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講章大綱
系列: 聖經對個人問題的回答
主題: 對猶豫的回答
經文: 王上十八17-40
金句: 「你們心持兩意要到幾時呢?若耶和華是神,就當順從耶和華。若巴力是神,就當順從巴力。」( 王上十八21)
引言
當先知以利亞用我們經文的話去挑戰迦密山上的百姓時,他正揭露出色列的基本問題:她的猶豫及妥協。人在跟隨神或巴力的問題上分歧,引致國家處於道德、政治及經濟崩潰的邊緣。留意神用以下的方式要求人作決定:
一、神性的選擇(王上十八21)
1) 有真神的證據 ( 王上十八 21)
2) 有假神的證據 ( 王上十八 21)
二、神性的特權(王上十八24)
1) 神性的能力特權 ( 王上十八 24)
2) 神性的公義特權 ( 王上十八 38)
3) 神牲的憐憫特權 ( 王上十八 39)
三、神性的命令(王上十八21)
1) 謙卑的悔改 ( 王上十八 39)
2) 誠心的接受 ( 王上十八 39)
3) 聖潔的順從 ( 王上十八 40)
結語
這樣,此處是具決定性的基督精神:一個要付代價卻被計算的生命。我們對神要求作決定的回答是什麼?
33講章大綱闡釋
系列: 聖經對個人問題的回答
主題: 對猶豫的回答
經文: 王上十八17-40
金句: 「你們心持兩意要到幾時呢?若耶和華是神,就當順從耶和華。若巴力是神,就當順從巴力。」( 王上十八21)
引言
當嚴厲及似火的先知以利亞以「你們心持兩意要到幾時呢?」 ( 王上十八 21) 這話,挑戰迦密山上的百姓時,他正揭露出以色列的基本問題:她的猶豫及妥協,引致道德、政治及經濟的危機。人對神的主權及權威心持兩意,故受著一個分裂朝代不能避免的災難之苦。
歷史學家湯恩比 (Toynbee) 相信,羅馬帝國的淪亡基本上是由於小撮領導人在作出和堅守公義的決策時失去了勇氣。對於雅典來說,這亦是正確的。我們今日也是一樣,我們己失去了作出公義的決定能力和勇氣。我們的謹慎使我們己完全將神忽略。在所謂開放思想,自由主義及包容的托辭背後,我們每天都在提升一個國家的原則上妥協。故此,這是我們個人及整個國家要面對以利亞當日的重大問題的時候:跟隨神抑或巴力,並遵守我們所作的決定。當我們思想這段著名舊約聖經敘事的原則時,請留意神用以下的方式要求人作決定:
一、神性的選擇
「你們心持兩意要到幾時呢?若耶和華是神,就當順從耶和華。若巴力是神,就當順從巴力」 ( 王上十八 21) 。以利亞非常清楚指出,在耶和華抑或巴力這個重要問題上心持兩意,不單是不合理,更是不可能的。
1)有真的證據
「若耶和華是神,就當順從耶和華」 ( 王上十八 21) 。每一個猶太人都知道耶和華是真神;祂的名字代表「自我在,永恆,全能及獨立自主的那一位。」猶有進者,百姓中有一個普遍言論,就是「誰能讀出耶和華,就必蒙神垂聽。」
當然,這與耶和華這名字有不可逃避的歷史連繫。當以利亞禱告,「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的神,耶和華啊」 ( 王上十八 36) 時,他很小心的引人注意這個事實。
透過亞伯拉罕,猶太人認識到啟示的神,因神反覆地在自我啟示中顯現,對亞伯拉罕來說這是極為重要的 ( 參看創十七 1) 。
透過以撒,猶太人認識到復話的神,因神教導了死亡及復話的一課,在以撒身上是極重要的 ( 參看創廿二;來十一 19) 。
透過以色列,猶太人認識到復興的神,因神顯示出祂改變生命的能力,在雅各 ( 後來成為以色列 ) 身上是極重要的 ( 參看創卅二 ) 。
同樣地,我們知道耶和華是真神,因按一個更重要的意義來說,在主耶穌基督身上,我們已看到啟示,復話及復興的神的明證。
2)有假神的證據
「若巴力是神,就當順從巴力」 ( 王上十八 21) 。巴力是人所製造的神,並是不純潔敬拜錯綜系統的化身。作為「太陽神」,它假設能給人自由去作任何在日光下喜愛的事;即是說,它是一個便利,妥協及腐敗的神祇;或者若你喜愛,它就是自我生命以眾多精巧及邪惡方式的將之神化的投影。
巴力今天仍與我們一起;事實上,在人類生命中神的王位被廢棄之處,它就作王 — 無論人是信徒抑或是異教徒。
我們必須面對這個神性選擇 — 「你們心持兩意要到幾時呢?」 ( 王上十八 21) 我們已有多久前後跛行,好像一個不能決定用那隻腳站穩的跛子一樣?是神抑或巴力?我們必須決定。神要求我們作出決定。
1 .舉例說明
二、神性的特權
