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講章大綱
系列:基督的十架
主題:十字架的得勝
經文:約二十19-23
金句:「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約二十19-20)
引言
復活節星期天不是我們紀念被釘在十字架上憔悴的基督的日子,而是我們敬拜復活的主的日子。祂向屬祂自己的顯示了祂勝過死亡之爭戰的傷痕。當我們的主在祂復活的那個晚上在那樓上的房間突然向祂的門徒顯現時,祂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給門徒看祂的手和肋旁,而後才差遣他們去做主工。救主的傷痕說明:
一、救主的個人身份(約二十19-20;路廿四40)
1) 加略的基督( 約二十 20 )
2) 得勝的基督( 約二十 19 )
二、救主大能的權炳(約二十20-21)
1) 祂限定門徒服事的條件( 約二十 21 )
2) 祂差遣門徒去服事( 約二十 21 )
三、救主豐滿的全豐全足(約二十22-23)
1) 聖潔生活的全豐全足( 約 二十 22 )
2) 大能證道的全豐全足( 約 二十 23 )
結語
救主的傷痕給你的生活帶來什麼樣的改變?得勝還是失敗?對那些第一批門徒來說,它清楚地說明了耶穌基督作為全然的主的身份,權柄和全豐全足。
14 講章大綱闡釋
系列:基督的十架
主題:十字架的得勝
經文:約二十19-23
金句:「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約二十19-20)
引言
在丹麥哥本哈根一個著名的教堂裡有一尊我們復活的主的雕像,伸出祂那被釘子穿過的雙手。祂在祂的門徒中間-六個在這一邊,六個在另一邊;其中使徒保羅代替了猶大。當遊客駐足看這雕像時都很受感動,因為他們看見的不是一個受害者—— 一個憔悴在十字架上的基督——而是一位復活的主,顯示祂勝過死亡的爭戰的傷痕,並站在屬祂的人當中,差派他們作主工。
約翰在這段裡給我們的就是這種異象。當我們的主在祂復活以後,在那樓上的房間向祂的門徒顯現時,祂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給門徒們看祂的手和肋旁。救主的傷痕說明:
一、救主的個人身份(約二十19-20;路廿四40)
「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路加多了一句『他的腳』)。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 約二十 19-20 ;路廿四 40 )。如果耶穌沒有向他們顯示祂的手和肋旁,嚇壞了的門徒-尤其是多馬-永遠也不會信服救主的身份(參看約二十 20 )。在那第一個星期天的晚上,這些傷痕對這些人有很大的意義。簡要說來,救主的傷痕表明
1) 加略的基督(約二十20)
「他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 約二十 20 )。門徒們都離棄了祂,約翰(可能還有站在遠處的彼得)看到了主的被釘。他們看了他們的主,亦是他們的朋友,被釘在十字架上。他們也親眼看見槍扎入祂的肋旁。他們也見到了祂的死。現在加略的耶穌照著祂復活的大能站在他們中間,向他們展示祂的手和腳。
當約翰在描述他所看見的主耶穌的這個天上的異象時(參看啟五 6 ),他描述耶穌為「羔羊,像是被殺過的。」這說明那羔羊現在活著,但是有著加略的痕跡。
2) 得勝的基督(約二十19)
在那第一個星期天的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 約二十 19 )。惟有得勝者才能說這樣的話。的確,祂不止兩次地宣佈,「願你們平安!」( 約二十 21 、 26 )這個平安除掉了門徒的愧疚,因為他們都曾離棄了祂並跑掉了。儘管他們愧疚,耶穌還是說,「願你們平安」( 約二十 19 )。
這種平安使他們的懼怕得以平靜,因為路加記錄到,「他們卻驚慌害怕」(路廿四 37 ),約翰和馬可也證實他們滿了恐懼;但是耶穌說,「願你們平安」(約 二十 19 )。
所以祂用祂平安的話消除了他們的內疚,平靜了他們的恐懼,去掉了他們的疑惑。祂帶來了「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西一 20 ),現在祂帶來了復活大能的平安。祂確實是得勝的基督。
這同一位耶穌藉著祂大能復活的生命站在我們面前向我們祝願平安。我們不可能認錯祂,因為那些傷痕是自明的。並且我們不能沒有祂,因為我們的內疚需要被消除,我們的驚恐需要被平靜,我們的疑惑需要被去掉。感謝神,我們因著救主的釘痕,能夠知道這個更新經歷的真實性。
1. 舉例說明
二、救主大能的權炳(約二十20-21)
「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 約二十 20-21 )。在祂手上和肋旁的釘痕是一個已經完全的使命的無可爭辯的證明。在祂的整個服事中,我們的主一直在說要行父的旨意和完成祂的工(路二 49 ;約四 34 ,九 4 ,十九 30 )。因著那完成的工作,神可以讓祂從死裡復活,並給祂獨特的權柄。當耶穌差派祂的門徒時,祂可以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廿八 18-19 )。作為神的兒子,這權柄天生就是祂的。但是作為人子,祂必須通過受苦-甚至在十字架上的死,學習順服,來贏得這樣的權柄。祂手上和肋旁的釘痕就是證據。那些釘痕給祂權柄去差遣祂的門徒。
1) 祂限定門徒服事的條件(約二十21)
