化人心的音乐,人们一一被撒但猎捕,且最终被带到那没有缓刑的陷坑之中。
1. 举例说明
在个人生活方面也一样如此 ,人们忙着挖陷坑陷害别人。有的是为了诱使邻居跌入那看似有理,实则衰败的臆测中而挖的陷坑,也有的是为了危害人们的个性而挖,也有为了背叛婚姻关系所挖的陷坑,还有许多不胜枚举的例子。我们的天性中存在某种驱使我们去挖陷坑陷害人的邪恶,且我们在观看受害者在坑中挣扎时心中都有着一种恶魔般的快乐,因此即使有审判法则,我们仍执意要挖陷坑。
2) 有一种会将人打垮的堕落残酷
“辊石头的”( 箴 廿六 27 )。这经文中所指的,并不是有人对空中抛的石头正好落到自己头上的情形,而是指将石头滚到高处, 好向敌人猛力投掷 (士九 53 ;撒下十一 21 )。这种行为并不是狡猾,而是厚颜无耻与残暴。
就国际事务而言,我们都知道为了全球性的战争而备有庞大军火库;而在国内生活方面,则有组织性的犯罪集团。另外,我们的媒体充斥着那些为欢愉或利益而杀人的报导,还有在我们个人家庭方面,想想那些虐待妻子的丈夫或殴打小孩的父母。事实上,有数千名受虐的妻子与小孩因为人心的残酷而活在毁灭的边缘。
2 .举例说明
二、审判的法则反映了神介入的公平
“挖陷坑的,自己必掉在其中。辊石头的,石头必反辊在他身上”( 箴 廿六 27 )。耶稣在下面的话中也宣布了同样的原则:“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太七 2 )。而章伯斯( Oswald Chambers )对此陈述的评论是“报复与惩罚有所不同 …… 一个自作自受的回报;另一个则是来自神宝座的律法工作。”( My Utmost for His Highest, New York, 1962, p. 174 )
另外,葛瑞伯( Robert F. Gribble )观察说:“圣经中所谓神的复仇,就是毫不宽容地执行永恒的光照与神性的公正。”( Baker’s Dictionary Theology, Grand Rapids, n.d..p.459 )
1)通常有现在的审判
“挖陷坑的,自己必掉在其中。辊石头的,石头必反辊在他身上”(箴廿六 27 )。圣经上又说“罪的工价乃是死”(罗六 23 )以及“要知道你们的罪必追上你们”(民卅二 23 ) 。
罪是报应在作恶者的身上,且它会对那接受罪恶、打算犯罪、或赋予罪生命与形式的灵魂给予最严重的一击。以下各例子就是与罪本身的报复力有关。扫罗是因非利士人而死(撒上卅一 2-4 ),而这非利士人正是当年扫罗想要用来杀害大卫的帮凶(撒上十八 21-25 )。而哈曼被挂在他自己为末底改所造的木架上(斯七 10 )。还有犹太人正是毁在那当初他们寻求援助去钉死弥赛亚的罗马人手中( Biblical Illustrator on the Psalms, Grand Rapids, 1978, p.121 )。因此,同样地,神也会“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诡计”(林前三 19 ), 且使恶人因自己的恶跌倒(参看箴十一 5 ;结十八 20 )。
3. 举例说明
2)终会有未来的审判
“挖陷坑的,自己必掉在其中。辊石头的,石头必反辊在他身上”( 箴 廿六 27 )。在圣经中有许多关于永恒审判的警告,例如:“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九 27 ), 以及 “祂已经定了日子,要借着祂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祂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徒十七 31 ),还有“神使已过的事重新再来”(传三 15 ) 。
从使徒时代,基督徒便被教导并且拥有永恒审判的教诲。他们相信圣经所说:那不悔改的人将被丢到地狱且无法逃避。而这种处罚在许多方面正如同陷坑一样。
4. 补充说明
当可拉的儿子触怒神时,我们读到“把( 他们和一切属他们的 ) 都吞下去。这样 …… 都活活地坠落阴间 (民十六 32-33 ) 。 约伯说:“必下到阴间的门闩那里了”(伯十七 16 ) 。 在启示录中,我们读到那第五个天使,拥有那囚禁恶魔也叫撒但已一千年的无底坑钥匙(参看启廿 1-3 )。当然,也有些令人恐惧的比喻如“烧着硫磺的火湖”( 启十九 20 ) 。 知道那些今日挖陷坑的人将会跌入永恒黑暗坑中,且与神隔绝,这是多么严重啊!
