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講章大綱
系列:基督徒的挑戰
主題:基督徒的認信
經文:太十 32-39
金句:「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 ( 太十32)
引言
新約聖經清楚地告訴我們,對基督的信仰和承認是連在一起,不可分割的,救主向聽從祂的人提出一個挑戰,就是對主的承認。
一、承認基督的先決條件 (太十32)
1)接受基督為個人救主 (太十32)
2)公開承認基督為個人救主 (太十32)
二、承認基督的代價 (太十32)
1)屬靈的反對力量 (太十34)
2)個人的誹謗 (太十25)
3)肉身的受苦 (太十23)
三、承認基督的結果 (太十32)
1)能來到天父面前 (太十32)
2)天父也承認他 (太廿十23)
四、承認基督後的改變 (太十33)
1)不再害怕 (太七23)
2)最後得自由 (太七23)
結語
我們是否願意,以基督徒的信仰、受洗和行動來接受救主,公開承認祂是我們的救主嗎?
37 講章大綱闡釋
系列:基督徒的挑戰
主題:基督徒的承信
經文:太十 32-39
金句:「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 ( 太十32)。
引言
有人說「一個人承認基督,但卻不相信祂,就一個偽君子,一個人如果相信耶穌是基督,但不敢承認祂,就是懦夫,如果一個人不承認不相信基督,他根本是一個未信者,但如果一個人相信基督又承認祂,他就是基督徒。」
一、承認基督的先決條件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 ( 太十32)。我們的救主在這節經文中,隱藏了兩個條件,我們也可以在羅馬書中看見「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十9-10)。第一條件是:
1)接受基督為個人救主
「凡認我的」 ( 太十32)。傳道人或福音使者最大的快樂,就是能引領人歸向基督,不是歸向自己。主耶穌基督受死,埋葬及復活的事實,是不爭之事實,也是不可改變的歷史證據,是聖經的明證,也是個人的見證。因為耶穌仍然活著,祂是替罪者,是救主。祂的復活實了新約的教導,祂不是一個普通死了的人,祂是替罪人死,救贖人的神兒子。祂在加略山十字架上受死,為擔當我們眾人的罪,付上贖價,祂復活是勝過了死亡。有一日,我們再見主耶穌時,祂就是王,當時「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二10-11)。因此,我們可以唱:
「他已消滅罪惡權勢,解脫罪人捆綁,
惟主寶血能除罪跡,也洗淨我罪過。」
約翰·衛斯理( John Wesley )
1.舉例說明
我們是否願意放下攔阻,打開心門,讓主進入我們的生命中?這就是接受基督為個人的救主了。
2)公開承認基督為個人救主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 (太十32)。我們可以從新約聖經清楚看到這種公開承認耶穌基督是有兩種情況的:
a)基督徒的受洗
「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萬民」原文作「凡受造的」)。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可十六15-16)。
五旬節的那一天,彼得大有能力地說「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洗。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人」 (徒二41)。
這事以後,我們可以看到另一個精采的記載,就是埃提阿伯太監的受洗故事。這人到耶路撒冷禮拜,但對聖殿的崇拜大感失望,所以回埃及去,在他的車上,他正讀賽,聖靈感動腓利去貼近那車,然後向這太監講解經上的意思,結果,這人就悔改歸主,接受了基督為救主。他明白了信主後必須經歷的事,所以他說「這裡有水,我受洗有何困難呢?」所以腓利說,若你真心真意信靠主,你可以受洗,他回答說「二人正往前走,到了有水的地方,太監說:「看哪!這裡有水,我受洗有什麼妨礙呢?(古卷在此有腓利說:「你若是一心相信,就可以。」他回答說:「我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 (徒廿八36-37)。
新約聖經告訴我們,每逢人信主,在基督裡我們必須遵行一次公開的承認基督,和接受水禮。
b)基督徒的行為
保羅在以弗所宣講完之後,我們從聖經上讀到「那已經信的,多有人來承認訴說自己所行的事。平素行邪術的,也有許多人把書拿來,堆積在眾人面前焚燒。他們算計書價,便知道共合五萬塊錢」 (徒十九18-19)。這樣的公開認信,是昔日使徒們不畏強權而作出的行為。基督徒所承認的,一般人在日常生活會看得出來,彼得所以說「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三15)。
二、承認基督的代價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 ( 太十32)。承認基督的代價是一個特別的課題,雖然好像這些只向門徒說的,但原則是不變的。
1)屬靈的反對力量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 (太十34)。這個世界不論是野蠻的或是文明的,都是反對神的,不是只有非基督徒才是反對神,原則上他們都是反對基督的。因此,當一個人接受基督時,他會發現自己站在這個敵對世界的頂端,與世界為仇。