以利亞對百姓說,「那降火顯應的神,就是神」 ( 王上十八 24) 。神性的特權可以借一個從天上而來的行動顯明,而那只能由一位全能、完全聖潔及慈愛的神施展。神性特權的記號是降火在一份預備好的祭牲上。
首先進行表演是巴力的跟從者。看那四百五十的個先知進入競賽中,真是一幅富戲劇性及逼真的場景!何等壯觀,色彩,耽於聲色,狂熱,自我殘害及嘈雜;但皆是徒然,因我們讀到,「卻沒有聲音,沒有應允的,也沒有理會」 ( 王上十八 29) 。就算是中傷的嘲弄和以利亞的輕蔑,亦不能使他們成功。事實上,每個試圖祈求巴力的人,只會顯出人所作的敬拜之全然空虛,假裝及不真實。
最後到了以利亞。他一直等候直到指定的黃昏的獻祭時刻,並按神的吩咐,奉神的名及為神的榮耀,就修整耶和華的祭壇,並小心準備祭牲。之後,他要求將十二桶水倒在祭牲之上,真至壇四圍的溝蒙了水。這工作完成後,以利亞用簡單禱告尊崇地對神說話,祈求從天上而來的回答會將百姓的心轉向神 ( 王上十八 37) 。第卅八節告訴我們,「於是耶和華降下火來。」在那降下的火中,百姓看見:
1)神性的能力特權
「那降火顯應的神,就是神」 ( 王上十八 24) 。這是一個無人可否定的超自然及神跡行動。只有全能的神才能做到。
神的確顯出祂的能力,以回應迦密山上的獻祭;但祂在加略山上卻顯出更大的能力。從來沒有一個死亡象主耶穌之死,帶有如此多的超自然及神跡現象。它記錄到「百夫長和一同看守耶穌的人看見地震並所經歷的事,就極其害怕,說:『這真是神的兒子了!』」(太廿七 54 )
2)神性的公義特權
「於是,耶和華降下火來,燒盡燔祭、木柴、石頭、塵土,又燒干溝裡的水」(王上十八 38 )。沒有人看見那天的火而仍不相信神的聖潔。每個人也知道祭壇及祭牲是代罪的象徵;而看見神的火完全燒盡燔祭,木柴,石頭,塵土和水,必然引使觀看者在神公義的思想上戰慄不安。
假若我們從迦密山轉到加略山,我們看到相同的事情,只是會更加的恐怖。當耶穌為我們承擔了罪時,神公義的火以聖潔的憤怒降下,以至於祂要呼喊,「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 ( 太廿七 46) 。難怪希來書的作者稍後默想神的公義時說,「我們的神乃是烈火」 ( 來十二 29)
3)神性的憐憫特權
「眾民看見了,就俯伏在地,說:『耶和華是神!耶和華是神!』」 ( 王上十八 39) 。他們知道假若他們得到應得的刑罰,火就已降在他們身上,完全燒滅他們;但因著神的美善和憐憫,火才降在代替的祭牲上。
這亦是加略山的這息。假若我們得到我們罪行應得的報應時,神公義的火就已降在我們身上。相反,審判的火已在我們的代贖者及救主耶穌身上燒盡,故此我們可以說,「因他的憐憫不至斷絕。」 ( 哀三 22)
故此,在我們面前有神的能力、公義和憐憫的特權,問題就在我們身上,「你們心持兩意要到幾時呢?」 ( 王上十八 21) 我們會選擇誰?神抑或巴力?在十字架的亮光下,我們不能中立。
2 .舉例說明
三、神性的命令
以利亞堅持說,「若耶和華是神,就當順從耶和華」 ( 王上十八 21) 。神性的命令就是願意完全及單單跟從主。我們面前的故事使我們毫不猶疑知道接著所涉及的事。它要求:
1)謙卑的悔改
對於百姓或將心思意念交予神的人——「眾民看見,說:『耶和華是神!』」 ( 王上十八 39) ——並非是盲目的跟從。相反,跟從神乃有清楚的指示和思想改變的結果。
我們要改並交出我們的思想,才能認識主是神。悔改乃是擁有站在神一方,對抗一切代表罪惡、自我,撒但或巴力的思想。踏上謙卑悔改第一步是必須的。我們必須緊記出自主耶穌口中的話,「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 路十三 3)
2)誠心的接受
對於百姓或將心思交予神的人——「眾民看見了,就俯伏在地」 ( 路十三 39) 。沒有人會忘記那從天降下並燒盡祭牲的火。一種懼怕,崇敬及接受的感覺會充滿他的心。同樣,我們只要曾到加略山,對於跟從耶穌,就永不會猶豫或拒絕。我們內心的話必會是:
這樣使人驚訝及神性的愛
要求我的靈魂,我的生命,我的一切。
以撒華滋 (Issac Watts)
或再用哈維加 (Frances R.Havergal) 的話:
在完全及欣喜的順從中,
我將自己交給祂,直至永遠。
3)聖潔的順從
對於百姓或意志交予神的人 — 「以利亞對他們說:『拿住巴力的先知,不容一人逃脫!』」 ( 王上十八 40) 。以利亞從神的話 ( 參看申卅一 ) 知道,假先知或其他的人會妨礙神的兒女全心跟從主,故必須將他們除掉。他就命令不要留有妥協的餘地,不能容忍罪、邪惡及虛假的存在;全部皆要用刀殺掉。百姓毫不延遲就順從,將巴力的先知殺死,直至河都滿了血。