然而审判的想法也与石头有关。 耶稣曾经警告我们石头会将人砸得稀烂 (参看太廿一 44 ;路廿 18 )。在圣经中,有以下三方面透露出“基督如同石头的”涵意:对以色列人来说,基督并未以弥赛亚的荣光到来,反倒是以仆人的样式出现,这对他们来说是绊倒人的石头(参看赛八 14 、 15 )。而对教会来说,基督是教会的基石,也是房角的头块石头(参看林前三 11 ;弗二 20-22 ;彼前二 4-5 )。另外,对于外邦人的世界权力而言,基督是毁灭一击的石头(但二 34 )。简单来说:以色列人因基督而绊倒,教会建立在基督之上,而外邦人对世界的支配将被基督所粉碎。( Scofield Bible, pp. 1029-1030 )
历史上真实的事物,对个人经历来说也是真实。那些将石头滚到高处,以抛向别人的男女,总有一天会自己被同一石头所压垮, 因为他们的动作 ,证明他们对基督的拒绝。最重要的是有最后审判日,而从这观点来看,我们应该呼召人们为他们的罪悔改,且催促他们接受那受死、复活且可将人救出陷坑与救离滚石压垮的基督。
当我们想到审判法则时,我们应记得使徒所说 :“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十二 19 )。这话的意思是说, 审判是神的工作而不是我们的 ,即使当基督徒被伤害,他也不能自己来执行这法则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他必须将整件事交给神,让祂以符合爱与光圣洁天性的法则来作公平的审判。
结语
只要有神的一天,审判法则的作用就依然存在。因此我们在挖陷坑与滚石头时要小心, 因为神已经在祂所掌管的一切事物中 ,注定了邪恶本身的毁灭命运。难怪保罗会说“我们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劝人 。”(林后五 11 )
你已经与神合好了吗?你接受主耶稣基督,为你个人的救主吗?你敢说圣灵与你的心同证你是神的儿女吗? 圣灵在你里面吗 ?圣经上说:“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 。”(罗八 9 )
在五旬节那天,人们喊道“弟兄们,我们当怎样行。”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徒二 37-38 )。他要求人们去归向神、信靠基督,并且领受圣灵的恩赐。而借着如此行,好成为神国的一分子,神的仆人。唯有信靠神,人才能在审判的世界中与神和好且有平安。
附加评注
1. 举例说明
商业经理道格拉斯( John H.Douglas )在几年前曾经和他年轻的儿子在纽约驾车出游。当他们转开收音机的时候,他们听到一连串令人厌恶的描述性器官或排泄器官的低俗语言。他们父子俩在下午两点中所收听到的节目,是由喜剧家乔治·卡林( George Carlin )所独自录制的节目。那广播电台狡猾地将街头语言,介绍给听众,且称此为娱乐。(在一九七八年七月,最高法庭裁定: “播放猥亵言语是违背善良风俗的违法行为” )( “You Can Help Turn the Tide.” Morality in Media, New York, n.d., p. 8 )
2. 举例说明
这只是众多有判例记录的虐童案件之一:当珍妮与大卫俩人结婚的时候,都仅十七岁。那时,大卫是中学退学生,而珍妮已有六个月的身孕。他们靠着双方家长的资助,拥有一间小公寓。之后,小孩出生,俩人开始感受到身为父母的压力:他们无法随心所欲地外出,且多一个人嗷嗷待哺。珍妮与大卫都不想要这个孩子,且对于自己原有生活被破坏一事有着强烈的怨恨。于是俩人之间开始产生暴力争执、互相殴打;最后,当他们发现共同敌人时,他们开始去把自己的怨气发泄在小孩子身上。直到大卫弄断他儿子的手臂,祖父母才劝他们放弃小孩,让人领养。( Lawrence Brewer, “Family Violence,” Christian Citizen Newsmagazine, Vol. 1 No. 10, December, 1981, p. 19 )
3. 举例说明
欧福德牧师 回忆到他童年时期一件充满戏剧性的审判事件,那是发生在安哥拉的某一宣教处。在那里,有一个决心要消灭传教士一家的巫医,总会定期出现。 欧福德牧师 生动的描述:有一天,巫医带着上了膛的枪,靠近传教士家想杀欧福德的父亲及其它人。 “当我们正结束祷告要站起来的时候,我们听到门外有人在大喊大叫,我父亲毫不犹豫的走出前廊,虽然他空手赤拳,但是心中充满对神的信心。当他面对那被恶魔控制的巫医时,他对巫医说: ‘ 我奉神子主耶稣的名来指责你 ’ 。接着,巫医停止了他的攻击行动,并丢下了枪飞奔离去。二十分钟之后,我父亲被通知去到一个小木屋,在那里地上躺着已经死亡的巫医,而验尸报告中透露,这巫医的死因离奇。然而,综观所有的因素,我相信这是神的审判。”
4. 补充说明
一篇广为人知的训道中写着: “罪人将落入愤怒神的手中。” 而新英格兰清教徒的护卫者 爱德华兹 ( Jonathan Edwards )曾生动的描述出罪人的命运: “坑已挖好,火也升好,那火炉现正烧得通红,炉中的火焰正熊熊燃烧着,等着接收那些罪人;而那奇利无比的耀眼刀剑,正抵着他们,且那坑已经张开大口准备吞噬他们。” ( Quoted in The American Tradtion in Literature, New York, 1956, p. 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