當主耶穌降生之時,天使宣告說平安降臨,直到耶穌的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時,人才可以享有真正的平安,要得著這平安,我們必須接受神所賜的禮物 ----主耶穌基督。雖然基督的平安已臨,但基督徒為了基督的緣故,仍要面對這世界的衝擊。昔日,當主耶穌在巴勒斯坦一帶宣道的時候,祂與這個世界永不妥協,這世界的人,要不是相信祂,否則就是拿起石頭打祂的人(參看約四39,十31)。承認基督是要付上代價的,因為這行動會製造「分裂」與反對。
2.舉例說明
2)個人的誹謗
「學生和先生一樣,僕人和主人一樣,也就罷了。人既罵家主是別西卜,何況他的家人呢(「別西卜」是鬼王的名)?」 (太十25)。在其它地方,救主說「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譭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太五11-12)。因此,我們個人會受到別人的誹謗。
3.舉例說明
3)肉身的受苦
「有人在這城裡逼迫你們,就逃到那城裡去。我實在告訴你們,以色列的城邑,你們還沒有走遍,人子就到了」 ( 太十23)。不要誤會下列耶穌所講的話「那時,人要把你們陷在患難裡,也要殺害你們;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民恨惡」(太廿四9)。耶穌預言說「"我已將這些事告訴你們,使你們不至於跌倒。人要把你們趕出會堂;並且時候將到,凡殺你們的,就以為是事奉神」(約十六1-2)。
你願意成為基督徒,為主付上代價嗎?齊斯特頓 ( G.K.Chesterton )曾說「基督教不會失敗的,因為愈受試煉就愈堅固。」
4.舉例說明
我們活在一個舒適,複雜和自我滿足的社會裡,所以我們不感到要付什麼代價,但如果我們去到世界的另一處,例如一些極權的國家,則會不一樣,我們會瞭解承認基督要付上代價的。
三、承認基督的結果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 ( 太十32)。有一日,我們必須在審判台前交帳,否則我們的今生和未生的生活就顯得無意義了,聖經也是謊言了,我們的見證則不是真的了。對於世界,主必審判,有一日,我們必須要為我們所作所為的負上責任,為反對神的律而負責,為沒有努力傳福音負責。
1)能來到天父面前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 ( 太十32)。這節經文是什麼意思呢?當有一日,我們環繞神的寶座時,主耶穌就帶我們到神面前,是一個一個的,按照各人的名字叫,這些神也認他的人,就是那些在他們日常生活中也承認主的人,在學校裡,在辦公室,在大學裡也承認主的眾人。
5.舉例說明
2)天父也承認他
「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必要喝;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我父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 (太二十23)。當約翰與雅各的母親向主要求,給她的兒子在天國裡,一個坐在主的右邊一個坐在主的左邊。主耶穌向他們說「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必要喝;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我父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太二十23)。後來我們知道有什麼發生?就是雅各被斬頭,約翰成為殉道者,這就是承認基督的代價了。但不要難過,因為「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我們若不認他,他也必不認我們」(提後二12)。
四、承認基督後的改變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太十33)。這是什麼意思?真正的意思是什麼?就是說任何人如果他的日常生活有否承認神,拒絕耶穌基督及祂的救恩時,就是在天上否認神了。救主親自說「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七22-23)
6.舉例說明
1)不再害怕
「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 (太七23)。換句話說「你不屬於我的,你不是從神而生的,你竟然用的的名趕鬼;但你卻不我的名去作見證」。「否認」基督,意思就是對祂說「不」,這是說明了完全的「破裂」,這也就是說耶穌為何宣告說「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十33)。
2)最後的分離
「離開我去吧!」 (太七23)。這裡說的是與神永遠的分離,去了那不能回頭之路。「將會」一詞是一個過去而不定式的詞,羅拔遜 ( A.T. Robertson ) 說:「這是一個嚴格的律法,不單是一個社會性生活上的分離,這是基督親自把我們與那些在公眾場合否認基督的人分開。」這樣的一個律法,今日不再聽見,但我們不能因此就忽略它。耶穌以「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太十33)來結束祂的談話。
結語
我們是否願意,以基督徒的信仰、受洗和行動來接受救主,公開承認祂是我們的救主嗎?