這仍是神的命令。神仍然要求罪必須除去,舊我必須完結。刀必須拔出,對抗任何及一切妨礙我們全心跟從主的事。這就是具決定性的基督精神:一個要付代價卻被計算的生命。
結語
你對神要求人作決定的答案是什麼?牢記神性的選擇要求我們去揀選神;神的特權要求我們去證明神;而神的命令要求我們事奉神。神抑或巴力?願我們回應說,「主耶穌,在謙卑的悔改、接受及順從下,我來到你面前。取去我的思想,心思及意志。我只會永遠為你。」
附加評注
1. 舉例說明
當瑞典國王亞都弗斯巴達 (Gustavus Adolphus) 前住德國,協助更正教的諸侯宗教改革時,他因著他們久缺主見和不冷不熱的態度而深感疲倦。會見勃蘭登堡 (Brandenburg) 的選舉大使時,他說出了下面這些激動人心及值得紀念的話,「我事先向你說清楚這些話。我不想聽到也不想知道任何有關中立的話題。殿下不是朋友就敵人。當我來到他的邊境時,他必須表明自已是熱切抑或冰冷。那是神與魔鬼之戰。他殿下是否贊同神?讓他站在我的一方。他是否喜愛贊同魔鬼?他就會攻擊對付我?他沒有第三個立場可取。」 (Evangel Herald, quotec in 3000 illustrations for Christian Service, by Walton B. Knight, Grand Rapids : Wm, B. Eordmans Publishing Co., 1952, p.118 。獲准使用 )
2. 舉例說明
英國布里斯托爾 (Bristol) 的慕勒 (George Mueller) 在十六歲時因盜竊入獄,而後來在大學時過著醉酒及放蕩的生活,甚至不忠誠對待朋友。若他繼續過著愚昧的人生,我們就永不會聽到的名字,而他在神的審判下已滅亡。但在廿歲時,他在聖經滿有能力的影響下成為了一個基督徒。神的憤怒及公義不再對抗他了。神在憐憫中將這盜賊改變成一個在耶穌基督裡的新創造;而他就在單純,信心,順服及以禱告和聖經獲得使人敬重的成就上,成為世上一個巨人了。
3. 舉例說明
Kamikaze 是日文「神性的風。」在 1281 年,神使用了一股「神性的風」,一股暴風襲擊了由野心勃勃的蒙古可汗所領導的中國元朝大軍。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潰敗中的日本人組成自已的神風敢死隊,共有一千二百個機師,將他們裝滿炸彈的戰機 — 連同他們自己——投向在太平洋上卅四艘美軍艦上。
今天我們需要基督徒的 Kamidaze ,他們會在任何地方用這心作出「神性的風」一擊 —— 不論代價如何。潘霍華 (Dietrich Bonhoeffer) 說,「當基督呼召一個人時,吩咐他要去死。」 (Adapted from sermon Illustrated, Holland, Ohio : 11/17/86)
進深研究書目
Cambridge Bible for Schools and College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1884-1899).
Devotional Commentary, (London: Religious Tract Society, 1905-1931).
Expositor』s Bible, 1888-1905, (Reprinted –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43).
W. W. Fereday, Elijah the Tishbite, ( Kilamarnock: Ritchie, 1966).
Arthur W. Pink, The Life of Elijah, Rev. ed., (London: Banner of Truth, 1963).
William M. Taylor, Bible Biographies, 8 Vols., 1874-1891, Reprinted – 5 vols., (Grand Rapids: Baker, 1961-1962).
Leon J. Wood, Elijah: Prophet of God, (Des Plaines, Ill.: Regular Baptist, 1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