「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 約二十 21 )。這些門徒永遠也不能把這些話和救主身體上的傷痕分開。他們知道那釘痕說出祂對父旨意的完全的順服。他們當中的三位也許聽到了救主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廿六 39 )。現在祂對他們說:「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 約二十 21 );或者說,「正如我順服了父,我也盼望你們順服我。正如我把自己擺在我父完全的主權之下,我也盼望你們能在我的完全的主權之下。定睛看我的手和肋旁,並照著我所告訴你們的去做。」
2) 祂差遣門徒去服事(約二十21)
「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 約二十 21 )。在希臘文中這個動詞有強調的意思,「父怎樣差遣了我。」主耶穌的死並沒有廢除祂的命令。儘管祂一方面的工作已經結束,但是神救贖使命的一個新的階段卻開始了。這就是為什麼路加在他的使徒行傳的開篇用這些意味深長的話,「我已經作了前書,論到耶穌開頭一切所行所教訓的」(徒一 1 )。注意「開始」這個詞。耶穌還在工作,只是現在藉著聖靈,通過祂的使徒及你和我來工作。所以,那些在約兩千年前所說的話依然像當初剛說的時候那麼重要,「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 約二十 21 )
三、救主豐滿的全豐全足(約二十22-23)
「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約二十 22-23 )。我們絕不能光想著救主的傷痕,而不想救主的能力。當約翰形容十架上發生的事時,他把這兩個概念聯繫在一起。他在約翰福音十九章 34 節寫到,「有一個兵,拿槍扎他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如果血是加略的象徵,那麼水就是五旬節的象徵。當我們的救主差遣祂的門徒時,祂對他們提到這兩件事。我們讀到,「他給他們看他的手和肋旁」-加略;「你們受聖靈」-五旬節(參看 二十 20 、 22 )。祂實際上正把復活的生命賜給他們。作為門徒,他們已經從聖靈得生,此刻他們被賦予上頭而來的能力;但在這時祂給了他們新氣息的生命—— 一個他們以前從來不知道的生命—— 一個作為我們代表的耶穌基督在天上所擁有的新人的生命。這就是為什麼在希臘文裡,「聖靈」這個詞前沒有冠詞。祂說:「受聖靈」,許多學者主張這句話可以翻成,「受聖靈的一件禮物。」不久他們要在五旬節接受聖靈的能力;這裡所發生的是耶穌復活生命的傳遞—— 一件你我信主時得到的禮物。向他們吹氣的這整個動作象徵著給他們聖潔生活和大能證道的能力。下面有:
1) 聖潔生活的全豐全足(約二十22)
「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 約二十 22 )。在有大能的講道之前,必須得有聖潔生活。在我們能事奉之前,我們必須是聖潔的。研讀新約讓我們明白,使徒在所寫的書中,強調聖靈的果子多於強調聖靈的恩賜。我們的所是比我們的所做更重要。如果我們的所是與神對我們期望的標準不符,我們所作的就實在沒有什麼價值。神看重我們過於看重我們所做的工。對神來說,在家裡做一個好父親和好丈夫比做一個有名的傳道人更重要。做一個甜美有愛心的母親和妻子比做大會的講員或聖經班的負責人更重要。孩子們的順服和樂意幫助比他們是足球場上的明星和班級上的辯論者更重要。保羅說,「要被聖靈充滿」(弗五 18 ),他緊接著就講到關於做好的丈夫,順服的妻子和聽話的孩子的教導。你是否知道聖靈在你的生活中起主導作用?除非加略在你的生活中成為實際, 否則你永遠也不會知道。在聖靈擔憂和壓制的地方,聖靈沒法作王或掌權。唯一能對付聖靈充滿生活攔阻的是有效的十字架的經歷。只有當我們向罪死了,我們才能向神活。
2) 大能證道的全豐全足(約二十23)
耶穌說,「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約二十 23 )這節經文有一定理解上的難處,但總體上來說意思是明顯的。在講這句話時,我們的救主把整個福音的信息壓縮成這句話。在馬可福音最後一章,也有相同的意思,耶穌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十六 15-16 )
對一些人來說,我們的信息是救恩的信息;對另外一些人來說,則是定罪的信息。保羅寫到,「因為我們在神面前,無論在得救的人身上,或滅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氣。在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氣叫他死;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氣叫他活」(林後二 15-16 )。在另一處,保羅宣稱,「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林前一 18 )。在聖經裡,神被描述為有恩慈和嚴厲兩種特性。當人對福音作出回應,罪就被赦免;當人棄絕基督的宣告時,罪還存留著。
雖然這同一原則的應用在教會的管教生活中也是重要的,但我們這裡主要側重的是,在一個極為需要赦罪與和好信息的世界裡,作為傳道人和得人靈魂者的責任。要完成這個事工,我們必須知道聖潔生活和大能講道的全豐全足。
當五旬節時,聖靈降在門徒們的身上時,他們講道便無所畏懼。就像彼得這個人,在耶穌被賣的那晚,在一個女孩的嘲笑之下,他膽怯和畏縮站兢。但現在面對殺耶穌的兇手卻宣稱,「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地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徒二 36 )。這就是大能的講道!難怪在那個值得紀念的日子,那麼多的人認罪接受主!
