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讲章大纲
系列:五旬节的能力
主题:圣灵的审判
经文:徒五 1-11
引言
圣经用了多个比喻来形容圣灵的位格及工作,如风、水、油及露水,其中最能代表圣灵的位格及工作较严厉一面的是火,而火象征燃烧、洁净及毁灭。
一、作为审判的灵,祂是罪的显露者(徒二 3,五3)
1)圣灵查察罪( 徒五3)
2)圣灵描绘罪( 徒五3)
二、作为审判的灵,祂是罪的责备者(徒二 3,五4、5)
1)有一个严厉的神性审判( 徒五4;哈一13)
2)有一个至终的神性审判( 徒五5;约十六8-11;林后十三8)
三、作为审判的灵,祂是罪的去除者(徒二 3,五6)
1)圣灵斥责犯罪者( 徒五4)
2)圣灵毁灭犯罪者( 徒五5、10)
结语
这“燃烧及审判的灵”显露、责备及去除那惟一会妨碍我们在生命中得着神丰盛赐福的东西——罪。忽略审判的灵就是走上愚蠢及灾难之路;尊重审判的灵就是走上圣洁及委身之路。
25 讲章大纲阐释
系列:五旬节的能力
主题:圣灵的审判
经文:徒五 1-11
引言
圣经用了多个比喻来形容圣灵的位格及工作。我们熟悉的象征有风、水、油及露水。可以提及其它的象征,但其中代表圣灵的位格及事工较严厉的一个象征就是火。以赛亚提及“公义的灵,和焚烧的灵”(赛四 4)。圣灵燃烧、洁净及毁灭罪恶。因此,当祂在五旬节来临时,祂是如火而非鸽子般降临,乃意味深长的。
一、作为审判的灵,祂是罪的显露者。
“彼得说:‘亚拿尼亚!为什么撒但充满了你的心,叫你欺哄圣灵’”(徒五 3)。火其中一个功用就是燃烧,象照耀及搜寻的光一样,而在整本圣经中,我们发现圣灵常如此行事。或许祂最突出的审判事例可见于我们现正研读的书卷中(徒五1-11,八9-24,十三6-11)。作为罪的显露者:
1)圣灵查察罪
“为什么撒但充满了你的心,叫你欺哄圣灵”( 徒五 3)。无可置疑,彼得乃透过圣灵的明辨而宣告教会中有罪。事实上,圣灵其中一种恩赐是“辨别诸灵”(林前十二10),而教会里毫无疑问也有这种恩赐的人。然而,所有信徒都被赐予对圣灵的敏锐能力,能够知晓这位神性内住者何时忧伤或被熄灭。当我们察觉到罪侵入了我们的生活或教会时,就是我们真正活在圣灵充满之中,并意识到祂内住的同在其中一个证据。
1.举例说明
2)圣灵描绘罪
“为什么撒但充满了你的心,叫你欺哄圣灵,把田地的价银私自留下几分呢?”(徒五 3)我们可以恭敬指出,圣灵揭露罪恶,永不含糊或犹豫。在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的事件中,罪恶被指出,它是口是心非或说谎,因彼得说:“为什么撒但充满了你的心,叫你欺哄圣灵?”( 徒五3)
没有人研究罪这个主题而不是得出这结论:神对每项罪的特性及本质是具体和明确的。这是为何我们在寻求宽恕洁净时,我们被吩咐要“认自己的罪”(约壹一 9)。换言之,若我们欲体会真正的宽恕及拯救,我们就要在神面前指出它们,或描绘它们。没有罪能够在个人或教会群体生活中被遮盖或隐瞒,而至终不被圣灵揭露的,此乃一件严肃的事实。
二、作为审判的灵,祂是罪的责备者。
“你怎么心里起这意念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亚拿尼亚听见这话,就仆倒断了气”(徒五 4、5)。火不单搜寻及揭露,更焚烧及烧毁,故主耶稣的话再次提醒我们:“他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十六8)。
1)有一个严厉的神性审判
“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 徒五 4)。我们永不要忘记神是“公义的灵,和焚烧的灵”(赛四4)。神的“眼目清洁不看邪僻,不看奸恶”(哈一13)。因祂对罪绝不苟同,故祂必定责备罪。
谴责别人说谎,或欺哄主的灵是一件严重的事,而在教会里既出现如此严重的罪恶,神的灵就透过彼得作出严厉的神性责备。
2.举例说明
2)有一个至终的神性审判
“亚拿尼亚听见这话,就仆倒断了气。听见的人都甚惧怕”(徒五 5)。当神的灵对我们说话时,我们毫无反驳的余地;祂所说的便是终局。当祂宣判罪时,所有人都要闭囗不言,而全世界在神面前也有罪(罗三19)。圣经说:“我们凡事不能敌挡真理,只能扶助真理”(林后十三8)。换言之,真理不受人的反应、时间、环境变迁所影响。它不更改,也不改变。当神责备罪时,那就是终局。与祂争辩不单是对神极度不敬的明证,更是死不悔改的确实标记。
3.补充说明
三、作为审判的灵,祂是罪的去除者。
“有些少年人起来,把他包裹抬出去埋葬了”(徒五 6)。火燃烧、搜寻、焚烧及烧毁,但最后却毁灭。为了拯救罪人,圣灵不单揭示及审判罪,也把它除去。就如一个外科医生,祂一定要切除癌症肿瘤;就如火一样,祂心须烧尽一切。
1)圣灵斥责犯罪者