附加評注
1.舉例說明
朗費羅( Longfellow )在一張本來沒有價值的白紙上寫上一首詩之後,這紙立時就成了無價之寶——這叫做「天才」;洛克斐勒( Rockfeller )只要在一張支票上簽下他的名,那它便值百萬元——這叫做「富有」;一個商人能使五元價值的商品變成價值五百元——這叫做「技巧」;一個畫家使用一張油布,畫出價值千萬元的名畫——這叫做「藝術」。耶穌可使一個無用,而且滿身罪惡的生命,用祂的寶血洗淨,放在聖靈的保守之下——這叫做「神的寶貝」。 (Sermon Illustrated , Holland Ohio , 9/4/87)
2.舉例說明
1972年,托約瑟( Joseph Tson )從他的國家羅馬尼亞逃出來,到牛津研讀神學,他畢業之後,他想回國傳福音,他的同伴警告他不要回去,否則一定被捕。但他願意順服神,神要他回去。當他回到家中,也不理會什麼,只向民眾講道。但不久,他真的被捕。官員審問他,恐嚇他要殺他,托約瑟提醒那官員說,如果他被殺,他即成為殉道者,他被錄下的談話,對日後的聽眾,會影響很大的,所以這官員寧願把他釋放了,托約瑟就是一個為福音而擁有忍耐靈性的人。
3.舉例說明
當 艾恩塞得斯 ( Harry Ironside )仍然是一個小孩時,他母親常抱他在膝上,然後慢慢地向他講解相信耶穌基督是非常重要的事。他常回答他的母親說:「媽,我會做的了,但我的朋友必定取笑我。」母親回答說:「艾恩塞得斯 ,請記得,他們會取笑你下地獄,但他們卻不能笑你而令你能從地獄上來。」母親這句話一直藏在這孩子腦海裡。人類因為不明白我們為基督的緣故,而有這樣的行為,所以他們取笑我們,但畢竟,最後必證明,我們承認基督是值得的。 (From Addresse on the Gospel of John, by H A Ironside, quoted in 3000 Illustratiosn for Christina Service, by Walter B Knight, @ 1947 by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p158 used by permission)
4.舉例說明
有一個清晨,約翰·衛斯理( John Wesley )騎單車走在路上,他想,已經過了三天了,為什麼仍沒有人拿石頭或雞蛋打我呢?莫非我所講的道不再是神的道嗎?莫非我已經冷淡了嗎?或我已再犯罪呢?他停下來,向神禱告說他有何不妥。他聽到對面有人回應說「宣教士,不用擔心,我會對付你的。」說罷拿起了一塊石頭向衛斯理拋過去,剛好落在衛斯理的腳旁,沒有打中。此時,衛斯理很高興地說:「感謝神,我沒有事了,你仍然我們同在。」 (J G Morrison, quoted in Encyclopedia of 7700 Illustrations , @ 1979 by Paul Lee Tan , Rockville, Md: Assurance Publisher, p995)
5.舉例說明
有一回,慕迪( D.L.Moody )說有一個染了頭髮的挪威年青人,走到講台前,他不大會說英語,但他鼓起勇氣要說話,他的眼淚也流下來,他說:「如果我告訴世人有關耶穌的事,他們就會告訴我的父親有關我信耶穌的事。」雖然他只說了這句話,但足夠令我們有深入的思想,因為他這句話深印在每個人心裡。慕迪說這就是承認基督。」 (Knight' s Master Book of New Illustrations, by Walter B Knihgt , @ 1956 by Eerdmans Publishing Co p 99 used by permission)
6.舉例說明
有一個電視劇集,名叫「這是你的人生」( This is your Life ) 。講述一位著名的人,在電視上播放他的人生,特別強調了這人的成就,影響他的人,和一切他為人所做過的事,他被大大讚揚及收到許多禮物,最後出現的是一個大舞會。聖經清楚地記載,有一日,我們也要面對一個人生大電視,就是神的審判之日,神要審判我們的人生,和有些什麼我們應該負責的,到時神對我們說什麼呢? (From the tract Is This Your Life? By Herb Jauchen. Used by permission of American Tract Society , Garland, Texas.)
進深研究書目
William Barclay, Gospel of Matthew,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Edinburgh: Saint Andrew Press).
G. Campbell Morga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Matthew, (New York: Revell, 1929).
James Morison, A Practical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tthew, (Minneapolis: Klock & Klock Christian Publishers, 1981).
C. H. Spurgeon, Spurgeon』s Popular Exposition of Matthew, 1893, (Reprinted –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62).
R. V. G. Tasker, The Gospel Accotrding to Matthew, Tyndale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61).
John F. Walvoord, Notes on Matthew, (New York: Loizeaux, 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