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位平信徒所得的教訓

在那被選去耶路撒冷教會做執事的七個人中,腓利是一個較特別,引人注意的人物。同他的其他六個弟兄一樣,腓利也是一個說希臘語的猶太人。他的名字的意思是「愛馬的人」,並且相信他是來自一個健康的家庭。我們不知道腓利是什麼時候真正信主的,但明顯地,他在同工們中有著尊崇的地位。腓利是唯一在新約中以宣教士的身份被描述的人(參看徒廿一  8)。在初期教會裡,他只是一個平信徒。在他簡短的傳記中,就是路加醫生所記述的,分三個不同的領域為你我提供了寶貴的教訓與功課。我們看到他在教會中是一位有好名聲的工人(徒六1-7),在世上是一位有感召力的講員(徒八5-8、26-40)和在家中是一個委身給主的父親(徒廿一1-9)。


45 講章大綱

系列  : 從一位平信徒所得的教訓

主題:教會中有好名聲的工人

經文:徒六  1-7

金句:「所以弟兄們,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大眾都喜悅這話,就揀選了司提反,乃是大有信心、聖靈充滿的人;又揀選腓利、伯羅歌羅、尼迦挪、提門、巴米拿,並進猶太教的安提阿人尼哥拉。」 ( 徒六3、5)

引言

腓利是初期教會的七位執事之一,這七位執事本來主要是管理當時的膳食,好讓使徒們可以繼續「以祈禱傳道之事為念」 (徒六4)。從以下四點可見腓利是  教會裡一位有好名聲的工人:

  

一、腓利是一位委身的基督徒  (徒六2-3)

1)一個悔改的思想(徒二38)

2)一個潔淨的心(徒二38)

3)一個有節制的意志(徒二38)

  

二、腓利是一位表裡一致的基督徒  (徒六3)

  

三、腓利是一位奉獻的基督徒  (徒六3)

1)要被聖靈充滿(弗五18)

2)在聖靈裡合一(弗五18)

3)活出有聖靈同在的生活來(弗五18;約七37-38)

  

四、腓利是一位具有「平常心」的基督徒  (徒六3)

1)自我尋找的智慧(徒三15)

2)聖靈恩賜的智慧(徒三17-18)

  

結語

我們是否在受聖靈管理之下來操練,以致我們與世俗分別出來,得從上頭來的智慧呢?


45 講章大綱闡釋

系列  : 從一位平信徒所得的教訓

主題:教會中有好名聲的工人

經文:徒六  1-7

金句:「所以弟兄們,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大眾都喜悅這話,就揀選了司提反,乃是大有信心、聖靈充滿的人;又揀選腓利、伯羅歌羅、尼迦挪、提門、巴米拿,並進猶太教的安提阿人尼哥拉。」 ( 徒六3、5)

引言

初期教會,有一個問題發生,就是在每日供應的膳食上,忽略了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人的寡婦。所以保羅寫道「那時,門徒增多,有說希臘話的猶太人向希伯來人發怨言,因為在天天的供給上忽略了他們的寡婦」 (徒六1)。他們期望使徒處理這件事,使徒覺得放下傳福音之事不理,去管理飯食,本來不合理,所以他們就決定選了七個執事來管理飯食,讓使徒能專心以禱告和傳道之事為念。七位執事之中,其中一位就是腓利,今日我們就集中研究腓利,有什麼影響他成為教會有名聲的工人。我們從四方面來看。

 

一、腓利是一位委身的基督徒

「十二使徒叫眾門徒來,對他們說:「我們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飯食,原是不合宜的。所以弟兄們,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 (徒六2-3)。要知道腓利是由眾人選出來的,這已經顯示了腓利是一個委身的基督徒,當時要發現人如何成為門徒是不難的,彼得在五旬節那天,就顯出了耶穌門徒的表現。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二38)。

1)一個悔改的思想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 (徒二38)。悔改是一種內在的行為,是屬靈上的革命,最後使生命改變,是涉及思想、心和意志各方面的。悔改包括了認罪懊悔,透過基督歸向神。這不是一種憂愁或愁眉不展的痛苦經歷,好像猶大和以掃的懊悔(參看太廿七3-5;來十二17)。這是一個人「死了自己」(參看林後七9-10),真心悔改可以得著救恩,因為沒有悔改就沒有救恩(林後七10)。

2)一個潔淨的心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 (徒二38)。受洗是一種外面的表達,也是一種內心的潔淨。這樣的潔淨只有透過信心,在基督裡的寶血來洗淨我們的罪。福音的中心是「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林前十五3)。如果悔改是轉向神,則赦罪表示在基督裡的信靠。