“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 徒五 4)。当圣灵对付罪时,祂绝不妥协。在我们今天着重包容和相对主义的时代,这是匪夷所思的,但以神的圣洁及公义标准而言,是没有改变的余地。神认识罪,因而斥责它。
4.举例说明
2)圣灵毁灭犯罪者
“亚拿尼亚听见这话,就仆倒断了气”( 徒五 5)。当神的灵斥责时,结果可能是丧失生命。保罗对哥林多人说话时亦有此意念:“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林前十一30)。而约翰在其中一段最严肃的经文中提醒我们:“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约壹五16)。我们永不要忘记“神乃是烈火”(申四24;来十二29)。审判的过程仍在教会中进行,而我们只要回顾教会历史及考察近代发生在宗教界的事件,便可看到神如何对付那些还未承认的罪。
5.举例说明
结语
我们已看过审判的灵在教会所作的事情。忽略“审判的灵”就是走上愚拙及灾难之路。另一方面,在个人及教会群体生活中,尊重“审判的灵” 就是走上圣洁及委身之路。我们若能面对神,便无所惧怕。这“燃烧及审判的灵”显露、责备及去除那惟一会妨碍我们在生命中得着丰盛赐福的东西 ---罪。
祢,在五旬节降临了,
灭绝我的罪;
圣灵来吧,我如此求;
焚烧的灵,来吧!
查理·卫斯理( Charles Wesley )
附加评注
1.举例说明
“你的罪必然显露!”例如:一个贼人以为教会是安全的藏身之所。他在门内发现了一条可直通上顶楼的绳索,便爬了上去。但当他发觉这条绳正敲响了教会的钟,并揭露了他的行踪时,已是太迟了。
一个麦西哥城的男人抢走一位妇人的银包,并躲藏在一扇门后。怎料这门正是警察局的大门,结果他被盘问,其后更被受害者认出。
在纽约罗彻斯特( Rochester )一间百货公司内发生了一宗高买案件,一个男人偷了一个闹钟,正向最近的出囗逃走。那藏在他衣内的闹钟,却在他踏出公司的门前响闹,引至被警员追捕。
2.举例说明
甘贝尔( Donald Campbell )在船坞中工作。有一天,当船上的煤被卸下后,有数分钟时间可以闲谈,其中一位同伴告诉他,他不是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却是一个使人扫兴的人。这人为了证明他的论点以取悦旁人,就引用传道书十一章九节:“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时当快乐。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欢畅,行你心所愿行的,看你眼所爱看的。”可是,不久他们的欢笑消失了,因为甘贝尔拿起一支粉笔,走到黑板前(这用作记录他们的装货量),写上这段经文的最后一句“却要知道,为这一切的事,神必审问你。”他的批评者显得有点思绪混乱,然后垂头丧气地离去了。
3.补充说明
指出即使罪得赦免,罪的后果仍然存在。
4.举例说明
引用大卫与拔示巴犯罪的例证。先知拿单叮着他的眼,对大卫说:“你就是那人” (撒下十二7) 时,正强调定罪及谴责罪。
5.举例说明
皮雅逊博士 ( Dr. A.T. Pierson )告诉我们,英国康沃尔 圣斯田( St. Just Cornwall ) 教会的查理卫斯理主领奋兴聚会时,一名叫伊斯丁( Eustick )的郊外乡绅带着一群猎狗来到会众当中,以求中止聚会及驱赶会众——这是当时并非罕见的恐吓方式。在此场合,一些信徒撤退,并将逃难者带到一个宽敞的厨房中。祷告会就在那里举行,而那种祈祷的超常能力犹胜以往他们曾参与的聚会。当那聚会结束后,卫斯理似得着先知的异象,站着并极之严肃及深思熟虑地说:“那位今日烦扰你们的人将永远不再烦扰你们了!”不久之后,伊斯丁在颠狂中死去,向神交最后的账。
彼亚逊博士继续讲及他当日的事迹。他说:“在我们国家其中一个省会,有人设计要迫走一个敬虔的神仆,他忠贞服侍那教会多年,而他唯一的问题是年纪老迈。那些人已安排在安息日早晨聚会中召开一个会议,迫他辞职。就在那日早上,当所有行动已安排妥当,就在最后的时刻,主要的推动者,又是成败关键的人物却突然死去,所有听闻此消息的人都感到惊惧。”
这是另一件事,“在 1889年,有十二个年青人相约到酒店餐馆狂欢,数目就象第一次使徒领圣餐的人数一样,而他们实际是在庆祝一个模拟的圣餐。当晚午夜前那领袖死去,当中的每一人都象悬在坟墓的边沿,感到极度痛苦。 ( A.T.Pierson, The Acts of the Holy Spirit, New York: Fleming H. Revell Company, 1895, pp.53-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