結語
救主的傷痕給你的生活帶來什麼樣的改變?得勝還是失敗?對那些第一批門徒來說,它清楚地說明了耶穌基督作為全然的主的身份,權柄和全豐全足。對我們來說,只能有一種回應。正如 以撒華滋( Isaac Watts ) 所作的最好的總結:
看從他頭!他腳!他手!
憂情慈愛和血而流!
那有愛憂如此相遘,
荊棘編成如此冕旒?
假若宇宙都歸我手,
盡以奉主仍覺可羞;
愛既如此奇妙深厚,
當得我心,我命,所有。
附加評注
1 .舉例說明
歐福德牧師回憶到他的父親去西非安哥拉探望一位在病危中忠心的傳道人。弗萊德雷克·歐福德( Frederick Olford )彎下腰對他耳語,「你將要去哪?」這位非洲弟兄答到,「去見我的主。」他的父親又問到,「但你怎麼能認出祂呢?」在那一刻他的眼睛頓時明亮了,因他念起一首被歐福德先生翻譯成查克維( A-Chokwe )文的讚美詩的頭兩行,他說,「我將會認出 ( 祂 ) ,我將會認出祂,靠著祂手上的釘痕。」
2 .舉例說明
一個小女孩被放在床上,當她媽媽給她蓋被子時,女孩問了一個尖銳的問題。「媽媽」,她說,「你的手為什麼變形了,佈滿污痕及磨損?」媽媽回答到,「親愛的,在你很小的時候,有一個晚上發生了件很可怕的事。我們的房子著火了,第一間要被點著的房間就是你睡覺的那間。我衝進去,看到你在火焰中,我掀開包著你的毯子和衣服。我做這些事時,我的手被燒著了。這就是為什麼它們是這個樣子。」小女孩坐起來,雙臂摟住她媽媽,叫道,「你是全世界最好的媽媽!我願意為你作任何事。」
當主耶穌把祂的雙手和肋旁給祂的門徒看並差遣他們去作工時,他們一定會有同樣的感受。
3 .舉例說明
戈登( S.D.Gordon )在他的一本書中,寫到他夢見升天的主回到天堂。他講到那些天使天軍圍在主的身旁並且歡迎祂回家。接著他描述到一位天使長走到得勝的主面前並且說,「主啊,你在地上的時候成就了一件偉大的工作,並在那可怕的、不可思意的十字架上達到頂峰;但是,主啊,誰來接續它呢?」耶穌轉過身來回答說,「我在地上留下的那一小群人。」天使長又接著問到,「但假設他們失敗了。你還有另一套計劃嗎?」耶穌轉過身來講了一句話,「沒有。」
這個詞的意義深遠。除了人以外,神沒有別的辦法。當我們仰望十字架並定睛在那些傷痕上時,願這能激勵我們把我們的全部能力放在普世的傳福音上。
4 .舉例說明
當派克約瑟博士( Dr.Joseph Parker ) 在慶祝他在倫敦城市教堂牧會四十週年之際,他說,「看過以往走過的方方面面,我只能說那唯一給我帶來益處的講道是講到有一位救主用祂的身體在木頭上擔當了我的罪;神讓我給別人帶去益處的唯一講道就是當我高舉基督,不是作為一個崇高的例子,而是作為「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但願神幫助每一個牧師能與保羅一同說,「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 (Day by Day with Jesus, 1979 by Concordia Publishing House. Used by permission)
進深研究書目
William Barclay, The Gospel of John, rev. ed.,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1975).
H. A. Ironside, Addresses on the Gospel of John, (Neptune, N.J.:Loizeaux, 1962).
J.C. Macaulay, Expository Commentary on John, (Chicago: Moody, 1978).
G. Campbell Morga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Old Tappan, N.J.:Revell).
Aurthur W. Pink, Exposition of the Gospel of John, 4 vols., 1923 ff., (Reprinted – 1 vol.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75).
R.V.G. Taseker,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John, Tyndale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78).
Merrill C. Tenney, John: The Gospel of Belief, (Grand Rapids: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69).
B.F. Westcott,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Grand Rapids: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62).