3)一個有節制的意志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徒二38)。關於悔改之事,是聖靈在每一位信徒身上的神跡恩典。悔改與歸向神有關,赦罪與信靠基督有關,而新生與聖靈有關。接受聖靈不單是使生命重新活出來,而是涉及將生命的主權交由基督管理。

這一切在腓利身上都有。所以他是一個委身的基督門徒,你有沒有經歷這樣的改變呢?一個不委身的基督徒,教會不應用他在任何事奉上,今日,教會對世界的見證為什麼這樣無效,其中一個主要的原因,就是沒有委身的基督徒。如果你希望你的人生為基督而活,那麼,你必須徹底改變,成為真正的委身基督徒,這樣的事奉,神才得榮耀。

1.舉例說明

二、腓利是一位表裡一致的基督徒

他是一個「有好名聲」的人  (徒六3),另譯為「忠誠的報告」,「報告」一詞是「見證」的意思。所以「忠誠的報告」意思是有好的見證。這樣的品格,無論昔日或是今日都不常見,但畢竟這是聖經對教會領袖的要求。許多基督徒有見證,但不忠誠,深入心中自問,這並不是什麼為主受苦的見證。殉道者的意思不是因死而得名,而是說當死了,才知道其死因是為了信道。除非信徒本身早已活在殉道的行列中,否則他/她永不會為道而殉。這樣的意思,就是要我們將自己和自己的罪治死,向神求清潔而誠實的心,使你的生命閃出主的榮光。

腓利就是這樣的信徒,你可以說是另一個「腓利」嗎?不一致或虛偽的罪,就是成為攔阻你悔改的阻力。

2.舉例說明

三、腓利是一位奉獻的基督徒

他是「被聖靈充滿的」  (徒六3)。在舊約的時代,「奉獻」一詞表示「充滿了手」(參看出廿八41;利廿一10)。這通常用在一個祭司被按立時所進行的神聖工作。在新約,「奉獻」表示被聖靈充滿,所以聖經說腓利是一個「被聖靈充滿的人」(徒六3)。

保羅寫信給牧師、同工、丈夫、妻子、父母、兒女、僕人和主人,勸導說「要被聖靈充滿」 (弗五18)。如要被聖靈充滿就必須:

1)要被聖靈充滿

「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 (弗五18)。正如酒鬼把自己浸入酒中,基督徒也應將自己浸入聖靈裡。基督徒不要沉醉在撒但的詭計中,要浸在屬靈的氣氛中。這行動需要果斷的意志,是願意將整個生命交給聖靈管理,例如有一首熟識的詩歌:

「我見證主救贖恩典,

釋放我脫離罪境,

主買贖我永遠屬主,

享受主豐盛的生命。」

 麥克斯維爾  (  Mary E.Maxwell  )

3.舉例說明

2)在聖靈裡合一

「有聖靈同在」 (弗五18)。可另譯為「你要被聖靈充滿」。動詞是屬現在式,是繼續不斷的意思。  莫利博士  (  Dr Handley Moule)  說:「要常被聖靈所感動所操練出來的道德所充滿」。這種被聖靈充滿的秘訣,就是順服神的道。約翰提醒我們,「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我們所以知道 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 (約壹三24)。當我們順服祂的道,我們就更有能力接受聖靈裡的豐富,如此,我們對神的奉獻就不會停止,是不斷的了。

3)活出有聖靈同在的生活來

根據維末斯  (Weymout  )解釋說,要被聖靈充滿的意思是「飲一大口聖靈」(徒五18)。這個意思是說要成為一個象基督的信徒,去影響世界,就要預備好聖靈的「來源」。耶穌說:「節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耶穌站著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約七37-38)。要被聖靈「滿溢」,才可以流到其他人身上。腓利就是因為有聖靈滿溢,他就可以說是一個有奉獻的人。

在生命中,你有經歷過嗎?在初期教會,如果沒有被聖靈充滿,是沒有資格服事主的,這個原則不單是屬於教會領袖,平信徒也是一樣的。

四、腓利是一位具有「平常心」的基督徒

他是「充滿了智慧」 ( 徒六3)。「智慧」一詞,在聖經中只用於描述神或良善的人身上,但在雅各書中卻有一位例外的。摩根博士  (Dr Campbell Morgan)  說:「『智慧』一詞是指道德方面的質,就是說以最好的方法達到最好的地步。」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Revell, 1924 p 75)  在新約有二樣的智慧:

1)自我尋找的智慧

「你們中間誰是有智慧有見識的呢?他就當在智慧的溫柔上顯出他的善行來。你們心裡若懷著苦毒的嫉妒和分爭,就不可自誇,也不可說謊話抵擋真道。這樣的智慧不是從上頭來的,乃是屬地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 (雅三13-15)。這種表面上的智慧,今日卻充斥著我們的教會,造成不良的後果。這就是為什麼雅各稱之為「屬地的,屬肉體的,屬魔鬼的」。神要救這些自我尋找智慧的人。

2)聖靈恩賜的智慧

「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多結善果,沒有偏見,沒有假冒。並且使人和平的,是用和平所栽種的義果」 (雅三17-18)。由聖靈管理的智慧,是懂得如何使用知識的智慧。這就所謂「屬靈的良知」,而基督徒的生活不可以沒有「良知」。今日,有部分的信徒,只充滿了屬天上的思想,卻不適合在地上生活,但另有部分的人,地上的思想卻充滿了腦海,完全不理會天上所要求的思想,這兩種都是極端的思想。我們要平衡,在一切信仰的生活上,一方面要有屬天上的思想,但又要有在地上能活出信仰的思想來的生活。

不用說,腓利是教會有好名聲的人,任何一個信徒,都可以測試出是否一個委身的基督徒,他的操練有沒有問題?他是否是一個表裡一致的信徒?他是否奉獻的信徒?這些問題有從他是否有聖靈住在他心裡就知道。因為被聖靈充滿的人,必願意到處分享神之道,或者可以這樣說「他是個有良知的信徒,他不是自覺比別人聖潔的人,他『知道』如何在「教義」和「責任」上平衡信徒的生活。

結語

我們是否屬於在教會有好名聲之人呢?我們可不可以說,在聖靈管理之下,我們的屬靈操練是多麼的不一樣,因為我們的良知是被聖靈引導的。


附加評注

  

1.舉例說明

在我們的事奉中,並沒有什麼一半委身的事奉。當一架飛機要起飛時,走了三分之二的路程,這個機師不可能仍想停飛,留在地面上,不能,他必須起飛,否則整架飛機就會撞毀。

很不幸,今日教會有太多的基督徒仍然「不願意起飛」,只願留在原地。他們的引擎是開著的,發出嗚嗚聲,只在預備。他們忙於其它事務,他們已在計劃,想去起飛,將來,希望等等一大堆的策略,但始終沒有行動,沒有起飛,只留在原處。  (from Confronting Casual Christianity, by Charles F Stanley, @ 1985 Broadman Press Allrights reserved, usedb by permission)

2.舉例說明

名作家馬克吐溫  (  Mark Twain  ) 有以下的心思:

「如果你未預備好你的心志,不夠忠誠,或未能對你目前的事奉生活滿意,請不要進一步接受成為教會的領袖。教會領袖的事奉是神聖的,是要向神負責的,我們要將神的真理教導別人,如果你心情未定,你不能帶領人歸主,相反的,可能影響別人離開主。」教會領袖是要向眾人負責的,因為他們所講的聖經和他的基督徒信仰,會控訴他。有人可能見你在主日講台上講神聖之道,但在平日,你的言行卻有辱神,人必看在心裡,要小心,不要做一個使人離開神的教會領袖!  (Sermons Illustrated, Holland, Ohio, 10/5/87)

3.舉例說明

想像一下你正在你的人生路上駕駛,而耶穌在路上截停了你的車,要求上你的車,你很願意,下來打開車的後門,讓耶穌登上車去,但奇怪,耶穌不上;於是去你前門,打開前門,讓耶穌上去,讓祂坐在你身旁,但耶穌也不去,祂要坐在你的駕駛坐上,祂要為你「駕駛人生路」。


進深研究書目

Joseph Addison Alexander, Commentary on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2 vols. in 1, (Minneapolis: Klock & Klock, 1980).

William Barclay,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1955).

F. F. Bruce, 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the Acts,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54).

_________, The Defense of the Gospel in the New Testament, rev.ed.,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77).

Charles W. Carter and Relph Earle,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 a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Zondervan).

Everett Falconer Harrison, Acts: The Expanding Church, (Chicago: Moody, 1976).

H. A. Ironside, Lectures on the Book of Acts, (New York: Loizeaux, 1965).

I. Howard Marshall,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Tyndale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81).

G. Campbell Morgan,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Westwood, N.J.: Revell, 1924).

Richard Belward Rackham,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Grand Rapids: Baker, 1978).

Charles John Vaughan, Studies in the Book of Acts, (Minneapolis: Klock & Klock, 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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